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兴仁县潘家庄菜子田煤矿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菜子田煤矿土地复垦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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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兴仁县潘家庄菜子田煤矿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菜子田煤矿土地复垦实施方案

贵州省兴仁县潘家庄菜子田煤矿

土地复垦方案

报告书

 

项目单位:

贵州省兴仁县潘家庄菜子田煤矿

编制单位:

2007年12月

 

项目名称:

贵州省兴仁县潘家庄菜子田煤矿土地复垦方案

项目单位

(个人):

单位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送审时间:

 

编制单位及人员基本情况

编制单位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资质证书

编号

资质等级

发证机关

主要编制人员

姓名

职务

职称

签名

助工

助工

副总

高工

副总

高工

附图

项目区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破坏土地现状及预测分析图

土地复垦规划图

矿产资源赋存分布及开采工艺流程图

建设项目位置图

附表:

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土地复垦投资概算表

其他:

土地复垦委托书

前言

土地资源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有力地支持了各项生产建设。

但在生产建设中,因挖损、压占、施工等造成了土地的破坏及生态环境的恶化。

为了及时地对破坏土地复垦利用和恢复改善生态环境,国土资源部、发改委、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环保总局等七部委联合于2006年9月30日下发了国土资发[2006]225号文:

《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

“发展改革部门在批准、核准投资项目时,依据有关规定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的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对涉及土地复垦的项目进行严格审查。

对应列入投资概算而未列入的或投资概算不足的,不予批准、核准立项。

”“对无土地复垦方案、土地复垦费未列入或概算不足的,不予批复设计文件和开工许可。

”黔国土资以【2007】23号转发此了《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要求:

“土地复垦方案将作为建设用地审批的必备材料。

”“对没有土地复垦方案或方案不符合要求的,复垦义务人应补充、修改或完善,否则不予办理土地审批手续。

据此,贵州省兴仁县菜子田煤矿技改工程项目是属于有复垦任务的生产项目,必须制定《贵州省兴仁县潘家庄菜子田煤矿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为《潘家庄菜子田煤矿土地复垦方案》)。

本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土地复垦规定》、《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该工程设计资料,结合兴仁县菜子田煤矿的实际,“统一规划、源头控制、防复结合”的要求及“因地制宜,综合利用”的原则,依据当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复垦土地用途,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建则建。

并尽量做到土地复垦与生产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努力实现“边建设、边复垦、边受益”。

编制《贵州省兴仁县潘家庄菜子田煤矿土地复垦方案》的意义在于:

(1)避免复垦工程盲目性,减轻企业和社会的负担;

(2)保证土地复垦工程与煤矿技改工程建设协调进行;

(3)明确复垦土地的利用方向,提高土地利用率;

(4)改善矿区周边的生态环境。

在方案实施前要落实好复垦经费,纳入生产建设成本或建设项目总投资并足额预算,确保复垦方案的顺利实施。

最终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生态的和谐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将生产建设单位的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措施和计划等落到实处。

根据现场踏勘和当地自然条件,基础设施状况,区域地理因素等属性,对项目区土地复垦工程进行规划,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设计,确保项目区土地复垦工程保质保量完成。

同时根据工程量进行大致的资金概算,确保土地复垦资金按计划合理使用。

使项目区土地复垦任务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实现按规划净增耕地的目标。

1.2编制原则

根据当地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相结合,按照经济可行、技术合理、综合效益最佳和便于操作的要求,结合项目特征和实际情况,遵循以下原则:

(一)源头控制、预防与复垦相结合;

(二)统一规划,统筹安排;

(三)因地制宜,优先用于农业为原则,进行土地复垦。

1.3编制依据

《贵州省兴仁县潘家庄菜子田煤矿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国务院颁布的《土地复垦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贵州省对土地复垦的有关规定进行的。

具体执行的国家规定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有。

1.3.1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5)《土地复垦规定》(国务院第19号令发布,1988年11月8日);

(6)《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土地管理局,1995年7月)。

1.3.2有关文件

(1)《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

(2)《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07]79号文)

1.3.3技术资料

(1)《贵州省兴仁县潘家庄菜子田煤矿储量核实报告》;

(2)《兴仁县土地利用现状图》;

1.4工程目标

以采矿破坏区土地复垦为主要目的,以增加耕地面积为主要目标,同时提高现有耕地质量。

通过土地复垦,全面完善农田水利、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田生态环境,恢复项目区破坏土地,建成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涝能排、旱能灌,基础设施完备,整体功能较强的土地复垦综合区,为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创造良好的条件,为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1.5项目服务年限

