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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合同优先解释顺序

监理合同优先解释顺序

  篇一:

施工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

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

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说明:

示范文本关于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的隶属关系没有说清楚,应该写清楚“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

  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或时间在后者为准。

  篇二:

合同解释顺序

  以下是律师对“施工合同解释顺序”的法律解释: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2条列明了组成合同的文件内容和优先解释顺序,承发包双方也可以在专用条款对合同文件组成和优先解释顺序进行调整或增减。

该条款确定总的原则是:

以顺序在先的文件约定或规定为准,解释顺序在后的相关条款无效。

争议解决过程中,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工程师、仲裁员、法官会依据该款约定对适用文件优先性做出判断。

  承包人在约定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时应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2条规定,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的解释顺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2条列明了9项文件后,注明“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但对其解释顺序并没有明确,因此合同承发包双方应当在专属条款中给与明确。

因其形成时间在后,更能反映双方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建议将其放在上述列明文件的首位。

  另一个冲突表现在分包协议中的条款与工程主合同(协议)有一些规定上的不同,如果在分包协议中注明“优先性条款”,则该条款将高于与之矛盾的主合同条款优先适用。

  二、招标文件是否成为合同组成部分?

  实践中一些合同,承发包双方在专属条款中将招标文件约定为合同组成文件。

应该来说,将招标文件约定为合同组成文件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2条规定,同时也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应该产生争议。

况且每个工程有其特殊性,不能一概而论,对其加以限制。

  招标文件之所以很少被当作合同组成文件,有两点理由:

  一是理论界将它视为“要约邀请”,属于发包人单方意思表示,只有要约和承诺才可以算作合同内容,这种解释明显不能成立,只要要约邀请符合一定的条件,就可以构成合同的内容。

  二是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反映了双方合意,既然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组成文件,没有必要将招标文件列入。

但由于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反映发包人行为的合法与否,且其中很多程序性内容不能全部体现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中,承包人从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角度,将招标文件作为证据约定在合同中也无可厚非,相反发包人也可以从这个角度理解。

  鉴于上述分析,笔者认为招标文件可以成为合同组成部分由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三、由谁对合同组成文件解释?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条规定了解释主体问题。

在没有特别约定时监理工程师根据条有权解释,但其解释不是最终的。

那么,合同双方如果约定对合同文件组成及适用顺序争议由监理工程师做最终解释,其效力如何?

  首先:

这种约定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应当得到双方自觉遵守。

  二是:

如果因该问题出现争议,此约定会阻碍仲裁行为,任何一方不能请求仲裁机构解决,即使合同专用条款条约定争议由某仲裁机构解决。

  三是:

不能对抗诉讼行为,但并不代表诉讼结果不支持监理工程师的意见。

  1、施工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附件

  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5、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上述合同文件应能够互相解释、互相说明。

当合同文件中出现不一致时,上面的顺序就是合同的优先解释顺序。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者当事人有不同理解时,按照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处理。

  篇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解释顺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合同文件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解释。

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篇四: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

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

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7、争议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种解决方式: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篇五:

监理合同练习题

  监理合同练习题

  (单选20题,每小题分,多选题10题,每小题分)

  单选题

  1、当委托人将工程设计阶段的合同管理委托给监理人时,该项工作的具体约定和要求应写在合同文件的(C)中。

  A.专用条件

  B.通用条件

  C.附录A

  D.附录B

  2、以下关于监理人承担安全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C)。

  A.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的全面控制

  B.只要施工中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监理人必须承担失职责任

  C.监理人对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承担监督管理的管理法定职责

  D.如果专用条件内只约定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控制和协调,监理人可以不负责安全管理

  3、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委托人与违约承包人解除合同后,监理人完成的善后工作属于(D)

  A.正常工作

  B.本职工作

  C.额外工作

  D.附加工作

  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规定组成合同的文件出现矛盾或歧义时,优先解释次序是(D)

  A.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

  B.协议书→投标文件→专用条件

  C.投标文件→通用条件→附录B

  D.中标通知书→专用条件→投标文件

  5、监理人根据多个同时实施工程项目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中的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规定,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A)

  A.自行更换后通知委托人

  B.自行更换,无需通知委托人

  C.需报告委托人,未经同意不得更换

  D.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保持稳定,监理业务完成前不得更换

  6、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现场施工人员有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情况时(C)

  A.应对该人予以警告

  B.应对承包人予以警告

  C.通知承包人撤换该人员

  D.请示委托人同意后要求承包人更换该人员

  7、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对委托人授权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B)

  A.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应通知承包商

  B.委托人的授权一经在专用条件内注明不得更改

  C.监理人在授权范围内处理变更事宜,不需经委托人同意

  D.监理人处理的变更事宜超过授权范围,须经委托人同意

  8、《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对监理人职责的规定中,不包括(C)

