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2484575 上传时间:2022-10-30 格式:DOC 页数:26 大小:9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路桥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6页
路桥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6页
路桥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6页
路桥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办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6页
路桥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办法.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路桥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办法.doc

《路桥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路桥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办法.doc(2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路桥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办法.doc

中交二公局成绵乐铁路工程指挥部第二项目经理部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交二公局成绵乐铁路工程指挥部第二项目经理部施工建设过程中环、水保管理工作,依据国家环、水保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水保法》及其它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环、水保工作实行环、水保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和分工负责、分级负责制度,力求做到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三条坚持施工建设与环、水保协调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环、水保与施工生产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第四条施工建设生产依法保护环境,遵守国家和地方环、水保法律、法规,并依法保护施工作业队合法权益;依靠科技进步,采用新技术,推行文明、清洁施工,减少有害物质排放,防止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

第二章环、水保实施办法

第五条环、水保目标

(1)对本经理部潜在环境影响加以说明,估计并确认预期不利影响的程度、范围;

(2)及时掌握工程建设所引起的水土流失状况以及对工程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为工程建设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3)调查了解本项目区域的水土保持设施,规范施工中的水土保持工作,为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提供技术管理、补充措施的依据;

(4)根据实际施工情况适时调整环、水保实施方案,为环水保措施的实施时间和实施方案提供依据;

第六条环、水保内容

(1)核实、确定施工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点,施工过程的重大环境因素。

明确施工范围内各施工阶段应遵循的环水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开工报告时有相应的施工区和生活区环、水保措施计划。

(3)在《施工计划》中安排环、水保的具体工作任务,包括方案、措施、设施、工艺、设计、培训、监测、检查等项目,计算环、水保工作的工作量并作出经费预算。

(4)做好施工现场开工前的环水保准备工作,对开工前必须完成的环水保工作列出明细表,明确要求,逐项完成。

在开工前完成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在生活营地设置污水处理系统,并配备临时的生活污水汇集设施,防止污水直接排入排灌系统;保证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在整个施工过程的有效性,做到现场无积水、排水不外溢、不堵塞、水质达标。

第三章环、水保管理

第七条环水保组织机构

(1)成立环水保领导小组:

组长:

张峰

副组长:

王豪段德峰王广州杨学山徐洪跃康兰方

成员:

臧军伍游振伟付凯歌朱江谢忠群邹庆华等

制定环水保措施,经理部、安质部分级管理,并配专(兼)职环水保管理人员,负责检查、监督各项环水保工作的落实。

明确各级、各部门在环、水保工作中的职责分工,专门负责检查、督促各项环水保工作。

(2)建立健全施工过程中环境管理体系和各项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3)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环水保知识教育与管理,使人人心中都明确环水保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主动地参与环水保工作,自觉遵守环水保的各项规章制度。

(4)提高全员水土保持意识,加强监督管理。

主动接受地方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第八条经理部环、水保部门的主要职责:

①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环、水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依据中交二公局环、水保战略、方针和规章制定本项目相关的办法或实施办法。

②负责本经理部环、水保、资源综合利用的规划和计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

③负责本经理部环水保技术监督、环境统计的审核工作。

④建立健全本经理部环、水保管理和环、水保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各类环、水保设施设备安全、有效、正常地运行。

⑤负责处理本经理部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并制定防止环水保突发事件预案,发生污染事件或其它突发性污染事件,必须立即采取防止污染的应急措施,对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必须在发生事故后24小时内上报局指挥部,监理、当地人民政府及以相关单位。

⑥负责编制本经理部环水保治理措施并上报相关单位。

⑦负责开展本经理部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⑧负责本经理部环、水保科技创新的组织实施,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第九条监督管理

(1)经理部安质部要加强环、水保监督管理,制定并完成环、水保责任制规定的目标。

(2)经理部实行“环、水保一票否决权”;将环、水保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

(3)经理部对环、水保技术监督实行全过程管理,并纳入施工经营管理。

(4)环水保专职人员要求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条施工过程环、水保管理

(1)根据国家与地方政府环、水保要求和成绵乐铁路环、水保总体目标及本经理部实际情况,编制污染防治规划,明确目标与任务,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环、水保目标必须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2)建立完善的环、水保管理体系和环、水保技术监督网络,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3)环、水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不得擅自停运或拆除。

对在运设施设备的规模、地点、工艺进行重大技改时,必须向中交二公局成绵乐铁路工程指挥部和有关部门提出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4)环、水保技术监督纳入本经理部技术监督范畴统一管理。

(5)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加强对污染源排放监测,监测结果必须有完整记录。

第十一条科技、培训

(1)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先导,加大科技投入力度,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对节能、节水、综合利用及清洁施工工艺的研究和推广,促进环、水保的发展。

(2)加强环、水保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环、水保意识和环境参与能力。

(3)注重环、水保业务培训,提高环、水保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

第十二条考核、奖励与处罚

(1)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环、水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环、水保目标责任制及年度考核是考核项目经理业绩的重要内容。

(2)经理部对在环、水保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在环、水保中做出特别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将予以重奖。

(3)经理部对在规划、和施工等过程中,违反有关环、水保政策、规定的部门和个人,按目标责任制内容进行处罚。

(4)对造成严重生态破坏、重大污染事故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由经理部按规定对主要负责人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第四章本项目主要环、水保措施

