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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武汉市房地产市场年报86页

一核心观点:

折腾中依然给力

2010年是中国房地产政策最频繁、市场最不平凡一年。

2007年政策打压和2008年金融风暴,让地产市场颇受创伤。

然而,2009年,一场印钞票式“货币战”,燃烧起中国楼市熊熊大火,4万亿人民币刺激经济计划和10万贷款,无疑是给楼市注入高房价神药。

自2009年底开始,楼市一路“高烧”,走向全民狂热阶段,经历了一场过山车式疯狂。

随后,中央各部委及地方政府不断升级加码调控政策层出不穷,从2010年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增加保障房和普通商品房有效供给,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到4月17日出台《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通知》,再到9.29新政,将首套房首付比例统一提高至30%,全国性限制第三套房按揭贷款等,调控手段愈加严厉和强硬。

然而,因整体经济依然稳定,支撑市场快速发展内外部基本动力尚未受到根本性动摇,各地房价过快上涨势头虽然受“政策市”影响而有所遏制,但大部分城市房价仍未见明显下降,全国范围内市场需求仍然旺盛,调控目标似未如期达成,未出现2008年全国性楼市低谷。

限贷、限购、限外之下,一线城市投机性泡沫已被部分挤出,足见购房者热情依旧,持续给力。

行业融资紧控之下,2010年地产商们,表现出前所未有豪气和激情,地王随时有可能成为过去时,给力之势头从未减弱,2011年或将昂首向前。

1.1哪股RMB最给力

2010年度以来,武汉市第一、二、三产业都取得不同程度增长,地方财政收入与地方一般预算收入都不断增加,经济发展速度加快。

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呈上涨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为武汉市经济起飞奠定坚实基础。

2010年前三季度武汉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总值达到21106元,生活水平提高同时,消费水平也在不断攀升,其中,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3.2%。

经济快速运行对整个社会带来利好是多样性。

2010年武汉城镇固定资产投资210698亿元,同比增长24.9%,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42697亿元,增长36.5%。

尽管本年度楼市陷入调控“怪圈”,越调越涨,买方市场却异常火爆。

一方面,社会发展带动整个居民收入水平增加,刺激居民消费同时,一部分闲钱流入房地产投资;另一方面,2010年以来,通货膨胀率较为明显,物价上涨,为避免纸币贬值,更多人愿意将钱投入房地产以保值增值。

 

1.2政策频出武汉安然

2010年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国十一条”),增加保障房和普通商品房有效供给,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由此拉开了新一轮房地产调控序幕。

但随后几个月市场并未降温,房价呈继续上涨趋势。

从统计数据来看,一季度,全市商品住房销售294.51万平方米,同比增加39.7%;销售套数28345套,同比增加41.41%;平均价格为5690.97元/平方米,环比上涨2.61%,上涨145元,同比上涨14.54%,上涨705元。

其中,多层均价为4737.69元,小高层均价为4130.61元,高层均价为6227.93元。

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出台《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通知》(“国十条”),随后几个月,信贷、土地、税收等政策密集出台,但调控所起效果延续周期不长。

5月30日,武汉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数据显示:

当日商品房销量为148套,为今年最低,5月销量较4月下降35%。

本次调控后,仅3个区楼盘价格在一次调控后没有出现下跌,但从总趋势来看,上涨仍然占据上风,102个楼盘在一次调控后出现价格上涨,而下降仅24个盘。

9月全国及重点城市显著升温,房价再度上涨导致中央及相关单位在9月底密集出台了相关政策,包括严格信贷政策,将首套房首付比例统一提高至30%,全国限制第三套房按揭贷款等,统称为“9.29新政”。

二次调控后主城各区均有楼盘房价上涨,且所占数量均达到37%,其中东西湖区24个楼盘在售,而上涨楼盘达到19个,占比79.17%。

总体来看,尽管调控政策连连加码,2010年武汉楼市却陷入越调越涨怪圈,市场对政策敏感度不强。

1.3土地给力堪比房价

2010年,新政压力下,信贷紧缩风声渐紧,但是即便是被砍断了几乎所有融资渠道,最让开发商担心仍然不是资金链问题,而是土地。

眼看着政府“天平”将逐渐偏向保障性住房用地,此时不抓紧扩大土地储备,更待何时?

