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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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莆田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一、总则

莆田市地属福建东南沿海低山丘陵区,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以较高、较快的速度发展,国土开发的强度不断加大,工程建设、资源开发不可避免地对地质环境造成了负面的影响,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现象也越趋严重,地质灾害造成的威胁和损失已成为影响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尽快编制《莆田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加强本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管理与监督,避免和减少人民生命和财产的损失,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规划是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年)、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2001~2015年)》、《莆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2002年)、《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3年)要求,结合本市地质灾害特点及防治需求制定。

《规划》是今后一段时期内指导本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宏观性、指导性、政策性的文件,是各县(区)编制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主要依据。

各县(区)应以本规划为指导,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本规划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本规划适用范围为本市所辖的行政区域。

本规划基准年为2002年,近期规划至2010年,远期规划至2015年。

二、地质灾害现状及防治形势

(一)地质灾害现状

本市的地质灾害按其成灾速度,可分为突发性地质灾害(滑坡、崩塌、泥石流、不稳定斜坡等)和渐变性地质灾害(主要为地面沉降等)。

截至2002年,全市已调查有一定规模的地质灾害点389处,其中滑坡、崩塌占绝大多数,占灾害总数的88.69%,计345处。

另发现有泥石流5处,地面沉降1处。

已造成75人死亡,毁坏房屋1700多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受威胁人口超过12000人,受威胁财产达6500多万元。

1、 地质灾害的空间分布

本市地质灾害的空间分布具有西北多东南少的区域性特点,以324国道为界,地质灾害分布密度呈现明显的差异,国道西北区域(面积2846.19km2),主要以中低山丘陵地形地貌为主,本市大部分的已调查灾害点分布于此,计378处,占总数的97.17%;国道东南地区,地形地貌以平原、台地、海岛为主,地质灾害分布较少,仅11处,占2.83%。

滑坡、崩塌。

本市火山岩及侵入岩分布广泛,残坡积层发育,其厚度多在2~10米,因而本市地质灾害以小型浅层土质的滑坡、崩塌类型为主,占灾害总数的82.4%。

因人地关系紧张,山区建房多位于山坡之上,加之不合理的人工切坡形成了众多的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在降雨等因素的诱发下极易发生崩塌和滑坡,由于致灾体距离房屋近,运动速度快,先兆少,突发性强,往往造成财产的损失及人员的伤亡,危害极大,是本市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

泥石流。

本市目前共发现泥石流5处,其分布零散,均属小型的沟谷型泥石流,一般发育于地形坡度在30~40°、地形高差在200m以上的山间盆地之沟口地带。

其特点是规模小,流程短,突发性强。

但由于汇水面积较小,松散堆积物储量少,一般需要在高强度的集中降雨条件下才会发生。

其造成的危害主要是对位于沟口的村庄居民房屋、道路等造成危害,灾害影响面积相对较大。

地面沉降。

莆田市曾发生过由于过量开采地下热水而造成地面沉降的现象,并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沉降中心位于现已建成商贸城的“商贸城二期”,中心区下降幅度最大可达0.5m。

由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已经停止过量开采地下热水,目前该区地面沉降的现象已得到了有效控制。

2、地质灾害的时间分布

本市全年可分为四个降水季节:

