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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尘埃落定》的读书报告

09汉语言文学3班方楠09105011083

书名:

尘埃落定

作者:

阿来

类型:

小说

主要人物:

土司家的傻子少爷麦其土司土司太太等

背景:

新中国成立前的四川阿坝藏族区,土司制度的最后阶段,一个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家族的故事。

故事概要:

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在四川阿坝地区,由十八家藏族康巴土司所管辖。

其中最显赫强大的就是麦其土司。

麦其家的两个儿子,大的是已故的藏族太太所生,一个聪明的家伙,被认为是土司的继承人。

而二儿子是土司酒后与汉族太太所生,他天生愚钝,十三岁才初晓人事,所以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之外。

但由于成天混迹与家奴之中,便多了其他土司贵族所不有的思想和智慧。

麦其土司因种植鸦片迅速致富,成为十八家土司中的霸主。

但很快鸦片在其他土司的土地上也广泛种植,麦其家却在傻子少爷的歪打正着的建议下该种了粮食。

恰巧,来年鸦片贬值,而粮食无收,使得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与死亡之下。

而在各家土司因为饥荒而身临绝境时,傻子少爷开仓济粮,并建立了阿坝地区的第一个市场,使得麦其家族愈加强盛。

二少爷在边境上开创了许多空前的先例,做出聪明人也做不出的聪明事。

使得所有人对他刮目相看,于是一场家族权力斗争在麦其家官寨上演了。

最终,在解放军对国民军残余力量的围剿中,麦其家的官寨终于和土司制度终于在枪炮中毁灭殆尽。

一个旧的世界在纷争与仇杀之中尘埃落定了。

读书收获:

一.关于“土司”

土司是这片土地上的王者,但仅仅只是这片土地上的王者。

他们的祖先以及他们的宗族信仰都来自于遥远的西藏,而他们的权力却来自于东边的汉地的王。

他们的称号是中原王朝赐给的,后来还有清朝皇帝册封的公文,再后来又变成受国民政府所统治。

这片土地上有着十八家土司,他们有自己的辖区,并管着头人和寨主,头人底下就是百姓,再到奴隶。

他们拥有自己的土地和人民,便是这边土地的王者,但是“他们虽然自己称王,到了北京和拉萨却还是要向大人物下跪的”、“虽然每一个土司都沿用了国王这个称谓,却没有哪一个认真以为自己真正是个国王”。

土司制度下的社会状况,类似于“奴隶社会”,土司几乎就是王法,所有的法则都是土司们所定,土司们总是喜欢把更多的百姓降为奴隶,这是他们认为有乐趣的。

所有的百姓和家奴劳动所得,最终还是归进土司的仓库。

这片土地的耕种经济完全归土司们管,每年春播秋收都由土司老爷来决定,百姓的劳作和保暖也有土司分配。

他们的经济制度是很不进步的。

“土司制度”,是一种很独特的制度和族群现象,是空前绝后的。

因为土司及其人民虽然是藏族的,但在政治管理机制上,却和西藏有很大的区别,即便是对佛教的传承和信仰,也和西藏有大不同。

同时,他们更靠近汉地,属四川省政府管理,经济和文化上受到汉地的影响,然而他们却是在一定程度上排斥汉族人和汉文化的。

例如,麦其土司娶了汉族太太,这使得其他土司非常不满。

并且麦其土司在与汪波土司的斗争中,请来了国民政府的黄特派员,引进了新式的武器,打败了汪波土司,却受到了其他土司的指责和诅咒,认为:

“家里人打仗,却请来外人帮忙,是坏了规矩,坏了名声的。

”当然这又跟他们的婚嫁习惯关联密切,所有的土司既是敌人又都是亲戚,因为土司只能跟土司通婚,他们才是真正的门当户对。

所以,麦其土司娶了汉族太太才会遭“侧目”,请了特派员来打仗更是遭到诅咒。

这样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状态上都独树一帜的族群,是独一无二的。

此书把这片土地的历史还原我们的眼前,让我们在制度、经济、文化多方面了解到这个独特的族群在那段时期的独特历史。

二.聪明人与傻子

在整部书中,最常提到的两个关键词就是“聪明人”和“傻子”。

最典型的“聪明人”和“傻子”的对比,就是“我”和“哥哥”。

“我”由于是父亲在喝了酒后才让母亲有了我,所以“我”天生就是一个“傻子”,在十三岁之前是完全不晓人事的,直到十三岁,“我”的侍女桑吉卓玛用她的身体唤醒了沉睡在“我”体中那一点智慧。

