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胜煤矿1425中部车场揭1311煤层施工安全技术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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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胜煤矿1425中部车场揭1311煤层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况

1425中部车场位于副井与风井之间,作为本区段的材料、矸石运输及通风、行人之用。

在副井1425中部车场一号交岔点开口沿方位角83度方向掘进至1425回风石门交岔处,工程量全长为94米。

断面规格为:

净宽3800毫米,净高3100毫米,半圆拱形,掘进断面为11.6平方米,净断面为10.3平方米,采用25#U形棚钢筋网喷浆支护。

目前探钻(长探)位置为1425中部车场11米处,巷道掘进至前方13米与21.9米将揭开13#与11#煤层。

揭煤段(含过煤门)为1425中部车场11米处开始至41.2米(进入11#煤层顶板2米位置)处为止,全长30.2米。

13#、11#层真厚度为2.5m与1.5m,煤层倾向为80度,煤层倾角25度,揭煤范围内岩石由粉砂岩、砂质泥岩,泥岩及煤组成。

本区域段构造发育,岩层破碎;围岩遇水膨胀,易造成巷道底鼓;矿井水文地质简单,只有岩层裂隙中含小量裂隙水;13#、11#煤层按有爆炸性与自燃发火倾向性进行管理,并且施工按突出煤层进行管理。

巷道采用TYP-28型风钻打眼,实施光爆施工,箕斗承载,P-30B耙岩机装矸,JTK-1.6×1.2绞车提升至地面。

为安全揭开13#与11#煤层,特编制此揭煤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各单位务必认真贯彻执行。

二.揭开13#、11#煤层施工工艺流程

打前探钻孔控制该巷与13#、11#煤层的相对位置→测定13#、11#煤层综合瓦斯压力→预测13#、11#煤层的突出危险性→采取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措施有效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揭开13#、11#煤层→按局部的“四位一体”防突措施过煤门。

揭煤流程图

探煤、测压钻措施

预测无突出危险性

有突出危险

抽采卸压钻孔消突

效果检验无效

有效安全防护措施揭穿煤层

三.揭煤领导小组

为了顺利揭开13#、11#煤层,矿成立揭煤领导小组:

组长:

曹远林

副组长:

梁飞连、金伟、刘明文、段头生

成员:

彭韶文、王礼年、陈桂红、周水成、谢功圆、成志扬、代顺雨、沈泽宇、吴琼能、吴健、曹文祥、刘建根、万跃辉、胡新苗、袁茗喜。

职责范围见下表:

姓名

职责范围

曹远林

总指挥,负责揭煤工作的全面指导。

周水成、曹文祥、刘建根、万跃辉

负责组织协调调配揭煤过程中人力、物力。

段头生、谢功圆

负责措施的现场兑现、监督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彭韶文、代顺雨、胡新苗

负责解决通风设施,突出危险性预测,防突措施孔设计及施工效果检验。

刘建根

负责组织人员现场施工、材料准备、现场措施落实。

王礼年、陈桂红

参与打探煤钻孔工作,负责记录、整理资料、确定煤层位置。

周水成、沈泽宇、吴健

负责参与和设计顶板管理工作。

负责调度指挥工作,协助解决揭煤中出现的问题。

袁茗喜、吴琼能

负责停送电、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等工作。

成志杨

负责揭煤前、后站岗及揭煤后瓦斯排放,炮后处理工作,以及按措施要求安排跟班工作。

彭韶文、王礼年、周水成

负责揭煤措施的编制,现场施工技术,督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顶板管理。

周水成、谢功圆

负责揭煤时全井撤人工作。

揭煤小组在矿调度室设置揭煤指挥所,以便统一指挥。

揭煤期间,曹远林在矿调度室指挥揭煤工作,梁飞连、金伟、段头生协助。

彭韶文负责井下指挥。

四、前探探煤钻孔(长探)

1.工作面掘至距煤层10m(垂距)之前,至少打两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板不小于0.5m的前探钻孔,并详细记录岩芯资料。

2.工作面掘至距煤层5m(垂距)以外至少打两个穿透煤层全厚的测压钻孔,测定煤层瓦斯压力和钻屑瓦斯解吸指标。

为准确得到煤层原始压力值,测压孔应布置在岩层比较完整的地方,测压孔与前探孔不能共用时,两者见煤点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m。

