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眼掘进工作面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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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眼掘进工作面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报告

盘县柏果镇麦地煤矿

10101切眼掘进工作面区域防突措施

效果检验报告

 

麦地煤矿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

盘县柏果镇麦地煤矿

10101切眼掘进工作面区域防突措施

效果检验报告

编制单位:

编制人:

 

参加检验人员:

通风工区:

技术科:

地测科:

安检科:

采掘副总:

通风副总:

安全副总:

总工程师:

 

目录

10101切眼掘进工作面3

一、检验依据3

二、10101切眼掘进工作面概况3

1、工作面位置、标高及周围开采情况3

2、地质构造情况4

3、煤层特征情况及顶底板岩性4

4、掘进工作面参数4

三、工作面开采参数及临近煤层开采情况5

1、工作面与地表关系5

2、保护层开采及煤柱留设情况5

3、煤层原始瓦斯含量、瓦斯压力情况5

四、10101切眼掘进工作面防突措施实施情况6

1、开采保护层6

五、区域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效果检验9

1、开采保护层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9

2、开采保护层区域突出危险性检验综合指标10

3、工作面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10

4、工作面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结论11

5、区域防突措施效果验证要求11

10101切眼掘进工作面

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报告

一、检验依据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19号《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29号《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

3.《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1028—2006);

4.《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

5.《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2006);

6.《煤矿井下煤层瓦斯压力的直接测定方法》(AQ/T1047—2007);

7.《煤层瓦斯含量井下直接测定方法》(AQ1066—2008);

8.《预抽回采工作面煤层瓦斯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效果检验方法》(MT/T1037-2007);

9.《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AQ1018—2006);

10.《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

1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6);

12、《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

13.矿井相关资料。

二、10101切眼掘进工作面概况

1、工作面位置、标高及周围开采情况

10101切眼掘进工作面布置在1#煤层中,1#煤层为稳定煤层,煤层厚度为1.66m~2.0m,平均厚度为1.83m,煤层倾角为15.5°,根据矿井资料10101切眼的原始瓦斯含量为:

17.13m3/t;原始瓦斯压力为:

1.2425MPa。

10101切眼工作面从10101运输巷尾部位置开门按325°的方位掘进,该工作面标高+1650-+1668m。

2、地质构造情况

该工作面地质构造简单,对掘进无影响。

该煤层位于煤系地层的上部,煤系地层为弱含水层。

根据生产揭露的资料分析:

该工作面及附近水文地质情况清楚,无水害威胁。

3、煤层特征情况及顶底板岩性

10101切眼掘进工作面煤层倾角平均为15.5°;煤层厚度最大为2.0m,最小为1.66m,平均1.83m;煤层结构简单,煤层中下部夹一层约0.1米厚的灰黑色高岭突。

三、10101切眼掘进工作面防突措施实施情况

该工作面采取预抽煤体瓦斯的区域防突措施

1、钻孔的布置

在101抽采联络巷每间隔8米施工一组(6个钻孔)瓦斯抽采钻孔,在101抽采运输巷下帮沿竖直方向排列,开孔间距为400mm。

钻孔控制范围(沿煤层层面距离)为10101切眼左右两帮巷道轮廓线15m。

孔底间距为8m,钻孔穿过煤层顶板长度为1.0m,钻孔直径为89mm。

钻孔布置参数详见《101抽采联络巷瓦斯抽采钻孔布置图》

2、区域煤层瓦斯预抽

1)抽采系统简介

①瓦斯抽采装备情况

矿井设置了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抽放泵房配备了4台水环式真空泵,其中高负压两台,型号为2BEA-403,(流量85m3/min)电机功率160KW,用于预抽煤层瓦斯;低负压两台,型号为2BEC-50,(流量165m3/min)电机功率200KW,用于采空区瓦斯抽放。

计量柜已经安装完善。

高负压抽放系统敷设Φ426主管300m,Φ250支管650m。

低负压抽放系统敷设有Φ377主管300m,Φ250支管350m。

在101抽采联络巷布置的穿层抽采钻孔,利用矿井高负压抽采系统抽采1#煤层瓦斯。

抽放泵型号为2BEA-403,(流量85m3/min)电机功率160KW。

为便于该面抽采参数的检测,在该抽采系统的主管、干管、支管及各抽采钻场内均安设有孔板流量计,抽采单孔均安设有测流孔,对单孔抽采参数分开考察,抽采参数考察由专人定期进行观测。