根据兴仁县潘家庄菜子田矿井的资源状况(包括储量、煤层赋存条件、开采技术条件等)和外部开发条件(包括地理位置、交通运输),社会经济发展与市场需求,结合国内外类似矿井生产管理及开采技术的发展,矿井生产能力可达15万吨/a。

矿山服务年限(年)=358万吨÷15万吨/a÷1.4(资源量备用系数)=17年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复垦工程服务年限为30年。

1.6主要计量单位

面积:

公顷;平方公里、亩

长度:

米;公里

体积:

立方米

产量:

吨;万吨;千克

单价:

万元/公顷、万元/亩;元/吨

金额:

万元、元(人民币)

2、项目概况

2.1生产项目简介

2.1.1生产项目名称

贵州省兴仁县潘家庄菜子田煤矿

2.1.2交通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菜子田煤矿隶属兴仁县潘家庄扯尼姑村,距兴仁县县城以北,直距约20km,有兴仁县西环线公路连接矿山,交通方便。

矿区地理坐标为:

东经105°07′52″—105°09′13″,北纬25°34′37″—25°35′44″。

中心地理坐标为:

东经105°08′37″,北纬25°35′03″。

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

2.1.3项目生产规模与能力及生产服务年限等

菜子田煤矿2006年4月获取一年期采矿许可证,2006年9月3日,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下达关于解决资源合理配置、调整黔西南州部分煤矿矿区范围的批复(黔国土资矿管函〔2007〕1508号文),菜子田煤矿矿区范围在一年期采矿权范围的基础上,进行了适当调整。

调整后矿区呈不规则多边形,南东北西长约2240m,南西北东西宽约2261m,面积1.8916km2,开采标高1700-1200m,设计生产规模15万吨/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2007年4月至2008年4月。

矿山服务年限(年)=358万吨÷15万吨/a÷1.4(资源量备用系数)=17年。

调整后矿区采矿权拐点坐标及最低开采标高见表1-1。

表1-1   菜子田煤矿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点

X

Y

拐点

X

Y

0

2830735.00

35515460.00

11

2830015.00

35513480.00

1

2831165.00

35515460.00

12

2829860.00

35513480.00

2

2831165.00

35515070.00

13

2829880.00

35514125.00

3

2832100.00

35515070.00

14

2830035.00

35514125.00

4

2832100.00

35514660.00

15

2830040.00

35514392.00

5

2831400.00

35514660.00

16

2830238.00

35514392.00

6

2831400.00

35513199.00

17

2830238.00

35514516.00

7

2831270.00

35513199.00

18

2830585.00

35514655.00

8

2831270.00

35514020.00

19

2830670.00

35514845.00

9

2830350.00

35514000.00

20

2830735.00

35514900.00

10

2830200.00

35513500.00

面积及开采标高:

面积:

1.8916km2开采标高:

1700—1200m

2.2建设项目简介

2.2.1项目名称及类型

项目名称:

贵州省兴仁县潘家庄菜子田煤矿土地复垦项目方案报告。

建设项目类型:

土地复垦项目

2.2.2建设项目位置及范围

菜子田煤矿隶属兴仁县潘家庄扯尼姑村,距县城以北约20km,有兴仁县西环线公路连接矿山,交通方便。

矿区地理坐标为:

东经105°07′52″—105°09′13″,北纬25°34′37″—25°35′44″。

中心地理坐标为:

东经105°08′37″,北纬25°35′03″。

2.2.3建设项目规模

经实际勘测定界,矿山破坏区土地总面积189.16公顷,项目实施后复垦增加耕地5.001公顷,占土地复垦面积的95.75%,田间道路面积0.035公顷,占土地复垦面积的0.68%,项目区的林地比例有所提高。

该项目总投资18.341万元。

2.2.4土地权属关系

本次土地复垦项目的土地权属为集体土地。

土地复垦项目实施后,对复垦项目区的土地统一由兴仁县政府或由县政府责成有关部门管理。

项目区内已经承包到户的耕地在采矿期间无法耕作,由《贵州省兴仁县潘家庄菜子田煤矿》逐年支付青苗费,复垦后土地仍按同等面积划分给农户所有,部分仍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已征用为国有土地的,此次复垦净增的耕地面积,其国有土地权属不变,由政府部门统一管理,采取承包给农户小片经营或种植业大户连片经营,以提高耕地作业水平。