3.前探钻孔严格按照地测部门探煤钻孔设计图施工。

钻孔直径为75mm。

4.施钻前,锚网U形棚必须支护到迎头,严禁空顶作业。

5.实施探煤钻孔时,严格按设计方位、坡度向前施工,地测部门将施工进度与煤层层位关系图悬挂矿调度室,每班进尺必须在关系图上填绘,严格按导线点控制。

6.钻机队将钻机运到位后,认真检查钻机各部件,并安装试运转,防止异常事故发生;同时必须配备足够的钻头与钻杆。

在打钻过程中,地质人员要在现场跟班,掌握钻孔深度、方位、角度,以便准确控制13#、11#煤层的位置,打钻过程中当钻孔开始进入煤层时,必须停钻,地质人员做好记录后,才能继续打钻;施工完毕后必须得到地质人员同意,方可撤钻。

揭煤措施

7.在施工抽放钻孔时,地质人员要选取有代表性的钻孔收集资料,进一步验证煤层层位。

8.地质人员要根据现场收集的钻孔资料,整理并绘制出钻探实测成果图,并编制《地质预报》。

(《地质预报》见附件1)

9.施工过程中,迎头探头必须挂在钻机上部;风电、瓦斯电闭锁必须齐全有效。

施钻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钻孔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10.前探钻孔施工完毕恢复掘进时,每次打眼前必须用5米的长钎子在巷道顶部两帮200mm处各打一个探眼,眼深不小于4.8m,探眼与巷道顶板夹角为650。

若探眼没有探着煤,允掘0.7米;若探眼探着煤,则停止掘进,同时向矿调度揭煤领导小组汇报(短探钻孔设计三视图见附件2)。

五.防止煤与瓦斯突出措施

(一)、预抽防突措施的相关规定:

1.工作面与13#煤层顶板垂直距离5m时,应先打四个测压钻孔封孔测压,测出煤层瓦斯原始压力和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值(取湿样)或△h2值,并总结出瓦斯压力测定结果。

利用测压孔作预测孔时,钻孔每打1米,取粒径为1-3mm的煤样装入MD-2煤钻屑解吸仪或WTC瓦斯突出参数仪中,测定钻屑解吸指标K1值或△h2值。

(测压、预测钻孔三视图见附件3)

2.为了防止揭煤期间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当预测有突出危险时,必须采取预抽防突措施。

3.防突措施采用预抽瓦斯的方法,按石门揭煤的区域防突措施要求布孔,严格按照预抽钻孔设计施工。

在工作面距煤层7米以前布孔,钻孔控制煤层长度以进入11#煤层顶板1米为止,控制巷道轮廓线外12米(指沿煤层的长度)的范围,同时控制范围外缘到巷道轮廓线外的最小距离不小于5米。

(抽放钻孔设计三视图见附件四)。

钻孔施工完毕必须立即联抽,只有在抽采达标(工作面前方消除突出危险)且进行消突评价后,方可恢复掘进。

4.施工队必须确保巷道迎头支护完好,严禁空顶作业。

同时将巷道及回风系统的残矸、杂物清理干净,以确保通风行人、水沟畅通及施钻的顺利进行。

5.根据地质探煤钻孔资料及巷道掘进设计,瓦研室作预抽防突措施钻孔设计。

由打钻队采用ZYJ-750型液压钻机配直径42mm的地质钻杆套直径75mm的钻头钻进。

施钻时,施钻人员必须按钻孔工艺、钻孔操作规程、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所有钻孔必须全部穿透煤层进入顶板1米。

若钻孔施工过程中,钻孔附近瓦斯浓度超过0.8%时,则停止钻进,待瓦斯不超限时,再继续钻进。

在钻进或撤卸钻杆时,任何人不得正对着钻杆,以防喷孔退杆伤人。

6.打钻时,通修队派一名责任心强的瓦检员,随时检查现场瓦斯,如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及揭煤领导小组,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由矿山救护队员佩机现场值班,进行安全监护,负责施钻过程中意外事故的处理。

7.在打钻过程中,若出现喷孔、顶钻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打钻,但不能拔出钻杆,值班救护队员及当班班长组织人员撤到地面,当班电工在地面切断迎头及其回风流中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的电源,并立即向矿调度室及揭煤领导小组汇报。