着眼武汉市土地交易市场,境内外房产大鳄纷至沓来,不惜重金抢滩攒地,地块密集上市,成交量大涨,地王被刷新,楼面地价一再上涨,甚至与房价持平,土地供应增多了,房价却没降下来。

2010年11月土地供应量达到117.34公顷,绿地以总价53.98亿拿下武昌车辆厂地块。

汉阳两宗地块楼面地价分别达到7704与8063元/平方米,1小时内连续两次刷新单价地王记录。

12月7日土拍,武昌滨江商务区一宗地块拍出了8755元/平米楼面地价,再创新高。

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首次提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问责制。

然而这场号称“7月督察,8月约谈,9月问责”土地问责一再爽约。

一边是史上最强调控新政,一边是关系政绩财政收入,地方政府不仅是难以忍痛割爱,恐怕“违规”也实属“无奈之举”。

问责同时,是否更应该思考下那些法规是否与时俱进?

1.4城市“神马”发展,助推波澜

2010年7月29日,轻轨一号线通车了;8月26日,鹦鹉洲长江大桥开工了;10月18日,武鄂高速和左段开通营运,武汉城市圈1小时快速交通网形成了;12月1日,二七长江大桥3个桥墩主塔全部施工合龙了,12月30日,全长91公里武汉三环线全线贯通了……

2010年武汉城市建设飞速发展,一方面是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另一方面,经济腾飞推动城市规划进一步实现。

交通线路完善以及生活配套设施改进,促进武汉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城市规划建设快速发展给武汉市房地产业发展带来诸多利好。

交通路网延伸之地,人流物流中转加快,买房所受区域限制减小,新居住组团开始形成;另外,随着交通路网辐射面积扩大,交通沿线房产地产不断升值,房价一路飙升。

 

1.5名企大腕,向中靠拢

2010年,名企大腕瞄准武汉市场,万科、万达、绿地、香港九龙仓……转战二线城市,给力武汉房地产业。

万达摘取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地块;绿地竞得汉阳四新地块;朗诗地产拿下了汉阳区龙阳大道与龙阳湖南路交汇口处地块……武汉本地房企同样不甘落后,福星惠誉拿下江汉区贺家墩城中村和青菱村城中村等改造项目,武汉联发瑞盛夺下新生路与临江大道交汇处地块……

随着大型房企进驻,武汉市房地产业将迎来更加广阔发展前景,特别是高端物业频频引进和产品设计技术提高,将促进武汉房地产业朝着秩序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二2010年房地产市场数据

2.1金融篇——数字浮云下真正价值

⏹2.1.1.GDP

图2-1武汉2001~2010GDP走势图

根据2009年12月5日至7日在北京召开中央经济会议精神,2010年上半年政府宏观调控宗旨:

保持宏观经济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

2010年前10个月,武汉生产总值达到4446.56元,同比增长15.7%,GDP增速已恢复到2008年金融危机之前,经济增长重回强劲势头。

到2010年年底,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由适度宽松转为稳健,2010年全年GDP基本稳定在15.1%。

由武汉市社科院发布经济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报告指出,在全球性货币政策导致流动性过剩、工资上涨压力加大,国际大宗商品和资源大幅上涨等联合作用下,未来通货膨胀短期难根除。

预测明年,武汉市GDP增幅为14.5%,虽然与2010年比略有下降,但GDP绝对值在一年内可增长近千亿元,达到6259亿元左右,这将是明年经济形势一大亮点。

⏹人均GDP

图2-2武汉2004~2010人均GDP走势图

2010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上涨,总值达到21106元,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潜在购买力强。

其中城市居民收入人均工资性收入10975.2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59.27元,增长11.8%;人均经营净收入1395.6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0.29元,增长13.0%;人均财产性收入为418.7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9.38元,增长1.1倍。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图2-3武汉2004~2010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走势图

据武汉市物价局介绍,2010年构成居民消费八大类商品价格累计呈“七升一降”态势,除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下降0.9%以外,食品、烟酒及用品、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交通和通讯、衣着、家庭设备及用品、居住类等七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均不同程度上涨。

在全球宽松性货币政策导致流动性过剩、工资上涨压力加大、国际大宗商品和资源大幅上涨等联合作用下,未来以食品类、居住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等主导通货膨胀短期难根除。

今年武汉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增长达到3%以上,明年物价上涨压力仍然较大。

 

⏹固定资产投资情况

图2-4武汉2004~2010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及增长率走势图

2010年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3212亿元,比2009年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上涨了7%。

从固定资产投资占GDP比率来看,2001年至今该比率快速上涨,2010年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额占GDP比率上涨到67.5%。

 

⏹社会零售总额

图2-5武汉2004~2010武汉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走势图

2010年武汉市消费市场活跃,累计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268亿元,增长率达19.9%。

汽车、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销售大幅攀升,已成为带动武汉市消费增长主力军。

2政策篇——温水调控初见端倪

⏹土地政策

国土部从3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房地产用地检查

3月11日,国土资源部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今年3月到7月,国土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对房地产用地展开大调查。

同时,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通知》,共计19条,明确了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商品房用地出让、打击囤地等方面具体要求,全方位加强土地市场监管。

