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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主管国税、地税机关表号:
2006税调01表、02表
或发邮件至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ssdc@mof.gov制表机关: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备案机关:
国家统计局
备案文号:
国统制[2006]27号
有效期:
至2008年
2006年度全国企业税收调查表
1.纳税人识别号(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
税务登记证号码):
□□□□□□□□□□□□□□□ □□□2.纳税人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名称为准):
3.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代码(按企业实际从事的主要社会经济活动性质分类,按GB/T4754-2002执行):
代码:
□□□□4.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代码(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或变更登记时核定的注册类型,按国统[1998]200号和国统办[1999]2号执行):
代码:
□□□5.行政隶属关系(仅限于国有、集体、国有独资企业,即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代码为“110”、“120”、“151”的企业填写):
代码:
□□6.主管部门(仅限于中央级企业即行政隶属关系代码为“10”的企业填写):
代码:
□□□□7.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填写企业核算地的行政区划代码):
□□□□□□8.增值税缴纳方式代码(0表示非增值税纳税人,1表示独立缴纳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2表示小规模纳税人,3表示上报上级公司缴纳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4表示汇总下级公司缴纳
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
□9.增值税优惠政策代码(0表示不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1表示享受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政策,2表示享受软件集成电路增值税退税政策,3表示享受三线搬迁增值税退税政策,4表示
享受宣传文化单位增值税退税政策,5表示享受森工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政策,6表示享受增值税其他优惠政策):
□10.消费税缴纳方式代码(0表示既非消费税纳税人也非代收(扣)代缴义务人,1表示消费税纳税人或代收(扣)代缴义务人):
□11.营业税缴纳方式代码(0表示非营业税纳税人,1表示依率计征、独立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2表示核定征收、独立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3表示上报上级公司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
4表示汇总下级公司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
□12.企业所得税缴纳方式代码(0表示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1表示依率计征、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2表示核定征收、独立缴纳企业所税的纳税人,3表示上报上级公司缴纳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4表示汇总下级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13.增值税出口退税方式代码(0表示未实行出口退税的纳税人,1表示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一般纳税人,2表示实行免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3表示实行先征后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
4表示实行免税办法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14.税控方式代码(0表示未使用任何税控装置的纳税人,1表示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2表示使用税控加油机的纳税人,3表示使用税控收款机的纳税人,4表示同时使用上述
3种税控系统的纳税人,5表示使用防伪税控和税控加油机的纳税人,6表示使用防伪税控和税控收款机的纳税人,7表示使用税控加油机和收款机的纳税人):
□15.开业(成立)时间(内资企业以工商注册时间为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批准证书时间为准):
□□□□年□□月16.营业状态(1表示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的企业,2表示因主客观原因暂时处于停业或歇业状态,待今后条件成熟时恢复营业的企业,3表示处于筹建状态的企业,4表示调查年度关闭,
今后不再恢复营业的企业,5表示在调查年度按照法律规定宣告破产的企业,6表示税务机关查无此户,9表示不属于前6种营业状态的企业):
□17.企业所在地地址:
18.企业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区号□□□□电话号码□□□□□□□分机号□□□□□19.增值税转型试点企业代码(0表示未纳入试点范围的纳税人,1表示纳入试点范围且享受转型退税的纳税人,2表示纳入试点范围但未享受转型退税的纳税人):
□20.是否为抽样调查企业(0表示是重点调查企业不是抽样调查企业,1表示是抽样调查企业,2表示既是抽样调查企业又是重点调查企业):
□21.企业所得税国、地税征收隶属关系(0表示地税部门征收,1表示国税部门征收):
□22.自定义码:
□□□□
企业填表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人:
录入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制 定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2006年度全国企业税收调查企业表和货物劳务表的填报基本要求
1、数据来源。
01表和02表均来源于主管税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后的2006年度纳税申报表、企业财务报告、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2、金额单位。
01表和02表的金额单位,除01表“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143行)为百分数,“全年平均职工人数”(220行)为人数,02表“消费税税率(%)”(18列)和“营业税税率(%)”(25列)为百分数,“消费税单位税额(元)”(17列)和“资源税单位税额(元)”(29行)为元外,其他项目指标的金额单位均为千元。
