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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调研报告共21页

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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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

关于普法教育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普法教育工作的调研报告  今年是“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全面进入实施阶段的第二年,也是实施“十八大”召开之年。

为了有力推进“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xx司法所深入到学校、企事业单位,乡村、社区,采取讨论、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行政工作专题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情况  普法工作自启动以来,xx司法所认真执行上级指示,紧紧围绕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实现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起步快、开局好的效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领导高度重视,机构不断健全,普法工作扎实推进。

上级部门组织研究制定了普法工作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及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制定了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以下简称“法律六进”)的实施方案。

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了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纳入了政府的目标责任制进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以“法律六进”为抓手,着力抓好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1、加强对领导干部普法教育,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

一是各部门、各单位都积极开展了专题法制讲座,开展了法制警示教育活动。

其次,大力组织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宣传教育。

三是坚持了新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制度和年度公务员法律理论知识考试制度。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行为,有力地带动了全民学法的积极性。

  2、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为破解学校、乡村、社区、企业普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司法所积极探索普法工作新路子。

在增强群众参与性、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加强普法阵地多样性建设方面下功夫。

通过送法制文艺演出、法律图书角、光碟等法制教育学习资料;组织法律宣讲团利用节假日、深入学校、乡村、社区、企业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和开设法律讲座;开通法律援助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法律咨询活动,拓宽了普法渠道,深受群众欢迎。

  (三)以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平台,深化普法效果。

  一是相关部门,以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平台,开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

二是以新颁布法律法规为普法重点。

今年,街道和司法所邀请市法制宣讲团作专题讲座,收到了良好普法效果。

三是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组建宣讲团,在全街各机关、学校、企业集中开展了为期二个月的相关法律巡回讲座,巡回讲座深受基层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好评。

  (四)坚持学用相结合,突出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一是政府根据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制定依法治街规划;各级政府、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探索和推进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二是司法所、法庭、派出所等结合其职能特点和资源优势,将法制宣传与审判、、行政执法、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紧密结合,围绕建设平安、和谐xx开展了一系列依法治理工作,收到了“办案一件、教育一片”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加强协调配合,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制社区”创建活动,公民的学法、守法、护法、意识普遍增强。

  二、普法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单位负责人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

没有同其他主要工作同抓共管,片面认为普法工作是政府司法部门的工作,不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也不主动协调配合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普法日常工作开展怠慢,普法工作只流于形式。

  

(二)普法工作创新不够,普法中的薄弱环节没得到根本解决。

普法宣传教育的措施、方法变化不大,不少部门和单位仅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缺泛创新的意识,普法宣传工作没有深度和氛围。

学校、企业(特别是私营、个体企业)、乡村和城乡流动人口等普法教育薄弱环节仍未得到根本扭转。

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依法观念、执法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普法工作开展不协调,整体推进仍不乐观。

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普法工作重视不一致,出现“一头热,一头冷”的现象,在调查中发现,抓普法工作“主管部门热、协作部门冷”。

二是“法律六进”整体推进力度不够,法律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相对滞后。

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社会无业人员的普法教育仍存在“死角”和“盲区”。

  (四)普法经费、人力投入不足。

普法工作是一个系统繁杂的大工程,需要做的很多。

但是现实情况是基层普法工作面临的是人少、钱少的情况,基层普法工作的难度因此被放大。

  三、对普法工作提出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新格局。

  对于少数单位对普法工作重视不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建议街道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教育和督促部门和街道的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常抓不懈。

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奖惩制度,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交流。

建立和完善普法工作机制,整合普法资源,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和阵地建设,形成各负其责、各尽所能、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新格局。

  

(二)攻克难点,继续扩大普法宣传教育覆盖面针对调研中发现普法中存在“死角”“盲点”问题。

  一、是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

加强对中、小学生法律基础理论教育和法律知识教育,切实把法制教育融入到素质教育中去,确保学校法制教育规划、课时、教材、经费“四到位”,进一步完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使学校、家庭及社会多管齐下。

消除学校中的普法教育“死角”。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外出务工农民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消除普法“盲点”。