【点评】2010年房地产市场虽然受到调控政策密集出台以及通货膨胀和加息预期等不利因素制约,但市场过于虚旺局面却没有受到影响。

此时国十九条,一方面是对当前房地产供应市场规范;另一方面,用提高保证金和首付款等方式来提高开发商资质门槛。

从中长期来说,开发商在资金链受到影响情况下会以房价折扣方式来回笼资金,从而变相降价。

国十九条公布是2009年12月份中央工作会议以来严压政策延续,此时出台国十九条政策表现出了政府对市场“楼市不稳,政策不止”动作及决心。

国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通知》

7月13日上午,国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宅基地。

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征地标准补偿。

《通知》要求,推进征地补偿新标准实施,确保补偿费用落实到位。

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区域,征地补偿水平应基本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

全面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

征地批后实施时,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安置费用;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要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防止和及时纠正截留、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费问题。

住房拆迁要进行合理补偿安置。

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

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宅基地。

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征地标准补偿。

在城乡接合部和城中村,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宅基地建房,主要采取货币或实物补偿方式,由被拆迁农户自行选购房屋或政府提供安置房。

被拆迁农户所得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等补偿总和,应能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房屋。

【点评】:

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实际上提高了拆迁补偿标准,这也是对拆迁工作出现各类问题回应,但是重置标准仍然存在诸多人为因素,拆迁工作弊端仍不可杜绝。

两部委发文调控楼市用地

9月26日,国土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出通知,通知明确,企业违约开发土地、因自身原因土地闲置一年,都将禁止竞买资格。

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继续向好发展。

【点评】国家提高了对闲置土地关注度,开始用具体规定来规范囤地现象,大量闲置土地将得到开发建设,违规囤地现象也会得到一定遏制。

出让地块没有纠纷,一方面为拿地企业提供了良好开发条件,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封杀了相关开发企业有囤地理由。

对于违规开发商,这次政策处罚力度也比较大,用禁止再买地、行政处罚、通报等多种制裁措施来整治土地市场。

国土部:

2011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国土资源部12月13日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安排明年任务时指出,将会缩小征地范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以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会议上强调,要确保完成明年各项任务。

具体来说,一要防止地方盲目铺摊子、大量占用土地。

二是严守耕地“红线”。

三是增强区域发展协调性,实行差别化管理。

四是做好用地保障。

五是缩小征地范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六是加大国土资源政策与财政、金融、产业政策结合。

【点评】这是国土部第一次明确将缩小征地范围纳入第二年工作重心,总来看,2011年土地政策或将从严。

中央严控大项目以及占用过大地块,房企以规模拿地降低开发成本做法可能行不通,同时小块土地门槛降低,有利于更多房企参与竞争。

国土部16日正式启动土地违法问责

12月16日开始,国家土地总督察约谈土地违法严重地方政府负责人,正式启动土地违法问责。

土地违法问责内容将按照三部委制定《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严格执行。

2010年土地违法问责问责对象涉及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首次覆盖全国2859个县。

而且今年被约谈城市都是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超过15%,在全国范围月平均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排名靠前城市。

在三部委问责之前,国土部还将以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名义约谈市级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就土地违法问题进行通报,同时要求被约谈地方政府积极整改。

【点评】本次土地违法问责是首次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亦是三部自始至终15号令实施问责。

由于目前企业囤地现象较为普遍,难以产生界限分明之说,本次问责重中之重定向为违法占用耕地面积等方面,且问责覆盖面扩大,表明国家将问责细节落到实处决心,进一步强化了国家针对房地产市场举措。

⏹房地产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

1月10日,国务院正式下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国十一条),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大市场供应量,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点评】历年来,加快经济适用房建设论调从未消沉,但时至今日,市场上经适房仍是“稀客”。

“居者有其屋”理想与“商品房”市场原则,永远相互依存,却又背道而驰。

住建部:

开发商未获预售许可不得收定金

住房城乡建设部4月19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通知》,要求各地切实负起责任,加大查处力度,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

通知要求,今后未取得预售许可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取得预售许可商品住房项目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预售方案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对已经取得预售许可,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外公开销售或未将全部准售房源对外公开销售,以及故意采取畸高价格销售或通过签订虚假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等方式人为制造房源紧张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同时,明确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执业人员各种违禁行为,包括炒卖房号,在代理过程中赚取差价,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违规交易,发布虚假信息和未经核实信息,采取内部认购、雇人排队手段制造销售旺盛虚假氛围等。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健全房地产信息公开机制。

政府要及时准确地将批准预售信息、可售楼盘及房源信息、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等向社会公开;房地产开发企业则要在销售现场明示预售许可情况、商品住房预售方案等信息。