而“我的哥哥”,是“天底下最聪明的人”,他理所当然被认为是未来的土司,他也必须是一个聪明人,因为他必须是父亲之后的另一个麦其土司。

在小说的前部分,“我”一直被认为是铁定当不了土司的傻子,这对生在土司家其实是好事。

“我家有一个祖先有写作的癖好,他说过,要做一个统治者,要做一个王,要么是一个最聪明的家伙,要么干脆就是一个傻子。

我觉得这样的想法很有意思。

到目前为止我还受用着叫人看成傻子的好处,哥哥对我很好,因为他无须想前辈的兄弟之间那样,为了未来的权力而防备我。

”“哥哥因为我是傻子而爱我,我因是傻子而爱他。

”“有时对一些看法,傻子错了就等于没说过,对了,大家就都会刮目相看。

”而聪明人总要绞尽脑汁让所有人知道自己是最聪明的人。

慢慢地,“我”从一个“傻子”变成一个“大智若愚”的人,“我”在平常的生活中做“我”的“傻子”,然而“我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应该显出使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叫小瞧我的人大吃一惊。

可是当他们害怕了,要把我当聪明人来对待时,我的行为立即就像个傻子了。

”这样,在几次父亲需要有人用计谋来决策的时候,“我”总是沾上了好运气,鬼使神差地歪打正着。

而我的“聪明”的哥哥,却总是在决策时,“犯了聪明人常犯的愚蠢”。

例如在所有土司都普遍中罂粟时,麦其家该种罂粟或者是粮食地决策中,证明了在需要用计谋,需要用脑子时,“我”的哥哥还不如他的傻子弟弟。

而后,在南北边境的经营上,“我”更显示出一个“傻子”比“聪明人更聪明”,做出许多“聪明人也做不到的事”,使麦其家的领地达到空前的规模,使麦其家的财富远远超过此前的所有麦其土司。

而哥哥他继续着“聪明人一贯的愚蠢”,先是用尽一切财力物力人力去战争,最后却吃了败仗,使得麦其家损失了土地和财富,更重要的就是他失去了民心。

最后,因为“我”这个“傻子”,“和平才降临到土司们的这片土地上。

”这个傻子把堡垒的墙推开了,不仅打开了土司家和百姓之间的城墙,也打开了这片土地上第一个自由市场,还建立了税务制度,把“现代文明”带到这片土地上。

因为“我”,“傻子,这个词在短短的时间里,被赋予了新的、广泛的意义。

现在这个词和命运、福气、天意这些词成了同样的意思。

”同时,我终于还是让我的父亲和兄长害怕我,因为他们看到了一个“傻子”拥有了一股他们从没有获得过得力量。

在文中,作者在对待“聪明人”时,带有两种态度,一种是对普通“聪明人”的嘲讽:

例如“在我看来,聪明人就像是山上那些永远担惊受怕的旱濑,吃饱了不好好安安生生晒太阳,偏偏这里打一个洞,那里屙一泡屎,要给猎人无数障眼的疑团,课到头来总是徒劳枉然。

”等等。

另一种则是对“真正聪明的人”的赞许,“在我看来,不想凡事都赢的人,是真正的聪明人。

我虽然傻,但喜欢聪明人。

说说我认为的聪明人有那些,麦其土司、黄特派员,没有舌头的书记官,再有就是这个叔叔了。

”用一个被认为是“傻子”的人的眼光,来看待“聪明人”是微妙的,嘲讽那些总是自作聪明的“聪明人”,他们实际是跟“愚蠢”最贴近的。

另一方面,赞许那些真正的聪明人,他们是务实的,有计谋的,有的是真正的大智慧。

读到“聪明人”和“傻子”的区别,我想,可以选择,我也愿意当个“傻子”,不必什么事情都争输赢,不必因为自己是聪明人并且为了显示自己的聪明而绞尽脑汁,不必苦心算计也不必参与争夺。

但在最重要的时候,“傻子”却能爆发出聪明人所不能有的智慧。

三.一个傻子的“骨头”和他的人性光辉

“骨头”这个词是用土司太太口中得来的,土司太太说:

“你身上长着的可不是下贱的骨头啊!