按与《贵州省兴仁县潘家庄菜子田煤矿》签订的土地复垦协议,可按比例由《贵州省兴仁县潘家庄菜子田煤矿》经营公司经营一部分,但必须保证作为农业生产用地,不得改做其它用途。

2.2.5项目建设工期

贵州省兴仁县潘家庄菜子田煤矿土地复垦项目实施建设工期为土地复垦与生态恢复方案于基建期与过渡期结束后开始实施,复垦期限为6个月

2.2.6建设项目投资概算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8.341万元,亩均投资2475.73元,其中:

工程施工费16.297万元,前期工作费0.838万元,竣工验收费0.489万元,业主管理费0.357万元,不可预见费0.360万元。

2.3项目区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概况

2.3.1自然环境

(1)气候

项目区属亚热带暖温湿润季风气候区,为黔西南夏湿冬干温和区域。

据当地气象资料,其平均气温15.2℃,7-8月月均温度21-22℃,日最高气温约33-35℃;1月气温最低,月均约6.1℃,日最低气温-1—6℃。

年平均降雨量1320.5mm,5—9月为丰水季节,其降雨量占全年总量的80%以上,12月至次年3月为枯水季节,其降雨量仅占全年的10%,年平均蒸发量1288.2mm。

(2)地形、地貌

工作区属高原中山地形,地处新寨河与大桥河分水岭地带,总体上呈中部低南西与北东高的山间沟谷地形,区内最高处位于矿区南部山峰,海拔标高1730.5米,最低处位于矿区北部岩溶漏斗处,海拔标高1315.1米,相对高差约415米。

地形起伏较大,为中高山侵蚀地貌,山间冲沟发育,岩石风化程度高。

(3)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

矿区属于珠江水系北盘江流域范围,地处新寨河与大桥河分水岭地带,区内没有大的河流经过,矿区中部有一常年性溪流,雨季流量约为200—390L/s,自南东向北西径流至老糠洞一带通过茅口地层岩溶漏斗成为地下径流,推测向北流出地面,注入北盘江;同时矿区南西与南东面也分布两常年性溪流,其雨季流量约为200—350L/s,由北向南径流至猪场坝一带进入溶洞成为伏流,推测往东南后流出地面,流入大桥河最终注入北盘江,区内地表水流量随季节性变化较大。

区内主要出露地层有下,上二叠统长兴—大隆组(P3c+d)和龙潭组第二段(P3l2)、龙潭组第一段第二亚段(P3l1b)及第一亚段(P3l1a),上二叠统大厂组(P3d),中二叠茅口组(P2m)和第四系。

(4)土壤

项目区土壤类型主要有山地黄棕壤,黄壤、石灰土、紫色土、潮土、水稻土和旱作土。

工程点的土壤类型主要都以黄壤土为主,土层厚度在0.6~1.0m之间,土壤的通风条件较好,土壤PH值偏碱性,土壤质量达到土地开发整理技术指标旱地C等要求。

(5)植被

具调查位于矿区南面山坡植被不发育,岩石裸露。

风化作用强,再加上山腰公路施工对坡脚的开挖破坏。

为陡坡与人工峭壁结合地段,坡度角不小于55°,这样的条件下有些岩体可以在日晒雨水的冲刷,会出现崩塌、垮塌等不良地质作用。

2.3.2社会经济概况

矿区地处黔中山缘西部,总体趋势南高北低,属低中山丘陵地貌,境内长兴-大隆地层分布地段地形较陡,但矿产资源相对丰富。

当地居民主要有汉、回、苗等民族,以农业为主,农作物有水稻、玉米、小麦、洋芋等;经济作物有烤烟、苡仁米、油菜等。

自然环境恶劣,经济基础薄弱,地方经济文化较落后,劳动力资源丰富。

近年来,随着煤田的开发,本地区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该区的煤炭开采业以及相关产业迅猛发展。

近几年随着全国煤炭市场的逐渐好转,煤炭开发成了当地经济的主要来源。

2.4项目区内土地利用现状

2.4.1土地利用现状

一级地类

二级地类

三级地类

面积(公顷)

比例(%)

名称

农用地

耕地

水田

36.89

19.50

旱地

23.63

12.49

林地

19.51

10.32

小计

80.04

42.31

其它农用地

农用道路

0.56

0.30

农田水利用地

0.00

0.00

小计

0.74

0.39

未利用地

未利用地

荒草地

92.68

48.99

小计

92.6

48.99

建设用地

民用建设用地

公路

5.16

2.73

居民房屋

10.55

5.58

小计

15.71

8.30

合计

189.16

100.00

2.4.2耕地质量现状

项目区大部分为荒山草地,无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生产条件差,土壤类型以黄壤为主,PH值7.5,土壤有机质含量6.5%,速效P6.5(mg/kg),速效K62(mg/kg),现有耕地属当地耕地中等质量。