春雨季节(3-4月),降水量为250毫米至300毫米之间,占年降水量的20%,雨日多、雨量少、强度弱是这一雨季的特点,这一时段内地质灾害发生较少。

梅雨季(5-6月),降雨量为300毫米至600毫米,占年降雨量的32%至34%,雨区广、雨量多、强度大、雨时长是这一雨季的特点。

台风、雷阵雨季(7-10月上旬),降雨量为270毫米至700毫米,占年降水量的32%至36%,雨量多、强度大。

这二时段易诱发地质灾害并表现出显著的群发性特点。

少雨季(10月中下旬-2月),降雨量约150毫米至300毫米之间,占年降水量的10%至20%,基本没有地质灾害的发生。

如本市地质灾害的发育区仙游县从1999年到2001年三年间共发生地质灾害255处,占灾害总数的83.88%。

在月份上又以6月(34处)、8月(48处)、10月(151处)等三个月发生频率较高,三个月合计发生灾害233处,占灾害总数的76.64%。

这主要与1999年10月9日、2000年6月16日、8月26日三次特大暴雨有关。

它们的过程雨量分别为146.3mm、299.7mm和316.2mm;其一日间最大降雨量分别为137.3mm/日、181.0mm/日及75.7mm/日。

总而言之,区内地质灾害的发生与异常降雨(主要是暴雨)之间存在极为密切的关系。

3、地质灾害发展趋势

从产生地质灾害的地质环境条件以及气候和人类工程活动是本市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来看,未来本市的地质灾害高发地区将仍然是国道324线以西的中低山丘陵地区,尤以这些地区的临山的农村为主。

这些地区随着人口和经济的不断增长,国土开发强度将逐年提高,人地关系将进一步紧张,对地质环境的负面影响将更为突出,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口和经济损失将有可能逐年提高。

在灾害发生的时间上,4~10月的汛期,为地质灾害的高发时期,并可能在一些气候异常的年份(如雨量高异常、或先旱后涝等)而在上述地区集中爆发数量众多的小型地质灾害(滑坡、崩塌、泥石流)。

地面沉降的现象因近年来相关产业的萎缩及有关部门的有效控制,情况较为稳定,但莆田市平原地区存在面积较大的可压缩性土层,不排除未来经济高速发展的条件下,因开采利用地下水、地下热水而在一些地区产生一定范围的地面沉降现象。

(二)地质灾害防治形势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

(1)、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机构及制度建设、落实取得一定成效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成立以来,加强了各级政府地质灾害的防治领导工作,目前市、县二级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已基本成立,落实相关职责,初步建立实施了防灾预案、灾情速报、险情巡查、汛情值班、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地质灾害防治与管理制度,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基础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得到了明显加强

至2003年底,本市已完成了所有县(区)1:

10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

通过这些基础的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对本市地质灾害的类型、分布规律和危害特征等有了较明确的认识,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奠定了基础。

(3)、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建设初见成效

全市各县(区)通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均已初步建立了群测群防的监测网络,通过开展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仙游溪北村等地成功地发布了临灾预报,避免了群死群伤的重大地质灾害事件。

各县(区)的气象~地质灾害预警报系统正在建设启动中。

通过这些措施,将可进一步提高全市的地质灾害预报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显著增强全市地质灾害防灾抗灾的能力。

(4)、地质灾害治理社会效益明显

截至2002年底,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努力下,全市已有游洋镇游漳村后坡等16处地质灾害点得到了初步的治理、避让,近年来各地已投入治理(搬迁)资金300多万元,受益人数达3100多人,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社会效益。

2、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仍需加强完善

由于种种原因,本市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尚不够完善,如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还没有全方位覆盖,导致一些地质灾害隐患难以预先发现,防灾及减灾措施难以与工程建设同步实施;地质环境管理、监督方面的具体实施细则相当缺乏,给实际管理工作带来了困难。

同时,专业防治人员严重不足(全市专业的地质灾害管理人员仅8人),这一问题在各县(区)更为突出。

(2)、防治任务艰巨,防治经费严重不足

随着莆田市经济建设活动的加速推进,对地质环境施以的负面影响必然加大,未来地质灾害防治监管任务将十分繁重。

但本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尚未纳入各级政府的经济发展计划之中,未设立地质灾害防治的专项资金,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渠道单一,基本仍以各级财政为主,尚未形成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投入的多元投入格局,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严重不足,一些重大的地质灾害危险点由于资金的缺乏,其勘察、监测、治理、搬迁等工作无法全面开展,对人民生命及财产的安全威胁仍然存在。

(3)、综合防治水平较低

目前莆田市地质灾害的防灾减灾工作仍存在分散管理,综合防治效益不高的现象;遥感(Rs)、全球卫星定位(GPS)和地质灾害信息系统(GIS)等现代化技术在本市的地质灾害防治中的应用尚不充分,省、市、县(区)间的灾害信息传输网络尚未形成,灾害信息的获取、传送、分析、发布等手段均停留在较低的水平上,科学预测、预报灾害能力不强;汛期通讯、交通、应急监测设施均较落后,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不强,尚不能为政府决策提供全面、及时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