  A.对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时提出处置意见

  B.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C.委托人与监理人协商达不成一致时,作为独立第三方公正地作出处理决定

  D.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作为证人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9、在专用条件内约定监理人应提交给委托人的报告,不包括(C)

  A.监理规划

  B.监理月报

  C.监理实施细则

  D.各类专项报告

  10、施工过程中,委托人对承包人的要求应(C)

  A.直接指令承包人执行

  B.与承包人协商后,书面指令承包人执行

  C.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通过协调发布相关指令

  D.与监理人、承包人协商后书面指令承包人执行

  11、监理人遇到超过授权范围的变更事项,书面通知委托人并提出处理建议请其作出决定,委托人代表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未给予任何答复,则(A)

  A.视为委托人已同意变更处理意见

  B.视为委托人不同意变更处理意见

  C.应修改变更处理的建议再次提交给委托人作出决定

  D.应与委托人、承包人共同协商后由委托人发布变更指令

  12、下列监理人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说法中,正确的是(D)

  A.最高赔偿额为合同约定的正常服务酬金

  B.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扣除税金后约定的监理酬金

  C.赔偿额为该部分正常工作的酬金占工程概算投资额的比例乘以相应的直接损失

  D.赔偿额为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的酬金占工程概算投资额的比例乘以相应的直接损失

  13、下列关于监理人向委托人索赔的说法中,表述正确的是(C)。

  A.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不应针对此事件再提索赔

  B.监理人是委托人的代理人,因此不应提任何索赔要求

  C.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D.监理人的索赔报告应提交给施工合同约定的合同争议评审组

  14、监理人审查并同意了承包商特殊专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过程中发现承包人擅自变更了职工作业方法,监理人发出了整改通知但未要求停止施工,由于承包人的施工方法存在缺陷导致发生严重的质量事故,对此事故责任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D)

  A.承包人是保证工程质量的直接责任人,监理人无责任

  B.承包人擅自改变施工方案,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C.监理人对发现的问题已发出整改通知,不对事故承担责任

  D.监理人未发布停工指示,应承担事故损失的连带责任

  15、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阶段支付酬金申请书内的附加酬金有异议时,按照通用条件的规定,该阶段的酬金支付应为(D)

  A.将支付申请书退回监理人,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后再行支付

  B.将支付申请书退回监理人,要求重新计算正确后再行提交

  C.按支付证书要求的款额支付,异议部分留待后续再解决

  D.对无异议部分按时支付,有异议部分暂不支付

  16、监理合同有效期为(D)

  A.实际开工日起,至监理工程竣工移交之日止

  B.自合同签字日起,至监理工程竣工移交之日止

  C.自合同签字日起,至协议书注明的监理服务期限之日止

  D.自合同签字日起,至完成监理工作并结清监理酬金之日止

  17、按照通用条件对变更的规定,委托人与监理人通过协商调整正常服务酬金的情况不包括(B)

  A.委托监理工作范围内的工程概算投资额增加

  B.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竣工致使监理工作期限延长

  C.监理过程中颁布新标准导致监理服务的范围增加

  D.因委托人调整建设工程的规模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

  18、按照通用条件对解除合同的规定,下列情况不包括(D)

  A.监理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监理义务

  B.非监理人原因致使监理工作暂停超过182天

  C.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损害导致合同继续履行已无意义

  D.虽然工程尚未竣工但协议书中约定的监理服务期限已到期

  19、委托人调整了工程的建设规模,致使监理工作的范围缩小、工作量减少时,下列关于监理酬金的说法中,正确的是(C)

  A.调整建设规模导致监理工作的减少是委托人的原因,约定的监理酬金不应调整

  B.因该部分监理工作不再进行,委托人应补偿监理人损失的利润

  C.按删减工程的工程概算占总概算的比例相应减少正常监理工作约定的酬金

  D.按监理人提出的该部分工程预计的监理工作时间占约定监理期限的比例相应减少正常监理工作约定的酬金

  20、按照通用条件对监理人获得奖励的规定,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D)

