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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项目应急管理制度

 

xxxxx项目

 

应急管理制度

(第一版)

 

xxxxx项目建设管理部

2020年9月

 

批准:

审核:

编写:

 

1目的和范围

1.1为规范xxxxx项目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的应急管理工作,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相关制度。

1.2本办法适用于xxxxx项目项目作业现场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全过程应急工作管理。

项目应急预案体系文件对应急管理相关工作在实施层面有具体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1.3项目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企地衔接”的要求,开展应急管理常态工作。

处置突发事件时应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早控制”和“科学应对、反应迅速、统一指挥、职责明确、高效运转”,力求把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

1.4主要依据:

下列文件对本制度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1.4.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1.4.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1.4.3《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1.4.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1.4.5《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

1.4.6《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4〕508号)

1.4.7《湖南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湘政办发〔2013〕28号)

1.4.8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1.4.9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事故管理办法(2017年版)

1.4.10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7年版)

1.4.1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2017年版)

1.4.12xxxxx公司安全事故管理办法(2017年版)

1.4.13xxxxx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0年版)

1.4.14xxxxx公司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2020年版)

1.4.15关于下发xxxxx公司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有关安排的通知(中南安环〔2018〕38号)

1.4.16关于成立xxxxx公司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小组的通知(中南安环〔2018〕41号)

1.4.17关于调整xxxxx公司安全生产、三项业务和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2018年xxxxx公司应急能力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xxxxx公司〔2018〕123号)

1.4.1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

1.4.19《电力企业应急预案评审与备案细则》(国能安全〔2014〕953号)

1.4.20《电力建设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试行)》(国能综安全〔2016〕542号)

2术语与定义

2.1突发事件

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2.2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2.3应急响应

事故、突发事件或灾害发生后,有关各方进行的各种紧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总称。

2.4应急演练

针对待定的突发事件假想情境,按照应急预案所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在特定的时间和地域,执行应急响应任务的训练活动。

2.5应急准备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件,为迅速有序的开展处置救援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包括应急救援队伍、物资、专家和技术准备。

3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xxxxx项目建设管理部(以下简称“建管部”)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责任主体,按xxxxx公司相关要求对本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建管部主任为应急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应急能力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建管部安全总监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监督指导。

在xxxxx公司及xxxxx公司应急管理机构的领导下成立建管部应急管理组织机构,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现场应急指挥部、应急救援工作组构成。

发生Ⅲ级及以上突发事件时建管部应进行先期处置,并及时上报xxxxx公司和xxxxx公司,在xxxxx公司和xxxxx公司应急组织机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工作;

发生Ⅳ级及以下突发事件时由建管部应急组织机构为主进行处置。

3.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建管部主任

副组长:

建管部副主任、总工、安全总监、参建单位项目经理

成员:

参建单位项目副经理和安全总监、安全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职责:

(1)负责统一领导xxxxx项目应急管理和应对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建设项目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3)研究建设项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重大决策和部署等工作。

3.2应急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是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最高决策机构,发生Ⅲ级及以上突发事件后,报xxxxx公司或xxxxx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建管部按要求开展现场处置工作,xxxxx公司或xxxxx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和职责详见相关应急预案。

Ⅳ级响应事件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

Ⅳ级响应由建管部主任担任指挥长。

成员:

建管部副主任、总工、安全总监、项目经理、应急办公室,各部门负责人。

当建设管理部主任不在岗时,由建管部安全总监临时担任指挥长。

主要职责:

(1)向上级汇报事件及应急救援情况,落实上级应急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

(2)决定启动和终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3)领导、指挥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抢修和恢复、善后等工作;

(4)研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重大决策和部署等工作。

3.3应急办公室

建管部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具体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应急办公室设在建设管理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及应急状态下的组织协调工作。

主任:

建管部安全总监

成员:

建管部副主任、总工、项目经理、相关机构人员。

职责:

(1)负责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一系列文件指示精神和上级相关会议决议、有关要求等;

(2)负责24小时应急值守,接收建设项目突发事件报告,跟踪事件的处置状况,收集相关信息并做好上报工作;

(3)负责建设项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4)负责制定建设项目级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与参建单位、属地就近的相关部门、单位对接;