2.4.3土地利用经济效果

煤矿开采前,项目区耕地一年种植大、小两季作物,大季种植玉米,平均亩产180kg,按当前市场价格1.2元/kg;小季种植油菜,平均亩产80kg,市场价格2.4元/kg,每亩年可收益408元。

种子、人力、化肥方面的投入亩均220元,占收入的53.9%,亩均纯收益188元。

2.5项目生产工艺

2.5.1生产项目对土地的影响

本项目属于煤矿开采项目,在基建过程中可能开挖和占用土地,开采过程中煤矿废渣堆放、生产、生活污废水排放都可能造成附近土地面积减少或生产期间无法耕作。

2.5.2生产项目工艺流程

兴仁县潘家庄菜子田煤矿采用平硐斜坡道开拓:

分为井下运输和地面运输。

井下运输:

采用人工装车、拖拉机运输。

各采场矿(废)石在采准上山口处通过溜槽口装车,经中段运输巷、斜坡道和主平硐运出地表。

煤矿运至各主平硐口。

地面运输采用公路汽车运输:

煤矿:

采场→采准上山→中段运输巷→斜坡道→主平硐→地面堆场。

废石:

采场(或掘进工作面)→采准上山→中段运输巷→斜坡道→主平硐→地面废石场。

2.5.3资源赋存形式与分布状况

菜子田煤矿分布于二叠统茅口组(P2m),上二叠统峨眉山玄武岩组(P3β)、上二叠统大厂层(P3d)、上二叠统龙潭组(P3l),上二叠统长兴-大隆组(P3c+d),第四系(Q)以角度不整合零星分布。

主要为龙潭组(P3l)第二段(P3l2):

含煤15-17层(C1-C17),煤层单层厚0.20-3.37m,局部达5.07m。

煤层总厚9.89m,其中单层厚大于0.8m的全区可采煤层6层(C2、C3、C10、C12、C15、C17),零星可采煤层2层(C5、C13)。

煤层倾角为3~8°,平均倾角4°,属缓倾斜煤层,具条带、条纹构造,发育水平层理、波状层理、脉状层理、透镜状层理煤层呈层状产出,厚度较稳定。

3、土地复垦可行性研究分析

3.1已破坏土地现状

到目前为此,项目区只有一些基基建工程在实施,主要为地面生产系统的土建工作,破坏荒草地面积0.275公顷,其他矿区范围没有出现土地破坏。

3.2拟破坏土地预测

3.2.1拟破坏土地面积

煤矿土地破坏预测主要包括土地的挖损、压占、污染和工业用地的占用土地。

贵州省兴仁县潘家庄菜子田煤矿由生产区(井下采掘场、井巷工程)、地面生产系统(工业广场、仓库、爆破材料库区、变电室、空压机房、机修房、材料、值班及办公室、排渣场等)、供排水系统、运输道路、供电线路组成,其占地类型除0.275公顷的旱地外,其余均为荒草地。

1.生产区

(1)井下采掘场

煤矿位于矿田境界南部,采掘场设计面积为93.3125公顷。

规划采空区面积10.3公顷,由于矿区范围内地质条件及生产辅助设施较好,按照预测,采空区不会出现耕地破坏和塌陷现象;在矿井进口布置工业辅助区和临时堆放场地,人类和机械活动频繁,对地面影响较大,估计在矿井进口造成3.99公顷不同程度的耕地破坏(包括已破坏矿井口0.275公顷)。

(2)井巷工程

煤矿井巷基建工程主要为主平硐、斜坡道、中段运输、回风及通风井巷量等构成,井巷采空区面积0.56公顷,为井下生产运输通道,采用全断面衬砌,不会产生地面塌陷。

2.地面生产系统

工业场地布置在菜子田村庄附近,由地面储煤场、库房及保养停放设施、变电所、工段办公室、工段夜班休息室组成,位于采掘场东北面,占用荒草地面积0.506公顷;矸石和废石堆放场占地0.197公顷,地面生产系统共占地面积0.703公顷。