8.抽采钻孔打完后,必须立即进行验孔与联网抽放。

9.迎头经校检恢复掘进后,严格按允掘距离与短探措施要求施工,严防误揭煤层,确保揭煤的安全岩柱不小于1.5米。

(二)、钻孔施工安全管理:

1、该掘进工作面内的所有电气设备的防爆质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加强自身电气设备的检查与维护,机运部门加强对该面及回风系统内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并对施工队检修情况进行监督,杜绝电气设备失爆失保现象的发生,确保设备完好。

2、施工钻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必须和该掘进面的局扇和瓦斯探头实行风电、瓦斯电闭锁,保证正常供风、供电。

3、每次施工钻孔前,掘进单位要在迎头设置好安全防护挡板,以防喷孔及片帮伤人,并在安全防护挡板外侧用直径不小于180mm的圆木(不少于2根)紧贴背板打牢,同时加强施工处及周围巷道的支护,不得空帮空顶,使用好前探梁。

4、施工钻孔前,掘进单位要将迎头余煤及杂物清理干净,巷道(钻场)断面符合设计要求。

巷道顶板支护牢固,腰帮背实。

5、施工钻孔前,要将钻机摆放平稳,打牢压车柱,吊挂好风水管路及电缆。

6、钻孔施工过程中,钻杆正后方不准站人,不准用手托扶钻杆,所有施工人员要将工作服穿戴整齐。

7、在施工中,严禁用铁器敲砸钻具。

敲击用具必须是铜制工具。

8、施工中,通风队设专职瓦斯检查员随时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并观察突出预兆。

确保施工点通风良好,严禁瓦斯超限作业,施工班长将便携仪悬挂于钻孔正下风侧5米内。

9、若发现有突出预兆及异常现象时,瓦检员和施工负责人要迅速地将所有人员撤至安全地带,同时切断该巷道内所有电气设备的电源,并及时向矿总工程师、矿调度所及有关单位汇报,待经过处理且瓦斯等有害气体的浓度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10、在钻孔施工过程中,操作人员要配备必要的工具。

学习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了解钻孔设计参数和施工要求。

按照钻机操作规程和钻孔施工参数要求精心施工,严格控制钻进速度,钻机不得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运转,在人工取下钻杆及加钻杆过程中,钻机的控制开关必须处在停止位置,不得违章作业,同时做好施工记录,每班施工情况必须向矿调度及瓦研室汇报。

11、在钻孔施工过程中,开启喷雾灭尘。

钻孔施工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并洒水灭尘,要将钻机设备及钻具移走,并吊挂好风、水管路及电缆,以确保巷道后路畅通。

12、在钻孔施工过程中,安监员、瓦检员、巷道施工班队长负责监督、检查钻孔施工质量,安监员、瓦检员负责验收钻孔,安监员、瓦检员、掘进班队长要在钻孔施工记录表上签字认可。

13、矿调度室要加强对钻孔施工过程中的调度指挥及记录工作。

14、安监科负责对本措施的施工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工作。

15、施钻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施钻地点的煤(矸)屑,搞好文明生产。

六.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与区域验证

1.在抽采钻孔施工完毕联抽后,瓦研室应每天安排流量测定工测定瓦斯抽采参数,根据钻孔控制范围内煤层的原始瓦斯含量及抽排瓦斯量,计算出煤层的残余瓦斯含量及抽排率。

只有在前方煤层的残余瓦斯压力降至0.74Mpa以下,煤层的残余瓦斯含量降至8立方米/吨以下,抽排率达到30%以上时,方可对本石门工作面的预抽防突措施进行效果检验(测定K1值或△h2值)。

同时在巷道顶部与13#、11#煤层顶板垂直距离1.5m时,要进行区域验证。

效果检验与区域验证必须施工5个钻孔,先用钻机或风钻打过岩石见煤后再用电煤钻进行效果检验或区域验证,其中3个钻孔位于巷道中线方向;其余二个孔位于巷道左右两邦。

上部及左右两邦钻孔的终孔点位于巷道轮廓线6.5米处。

检验孔必须布置在措施孔之间,并不得于措施孔串通。

(效检钻孔三视图见附件五)

2.采用钻屑指标法进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或区域验证,以K1值或△h2值作为突出危险性指标进行判断。

钻孔每打2米,取粒径为1-3mm的煤样装入MD-2煤钻屑解吸仪或WTC瓦斯突出参数仪中,测定钻屑解吸指标K1值与△h2值,根据最大K1值与△h2值预测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钻屑解吸指标K1值与△h2值的临界值见下表:

表6-1

钻屑解吸指标临界值

△h2

K1

(pa)

Ml/g·min1/2

干煤200

0.5

湿煤160

0.4

4.当K1值<0.5(湿煤0.4)时,证明防突措施有效,按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当K1≥0.5(湿煤0.4)时,证明防突措施无效,必须再次采取抽采措施,再次编制钻孔设计,再次进行效果检验,直至有效为止。

5.防突措施有效时才准许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揭煤。

七.安全防护措施

1.设立压风自救系统,压风自救系统设施必须完好有效,在1425车场及副斜井每隔50m安设一组压风自救器,每组不少于5个减压阀。

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携带自救器,并熟知自救器的使用方法,由救护队组织培训,合格后方可下井施工。

揭煤措施

3.采用地面放炮揭煤,全井撤人停电,三个井口设岗(放炮、撤人、设岗示意图见附件六)。

揭煤前一天,由揭煤总指挥负责将本措施向参与揭煤的全体人员贯彻。

放炮时间定为15:

30-16:

00。

4.在保证1.5米的安全垂直岩柱和效检无突出危险的前提下,才能实施揭煤炮眼。

实施前,迎头尽量刷成与煤层顶底板一致的斜面,以便于全断面一次性揭开13#、11#煤层。

5.揭煤炮眼装药工作由专职放炮员按炮眼布置图表装药,打穿煤层的炮眼在煤层段和岩层段应分段装药,并用0.2米的黄泥隔开,所有炮眼都应在炸药和黄泥间装1-2个水炮泥,炮泥都必须密实地封至孔口。

震动炮必须采用铜脚线的毫秒雷管,总延期时间不超过130毫秒,并不得跳段使用。

专职放炮员负责联线、敷设放炮线、放炮等工作。

6.矿山救护队安排队员带机在放炮地点等候炮后处理,炮后30分钟后在回风井检查瓦斯浓度,并向矿调度室揭煤领导小组汇报;炮后30分钟方可带机进入迎头进行检查,检查完毕后向调度室揭煤领导小组汇报,揭煤小组总指挥根据汇报情况确定全井是否供电、排放瓦斯等。

7.揭煤后本作业地点停掘一个小班,其他地点如正常,可以恢复生产。

8.如果第一次启炮未响,第二次启爆前必须先到迎头检查瓦斯和联线情况,正常后再向揭煤领导小组总指挥汇报,经同意后方可第二次启爆。

9.生产科、安全科负责撤人的同志,在撤人过程中,必须将沿途的正反向风门关好,人员撤离后迅速报告调度室揭煤领导小组。

10.通风队瓦斯监控组必须在距迎头5米之内及距回风10-15米内地点安装瓦斯自动报警仪,并入KJ-101监控系统正常使用,当瓦斯达0.8%报警,1.2%断电;小于1.0%复电。

机电部门对所有的电气设备进行仔细检查,严禁设备失爆;瓦斯电、风电闭锁装置齐全,并确保其运作稳定、灵敏、可靠。

11.揭煤前,必须对通风系统进行可靠性评估。

由矿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对该地点通风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进行评估,保证该地点必须有独立、可靠的回风系统,并不得有任何阻碍回风的设施和障碍物,确保回风系统畅通无阻。

揭煤前由矿通风队把不符合要求的通风设施处理好,并由矿瓦研室和通风队对该范围通风系统进行全面检查,认为系统可靠后方可采取震动性爆破揭开煤层。

12、揭煤前,施工队必须在离当头30米处掘一个避灾硐室,其净高不得少于2米,深度不得少于3米,硐室内支护必须完好,通风队按要求设置严密的隔离门、压风自救系统、通往调度室的电话机、水管,风与水必须24小时供给。

压缩空气供给量每人不得少于0.3m3/min,可供5-9人用。

13、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不得有明火和易燃物,不许闲杂人员在井口附近逗留。

14、当班本迎头瓦检员负责瓦斯、风门等通风设施的检查及安全监督,发现安全隐患报告矿调度室,如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立即与班组长组织作业地点的所有人员按本措施规定的避灾路线撤退,并及时报告调度室。