(6)组织对建设项目相关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培训、应急物资等管理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价。

3.4应急救援工作组

Ⅲ级及以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组和相应职责按xxxxx公司、xxxxx公司相关要求执行,建管部开展先期救援工作。

Ⅳ级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组应成立现场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

当突发事件事态得不到控制而升级时,应在上一级事件级别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Ⅳ级响应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组(各应急工作组名录详见综合应急预案):

3.4.1现场救援组

组长:

建管部主任/副主任

成员:

建管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职责:

负责在现场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制定现场救援方案;负责现场营救伤员、疏散人员、设置警戒区域;负责协助外部救援队伍、医疗队伍开展工作。

根据灾害类型负责组建消防小组进行灾害前期的消防及救援工作。

3.4.2后勤保障组

组长:

建管部副主任

成员:

建管部及其他相关方有关负责人、发生事件项目机构的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

职责:

负责应急抢险所需物资、设备以及车辆的协调支援;负责应急生活物质、用电、通讯、供水协调、保障应急救援资金。

负责包含抢修队伍、员工生活、医疗、心理辅导等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

3.4.3善后处理组

组长:

建管部副主任

成员:

建管部分管协调负责人、发生事件的项目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职责:

负责受伤人员的后续医疗救治;负责核实伤亡人员情况及其亲属的接待、安抚工作;负责伤亡赔偿的洽谈以及死亡人员的善后工作;负责保险索赔事宜;负责恢复现场办公、生活等基本功能。

3.4.4事故调查组

组长:

建管部副主任

成员:

建管部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各部门负责人,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职责:

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搜集事故资料;负责内部事故调查,确定事故损失、性质、原因、主要责任人,提出预防措施和处理意见等;配合外部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取证等工作。

4一般规定

4.1应急领导小组应当定期召开应急工作会议或定期听取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汇报,传达学习国家有关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和上级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应急工作部署、安排部署和分析总结有关应急工作计划和专项活动、应急培训和宣传、预案演练和评估、应急物资采购配置和管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和管理、应急值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以及其他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等。

4.2应急工作会议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可以与建管部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合并召开。

4.3应急工作会议应当形成会议纪要。

应急工作会议纪要由项目专(兼)职安全员负责记录,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批准。

4.4因项目领导人事调整、项目组织机构变化,应当及时对项目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办公室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4.5建管部应当配备专(兼)职应急管理人员,负责项目应急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参与项目应急管理制度制定工作,参与项目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参与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和评估工作,参与推进项目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等应急管理各项工作。

4.6建管部应建立参建单位名录,应将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作为对相关方管理和评价的重要依据。

4.7建管部应将重要应急信息书面告知相关方,如:

将地质灾害隐患告知参建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等。

4.8参建单位应按照合同(协议)约定接受建管部应急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执行建管部关于应急管理的要求和指令。

5法律法规收集管理制度

5.1为获取、识别、评审、更新适用于项目建设的安全法律、法规,执行标准及其它要求,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运行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5.2建管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应当按照xxxxx公司《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QB/ZNY202.02有关要求识别、获取、更新、发布法律法规清单,及时识别、获取、更新、发布项目适用的法律法规有效版本清单及文本数据库,以并发文、宣传、培训、告知等方式将传达至各参建单位。

5.3本制度适用于建管部获取、识别、评审、更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建立法律法规清单,并对识别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培训和运用。

5.4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其识别、获取渠道:

1)标准化信息网2)新闻媒体3)行业协会4)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或下发文件5)集团公司或上级部门发文6)其他方式,建管部法律法规文件及清单由建管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安全员负责收集,整理。

5.5安全总监应组织建管部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和其它要素完整性、符合性等。

确定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收集是否齐全,同时,确定法律法规中适用于建设项目的内容是否恰当,并对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进行合规性评价。

不符合要求的内容应明确责任人、整改计划和完成时间进行整改。

保留合规性评估记录及整改记录,每年至少评审一次,最终建立法律法规清单。

5.6按照评审后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发布清单,组织开展建管部规章制度、体系文件的修订,确保建管部管理制度符合最新法律法规要求。

5.7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执行情况应保存活动记录,留存合规性评价记录以作为有效遵守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证明。