②瓦斯抽采系统巡查

瓦斯抽放管路维护班,主要工作任务为敷设、维护瓦斯抽采管路。

每天派专人检查维护抽采系统(放水、处理漏气)。

定期对各抽采点、钻场瓦斯抽采参数进行检测,发现有浓度衰减、钻孔堵塞、抽采效果不好的钻场、钻孔及时进行撤出。

结合钻孔布置情况合理调节抽采负压,提高抽采质量。

2)工作面煤层瓦斯抽采防突措施实施情况

101抽采联络巷于2013年2月28日开始施工瓦斯抽采钻孔,于2013年3月20日施工完毕,全程共施工瓦斯抽采钻孔96个,瓦斯抽采钻孔施工一个,封孔连抽一个。

所有抽采钻孔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钻孔终孔点均穿过煤层进入煤层顶板1.0m以上,钻孔抽采半径为4m,钻孔直径为89mm。

并采用马丽散封孔,封孔长度均不小于5m,封孔管为铁管。

钻孔施工的整个过程,矿地测科、通风工区派工程技术人员现场跟班指导,确保了钻孔的方位、倾角、孔深等参数达到抽采钻孔的设计要求。

四、10101切眼瓦斯抽采效果评价

1、10101切眼抽采量统计

抽采时间内(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3月26日),每天安排专人对抽采参数进行检测,并统计抽采量。

抽采量统计如下:

10101切眼抽放量统计表

(孔板流量计系数:

1.8531)

2013年3月1日

1440

3

360

270

616

19.73

0.59

852.30

2013年3月2日

1440

3.4

350

280

617

20.52

0.70

1004.67

2013年3月3日

1440

3.7

360

270

616

19.76

0.73

1052.84

2013年3月4日

1440

4.2

350

280

617

20.56

0.86

1243.32

2013年3月5日

1440

4.5

360

270

616

19.80

0.89

1282.81

2013年3月6日

1440

5.7

350

280

617

20.63

1.18

1693.14

2013年3月7日

1440

6.3

360

270

616

19.88

1.25

1803.33

2013年3月8日

1440

6.4

350

280

617

20.66

1.32

1904.12

2013年3月9日

1440

6.8

360

270

616

19.90

1.35

1948.69

2013年3月10日

1440

10.4

360

270

617

20.09

2.09

3008.75

2013年3月11日

1440

11.6

340

360

616

24.17

2.80

4037.11

2013年3月12日

1440

12.3

360

270

617

20.18

2.48

3574.35

2013年3月13日

1440

12.6

350

280

616

20.94

2.64

3799.21

2013年3月14日

1440

14.6

300

320

617

24.53

3.58

5157.87

2013年3月15日

1440

14

330

320

616

23.29

3.26

4694.94

2013年3月16日

1440

14.1

350

280

615

20.99

2.96

4262.08

2013年3月17日

1440

13.8

350

280

617

21.02

2.90

4177.34

2013年3月18日

1440

12.6

300

320

617

24.42

3.08

4430.23

2013年3月19日

1440

11.4

320

320

616

23.55

2.68

3865.46

2013年3月20日

1440

10

350

280

615

20.79

2.08

2993.68

2013年3月21日

1440

9.7

360

270

617

20.06

1.95

2801.66

2013年3月22日

1440

9.5

340

360

616

24.05

2.28

3290.04

2013年3月23日

1440

9.1

360

270

617

20.03

1.82

2624.69

2013年3月24日

1440

8.6

350

280

616

20.74

1.78

2568.95

2013年3月25日

1440

8.3

340

320

616

22.57

1.87

2698.00

2013年3月26日

1440

7.5

340

320

616

22.53

1.69

2433.45

合计:

73203.01

经过统计,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3月26日共抽采瓦斯纯量:

73203m3。

2、揭煤区域残余瓦斯含量计算

(1)煤层原始瓦斯参数

根据矿井资料1#煤层的原始瓦斯含量为:

17.13m3/t。

(2)钻孔控制区域煤层储量

G=(L-H1-H2)(l-h1-h2)mγ

式中:

G——评价区域煤层瓦斯储量,t;