第十三条环、水保具体措施

第十四条水、大气环、水保措施

(1)在施工区和生活区设置污水处理系统,不将有害物质和未经处理的施工废水直接排放。

并备有临时的污水汇集沉淀设施过滤施工、生活排水。

(2)保护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定期清除垃圾,集运至当地环水保部门指定的地点掩埋或焚烧处理。

清理施工垃圾时使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撤造成扬尘。

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3)在施工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定期清扫处理。

施工道路采用硬化,并随时清扫洒水,减少道路扬尘。

(4)施工现场设置油料库,库房地、墙面做防渗漏处理,指派专人负责油料的储存、使用、保管,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土壤、水体。

工地上使用的各类柴油、汽油机械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不使用气体排放超标的机械。

(5)对柴油机安装防漏油设施,对机壳进行覆盖围护,避免漏油污染。

(6)对施工便道,定期压实地面和洒水,减少灰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装卸有粉尘的材料时,采取洒水湿润或遮盖,防止沿途撒漏和扬尘。

(7)施工中采取保护措施,保护饮用水源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8)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尽量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时采用严密苫盖。

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

(9)搅拌站均设封闭的搅拌棚,在搅拌机上设置喷淋装置。

(10)在施工区严禁焚烧有毒、有恶臭物体。

(11)办公区、施工区、生活区合理设置排水明沟、排水管,道路及场地适当放坡,做到污水不外流,场内无积水。

(12)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

排放的废水先排入沉淀地,经二次沉淀后,方可排入排水管网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

(13)临时食堂附近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产生的污水先经过隔油池,平时加强管理,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14)在厕所附近设置砖砌化粪池,污水均排入化粪池,当化粪池满后,及时运走化粪池内污物。

(15)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第十五条施工噪音、振动的控制

设备选型优先考虑低噪音产品,设备底座设置防振基础。

采取措施或改进施工方法,使施工噪音、振动达到施工场界环境标准。

(1)施工组织采用三班制作业,使工人每个工作日实际接触噪音的时间符合国家卫生部和劳动总局颁发的允许工人日接触噪音时间标准的规定。

(2)选择低噪音设备即对移动性设备噪音超标的一律不用;对固定式高噪音设备,在选型时严格比较噪声大小。

(3)对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设置封闭的操作棚,以减少噪声的扩散。

(4)改革施工工艺和设备,即机械尽可能采用液压设备或以摩擦压力代替机械振动。

(5)合理布置各种施工工作区和生活工作区,利用距离、隔墙使噪声大幅度自然衰减。

(6)在施工现场倡导文明施工,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不使用高音喇叭或怪音喇叭,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7)出入现场的机械、车辆做到不鸣笛,不急刹车;加强设备维修,定时保养润滑;并对与施工无关的人员和车辆加以控制,以避免或减少噪音。

(8)对施工路段的敏感点进行噪声监测,全面实施文明施工,规范施工,确保工地附近和学校正常生活和学习。

(9)加强施工管理,当施工场地位于学校附近时,我经理部将了解学校的作息时间,停止强噪声施工机械在昼间学校上课时间作业;在距离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目标130m以内的施工场地(约14处白天受影响的敏感点)白天施工时,采取移动式或临时声屏障等降噪措施。

在距离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目标480m以内的施工场地(约3处夜间受影响的敏感点),停止强噪声的机械夜间(22:

00~06:

00)作业。

因生产工艺要求而必需夜间连续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有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事先作好宣传工作,并采取利用移动式或临时声屏障等防噪措施。

(10)我经理部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如用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工具,用低噪声的钻孔灌注桩代替冲击式或振动式打桩等等。

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必须注意对设备的养护和正确操作,尽量使筑路机械的噪声维持在最低声级水平。

对强噪声施工机械采取临时性的噪声隔挡措施。

(11)施工便道远离学校、医院、居民集中区,不得穿越声环境敏感点。

当施工便道两侧50m内有成片居民时,禁止夜间在该便道上运输施工材料。

(12)为了监督和保护居民的生产、生活和学校学习环境,我经理部将进行施工期的声环境监测。

我经理部对130m范围内有较大居民区或学校的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期抽样监测。

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如:

限制工作时间,改变运输路线,采用临时声屏障等措施。

(13)按劳动卫生标准,控制施工人员的工作时间,对机械操作者及有关人员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如戴耳塞、头盔等。

(14)在利用现有道路和施工便道运输建筑材料时,道路沿线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有可能恶化,为了准确、及时的掌握施工道路(包括施工便道)周围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施工期间,我经理部对施工便道附近分布的村庄进行监测。

根据监测结果,必要时考虑改变材料运输路线,在无法避让的情况下建临时声屏障或与当地居民达成协议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十六条施工过程中的水土保持措施

施工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采取分区、分期的防治模式。

一般分为四个区(主体工程、取土场、弃土场和临时工程)分两期进行防治:

工程建设前期我经理部采取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快速有效地遏制水土流失;工程建设后期我经理部以生物措施为主,防止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

施工中要尽可能减少对原地面的扰动,减少对地面草木的破坏,需要爆破作业的,按规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