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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监测与分析系统

医疗质量监测与分析系统

第一章项目需求描述

★项目工期要求:

合同生效之日起八个月。

★项目免费运维期要求:

验收之日起一年。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一、医院概况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创建于1950年,2012年2月被评为三级乙等医院,是花都区内唯一一家综合性三级医院。

医院分新华路总院、宝华院区(肾病泌尿中心)、田美院区(围产医学中心)共三个院区,全院设有临床科室31个,医技科室11个。

目前医院正积极筹建新院,新院建设目标是打造融医疗、教学、科研、保健、康复为一体,专科优势明显、省内先进的区域性、国际性、现代化、智能化三级甲等综合性医疗保健中心,成为广州市北部区域医疗中心、业务技术指导中心和区域医疗服务网络的龙头。

作为花都区的重点综合性三级医院,在新院区投入使用之前还需要在此院区提供持续的医疗服务,并为新院区的信息化建设增加更多宝贵的建设经验,为了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迫切需要对现在院区进行信息化梳理优化,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二、项目背景

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其中,再次明确提出要强化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满意的医疗服务。

自2009年至今,国家卫计委已经连续出台了一系列行政法规、规定、意见和办法,每年都颁布和更新一批按疾病分类的医疗技术临床指导规范,不断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监管手段的完善和医疗质量控制标准的建设。

在国家重点专科评估、三级医院评审评价、医院管理年、大型医院巡查等重大项目中,督导医院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设完备的“医疗质量监测与分析系统”,提升医疗质量管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遵循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行业标准和临床路径等有关要求开展诊疗工作。

但是,目前还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信息化系统,可以自动化实现对医疗质量的监测和管控。

普遍是信息科查询和统计数据,每月人工上报的方式,存在效率低、准确性差、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且仅能做到对重大不良事件的监督,缺少量化工具可视化监管临床过程的关键环节。

本项目旨在协助医院管理部门实现医疗质量监测与分析,实现对医疗差错等高风险医疗安全事件的监控、预警和报告。

三、采购一栏表

采购名称

单位

说明

最高限价

医疗质量监测与分析系统(一期)

1套

1.可监测全院医疗质量,可视化查询关键指标及对应趋势图,进行医院科室以及诊疗组的质控比较、以结构化原因分析医疗质量改进途径,并支持报表管理和病例检索等功能。

2.开发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和缺血性脑卒中,2个病种(采购方可更换病种)

人民币60万(包含项目开发费、实施非、差旅费等项目开支)

四、建设目标

本项目主要达成如下两个主要的建设目标:

1)从专病质量入手,建立一套医疗质量监测的模型标准。

以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缺血性脑卒中,共计2个疾病为切入点,进行医疗质量的监测和分析工作,需建立一套专业性强,且医院信息系统支持的质量监测模型体系,既满足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的需要,又满足持续、自动化监测医院服务情况的需求。

★中标方允许采购方实施前更换病种。

2)建设一套支持质量监测模型落地的应用软件平台

为了满足对专病质量的监测和分析工作,在建立了医疗质量模型的基础上,还需要进行应用软件平台的建设,推动医疗质量监测的系统化、实效化、深入化,落实医疗质量模型的应用,持久的、有针对性的辅助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五、建设原则要求

项目的建设要求贯彻“以业务需求为主导,规范建设标准,强化监管力度,提高信息安全,共享信息资源,服务人民群众”的指导方针。

此次项目总体建设原则如下:

1.统一标准

统一标准是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工作,也是进行信息交换与共享的基本前提。

在本项目开发中,严格按照卫生部统一制定的各项业务规范和信息标准,建立、健全医院信息系统,加强以患者为中心、以电子病历为基础的医疗信息资源整合和充分利用,强化HIS系统建设项目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和制度建设。

通过本系统建设,逐步构建基于HL7(国际通用医疗电子数据交换标准),IHE(医疗信息系统集成标准),ICD10(国际疾病分类编码),手术编码,SNOMED(医学系统术语标准)等医疗行业的标准以及卫生部相关标准规范的规范化信息系统。