要进一步创新普法措施,拓宽普法渠道,扩大普法覆盖面,力争在“六五”普法期间消除普法的“死角”和“盲点”。

  (三)建立和完善普法工作制度,坚持学用相结合。

  要加强对学法用法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

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普法骨干学法用法的教育和实践工作。

针对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组织职能部门开展依法治理工作。

要把依法治理执法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努力提高行政机关管理服务社会的水平,不断提高普法干部队伍的自身素质和普法能力。

  (四)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总结交流普法工作经验。

  一是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法制宣传平台,整合法制宣传资源,进行总体规划,周密部署,力求每年在开展2次以上规模大、范围广、有影响、效果好的综合性法制宣传活动,增强普法宣传的吸引力和社会效果。

  二是新闻单位和报刊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加大对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宣传报道力度,要专门开辟法制橱窗,建立  和完善法制网络宣传项目,达到剖析一小案、教育一大片的普法效果。

  三是相关部门要及时收集和整理普法宣传资料,从中选出普法经典案例和普法先进人物;对普法先进经验和先进事迹要及时宣传报道,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

要表彰和奖励在普法依法治理  篇二:

普法教育成效调研报告  普法教育成效调研报告  学院:

环境学院  专业:

环境工程普法教育成效调研  为深入了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状,切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们利用双休日及节假日等空余时间对法制宣传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普法教育工作调研  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

自1986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展“一五”普法以来,全民普法至今已走过28年的历程。

28年来,宪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普及,广大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

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难以发挥最大的效能,难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要求,尤其对法制宣传的实际效果不尽满意。

  如何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难点问题。

对此,我们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认真梳理分析。

本文试从原因分析及工作路径选择的角度,对如何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性的途径和方法提出一些思考和探讨  二、现阶段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从1986年至今,我国已经开展了6次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每个阶段都确定了不同的任务和目标:

“一五”普法是普法学习的启蒙阶段,“二五”普法讲求学用结合,“三五”普法提倡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四五”普法提倡学用结合、普治并举,“五五”普法提倡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六五”普法注重法律观念意识的养成。

经过多年的普法实践,还形成了法制宣传日、“法律六进”等宣传活动主题。

普法宣传活动看上去轰轰烈烈,热热闹闹。

然而,认真分析现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有待完善  一是缺乏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激励机制。

部分领导干部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重视只是停留在口头上和形式上,没有落在实处,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工作激励机制,影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

  二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制不顺。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牵头单位一般是各级普法办公室,而政府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机构有的是法制机构,有的是人事教育机构,有的是党委办公室,各自工作出发点、落脚点不一致,工作步伐不协调,缺乏统一领导。

  

(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陈旧单一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群众接触互联网、数字多媒体、电子图书的机会越来越多,对法律知识的需求也从单纯了解一般法律知识向了解维权途径、诉讼成本和诉讼时效等多层次、综合性需求的转变。

而我们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依然传统单一、方法简单、手段相对落后,缺乏创新,必然影响工作的实际效果。

  (三)法制宣传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  目前,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普遍定位于干部和群众知法、守法,忽视引导其树立现代法治理念,依法维权。

法制宣传教育内容设计普遍性有余但针对性不强,普法活动流于形式,学用脱节,学无所获。

  (四)法制宣传效果缺乏科学评价  法制宣传教育属于思想意识形态领域。

把长期存在的人治观念转变为法治观念,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辅之以科学评价机制。

然而,多年来,法制宣传教育效果的评价依据一般是领导如何重视、建立了多少制度、开了多少次会、发了多少份材料、办了多少期培训班,而不是考察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与效果是否有机统一,教育对象崇尚法律、运用法律的能力是否得到提高。

  三、影响法制宣传工作实效的原因分析  多年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搞得轰轰烈烈,有声有色,为何总是针对性、实效性不够。

究其原因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有形式内容的,也有运行机制的,还有社会执法环境的影响,可以说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

仅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自身来看,我们认为主要原因是存在三个错位:

  