(4)、基础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的系统性、针对性及精度亟待提高

莆田市1:

10万地质灾害的调查与区划虽已完成,但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就莆田市高速发展的经济建设速度而言,其参考作用显然不十分明显,全市地质灾害的综合风险区划目前尚未开展,对全面开展地质灾害的防治形成一定的制约。

(5)、地质灾害防灾意识不强

一些地方各级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视还停留在较为初级的阶段,“只重救灾,不重防灾”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广大群众尚缺乏必要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防灾减灾意识不强,存在麻痹侥幸心理和依赖政府统包统揽的思想。

三、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建设莆田市小康社会,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行动中的主导地位,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从本市的实际情况出发,以突发性致灾地质作用为防治重点,以群测群防为主要手段,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保障社会稳定为主要目的。

构筑起本市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体系,将地质灾害防治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处理好长远与当前、整体与局部,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的关系,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人命关天,责任重大,应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把减少人员伤亡放在地质灾害减灾防灾行动的首位,另外,由于考虑“以人为本”,所以要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普及的工作,来提高人们的减灾意识,增强人们在灾害发生的自救互救的能力。

2、坚持各级政府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负总责的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是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职责,是一项公益性很强的工作。

它既要有专业队伍与群众的积极参与,同时涉及的相关部门也较多,需要有相应的政策、法规和制度进行管理和协调、推动,因此必须由各级政府负总责,通过行政手段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农业、林业、水利、交通、建设、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管辖范围内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并协助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工作。

3、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实行预防为主,把消极被动的应急避灾转变为积极主动的防灾减灾,从灾害的发生源开始,采取各种预防措施,有效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尽可能减轻地质灾害的破坏程度,并视地质灾害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实施工程治理或避让,控制地质灾害的出现和加剧,实现地质灾害预防与治理的协调统一。

4、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要从本市的实际情况出发,针对不同地区的成灾背景和经济发展状况,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当前的重点要建立起具有莆田地方特色的地质灾害防灾预警体系,优先安排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综合治理。

按轻重缓急,分级、分期、分批开展地质灾害的防治,做到近期与长远结合,地质环境保护与区域环境治理结合。

5、坚持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协调统一的原则

地质灾害的防治应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基础上,依据地质灾害发生发育的客观规律,以非工程措施为主,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利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加强地质灾害的综合管理;探索将地质灾害防治与土地开发利用整理、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生态环境的改善以及新村建设等结合起来的有效途径,坚持走社会、经济、资源和环境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6、坚持“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

人为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由诱发者承担监测、治理的责任,所在地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自然形成的地质灾害,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提出治理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受益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必须出人、出资参与监测、治理。

威胁公路、铁路、水利、通讯、旅游等设施的地质灾害,由设施的主管部门组织调查、监测和治理。

(三)规划目标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总目标:

计划到2015年,围绕莆田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建立起符合莆田市特点的地质灾害防治运行机制和地质灾害防灾预警体系;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的调查与研究程度;严格控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预防和减少自然发生的地质灾害,有计划、按步骤对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治理。

将防治工作从过去分散的、被动应急的状况转变为有组织的、专门的、主动的和有预见性的工作,使地质灾害的发生率和危害明显减低,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与莆田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要求相适应。

近期规划目标(2010年)

(1)、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

在2005年前应基本建立市、县(区)二级行政管理部门的地质灾害监督管理体系,完成莆田市全部县、区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

2010年应建立较为完善的市、县(区)二级行政管理部门的地质灾害监督管理体系,形成比较完整的地质灾害防治规章制度

(2)、构筑具有莆田地方特色的地质灾害防灾预警体系,地质灾害应急反应快速、高效。

在规划期内要完成全市的地质灾害风险区划等若干个基础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项目。

2008年前应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覆盖全市,并建立一个市级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区,基本完成本市地质灾害防灾预警体系的构架建设。