3.供排水系统

(1)供水系统

消防、生活水池设置在工业场较高外,人为活动频繁,因此,预测破坏耕地面积0.098公顷。

(2)排水系统

矿山为井下开采,区内煤矿含硫较高,其矿坑排水及废弃的矸石和废石有害组分的分解易造成对附近水体的污染,在主平硐附近布置水仓,对矿井涌水进行处理,但是废弃的矸石和废石有害组分的分解易仍会对附近水体的污染,也可能对设施附近耕地存在影响,估算设计污染荒草地面积0.157公顷。

4.运输道路

运输道路分为井下运输和地面运输,井下采准上山,经中段运输巷、斜坡道、主平硐后到达地面堆场,井下运输不占用地表面积和产生地面塌陷;地面运输采用公路,项目区内原有公路不能满足矿产运输要求,需要新建280亩道路和对原有公路进行拓宽维护,因此运输道路占地面积0.209公顷。

5.供电线路

矿产资源分布在半山腰,矿区范围内没有旱地,供电线路为电杆输送10kv电源,不破坏耕地面积,而且占地面积很少,因此,不计破坏面积。

3.2.2采煤对土地的破坏程度

煤矿土地破坏预测主要包括土地的挖损、压占、污染和工业用地的占用土地。

煤矿的开发建设不可避免地将破坏、扰动原地形地貌和植被。

煤矿在基本建设过程中由于施工会产生大量的弃土、弃石、废水、废气等。

而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一定面积的地面塌陷,影响农业生产和破坏植被。

3.2.3废弃岩土堆积造成的土地压占

煤矿土地破坏预测主要包括土地的挖损、压占、污染和工业用地的占用土地。

煤矿的开发建设不可避免地将破坏、扰动原地形地貌和植被。

基本建设过程中由于施工会产生大量的弃土、弃石、废水、废气等。

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会影响农业生产、耕地减少和植被破坏。

3.2.4土地破坏程度

根据《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的要求,结合本项工程的具体建设内容,土地破坏预测内容包括工程挖损和压占土地的范围、面积和程度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颁布的《土地复垦规定》,把土地破坏程度预测等级数确定为3级标准,分别定为:

一级(轻度破坏)、二级(中度破坏)、三级(重度破坏)。

评价因素的具体等级标准目前国内外尚无精确的划分值,本方案是根据类似工程的土地破坏因素调查情况,参考各相关学科的实际经验数据,采用主导因素法进行评价及划分等级。

具体标准见下表:

表3-1挖损地破坏程度评价因素及等级标准表

评价因素

评价因子

评价等级

轻度破坏

中度破坏

重度破坏

地表变形

挖掘深度

<6米

6-10米

>10米

挖掘面积

<100公顷

100-1000公顷

>1000公顷

表3-2压占地破坏程度评价因素及等级标准表

评价因素

评价因子

评价等级

轻度破坏

中度破坏

重度破坏

地表变形

压占面积

<10公顷

10-100公顷

>100公顷

排土高度

<10米

10-30米

>30米

评价结果为:

表3-3贵州省兴仁县潘家庄菜子田煤矿破坏土地详细面积表

名称

破坏面积(公顷)

破坏类型

破坏程度

生产区

采掘场

3.99

挖掘、污染

轻度破坏

地面生产系统

工业场地

0.48

压占、挖掘

轻度破坏

废渣场

0.11

压占

轻度破坏

供排水系统

供水系统

0.283

压占、挖掘

轻度破坏

排水系统

0.51

压占、污染

轻度破坏

运输系统

地面运输

0.155

压占、挖掘

轻度破坏

表3-4贵州省兴仁县潘家庄菜子田煤矿破坏土地总面积表单位:

公顷

项目名称

土地破坏程度

破坏土地面积

贵州省兴仁县潘家庄菜子田煤矿土地复垦方案

轻度破坏

36.144

总计

36.144

3.3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煤矿采掘场的开挖、排土场的形成,工业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使得大量的土地被征占和使用,改变了项目区的生态环境,破坏了采掘场、排土场、工业场地等施工区内的全部植被。

施工活动、施工机械的碾压和人员往来等也将不同程度的破坏和影响施工场地及周围的草原植被。

项目区植被的损失,直接影响项目所在区域植被分布数量及质量,使区域内植被覆盖率降低。

在生产期间,矿区人为活动增加,破坏、干扰、践踏土地等因素增多,使项目区域内土地质量退化,耕地面积逐渐减少。

使耕地产量和质量下降,将会使矿区周围生态环境恶化,影响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矿区由于生产规模较小,投资主要用于生产建设,对环境的治理投入偏低,只对工业场区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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