  A.监理的工程提前竣工

  B.监理机构认真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

  C.工程施工未出现任何质量、安全事故

  D.监理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了经济效益

  多选题

  1、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对相关服务的定义,以下工作中属于相关服务的有(D)a.负责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b.负责勘察合同的履行管理

  c.监理人负责施工招标的代理工作

  d.对本工程大型钢结构吊装提供技术咨询

  e.按照委托人的要求编制采用新技术施工的质量检验标准

  ddebcdde

  2、委托人与监理人最终结算的合同酬金与协议书内约定的金额不一致的原因可能有(B)a.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后对酬金的调整

  b.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市场价格的浮动导致的酬金调整

  c.工程概算投资额增加时,对正常工作酬金的调整

  d.监理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给予的奖励

  e.工程施工未能按期竣工,监理人承担拖期赔偿的连带责任,对酬金的调整

  ceecdde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的合同文件包括(A)

  a.协议书

  b.附录B

  c.标准条件

  d.监理人的投标文件

  e.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bdcdecbc

  4、通用条件中对监理人义务的规定包括(A)

  a.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例会

  b.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

  c.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d.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

  e.主持工程竣工验收

  cdbcdbcece

  5、《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的监理依据包括(B)

  a.行政法规

  b.城市规划

  c.有关的工程标准

  d.监理项目的施工合同

  e.监理项目的材料供应合同

  bcdecdede

  6、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监理人应撤换监理人员的情况有(C)a.不能胜任岗位职责

  b.检查认可的施工部位出现质量缺陷

  c.向他人泄露施工合同要求保密的新工艺施工方法

  d.依据试验数据做出错误的判断,导致工程质量事故

  e.同意深基坑开挖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的专家审查意见后出现了边坡塌方

  cdecdcdede

  7、在附录B中约定委托人为监理人提供开展监理服务的条件可以有(B)

  a.技术咨询

  b.工程资料

  c.办公用房

  d.交通工具

  e.办公用品

  debdedcd

  8、按照通用条件中对酬金阶段支付的规定,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C)

  a.本阶段的正常服务酬金

  b.索赔要求增加的酬金

  c.合理化建议应获得的奖金

  d.增加工作内容应增加的酬金

  e.委托人上期支付时拖延支付的利息

  becdececde

  9、下列选项中属于监理附加工作的有(C)

  a.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增加监理工作的内容

  b.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

  c.委托人与严重违约承包人解除合同后,监理人完成的善后工作

  d.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

  e.监理过程中因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导致监理服务的时间增加

  ecdebcebd

  10、不可抗力事件导致部分工程严重损坏致使该部分的监理工作不能继续进行,按照通用条件的规定,监理人应采取的措施包括(D)

  a.将事件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

  b.立即停止该部分的监理服务

  c.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的扩大

  d.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的扩大

  e.暂停服务时间超过182天后发出解除该部分工程监理义务的通知

  cecdecdede

  篇六:

监理合同

  合同编号:

4D0154-20XX-028-JL006

  (3D0109-20XX-OII-JL009)

  成都地铁3、4号线一期工程

  轨道工程施工监理标

  监理合同

  发包人:

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

北京铁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O--年六月成都

  合同编号:

4D0154-20XX-028-JL006

  (3D0109-20XX-OII-JL009)

  成都地铁3、4号线

  一期工程轨道工程施工监理标

  监理合同

  发包人:

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

北京铁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O--年六月成都

  目录

  第一章合同协议书3

  第二章通用条款61词语定义62监理工作依据73合同文件的语言74合同文件的标题75通知76合同形成方式87合同文件的组成及适用顺序88监理任务和内容89监理人的义务1310委托人的义务l6ll监理人的权利1712委托人的权利1913担保20XX监理人的违约责任20XX委托人的违约责任2416监理酬金的计取及支付2417不可抗力和法律变化15]8争议的解决2019专家费用的承担2020禁止转包和分包2611台同的生效与终止1772合同暂停、变更与解除17

  第三章专用条款29

  5通知298监理任务和内容299监理人的义务2910委托人的义务2912委托人的权利2913担保30

  14监保人的违约责任3116监理酬金的计取及支付3318争议的解决33

  第四章补充条款34

  第五章合同附件35

  附件一:

监理人员配备表35附件二:

监理办公设备配备清单38附件三:

成都地铁有限公司责任公司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以发布最新版本为准)42附件四: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51附件五:

监理范围及内容57附件六:

监理人员配额及资质要求67

  篇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顺序后面的文件跟前面的文件不一致时以,为准

  篇一:

施工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

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

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说明:

示范文本关于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的隶属关系没有说清楚,应该写清楚“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或时间在后者为准。

篇二:

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如何处理

  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如何处理在工程建设的日常活动中,我们会经常遇到工程进入施工或结算程序后发现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情况,到底是按合同协议执行还是按照招标文件执行,各方说法并不一致,但真正的结论只有一个。

我的认识是: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原因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第四十一条规定: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规定: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五十九条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以上条文说明,施工合同的内容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否则就触犯了招标投标法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无效条款或无效合同。

或许有人认为,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关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中没有招标文件部分,但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一般工程合同不同,有其特殊的程序,既招投标程序,根据我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招标投标法开始执行时间晚于合同法,且作为特别规定,招投标法的有关要求与合同法不一致时应以招标投标法为准。

在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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