【点评】从住建部发出《通知》来看,政府加强和细化了对房地产市场中交易行为规范。

商品住房进行预售是楼盘销售主要渠道,之所以开发商在预售制度上做足文章,原因之一是预售制度本身不完善。

由于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购房者往往站在比较被动地位,认筹、收定金、炒卖房号等行为制造出销售假象会严重误导购房者判断,也是造成市场恐慌局面重要原因。

住建部此次下发《通知》,对楼盘预售行为不仅进行了明确细化,而且对处罚力度也进行了公示。

住建部发布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通知

6月4日,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

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五、各地要把城市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作为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数据不完备城市,要进一步完善系统;尚未建立房屋登记系统城市,要加快建设。

2010年年底前各设区城市要基本建立房屋登记信息系统。

要加强住房信息查询管理工作。

房地产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住房〔2006〕244号)及《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建住房〔2008〕84号)进行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对提供虚假查询信息,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点评】关于二套房认定终于有了明文出台,此时出台这项政策也是本轮调控补充和延续。

新二套房认定标准“认房又认贷”,是有史以来最严厉调控措施,其影响可能是空前。

一是标准没有区别拥有住房类型,改善型需求会被抑制;二是外来人口购房难了;三是市场成交或将骤然萎缩。

《通知》中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该条相比“国十条”,《通知》对于外地购房贷款限制有所宽松,但按二套房首付50%以及利率1.1倍标准,投机成本也会大大提高。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通知》

国务院6月14日发布通知要求,为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地方各级政府要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规范,进一步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管理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等信贷管理,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承诺行为。

通知提出了对融资平台公司进行清理规范具体原则,并明确今后地方政府确需设立融资平台公司,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足额注入资本金,学校、医院等公益性资产不得作为资本注入融资平台公司。

通知还提出,要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承诺行为。

地方政府在出资范围内对融资平台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实现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内部化。

【点评】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严重依赖土地收入,而不是自身项目现金流。

在统计地方融资平台余额中,大概有75%与土地挂钩。

土地转让成交量减少,直接影响到地方政府财政收入,进而导致地方融资平台债务率上升,最终使地方融资平台偿债压力大增。

温家宝:

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保持房地产价格合理和稳定

国务院9月30日晚上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国庆招待会,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1周年。

温家宝说:

“我们要坚定不移地推动科学发展。

要紧紧抓住战略机遇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推动科技创新,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必须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努力扩大就业,不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大力发展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完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保持房地产价格合理和稳定,让经济发展成果更广泛地惠及全体人民。

【点评】温家宝总理在国庆招待会上所说“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保持房地产价格合理和稳定,让经济发展成果更广泛地惠及全体人民”,既道出了政府决心,也增强了百姓信心。

但是无论政策多么精彩,最终能否降低房价还是要看政策执行效果。

房产局与银行联网武汉市“认房又认贷”启程

10月15日起,市房产局将正式与武汉各金融机构联网,武汉执行“认房又认贷”,将步入实际操作期。

9月30日,被称为楼市调控“新国五条”出炉,其中要求,三套房贷全面叫停、完善差别化房贷。

也即从10月1日开始,金融机构将以家庭为单位来审核购房者置业记录,若属二次置业,则首付不低于五成,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1.1倍;若属三次或以上置业,将拒绝房贷。

【点评】上半年出台认房认贷政策迟迟不能实行,技术上原因占很大比例。

此次市房产局与金融机构联网,是进一步贯彻中央调控政策表现,为二套房利率提高、三套房停贷政策提供了实际操作可能。

境外个人在境内购房限购一套自住房

11月1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发出通知,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要求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住房。

根据通知,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非住宅房屋。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两部门要求,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在办理境外个人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和房屋产权登记时,除应当查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房屋登记办法》规定材料及验证购房人持有房屋情况外,还应当查验有关部门出具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超过一年证明;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学习和居留证明。

境外个人名下在境内无其他住房书面承诺。

 

【点评】“限外令”实质上是从源头上卡住大量热钱流入内地楼市,对炒房投机行为起到一定限制作用。

要求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住房,有助于规范现有购房秩序。

武汉房管局:

商品房预售限售需明码标价

12月6日,武汉市物价局、房管局共同发文,要求从1月1日起,商品房预售或现售都必须明码标价。

按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公开销售之前,必须对所有准售房源明码标价,并在商品房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等,还可采取电子信息屏、电脑查询等方式公布。

采取多种方式明码标价标价内容应当保持一致。

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应保证,销售现场公示每套房屋价格与商品房预售方案中申报价格一致。

确需调整,开发企业应重新申报备案,并及时公示价格变更情况。

【点评】商品房销售实行明码标价,有利于全面规范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工作,稳定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利用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以及非法炒卖商品房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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