L——评价区域煤层走向长度,m;因钻孔控制宽度为33m,所以评价区域煤层走向长度为33m。

l——评价区域煤层倾向长度,m;因钻孔控制倾向长度为94m,故评价区域煤层倾向长度为94m。

H1、H2——分别为评价区域走向方向两端巷道瓦斯预排放等值宽度,m,如无巷道则为0。

h1、h2——分别为评价区域倾向方向两端巷道瓦斯预排放等值宽度,m;如无巷道则为0。

m——评价区域煤层厚度,m;

γ——评价区域煤的密度,t/m3。

则:

G=33×70×1.83×1.45

=6130t

3)评价单元残余瓦斯含量计算

评价区域残余瓦斯含量根据抽排瓦斯量计算,计算公式按式(公式5)计算。

Wc=(W0×G-δ)/G(公式5)

式中:

Wc——评价区域煤层残余瓦斯含量,m3/t;

W0——评价区域煤层原始瓦斯含,m3/t;

δ——评价区域煤层抽排瓦斯量,m3;

G——评价区域煤层储量,t;

则:

Wc=(17.13×6080-73203)/6080=6.29m3/t

根据计算结果,10101切眼掘进工作面预抽揭煤评价区域内残余瓦斯含量为6.29m3/t。

3、评价结论

经过计算,10101切眼揭煤区域13#煤层残余瓦斯含量为5.09m3/t,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中煤层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m3/t的规定,该工作面区域防突措施有效,揭煤区域无突出危险性,允许10101切眼进行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工作。

五、区域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效果检验

(一)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1、为检验工作面消除煤层突出危险性措施的可靠性,采取直接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含量的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方法,向工作面煤层施工考察钻孔进行取芯,利用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DGC型瓦斯含量直接测定装置测定工作面煤层可解析瓦斯含量。

10101切眼开门掘进前,采用测定煤体残余瓦斯含量法对掘进工作面进行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在101抽采联络巷每隔40米布置一组取芯钻孔,取样测定煤体残余瓦斯含量,每组为3个钻孔,钻孔控制巷道掘进方向均为40m,控制距离巷道左右两帮各15m。

(详见10101切眼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钻孔布置图)。

只有测定的煤体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m3/t的区域为无突出危险区。

方可对10101切眼开门掘进。

否则,即为突出危险区,防突措施无效,必须继续对10101切眼进行瓦斯抽采。

2、在进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前,必须先检查施工地点的顶板、巷帮支护情况,确保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防突效果检验施工。

3、进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时,必须安排专人观察煤与瓦斯突出预兆,发现有突出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将人员撤出。

并在指定地点设岗,禁止一切人员进入该区域。

至少观察24小时后方可进行检查。

确保无危险后方可重新采取防突措施。

4、当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证明区域防突措施无效时,必须继续抽采煤体瓦斯,根据检验数据及瓦斯抽采相关参数确定抽采时间,经计算抽采达标后再重新进行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直至检验结果小于8m3/t后方可掘进

(二)工作面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于2013年3月27日早班开始进行,于2013年4月2日早班结束,按设计要求在101抽采联络巷进行施工检验钻孔。

经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所得结果最大为4.8065m3/t(详见盘县柏果镇麦地煤矿瓦斯含量测定记录表)

施工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钻孔时,未出现顶钻、卡钻、钻孔喷瓦斯等煤与瓦斯突出预兆。

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测定结果显示,测定的煤体残余瓦斯含量均小于《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规定的8m3/t,说明考察区域防突措施有效,考察区域无煤与瓦斯突出危险。

4、工作面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结论

通过以上计算及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结果,10101切眼区域方措施有效,10101切眼待掘进区域消除突出危险性措施可靠,无煤与瓦斯突出危险。

5、区域防突措施效果验证要求

1、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在工作面掘进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规定进行消除突出危险性效果验证,只在经效果检验当K1max值及Smax值均小于临界值时,方可认定措施有效。

当消除突出危险性效果验证指标超标时,消除突出危险性效果验证检验人员必须立即通知现场施工班长立即停止施工,撤出人员,并由消除突出危险性效果验证检验人员立即向矿调度汇报,采取消突措施并经验证有效后后方可允许恢复施工,否则不得进行掘进。

2、在掘进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总工程师批准的允掘距离掘进,并用测量导线点进行控制,由通风工区和安检科监督。

当掘进距离达到总工程师批准的允掘时,由施工单位汇报矿调度室,由矿调度室通知通风工区安排人员进行下一循环的区域验证。

附件:

《10101切眼保护层开采平、剖面图以及效果检验钻孔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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