15、停电后必须及时启炮,防止因停电时间过长,造成瓦斯超限或积聚。

16、过煤门时必须严格按本措施规定执行。

17、为避免揭煤或过煤门时空顶,必须在本石门当头备足不少于2m3的填充材料,在附近30米范围内掘进煤巷时,必须加强支护。

八.安全撤离路线

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并掌握突出预兆,一旦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按安全撤离路线撤出人员:

有声预兆:

出现霹雳声、煤炮声、嘶嘶声、煤矸开裂声等。

无声预兆:

出现掉渣、煤岩削落、片帮、底鼓、钻孔变开、装药不进、顶钎、瓦斯涌出忽大忽小等。

2.施工中发现危险情况按下列路线撤离:

1425中部车场→副斜井→地面。

(通风系统避灾路线图见附七)

9.通风、瓦斯、煤尘管理

通风系统必须独立可靠,保证回风系统风流畅通。

1.

揭煤措施

必须保证风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本迎头采用型号为FBDNO6.0/15×2的局扇压入式通风,局扇安装在1515叉口处,并按要求上架,距巷道回风口不小于10米,风筒出口距迎头不超过5米。

实行专人管理制度。

瓦斯检查员必须对要求检查地点的瓦斯进行仔细检查,并及时、准确、清楚地将有关数据填写在牌板上,风机严禁无计划停风,如因特殊情况停风,当瓦斯浓度超过3%时,救护队必须按《排放瓦斯措施》排放瓦斯。

本作业点的进风路线:

地面→副斜井1515上段→副斜井1515叉口→局部通风机→风筒(直径800)→1425车场。

2.瓦检员和安检员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严格执行瓦斯报表签字制度。

3.必须严格执行“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变频开关等保持完好。

4.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必须保证完好。

放炮前,只有矿监控室反应的瓦斯传感器显示值、瓦检员检查的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在0.8%以下时,才能下达放炮命令;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报警声响,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放炮时,监控室设定监控员监视监控系统副机显示频上的瓦斯动态,发现异常及时采取紧急措施。

5.风门必须闭锁完好;风门墙上的铁风筒、调节风窗、刮板轨道机孔等孔洞必须有可靠的防逆流设施,并由施工单位派专人进行管理,随时保持完好。

6.风筒吊挂平直,接头必须反边,风筒漏风处要及时修补,风筒出口距离工作面小于5m,揭煤期间必须保证足够风量。

备用风机必须保证完好。

7.瓦检员应随时检查瓦斯,观察突出预兆。

发现异常及瓦斯超限时,要按安全撤离路线撤出人员,当班电工在地面切断迎头及回风流中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源,并向矿调度室及揭煤领导小组汇报,再进行处理。

8.坚持湿式钻眼,严禁打干眼,使用好水泡泥,炮前、炮后要喷雾降尘。

出矸时洒水降尘冲洗岩帮粉尘。

揭煤措施

9.放炮前必须对迎头20m范围冲洗一次,每周对回风巷道冲洗一次。

10.放炮后,矿监控室值班人员要通过监控系统的监视终端监视井下各地点的瓦斯情况,发现大面积瓦斯超限时,必须报告揭煤总指挥。

11.各转载点安设一组防尘水幕,出货时进行喷雾降尘。

12.回风流中涟邵建工必须按规定配足隔爆水袋。

13.本工作面乏风路线:

1425车场→副井1425下段→1380轨道石门→1380副、风井联络巷→1380回风石门→回风斜井→引风道→地面。

十.爆破施工设计(震动性揭煤设计)

采用震动性炮爆揭开13#、11#煤层,因此根据现场情况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及有关要求执行,揭开13#、11#煤层进行施工时按远距离爆破(地面放炮)要求进行操作。

撤人、设岗、放炮按放炮、撤人、设岗示意图执行。

(一)、本次揭煤采取全断面一次性震动爆破方式。

1、炮眼数量的确定:

据经验公式:

N=5.5×S0.5×F2/3

式中:

N:

炮眼个数;

S:

巷道断面,取10.3m2。

F:

岩石坚固性系数,取4。

所以:

N=5.5×S0.5×F2/3=43(个)

2、炸药消耗量的确定:

q=1.72f1.2km/S0。

75

=1.72×5.27×(0.95/5.45)=1.58

Q=S×L×q

=10.3×3.0×1.58=49(kg)

式中Q:

炸药消耗量(kg);

S:

巷道断面(m2);

L:

煤岩爆破平均长度(取3.0m)。

KM:

取0.95

(以上炸药消耗量为理论计算,具体所耗量根据当头实际情况具体决定。

3、准爆电流的计算

揭煤采用连续四段毫秒雷管引爆。

由专职放炮员进行放炮母线和雷管阻值的测定,雷管阻值必须在专用测试房进行,选用单个雷管阻值误差不超过±0.1Ω,雷管最后一段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且不得跳段使用。

揭煤时采用MFB-200型发爆器启爆,其参数为:

工作电压V=2300伏,最大启爆电阻值R=620Ω,雷管全部采用串联,单个雷管阻值为5Ω,总共86个。

雷管串联总电阻:

R1=5×86=430Ω

放炮母线电阻:

R2=0.016×1000×2/1=32Ω

总电阻为:

R1+R2

=430+32=462Ω

所以:

2300/462>2300/620

故选用的放炮器符合要求,可以启爆。

4、揭煤炮眼的布置及相关参数详见炮眼布置图(附件八)、爆破参数表(附件九)。

5、装药放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放炮员必须持证上岗,制作引药、装药放炮必须由放炮员进行,必须使用煤矿许用3#乳化炸药和毫秒电雷管。

使用煤矿许用毫秒电雷管,最后一段延期不准超过130ms。

2).放炮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放炮员必须严格执行火药领退、运送、保管、使用制度。

4.放炮员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326条的规定制作引药。

5.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6.放炮前,所有的工具、设备必须搬至安全地点,多余的雷管、炸药要放在警戒区以外的雷管、炸药箱里锁好。

7.必须采用正向装药,严禁反向装药。

严禁一次装药分次起爆。

8.炮眼长度小于0.6m时不准放炮。

严禁放糊炮、明火放炮、一次装药多次放炮。

必须使用水炮泥,封泥长度不准小于500mm。

严禁用岩粉或其他可燃性材料封口,无炮泥和封孔不实的炮眼,严禁放炮。

9.放炮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必须相互拧紧并悬挂。

不准与轨道、金属管等导电体相接触。

10.在放炮地点20m内,有矿车、未清除的岩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1/3以上时,不准放炮。

在放炮地点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不准放炮。

11.爆破前,放炮地点附近20m内,必须洒水降尘。

12.连线放炮,只能由放炮员一人操作,严禁多人放炮。

放炮器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

13.严禁用矿灯等其他方式放炮,放炮母线长度不得小于100m,放炮位置设在地面的安全地点。

14.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放炮地点,并在地面进行放炮。

15.炮眼内发现异状,如温度忽高忽低,有显著瓦斯涌出、岩层松散时,不准装药放炮。

16.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关于爆炸材料和井下放炮的各项规定。

十一、揭煤放震动炮的安全技术措施

打揭煤炮眼时,施工队必须按揭煤炮眼设计施工,由安监部门安排人员参与打眼过程的安全监督,由矿山救护队安排队员佩机进行安全监护,炮眼打好后要及时向矿井调度室揭煤领导小组汇报炮眼布置情况,穿过煤层长度、瓦斯动力现象,炮眼个数、深度、见煤孔数等。

(一)打眼:

1.钻眼期间瓦检员负责观察突出预兆及检查瓦斯浓度,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工作,迅速将工作面所有人员撤至地面,当班救护队员必须在副井电话处守候待命,当班电工在地面切断迎头及其回风流中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源,并用该处电话向矿调度室及揭煤领导小组汇报,揭煤领导小组必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及时进行处理。

2.严格按照炮眼布置图点好眼位,掌握好炮眼角度、深度施工,炮眼布置不得穿透抽放钻孔及其他钻孔,钻眼结束,必须用扫眼器将炮眼内积水、粉尘吹干净,才能装药,保证爆破效果。

扫眼时,其余人员撤到安全位置躲避,扫眼人员要背对眼口,并设专人控制风阀。

3.打眼过程中,当班瓦检员、安检员班长必须在现场监督打眼。

4.钻眼过程中,发现钻孔有喷煤、喷水、喷瓦斯、温度突增或下降、打眼时顶钻、夹钎等异常情况时,必须停止打眼,但不准拔钻,并立即将工作面所有人员撤到地面,当班电工在地面切断迎头及回风流中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源,并用电话向矿调度室及揭煤领导小组汇报,调度室电话号码为801。

5.严禁钻眼与装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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