(一)重视错位  在当前行政体制下,要做好一项工作,各级领导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和关键部门的重视非常重要,甚至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对于法制宣传工作来说,形式上各级领导部门都很重视,该发的文发,该讲的话讲,该参加的活动参加,显得都很重视。

然而,实际情况却是,具体工作难以落实到位,实际问题难以得到解决,重视停留在了表面上,出现了错位。

  

(二)供求错位  随着全民普法经历的28年历程,普法目标任务实现了由最初的普及法律知识到树立法治理念、培育法治文化的转变,普法手段也从最初的“挺进报”模式发展到运用全媒体自媒体互动式转变。

然而,随着这些转变,我们却忽略了一个最重要的转变,就是人民群众对法律需求的转变。

随着二十多年的普法工作的进程,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已经不是简单地停留在获取法律知识的层面,而是要求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评价错位  长期以来,对于普法工作的评价一直都是按照自上而下的一套考核评价体系进行,各级普法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是围绕这个考评体系开展的。

多年来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评价,大都以组织领导、基础保障、重点对象、工作措施等为评价考核指标,以党委政府研究过多少次普法工作、开展了多少场次普法活动、举办了多少期法制学习讲座、下发了多少文件材料、开展了多少次广场咨询活动、承办了多少次法制培训等为考核依据,对于形式与效果是否达到有机统  一、是否实现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最大效能,往往考虑不够,忽略了人民群众对普法工作的实际效果和满意度这样最重要的评价指标。

甚至由于有些指标制定的不科学,造成各级普法工作部门为完成指标而弄虚作假的现象。

这种评价错位也就必然导致普法工作唯上不唯下、忽视最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实际需求,普法工作如何能取得良好的实效?

  四、切实提高法制宣传工作实效的思考  法制宣传教育是党的宣传工作的一部分,属于思想意识形态领域,它是做人的工作,是培养人的意识和观念。

要把长期存在的传统“人治”观念,转变为适应建设法治国家需要的“法治”观念,需要时间和历程,更需要与时俱进。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人民群众对法制宣传工作的需求就是我们工作的目标”为宗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切实有效的法制宣传工作。

  

(一)各级领导部门要切实从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来重视普法工作  法律必须被信仰,司法必须被尊重,这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共识。

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法制的力量越来越显现,发挥着保证国家安宁、促进社会稳定、维护人民权益的重要作用。

在现行体制下,各级领导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和关键部门,对普法工作的重视要落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在群众路线、为民执政上,聚焦关键,准确定位,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研究解决制约普法工作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力戒形式主义。

  

(二)转变观念,针对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有效地开展普法工作  一是要树立以人民群众为根本的思想,要从受众者的角度出发考虑普法工作重点,既要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部署,还要考虑“民生”这个工作大局,围绕服务“民生”确定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特别要加强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宣传,既不能对人民群众进行重义务、轻权利宣传,也要引导人民群众不能只讲权利,不尽义务。

二是把主体需要做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在宣传内容上,要把人民群众希望知道、了解、掌握的法律内容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宣传的重点。

要改变行政部门说了算,我宣传什么,你听什么;我采用什么方式,你就按什么方式接受的理念,变被动普法为主动求法,切不可让人民群众“被普法”、“被宣传”。

  (三)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  近年来,较之于传统的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四大传统媒体外,出现了诸如网络、手机、微博、微信、微电影等新兴媒体,信息传播呈现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趋势。

普法工作也要适应这一变化,与时俱进,跟上时代的步伐,实现普法工作媒体全覆盖。

要认真分析研究各类受众群体接受信息的特点,有目的、有重点开展普法工作,增强实效。

要深入调查了解各类群体最关注的法律热点问题,有重点、针对性地利用各类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各类媒资源优势,放大传播效应,最大限度地提高法制宣传的实际效果。

  (四)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提高普法工作实效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政府主导的、适应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全社会共同参与,旨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公益性社会事业。

