江苏省无锡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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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
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
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
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
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
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
包括:
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
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江苏省无锡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住所:
住所:
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电话:
bp机号: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
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
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
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5:
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
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
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1.5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
元(详见附表3: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
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
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
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
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前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包
括:
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
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
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
部_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2)
(3)
o
承包人应提前二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表9: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月。
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10: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
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第一次
开工前三日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
元
第二次
开工前三日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
元
第三次
开工前三日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
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
2)其他支付方式: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
发包人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未有异议,
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9: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双方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12.5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
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
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
内)。
14.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把,交给乙方
施工队负责人负责保管。
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
锁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点分至点分;
下午点分至点分;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附则
16.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
后终止。
16.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
3本合同一式
份,双
方各执_
份_,
部_门
份_。
16.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附表1-1: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一)
附表1-2: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二)
附表1-3: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三)
附表2: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表3: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附表4:
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5:
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6: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表8: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附表9: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附表10: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发包人(签字):
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月日
监制部门:
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
印制单位:
无锡市旺庄商标印制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