”在藏语里骨头叫“辖日”,“我”虽然是个傻子,但是因为我身上有土司家的“辖日”所以理所当然要比家奴们高贵。

于是乎,“我”的母亲在“我”带着“我”的小家奴们去抓画眉并烧来吃,弄得满手血污时,为了显示我身上的“贵族辖日”,狠狠地对我的小家奴们用了刑。

小说最后,说到“我”的母亲自杀时,母亲说了一句话:

“在今天要死去的所有人里面,我的这一辈子是最值得的。

我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正经女人。

”母亲曾经做过妓女,但是当上土司太太之后,却狂热于这种“辖日”并总要我身上带有这样的东西。

但是,我们的二少爷,他从小就不喜欢这样的“骨头”,在母亲对“我”的小家奴也是“我”的朋友用刑时,“我想,这时我恨母亲,恨麦其土司太太。

”可以想见,二少爷从开始有生命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什么才是“人性”。

二少爷有两个最贴身的小厮,索朗泽郎和行刑人小尔依,他们从小跟着“我”混到大,都受到我的重用,对“我”是最忠心的,甚至最后都为“我”而死去。

索朗泽郎是个危险的人,他总是有“杀人”的欲望,然而他每每想杀人,都是因为别人背叛了“我”或做了对“我”不利的“事”,最后他也为了帮我讨回公道而用“死”来证明他的忠诚。

“我”的管家,则在原先瞧不起一个“傻子”少爷,到后来说出:

“也许少爷是个傻子,也许又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但,我都是你的人。

”因为“我”的下人的慈悲和体恤,他最后把对麦其家的忠诚全部都转移到“我”的身上。

还有原本狂热于传教的喇嘛而后被割去舌头后的书记官翁波意西,也是对忠心于“傻子少爷”的,因为在他最需要书的时候,“我”给了他书,后来又让他奇迹地说了话,而他却为了“我”第二次失去了舌头,“我”是这片土地上,唯一一个知道他的价值的人。

所有的这些人都是塔娜认为不体面的人,是哥哥认为下贱无用的奴仆。

聪明人认为要“体面”要“骨头”,他们不要“忠诚”不要“朋友”。

书中多处提到“我”想当土司,但是想来想去,“我”根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当土司。

实际上,到最后,“我”想到要当土司的一个正经的理由,就是想让所有的奴隶都成为“自由民”,想还给他们“自由民”的身份。

为了这个,二少爷觉得自己是应该成为土司的。

一个土司家的傻子少爷,在土司家的“骨头”下长出了体恤民心之心,他不仅做了聪明人都做不到的事情,也做了有土司历史以来,土司家族们都不会做的。

他有一颗慈悲的爱民之心,无论是对待下人还是百姓,甚至是到他的土地上来乞讨的别的土地的百姓。

他让百姓都生活富裕,让奴隶们坐上了饭桌、当起了体面的官,“自由、平等”的新思想在有他的土地上萌芽了,一种强大的人性光辉在有他的土地上放射出来了。

《尘埃落定》的结局,麦其土司为了“土司”而死去了,死在解放军推翻旧制度的枪炮之下。

而我的聪明的哥哥在没有当上正式土司时就死于仇人的刀下,也死于他的残暴和对“土司”位置的迷执。

最终,即便预知到新时代的到来,顺应了时代和文明的“我”,也难免于死在旧制度所遗留的“仇杀”之下。

所有的这一切,一个旧的世界都还是尘埃落定了。

小说给我最深刻的感受便是让人耳目一新的浓浓的“康巴文化”、极具个性和具有文化沉淀性的语言,傻子的“智慧与先知”以及他身上的人性光辉三个方面。

这是一部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和文化意义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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