(3)、严格实施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有效地控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4)、全市需要治理(避让)的地质灾害点有30~40%基本得到治理(或避让),规划期内地质灾害因灾伤亡人数较“九五”减少60%。

远期规划目标(2015年展望)

莆田市将形成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法规和规划体系,实现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规范化、决策科学化和服务社会化;地质灾害的调查与研究水平达到较高的程度,并在地质灾害的形成机理和防治技术研究上有所突破;地质灾害防灾预警体系更趋完善,应急反应更为快速,拥有一支装备精良、技术过硬的地质灾害防治专业队伍;全市需要治理(避让)的地质灾害点有50~60%基本得到治理(避让),规划期内地质灾害因灾伤亡人数较“九五”减少80%。

四、规划总体部署

根据本市地质环境条件的差异,结合经济发展条件及国土开发强度并考虑各乡镇一级行政单元的完整性,将全市以324国道线划分成莆西北中低山~丘陵山地地质灾害防治区和莆东南丘陵、台地~平原~海岛地质灾害防治区两个地质灾害防治区。

并根据防治区内各乡镇地质灾害威胁人数的不同,划分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次重点和一般防治乡镇。

(详见莆田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图)

(一)莆西北中低山~丘陵山地地质灾害防治区(Ⅰ)

本区包括仙游县全部的18个乡镇,城厢区的常太、华亭2个乡镇,涵江区大洋、庄边等6个乡镇,以及荔城区的西天尾镇等共27个乡镇,该区总面约2800平方公里,区内各乡镇人口密度差异较大,从69~8994人/平方公里,平均为479人/平方公里,区内以构造侵蚀中低山为主,山高坡陡,地形地貌复杂。

多年平均降雨量在1450~1800毫米之间,是我省降雨量较多的地区。

人类工程活动主要为城镇建设、采矿、垦植、道路建设等,山区农村削坡建房的现象十分普遍。

该区是本市地质灾害的多发区,已经调查的具一定规模的地质灾害共计368处,占全市地质灾害总数的95.1%,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口超过200人的乡镇多达17个。

地质灾害的防治重点为山区居民削坡建房引起的突发性的“房前屋后”滑坡、崩塌。

相对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而言,本区经济发展不均,国土开发强度较低,地质灾害易损性相对较低。

因此地质灾害的防治应加强防灾减灾非工程措施的建设和落实,采取“监测先行,避让为主,避治结合”的总体防治方针。

本区应在规划期内着重加强群测群防网络的建设,在山区农村应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普及,2008年前完成仙游县市级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县的建设;对位于村镇附近的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点进行勘察、治理或搬迁;对一些重点矿山进行地质灾害的调查、监测和治理;应注意将地质灾害的防治与土地、矿产的开发利用紧密结合起来,走开发性治理的道路,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综合效益。

仙游县应在2004年底前完成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涵江区、城厢区应力争在2005年底完成。

(二)莆东南丘陵、台地~平原~海岛地质灾害防治区(Ⅱ)

该区包括秀屿区全部13个乡(镇、街道)及城厢区、荔城区、涵江区的东海、江口、镇海等其余的14个乡镇,共27乡镇(街道、办事处),总面积约988平方公里。

区内以侵蚀剥蚀丘陵为主,地形地貌简单,地势较为平坦。

多年平均降雨量在1400mm以下。

人口密度平均每平方公里1690人,是我省人口密度最大的地区及经济建设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人类工程活动主要为城市建设、道路建设、采矿等,农村削坡建房的现象亦较为普遍。

已建的福厦高速公路、324国道等纵贯本区,拟建的福厦铁路和福建液化天然气(LNG)总体项目的燃气电厂、LNG接收站、主要的输气干线等均分布在本区。

本区经济发达,城镇密集,人类工程活动极为活跃,国土开发强度大,比较突出的地质灾害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引发的滑坡、崩塌以及矿山弃渣、弃土等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另外东南沿海平原区存在少量小面积的地面沉降,主要为过量开采地下热水所引起。

由于本区地质灾害易损性高,因此地质灾害的防治上应加强防灾减灾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的结合,采取“监测先行,治理为主,治避结合”的总体防治方针,这一地区重点是要遏制和减轻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提高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能力和缓变性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能力。

