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两个责任履责记实档案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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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两个责任履责记实档案的

关于建立“两个责任”履责记实档案的

几点要求

1、建立“两个责任”履责记实档案,原则上应当区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分别建立,按照档案目录、履责台账、载体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

2、每份档案均应制作档案目录,各单位、各部门可以结合履责实际,按照简明清晰、便于查阅使用的原则,自行设置档案目录类别。

3、党委(党工委)、纪委(纪工委)主要负责人应根据履责情况,分别形成履责台账,记录履责总体概况,其他班子成员参照执行。

4、各单位、各部门建立档案,可参考借鉴以附件形式下发的部分载体样式,也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自行建立。

5、记实档案从2016年年初开始。

附:

1、主体责任履责记实档案封皮、履责台账

2、监督责任履责记实档案封皮、履责台账

3、廉政谈话、警示约谈记录

4、责任书

 

2016年度党委(党组)主体责任

 

党委(党工委)主要责任人履责台账

责任主体:

责任项目

照单履责情况

载体材料

2016年度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

纪委(纪工委)主要责任人履责台账

责任主体:

责任项目

照单履责情况

载体材料

廉政谈话、警示约谈记录

式样使用说明

1、组织廉政谈话、警示约谈时,应现场制作记录;

2、“谈话人”和“记录人”两栏应手写签名;

3、记录完成后,应交由谈话对象阅读,由谈话对象在谈话笔录上逐页签名确认。

 

廉政谈话、警示约谈记录

时间

地点

谈话人

记录人

列席人

谈话对象

性别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民族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签名:

第页共页

签名:

第页共页

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年月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相关文件要求,签订年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

一、共性责任内容

1、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

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本部门(单位)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着力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2、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

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承担起全面领导责任,重要工作亲力亲为,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自觉接受监督。

党委(党组)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班子成员担起分管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当好廉洁从政表率。

3、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支持纪委(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开展经常性的纪律教育,认真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以“六项纪律”为尺子,小错即纠、动辄则咎,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4、深入开展党内监督。

落实好报告工作、述责述廉、谈话诫勉等监督制度。

下级党委要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定,继续探索实行“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等办法。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与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谈话要制作记录备查。

5、抓好作风建设。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改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

着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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