3、小数位数。
除01表“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125行)和02表“消费税税率(%)”(18列)、“消费税单位税额(元)”(17列)、“资源税单位税额(元)”(29列)的数据可填写小数外,其他指标数据在千元以下的均应四舍五入,不得填写成小数(或写成“.00”),三位数字之间不要书写分节号,以防止错误录入。
4、填写要求。
01表应逐行填列,02表应逐栏(即分货物或劳务)、逐行填列,对没有数据的项目填“0”,不留空行。
各项指标中,对注明关系式的指标,相关数据应满足关系式的要求;对未列明关系式的指标,相关数据之间逻辑关系要求正确。
特殊情况不能满足关系式的须附书面说明。
2006年度全国税收资料调查表(企业表)
2006税调01表金额单位:
千元
调查项目
行次
全年累计数或期初、期末数
金额单位
填表说明
一、增值税指标(主要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
2至37各行的全年或本期,除26至32行指标按税款入库时间确定外,均按税款所属时间确定。
本年一般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2
千元
是指企业内销一般货物及劳务应缴纳增值税并核算销项额的不含增值税销售额。
可按照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全年汇总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一般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的本年累计数填写,不包含第5行即征即退销售额。
本年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
3
千元
是指企业内销货物或劳务按简易办法6%、5%、4%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可按照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全年汇总的增值税申报表中“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栏的本年累计数填写,小规模纳税人也在此填写。
本年内销货物或劳务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
4
千元
是指企业内销货物按照国家税收政策直接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可按照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全年(按税款所属时间确定,下同)汇总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货物或劳务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栏的本年累计数填写。
本年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5
千元
是指企业内销货物按照国家税收政策给予即征即退的销售额,可按照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全年汇总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即征即退销售额”栏的本年累计数填写。
本年销项税额(6=7+8)
6
千元
指本表“其中:
适用17%税率的销项税额”(7行)和“适用13%税率的销项税额”(8行)数据之和。
其中:
适用17%税率的销项税额
7
千元
根据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全年汇总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销项”栏“适用税率”为17%的“税额”栏各行数据合计数填写。
本项目不含适用17%税率的销货退回、折让及折扣的销项税额合计数。
适用13%税率的销项税额
8
千元
根据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全年汇总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销项”栏“适用税率”为13%的“税额”栏各行数据合计数填写。
本项目不含适用13%税率的销货退回、折让及折扣的销项税额合计数。
本年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9
千元
反映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根据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全年汇总的增值税申报表中“销项”栏“适用6%征收率的货物”、“适用5%征收率的海洋石油”和“适用4%征收率的货物”的“税额”栏各行数据合计数填写。
本项目不含适用6%、5%或4%征收率的销货退回、折让及折扣的应交增值税合计数。
如为小规模纳税人,则以本期依征收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填写。
本年进项税额(10>=11+13+16+17+18)
10
千元
指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根据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全年汇总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项税额”栏合计数填写。
适用17%税率的进项税额
11
千元
一般纳税人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项”栏适用17%税率的“本期发生额”指标的全年合计数填列。
其中:
海关完税凭证适用17%税率抵扣的进项税额
12
千元
填写以进口环节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为抵扣凭证,适用17%税率的进项税额全年累计数,数据应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五栏一致。
适用13%税率或扣除率的进项税额
13
千元
一般纳税人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本期进项税额”栏适用13%税率的“本期发生额”指标的全年累计数填列。
其中:
海关完税凭证适用13%税率抵扣的进项税额
14
千元
填写以进口环节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为抵扣凭证,适用13%税率的进项税额全年累计数,数据应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五栏一致。
农产品收购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15
千元
填写以农产品收购发票和普通发票为抵扣凭证,适用13%税率的进项税额全年累计数,数据应小于等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六栏。
适用10%扣除率的外购废旧物资的进项税额
16
千元
是指外购废旧物资按10%抵扣的进项税额,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进项”栏适用10%扣除率的“本期发生额”指标的全年合计数或有关增值税核算资料分析填列。
适用7%扣除率的购销货物所支付运费的进项税额
17
千元