规划期内要加强本区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对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应将地质灾害治理列入总体设计和工程预算,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要加强地下水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通过高效的自动监测网络,严密监测,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量,避免超量开采地下水引起的地面沉降;对本区农村应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的普及,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对位于主要交通干线、村镇附近的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点进行勘察、治理或搬迁;秀屿区应在2005年底前完成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

五、地质灾害易发区及危险区的划定

(一)易发区、危险区划定主要依据

根据莆田市的实际情况,并保持与省规划的衔接,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的划分依据如下:

(1)、坡度>15°的土质斜坡及坡脚,结构面与斜坡坡向同向且顷角小于坡角的岩质斜坡及坡脚地带;

(2)、易发泥石流山区的山沟及其沟口;

(3)、已开发利用的矿区;(市级规划划至中型以上矿区,)

(4)、水库库区。

(市级规划至中型以上库区)

地质灾害危险区的划定是根据地质灾害体的稳定性和危害程度综合划定。

其划定的主要依据:

地质灾害体不稳定且受威胁人数在10人以上或受威胁财产在100万元以上的灾害威胁范围。

其中受威胁人数在50人以上或受威胁财产在500万元以上的危险区纳入市级规划。

(二)易发区、危险区划定

本规划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划定采取文图相互表述的方法:

1、坡度>15°的土质斜坡及坡脚,结构面与斜坡坡向同向且倾角小于坡角的岩质斜坡及坡脚地带;易发泥石流山区的山沟及其沟口;小型以下矿区、小型水库库区的地质灾害易发区由县(区)在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时或现场实地勘验后具体划定(本规划已划出本市坡度>15°的地区,供各县区实际工作中使用)。

2、本规划划定东圳水库、银坑铅锌矿区等大、中型水库、矿山等地质灾害易发区10处,具体详见附图、附表2。

本规划中划定仙游县龙华镇金建村顶八房滑坡等地质灾害危险区(点)41处,具体详见附图、附表3。

(三)易发区、危险区的管理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应实行预防的一般控制:

1、必须对易发区内的地质灾害实施监测(群众或专业)。

2、在易发区内开展建设活动必须进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实行预防的严格控制:

1、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该根据公布的危险区,督促危险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水利、交通和建设等),在危险区的边界,特别是周界的道路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如桩、牌等

2、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它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若确需开展工程建设的,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定的建设方案中必须包括切实、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措施,并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专家评审,认为足以抵御地质灾害威胁,方可开展建设。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或者搬迁避让措施,保证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拟订本行政区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六、主要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防灾减灾的意识

地质灾害防灾宣传教育工作是地质灾害减灾非工程措施的重要内容,是地质灾害防治的一项长期任务。

在规划区内应通过加大地质灾害宣传、教育的力度,使各级政府对防治规划的认知度,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及中小学生的防灾减灾知识有明显提高和增加,以推动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的社会化。

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重点应放在农村、乡镇和中小学,要长期与集中宣传相结合,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通过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宣传手册、挂图、展板、网络信息等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进行广泛的宣传。

同时联合有关单位,组织编写自然灾害防灾减灾的教材、手册等,将其纳入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和乡土教育之中。

争取2008年前,通过举办培训班的方式,将各级有关行政领导和有关人员培训一遍,使他们基本上掌握这方面的基本要求和规范,增强在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性。

争取在2008年前,编制完成《莆田市地质灾害防治手册》。

(二)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

地质灾害预报是减灾准备和各项减灾行动的科学依据。

本市开展地质灾害预报应在以县为单位的区域性中、长期地质灾害预报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地质灾害点的短期和临灾预报的方式和方法。

2006年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联合气象业务单位尽快完成本地区地质灾害预报区域划分、预报发布标准制定的工作。

地质灾害预报区域的划分可根据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易发区分布图及业务预报要求进行,通过实时的降雨预报与雨量资料,开展汛期中短期区域性的地质灾害趋势预报工作。

预报等级按国土资源部与中国气象局的要求,统一划分为5级:

1级为可能性很小;

2级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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