法制宣传教育社会性的特点,决定了参与人员的社会性。

在日常普法工作中,除了部门联动、协调推进、发挥普法联络员队伍作用外,还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力量、特别是发挥普法志愿者队伍的特殊作用,有效推动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在长期的普法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一个热爱普法公益事业、自愿参与、只求奉献、不图回报的法制宣传志愿者群体,普法志愿者的工作没有条条框框,什么形式受群众欢迎,他们就采用什么形式;什么内容受群众欢迎,他们就宣传什么;因而对于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要充分这只队伍在普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普法志愿者公益工作记录机制,统一纳入社会公益活动纪录,向社会公示,鼓励更多的普法志愿者参与到普法工作中来,形成强有力的社会普法资源。

  (五)制定科学有效的普法工作考评机制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这种长期性、复杂性、潜移默化、投入高而短期内不易见到成效的特点,需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研究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

要坚决摒弃形而上学、不切实际、官僚主义的考评机制,不为考评而考评,特别是要取消那些全凭拍脑袋想象的根本无法确定、无法完成的考核指标,使考评机制更加趋于合理,更加趋于实际,更加有利于推进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总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任务之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实现中国梦的具体举措。

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就是要追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预期目的与结果的统一,全方位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最大效能和社会效果,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价值追求。

  篇三:

原创法制宣传调研报告  原创法制宣传调研报告  原创法制宣传调研报告  在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的新形势下,倡导社会诚信对于建设文明富强的社会主义国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人们的法律素质,对社会诚信更具有引领和导向作用。

  一、法制宣传教育有助于公民和法人学法懂法守法,对社会诚信具有培育作用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已建成了比较完整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何把国家的法律法规交给广大公民和法人,使他们在日常的生产生活和经营活动中按照法律的规定办事,特别是在市场交易和参与市场经济竞争的活动中,以法律规定的诚信处事,做到严格地恪守法律,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信念,就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全国虽然从“一五”到“六五”开展了近27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人们的法律是增强了,懂法的人多了,但无视法律、全线至上、舍弃诚信以身试法的人仍然存在。

面对社会的转型期和经济发展期,法制宣传教育的任务和担子不是轻了而是重了。

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局越宽,社会的诚信度就会越宽。

法制宣传教育对社会诚信具有良好的培育作用,接受法制宣传教育的次数多了、层次高了,守法的自觉性就会增强,法律学得深了,理解得透了,对法律的信仰就会增强,法制教育的社会面宽了,懂法守法的人就会增多,在一个学法守法国度里、都市里及地域里,社会诚信就会成为社会时尚,成为人们的行为准则。

法制宣传教育不但对社会公民和法人树立诚信意识有培育和导向作用,对社会青少年学生更具有渗透和引导作用。

对青少年学生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助于从小就培养他们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从小就崇尚和信仰法律,在法律的框架下培育出讲诚信、讲信誉的一代新公民,为全社会的诚信建设培养出一代新人。

因此,法制宣传教育的开展对社会诚信的培育、引领和导向都有着决定意义的作用。

  二、法制宣传教育直射法律的威摄力对社会诚信具有匡正作用  法律的严肃性、威摄力一方面是通过强有力的法制宣传教育产生的,另一方面是通过开展依法打击、依法判决产生的。

法制宣传教育是基础性、前提性的工作。

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中,从采取学习宣传法律条文到以法释案的手段和方法进行的,只有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人们获取了法律对民间事务、经济事务、纠纷事务、刑事犯罪的规定深刻了解了,才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各项活动,做到依法经营和依法办事。

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也直射出法律的威严和威慑力,法律会使绝大部分人守诚信、讲道德,对个别想以身试法,违反诚信原则、不讲道德的人在强有力的法制教育和强有力的依法打击下,也会有收敛和有胆怯的,明目张胆的违反法律、不讲诚信的人和事将会越来越少。

  法制宣传教育虽然不是直击地依法打击,但它在宣传依法打击的声势中能直起到舆论上的高压态势,能起到弘扬依法经营、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主旋律。

法律是社会诚信重要保障,在市场发展和竞争越来赵激烈的今天,社会诚信有所缺失,一些违法犯罪分子无视法律,制假贩假,有的为了获取更大的私利,损害公众利益和社会利益,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严重损害。