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购销增值税应税货物(固定资产除外)取得按规定允许抵扣的运费凭证依7%计算扣除的进项税额,按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进项”栏适用7%扣除率的“本期发生额”指标的全年合计数填列。
适用6%、5%、4%征收率的进项税额
18
千元
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项”栏适用6%、5%和4%征收率的“本期发生额”指标的全年合计数填列。
本年进项税转出额
19
千元
根据企业全年汇总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本期进项税额”栏各减项(即“免税货物用”、“非应税项目用”、“非正常损失”和“简易办法征税货物用”、“免抵退货物不得抵扣税额”和“其他”)的“合计”栏数据之和填列。
期初留抵增值税额
20
千元
指上年年末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
应按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税款所属期为2006年1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税款计算”栏“上期留抵税额”指标“本月数”填写,也可按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项税额”栏本年期初余额数填写。
本年应抵扣税额合计(21=10-19+20-44)
21
千元
按照本表“本年进项税额”(10行)减去“本年进项税转出额”(19行)加上“期初留抵增值税税额”(20行)减去“本年适用出口退税政策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44行)后的余额填写。
以期末留抵税额抵顶欠税额
22
千元
指纳税人根据国税发[2004]112号的规定,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抵减的欠缴增值税和欠税滞纳金,应按照税务机关的实际审批数填写。
本年实际抵扣的税额
23
千元
按纳税申报表要求填写,如果本表22行,以留抵税额抵顶欠税指标为0,则根据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全年汇总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税款计算”栏“实际抵扣税额”行的合计数填写。
本项目包含本期实际抵扣的期初留抵增值税税额,但不含出口免抵退税货物已退税额。
如果本表22行“以留抵税额抵顶欠税”指标大于0,则按本表“本年应抵扣税额合计”(21行)减去“以留抵税额抵顶欠税(22行)后的余额填写。
本年应纳税额减征额
24
千元
指本年纳税人销售货物按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的增值税税额,可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应纳税额减征额累计数填写。
本年应纳税额合计(25=6-23+9-24)
25
千元
按本表“本年销项税额”(6行)减去“本年实际抵扣的税额”(23行)加上“本年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9行)减去“应纳税额减征额(24行)后的余额填写。
注意:
①由于计算应交增值税是按月结算,故当全年“本年销项税额”(6行)小于“本年应抵扣税额合计”(23行)时,本项目仍可能大于“0”;②本项目数据除出口退税外,一般不应为负数。
本年应交查补增值税额
26
千元
按纳税申报表要求填写,是指本期纳税人接受税务检查,按规定在抵减上期留抵税额后,应补征入库的增值税额。
年初未交增值税额
27
千元
指2006年初企业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
应按照“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本年期初余额数填写,如果“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为借方余额,则以“-”号在本项目内反映。
其中:
逾期未缴增值税额
28
千元
指2006年初企业逾期未交(含缓交)以前年度的增值税税额。
应按照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税款所属期为2006年1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税款计算”栏“截止上期累计欠税额”指标数据填列。
本年已纳增值税额
29
千元
是指企业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入库的增值税额,包括清理以前年度欠税额、本年度多交税额和2006年1月份入库的税款所属期为上一年度的税额,也包括本年度内查补以前年度和本年度增值税的实际入库税额和代扣代缴的税额,不包括2007年1月份申报缴纳的税款所属期为2006年度的增值税额,可按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已交税金”栏与“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会计科目借方发生额的合计数填写,也可根据本期盖有银行收讫章的增值税税收缴款书汇总填写。
其中:
本年清理以往年度欠交增值税额
30
千元
指本年纳税人清理以往年度欠交增值税而入库的增值税额。
应根据本期盖有银行收讫章的税收缴款书分析填写。
本年已纳查补增值税额
31
千元
指本年纳税人根据查补开具缴款书已入库的增值税额。
应根据本期盖有银行收讫章的税收缴款书分析填写。
年末未交增值税额(32=27+25+26-29-22)
32
千元
反映企业2006年末未交的增值税税额,指纳税人2006年末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
按本表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年末多交的增值税税额以“-”号在本项目内反映。
其中:
逾期未缴增值税额
33
千元
是指2006年末企业逾期未交的增值税的欠税数额,包括以前年度的欠税数额。
应按照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税款所属期为2006年12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税款计算”栏“截止上期累计欠税额”指标数据填写。
本年查补增值税抵顶留抵税额
34
千元
指纳税人本期在税务查补中,查补税额按规定抵减的留抵税额。
应根据税务检查处理决定书和有关帐务处理分析填写。
2006税调01表金额单位:
千元
调查项目
行次
全年累计数或期初、期末数
金额单位
填表说明
年末留抵进项税额(35=21-22-23-34)
35
千元
指纳税人2006年末应抵未抵的进项税余额。
应根据本表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本年收到的以增值税还贷税额
36
千元
指2006年度因归还外汇项目贷款而经审批收到的增值税额。
本年收到的内销货物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的增值税额
37
千元
指本年纳税人内销货物按先征后退、即征即退政策规定实际收到的增值税额。
二、增值税出口退税指标(根据增值税出口退(免)
税申报表填写)
本年出口货物销售额
38
千元
指企业在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并在财务上做销售的出口货物销售额。
包括适用和不适用出口退税政策的全部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其中:
本年适用出口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
39
千元
指企业在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并在财务上做销售的全部(包括单证不齐部分)适用出口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
具体为:
专业外(工)贸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免、退”办法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其中:
本年收齐单证的出口货物销售额
40
千元
指实行“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免、退”办法出口货物的专业外(工)贸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出口烟草产品的卷烟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出口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并在财务上做销售的适用出口退税政策且单证齐全(卷烟生产企业出口免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开具的出口证明材料)的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本年按退税率计算的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41=42+43)
41
千元
反映出口企业在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单证齐全且经过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审核确认的适用出口退税率计算得出的(免抵)退税额。
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出口销售额乘退税率”指标本年累计数填写;专业外(工)贸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出口退税清算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分析计算填写。
出口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出口烟草产品的卷烟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填写此项目。
本年免抵退税抵减额
42
千元
对实行“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指标反映在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与出口货物退税率的乘积,可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免抵退税额抵减额”指标本年累计数填写。
对有加工贸易业务的专业外(工)贸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指标反映在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保税进口的原材料按规定应抵减的税额。
只从事一般贸易出口的专业外(工)贸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出口烟草产品的卷烟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此项目。
本年(免抵)退税额(43=44+45)
43
千元
反映出口企业在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口货物发生的(免抵)退税额。
实行“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免抵退税额”指标本年累计数填写;专业外(工)贸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出口退税清算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分析计算填写。
出口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出口烟草产品的卷烟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填写此项目。
本年适用出口退税政策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
44
千元
指企业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因出口适用出口退税政策的货物而发生的应退税额。
实行“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当期应退税额”指标本年累计数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税款计算”栏“免抵退货物已退税额”指标的全年合计数填写。
实行“免、退”办法出口货物的专业外(工)贸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出口退税清算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分析计算填写。
出口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出口烟草产品的卷烟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填写此项目。
本年实行“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免抵税额
45
千元
指实行“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口货物发生的免抵税额,可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当期免抵税额”指标本年累计数填写。
专业外(工)贸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出口烟草产品的卷烟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填写此项目。
年初适用出口退税政策出口货物的应退未退税额
46
千元
反映企业2005年底以前适用出口退税政策出口货物发生的应退未退税额结转到2006年的累计数。
实行“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实行“免、退”办法出口货物的专业外(工)贸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根据出口退税清算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分析填写。
出口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出口烟草产品的卷烟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填写此项目。
本年适用出口退税政策出口货物实际收到的退税额
47
千元
指企业在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收到的本年度和以前年度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