6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6.1应急预案编制

6.1.1应急预案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规定要求进行编制,预案内容应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6.1.2应急预案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应急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的规定。

(2)符合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情况。

(3)充分考虑到项目内、外部环境影响因素,生产经营和服务过程中潜在的、可能的安全风险和危险性分析情况。

(4)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分工明确,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5)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项目应急能力相适应。

(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项目的应急管理工作需要。

(7)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8)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6.1.3急预案体系建设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开展,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在风险分析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与项目建设活动相适应的应急预案体系文件。

6.1.4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组长由xxxxx项目建设管理部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兼安全总担任,成员由建管部应急办公室相关成员、应急预案管理部门岗位人员以及有现场应急处置经验的人员。

6.1.5风险分析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由项目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牵头,xxxxx项目建设管理部、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各参建单位提供信息与数据支持,形成项目风险分析报告。

6.1.6应急管理风险分析工作的辨识对象应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风险四大类,风险分析类型,范围,性质,和级别应和项目特点一致。

经辨识、评价符合重大危险源的,应当及时向xxxxx公司、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监督部门备案,同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和监测检测手段进行有效管控,确保重大危险源处在可控、在控和能控状态。

6.1.7风险分析评估主要内容包括:

(1)分析项目存在的危险因素,确定事故危险源。

(2)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后果,以及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事故。

(3)评估事故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制定风险防控措施。

6.1.8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源辨识及风险分析与评价工作,建立地质灾害危险源清单,对地质灾害危险源进行有效控制。

6.1.9应急资源调查主要包括项目应急人员、装备和物资等情况以及可利用社会应急资源等,xxxxx项目建设管理部负责项目的应急资源调查工作,各参建单位予以配合。

6.2应急预案评审

6.2.1应急预案评审应确保应急预案的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

6.2.2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完成后,由应急办公室组织开展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前,应急办公室应当组织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专项应急预案桌面演练,以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演练应当记录和存档。

6.2.3应急预案形式和要素评审内容:

(1)形式评审:

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见附录A)。

(2)要素评审:

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见附录B、附录C、附录D)。

6.2.4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中意见进行判定。

判定为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评审人员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评审人员应按照“谁评审、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每个预案的评审意见分别进行签字确认(见附录E)。

6.2.5应急办公室应将评审的过程资料、评审结论形成评审会议记录。

评审会议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a)应急预案名称。

b)评审地点、时间、参会人员信息。

c)书面评审意见。

d)参会人员签到表。

6.2.6评审意见、评审会议记录应当归档保存。

6.2.7应急办公室应当组织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按照评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6.3应急预案发布和备案

6.3.1应急预案经评审合格后的应急预案由建管部主任签署批准并发布实施;

6.3.2应急预案批准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申请备案。

6.3.3应急预案申请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见附录F);

(2)应急预案评审记录;

(3)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文本或电子文本。

6.4应急预案评估和修订

应急办公室每一年组织对应急预案体系文件进行一次评估,对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报应急指挥部就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做出结论,并进行相应修改、完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更新应急预案:

(1)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3)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7)上级部门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7应急资源管理制度

7.1建管部所属综合部负责应急物资和装备采购、储存、维护和发放工作,建立应急物资和装备清单,做好应急物资和装备领取、使用和维护保养管理等日常工作,由综合部负责人管理。

建立物资装备种类、名称、数量、规格、性能、存放位置以及管理人员和联系电话等应急物资台帐,应急物资、装备实施动态管理,定期维护、保养、更新并形成记录,确保在应急情况下能正常投入使用。

应急相关物资、装备的领取和使用必须由综合部物资管理负责人进行批准发放,领用人签字确认。

7.2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的采购、台账登记、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等其他事项,执行建管部及公司财务、设备管理、安全生产费用等相关规定。

7.3建立xxxxx公司、项目建设参建相关方、项目所在地社会救援力量等单位名录和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应急值班电话等基本信息台账并及时更新。

7.4医疗卫生保障要求发生紧急情况时可第一时间出动应急救援。

7.5交通运输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7.6建管部负责应急救援物资购置和管理,充分了解项目附近单位和参建方应急物资保障情况,建立应急救援协作机制,便于及时调用外部应急物资和装备,督促参建方配置应急物资和装备。