因此,法制宣传教育不但要对广大公民和法人进行法律法规的正面教育,把打击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显得尤为重要。

进行典型案例的宣传有助于唤醒无视法律的人敬畏法律、遵守法律,法在心中的人诚信就会在心中,不守法律就谈不上诚实守信,教育人们讲诚信,重要的前提就是要教育人们守法律。

因此,法制宣传教育对社会诚信的缺失有匡正作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社会诚信能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

  三、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的统一性,对社会诚信具有原则性作用  法律的统一性原则是法律的最基本原则。

无论你生活在哪个城市和地域,无论你是哪个民族,都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法律明文规定公民和法人在市场经营、市场竞争、市场活动中都要做到诚实守信,在人与人的交往中要诚实守信,诚信也是统一性的。

诚实守信决定着一个民族的声誉和命运,决定着一个国家的前途和命运。

因此,法制宣传教育不但要宣传法律的统一性,也要宣传诚信在国度里的统一性。

  法制宣传教育要把法律中提出的诚实守信的原则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突出抓。

在教育的对象上要有所侧重,对企业生产的经营人员、管理人员、企业产品的销售人员要作为重点对象抓。

企业经营人员的诚信度如何,决定着他们向社会提供产品和对社会服务的质量。

企业法人的诚信度差,对社会服务的质量就差,有的甚至坑害社会和公民,特别是一些食品、药品、家电、服装电子等人们生产生活的产品企业,直接影响到广大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因此,对这些企业法人的法律诚信教育就要一着不让的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这类人员的教育要采取谁管理谁教育、谁服务谁教育的原则。

没有主管部门的企业,法律诚信就应有承担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部门来承担。

对企业法人的法律诚信不能挂完档,不能成为遗忘的角落,否则,这些企业就为成为滋长不诚信的温床和土壤,对整个社会带来严重的负面效应和后果。

  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法律诚信教育中,要在宣传法律的统一性、严肃性的基础上,要讲究宣传方式方法,要充分利用现代媒体,设立社会法律诚信节目和栏目。

宣传法律诚信的典型案例,广泛开展以案释法的教育。

在小系统的教育中也可采取“让守法人讲诚信、让诚信人讲事迹”的教育形式,让法律诚信教育看得见,摸得着,增加教育的效果,增加社会诚信的亲切感。

  四、法制宣传教育融入文化内含,对社会诚信具有人性化的感染作用  在法制宣传教育的不断发展中,法制文化教育的内容也不断发展和扩大,法制文化教育的开展把趣味性、感染性融为一体,对社会诚信建设能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

  法制文化教育在现阶段规模大,范围广,覆盖面宽。

法制文化公园建设在省会的大都市有、中等城市有,直到县及镇、村学校和企业都设不同类型、不同内容的法制文化公园,法制文化公园把法律规定诚信原则和诚信内容刻在石碑上,形成了壮观的法治文化碑林以及法制文化长廊、法制文化大道等。

法制文化公园社会诚信图文并茂地展示在公园里,给人以耳濡目染的作用,能起到比简单地说教、统一上大课的效果更好,社会让人们在闲静的欣赏中得到心灵的净化和启迪。

  法律“六进”活动是法制文化活动的重要手段。

在法律“六进”活动中。

各有关单位组织编演了法制文艺一台戏,组织制作了法制对联、法制扑克、法制挂历和法制台历等,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中,有送法制节目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演出的,有送法制类宣传品进社区、进工地的等,形式多样的法律“六进”活动让各行各业的人员都受到了法律的熏陶,法律是社会诚信建设的助推器,法律“六进”也使社会诚信建设推向新的高点。

  法治乡村建设为社会诚信建设拓宽了新领域,乡村人口众多,地源辽阔。

近几年来,各地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的进程中,开展了法治乡村建设。

在法治乡村建设中,法制文化建设的内容又不断丰富。

村建立了法律文化学校、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栏、法制文化墙、法制文化广场、法制显示屏等,法制文化建设渗透到乡村、给广大村民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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