符合卫生部颁布的《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符合卫生部颁布的《医院信息系统功能规范》,《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关于临床路径的功能描述等业务要求。

支持HL7、ICD-10、DICOM、IHE等国际标准,符合卫生部2002年4月《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要求、符合卫生部《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要求、符合卫生部《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关于临床路径的功能描述要求,软件数据字典应遵循国家数据字典、省部委数据字典、地区和用户数据字典规范。

标准规范包括术语规范、业务规范、技术规范、数据规范、接口规范、运维管理规范等。

2.保证安全

安全性和系统运行保障是HIS系统建设的重要基础。

本项目的开发,涉及居民健康和生命,必须坚持安全可靠原则,保证系统稳定运行。

本项目开发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技术的要求,在系统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技术手段,强化信息安全管理,制定并不断完善信息系统应急处理预案。

3.服务社会

本项目开发建设要以人为本,以需求为导向,紧密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结合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重视解决实际问题,以应用促开发,增强公益性信息服务能力。

充分采用先进的网络和信息技术,加强各部门协同工作能力,简化群众办事流程,优化业务流程,降低服务成本,提高卫生行政效能、医疗卫生服务效率和质量。

满足市民对于健康信息管理的需要。

通过数据共享和有效利用,实现区域内信息资源的整合,以服务社会和人民群众。

4.经济实效

本项目开发建设必须坚持经济实效原则,注重投入产出效益,不盲目追赶技术超前,防止大起大落,力图以较少的投入,产生适宜的效果。

5.高性能、高可靠性

本项目开发应具有较高数据处理能力,满足各医疗事业单位7*24小时的服务要求,保证全院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的需要。

6.扩展性

本项目的开发设计应具有灵活的扩展能力,要充分考虑国家医疗制度改革对卫生信息系统带来的业务流程变动。

六、总体规划设计要求

1、投标人所提供的医院信息系统软件产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软件工程的标准,保证系统的质量。

提供完整、准确、详细的建设文档资料,应用设计符合国家、医疗卫生行业有关标准。

2、应用软件要满足实用、高效性、易操作和安全性原则。

3、投标产品必须与医院原有HIS、EMR系统融合改造,在全面规范和整理现有数据、优化现有业务流程的基础上,确保本项目系统上线过程中的平稳过渡,确保本项系统上线不会造成当前业务系统出现暂时性停顿,确保现有资源,尤其是数据资源得到充分的保护和利用。

4、根据目前医院的实际情况,结合医院需求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方向,确保此次项目接口及其它业务系统的无缝互连,适应医院流程变化,满足医院个性化需求。

5、投标人必须承诺保持医院原有系统及其所有接口的稳定性及延续性,并能保证本项目所开发的系统能与医院原有系统无缝接入。

中标人享有医院在用信息系统技术文档的阅读权,指导中标人用于本项目的系统设计。

但是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并保证该部分软件技术文档仅用于本项目的系统设计。

七、质量模型的建设要求

本项目需针对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缺血性脑卒中,2个病种,分别建立专业的质量评价模型。

模型要求如下:

1)模型参考标准

参考标准须参考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其中,行业标准须包含国内和国外2部分,总参考文件数量不少于10份。

2)模型监测与评价范围

须包括诊断、治疗、预后和平均值类的统计指标4部分。

3)模型监测与评价深度

须从诊疗行为和诊疗结果2个角度进行专病的质量监测和评价。

4)模型指标数量

不少于15个指标。

5)结果质量标准

指标结果与人工核对结果偏差≤4%。

6)指标计算方法

至少有3个指标计算方法示例。

7)统计分析方法

至少采用3种统计分析方法,且必须包含聚类分析。

八、应用平台的建设要求

总体需求与技术架构

随着医院信息化建设的逐步提升,医院已经沉淀了大量的医疗数据,通过这些数据的深度挖掘,可以有效地形成质量监测指标的客观基础。

但是医疗大数据中也存在大量的非结构化数据,需要充分利用自然语言处理和人工智能等多种先进的大数据处理技术才能形成可用的计算机可以识别的数据。

系统的技术架构示意如下:

总体技术要求

1)参与投标的产品应是已经开发完成的软件系统。

2)投标人应提供标书中列举的软件系统模块的详细功能描述,并展示具备提供本地化需求变更服务的技术能力。

3)参与投标的产品在功能方面应满足结构化、模块化的和实用化的基本要求,运行要稳定、可靠。

数据源与数据集成引擎的要求

系统需要存储从院内各业务系统(或院内数据集成平台)采集的各类医疗运行数据,以满足医疗质量监测活动,为实施医疗质量模型提供数据基础。

投标商的数据集成实现和存储方案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方案需要具备采集和存储多年历史数据的能力。

2)投标方案选用的数据库管理系统应支持当前主流的数据库技术标准,如:

ANSI/ISOSQL99、ANSI/ISOSQL89、ANSI/ISOSQL92E、ODBC3.0、X/Open、CLI、JDBC等。

完全支持中文国家标准第二级(GB2312-80)的中文字符的存储处理,支持UNICODE通用编码格式。

支持对象数据库或多媒体的存储管理。

3)投标方案应能解决TB以上级别数据的存储管理,应支持对TB以上级别数据的高效查询和数据提取,提高病案大文本的调阅效率。

4)投标方案应包含数据集成引擎使用的软件产品、稳定性及运行效率。

5)投标方案应说明数据校验的方式方法、数据质量的保障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完整性、及时性、一致性、关联性等。

数据挖掘引擎的要求

为了完成质量模型的落地,数据挖掘引擎是必不可少的实施要素。

数据挖掘引擎不仅从结构化数据中计算指标结果,更重要的是从电子病历等非(半)结构化数据中挖掘质量模型的相关指标数据。

1)投标方案应说明医疗质量模型的实现,运用的统计学算法、循证医学的标准等。

2)投标方案应详细阐述从非结构化数据中提取指标数据的算法、流程,应该包含词库建立、医学专业分词模块的技术实现、基于医学专业的大文本语义识别技术的实现等。

3)投标方案应详细描述大数据技术在产品中的应用、其先进性及使用效果。

应用服务层的要求

应用服务层是为应用功能提供基础服务的软件实现。

专科专病的质量监测建设,是逐步实现逐步上线的,不断增加专病和专科的数量,从最初的关键病种,扩展到重要病种、重点科室全覆盖,因此应用服务层的设计中必须考虑系统的易维护性和扩展性。

具体要求如下:

1)采用B/S结构,用户PC端通过浏览器进行访问,要求支持IE、Chrome,Firefox等通用浏览器。

2)必须采用松耦合架构作为各功能服务集成整合的架构模式。

九、建设内容

医院质控系统,可监测全院医疗质量,可视化查询关键指标及对应趋势图,进行医院科室以及诊疗组的质控比较、以结构化原因分析医疗质量改进途径,并支持报表管理和病例检索等功能。

具体包括一下功能如下:

医疗质量监测:

查询关键指标和对应趋势图,支持院内各病种可疑率、各科室分布等维度的分析,可对关键指标设定基线目标

原因分析:

可收集并分析临床所反馈的原因,挖掘影响医疗质量的关键因素

报表管理:

可配置与生成面向不同管理人员、临床医生的医疗质量报表,并支持查询、预览、导出及打印

病例检索:

应支持病例回溯的功能,可以查看监测病例的具体情况,为进一步核实质控问题提供原始数据的支持。

系统管理配置:

应支持管理访问用户的账号,包括密码重置、应用功能和数据的访问权限设置(如对各病种指标的访问权限、基线设置权限的设置);应支持对每个账号的关键操作的记录和查询功能。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一十、实施与培训要求

(一)实施要求

1、实施周期:

项目总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系统安装调试运行,验收交付使用(以合同或附加协议的方式约定具体进度计划)。

2、投标人应派遣有经验的技术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到现场实施技术服务,包括软件改造、测试等技术服务、培训服务。