7.7应急资金是安全生产费用重要组成部分,纳入项目年度安全生产费用计划中。

建管部在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和使用计划时,应将应急培训、演练、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及运行维护等需求纳入计划当中,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应急资金投入和使用统计按照《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由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提供应急救援经费保障,确保及时到位、随时使用。

7.8应急物资和装备只能用于突发事件救援处置和应急演练活动,禁止挪用、占用应急物资和装备。

7.9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办公室协助应急处置机构快速调拨满足应急抢险救援需要的应急物资、装备。

7.10应急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应急预警体系、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7.11建管部应当对项目办公区域和施工现场划定应急避险场所供员工疏散避险使用,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

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避险场所应设置相关应急标志。

7.12建管部应根据项目所处社会、自然、气候环境配备应急物资,主要包括:

应急照明器材(应急灯、电筒)、交通工具(车辆)、通讯器材、施救防护用品(如鞋帽、雨具、手套、面具等个人防护用品)、沙袋、应急装备(如抽水泵、施工机械和工器具等)、药品(如应急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包扎防护、防疫消毒物资等)、食品、饮用水、防寒衣被、帐篷、净水器、卫生清洁用品等。

7.13本项目应急后勤保障体系主要由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应急资源、应急协作单位等组成。

8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与控制管理制度

8.1建设管理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应组织参建各方对现场危险源进行全面辨识和评价,确定包括重大、一般等各等级危险源,建立健全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清单,有针对性的制定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采取各类风险防范措施,包括购买保险等风险转移手段,实现动态控制、分级管理、及时更新。

8.2风险分析工作的辨识对象应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风险四大类,其中事故灾难与自然灾害风险的辨识、评价按照院《环境因素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程序》执行,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风险参照执行。

经辨识、评价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中重大危险源的,应当及时向政府有关安全监督部门备案,同时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规和标准,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和监测检测手段进行有效管控,确保重大危险源处在可控、在控和能控状态。

建管部还应要求各参建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危险源辨识,建立危险源辨识清单,对风险重大的危险源要定期监测和预警,根据需要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8.3危险源辨识工作方法采用现场调查、工作任务分析和危险性研究结合的方法,危险源辨识人员专业技术知识和安全防护知识一定要全面,要能基本覆盖本项目工作内容、施工工序以及机械设备(设施)、工作场所等。

8.4按照分项工程、施工工序、施工活动及活动场所、危险和危害因素、可能导致的伤害或事故等内容,对已经辨识的危险源及其潜在风险,编制危险源辨识清单。

8.5风险评价制度与流程:

首先按危险源辨识清单应首先对危险源风险进行评价,然后采用LEC评价法,评出各类风险源的风险等级,最后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8.5应根据风险分析评估情况,编制综合应急预案,针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生活设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大危险源、人群密集场所等内容制定专项应急预案,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制定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

8.7建管部需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参建单位对工地现场及生活营地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发现危险源及隐患应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并根据风险等级制定处置方案,明确应急措施,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参建单位要采取处罚措施。

8.8对被确定为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地点、部位和设备,应采取相应措施,对暂时不能整改的危险源应进行安全监测、预警。

9监测与预警管理制度

9.1监测管理制度

9.1.1为规范应急监测管理,强化应急监测责任,确保项目重点危险区域和高风险岗位得到必要的监测。

特制定本制度。

9.1.2建设管理部应急办公室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由项目安全员编制项目安全报表,安全总监审核批准,并定期向上级单位汇报。

9.1.3应急办公室成员应根据风险评估报告和现场实际情况明确项目重点危险区域和高风险作业岗位,并由应急办公室成员定期对各类区域进行检测、监控,建立常态监测网络。

应由建设管理部安全总监对识别后的高风险区域与岗位对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告知与应急处置交底。

9.1.4发布预警信息后,因由应急办公室应急专员考核与检查各部门及单位的现场监测内容,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应急办公室主任汇报。

9.2预警管理制度

9.2.1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结合突发事件等级,突发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四级)、黄色(三级)、橙色(二级)和红色(一级)加以标示。

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突发事件分类分级见附录G。

9.2.2建管部应急专员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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