3、投标人在平台接口实施前,应先进行培训,开始实施时,须让有关人员参与实施、检测和排除故障。

4、调试工作完成后,投标人应提供咨询与技术支持工作,及时将其所发现并掌握的接口操作、故障检测、故障排除方法通知,并支持对软件进行升级服务。

5、结合采购人实际情况,拟定详细的系统实施计划,含客户化修改、测试、试运行、培训及上线计划。

承诺保证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上线及上线系统的基本平稳。

6、投标人指派实施人员具有较高的系统实施水平,并有很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完善的技术支持、服务体系,具有较强的实力,技术人员力量充足,具有专业的技术研发力量,能满足规定的服务要求。

(二)培训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接口技术和改造系统操作等方面的培训。

投标人将详细的培训课程以及时间表交给用户,最后以用户认可为准。

2、对于所有培训,投标人必须派出具有相应专业的实际工作和教学经验的培训讲师或相应的辅导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所使用的语言和教材必须是中文,否则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的翻译。

3、人员的培训内容包括:

1、在接口的安装调试、故障处理过程中,对系统使用人员进行实际的操作和故障处理培训;2、在整套系统实施、调试完成后,对系统使用人员的操作培训,讲授说明系统及接口的安装、保养和应该注意的事项,使系统使用人员能够尽快地熟悉软件及接口技术的性能。

4、投标人须提供培训方案,包括培训教师、培训内容、培训教材。

一十一、验收要求

1、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在用户指定的环境中进行测试后才能进行用户现场安装实施;

2、接口改造实施应严格按国家软件工程规范进行,供应商须根据开发进度及时提供相关文档,文档应有严格的版本控制策略,最终交付的文档,所有的技术文件须用中文书写。

3、项目交付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将采购范围内所界定的工作完成,并协助采购人制定相应管理规范,在通过双方认可验收后,交付给采购人,其中包括:

符合项目目标和相应的技术要求、业务要求的完成的,足以确保医院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管理、运营及维护有关的配套技术文件。

4、项目总体验收时,软件投标人须出具压力测试、安全试验报告,并由采购人与投标人共同对系统及接口改造内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在提供的《总体验收报告》确认。

5、验收费用:

投标人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

一十二、运维期要求

(一)运维目标

1)保障花都区人民医院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解决日常使用中出现的问题,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充分保障群众的医疗权益。

2)提供持续的运营和优化,满足和响应花都区人民医院的持续性发展对业务系统的稳定运行的要求。

(二)运维服务定义

“运维服务”是指乙方为其用户提供基于许可软件的技术指导和解决产品故障等服务工作的总称,包括协助用户完成软件安装所必须得软件、硬件、数据库、网络设备的安装和调试,以及软件的安装工作。

1.“运维服务”是指服务商为客户方提供基于许可软件的技术指导和解决产品故障等服务工作的总称。

2.“现场”是指服务商根据许可合同许可甲方使用许可软件的场所。

3.“现场维护”是指服务商根据客户方提出的技术问题派遣技术人员到客户方现场处解决问题的过程。

现场维护的技术问题包括:

(1)由于许可软件产品故障导致的死机、数据错误;

(2)由于环境原因导致的系统显示错误、数据错误、运行效率降低等问题。

(3)新系统上线,运行环境缺失导致使用不正常或者功能不齐全(如语音库缺失等导致叫号功能不成正常使用)。

4.“远程维护”是指服务商根据客户方提出的技术问题通过电话或互联网向客户方提供问题解答和技术指导的过程。

5.“软件更版”是指由于许可软件出现故障而对许可软件进行优化、换代的过程。

在软件使用过程中,满足使用人员(本院职工)提出的某些功能增加,软件功能修改的要求。

6.“技术支持”是指服务商为了保障许可软件和系统正常运行,在服务时间内通过电话或互联网向甲方提供的援助或技术指导。

包括:

(1)澄清许可软件的功能和特点;

(2)文档资料的澄清;(3)许可软件的操作指导;(4)通过电话和/或互联网确认、分析和纠正错误。

7.“热线支持”是指服务商客户服务中心服务人员通过电话向甲方提供技术问题解答的过程。

8.“网上技术支持”是指服务商客户服务中心通过在线支持系统接收、解答甲方问题,并在网上发布相关技术解决问答的过程。

9.“响应时间”是指从服务商接到客户方服务请求之后,到与客户方进行沟通并对客户方做出服务承诺的时间。

10.“服务时间范围”是一年;服务商工作时间7*24。

(三)高级支持服务要求

高级支持服务包含标准支持服务所提供的热线、远程等方式的技术支持服务,同时增加提供现场问题诊断和处理、问题提升处理和年度服务报告。

高级支持服务具有提供现场巡查、更加专业、及时的服务响应质量的优势。

高级支持服务内容要求:

应用支持

电话咨询解答、技术文档解答、应用软件操作指导及远程协助

故障管理

应用软件导致的故障及错误、数据错误的分析与处理

BUG管理

应用软件程序算法或代码及其他逻辑错误的纠正管理

配置管理

针对具体的业务应用,进行软件的配置管理

环境管理

由于环境原因导致的系统显示错误、数据错误、运行效率降低等问题的分析与解决

现场服务

到客户现场的问题诊断和处理、应用的提升。

问题提升处理

现场不能解决的问题将由投标人安排专家进行诊断和处理。

服务报告

提供季度服务报告以及年度服务报告,以及完善医院IT系统的建议,确保软件系统运行更加稳定。

(四)服务方式要求

1、提供方式:

要求投标人设立客户服务中心7*24小时热线,并需供应商提供客户服务热线电话。

2、软件应用指导:

指导客户进行软件设置、打印设置、功能操作(不包括业务流程实现),提升医院软件应用能力。

3、数据服务:

支持查找并修正数据错误,备份数据,恢复有效备份等等,保障数据安全。

4、二线坐席远程故障诊断:

支持为医院提供远程故障排查,保障客户软件的正常使用。

5、服务报告:

要求供应商提供季度以及年度服务报告,以及完善客户IT系统的建议,确保软件系统运行更加稳定。

(五)服务问题的分级及响应速度要求

服务故障分类

高级支持服务等服务问题的分级及响应速度要求

故障定义

响应速度

一级故障

系统瘫痪,或对最终用户的业务运作有重大影响。

立即响应,1小时内远程维护或到达客户现场,采取相应解决方案直至系统可以运行或降至2-3级别的问题。

二级故障

系统的操作性能严重降级,或由于系统性能失常严重影响用户的业务运作。

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远程维护或到达客户现场,并提供解决方案或替代方案。

三级故障

系统的操作性能受损,但大部分业务运作仍可正常工作。

4小时内响应,1个工作日内提供远程维护,并提供解决方案或替代方案,如需提供现场服务具体时间也可由双方协商拟定。

四级故障

在产品(如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功能、安装或配置方面需要信息或支援,对用户的主要业务运作几乎或无影响。

在1个工作日内响应,2个工作日内远程维护,并提供解决方案或替代方案,需提供现场服务具体时间也可由双方协商拟定。

注:

以上到达现场时间均不含到达客户现场路途占用时间。

一十三、其他要求

1、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的所有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版权、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

投标人必须是所提供的应用软件的企业以及进行相关服务的最终承担者,拥有投标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

2、投标人必须如约承担合同履行时所应该尽的一切保密义务。

投标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料、数据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一切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中止或解除而失效。

★3、实施过程中如出现问题无法解决,医院保留有追究权利,投标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采购方损失。

维护过程中所产生的维护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在执行合同之前,投标人须与采购人签署保密协议。

未经同意,不得将所接触到的业主技术或业务资料、数据用作其他用途或以任何形式泄露,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采购方损失。

投标人对所有本项目的有关资料必须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5、投标人指派维护人员具有较高的系统运行维护水平,并有很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完善的技术支持、服务体系,具有较强的实力,技术人员力量充足,具有专业的技术研发力量,能满足规定的服务要求。

6、中标人随时电话响应,视情况需要可安排现场技术支持,特殊情况在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应采取应急措施使系统正常运行。

7、中标人必须提供及时与完善的技术支持服务,以保证系统能够安全、高效地运行。

 

第二章付款方式说明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子合同总额的30%;

●应用软件系统与接口开发实施完毕交付使用,经验收合格并移交相关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60%;

●本项目软件系统免费维护期为1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维护期满后经中标人提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余下合同金额,即子合同总额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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