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劳动保障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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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煤矿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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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篇一:
企业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本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状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无锡汇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是在无锡市工商局注册的民办企业单位。
法人代表:
刘刚;业务活动地址:
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科技工业园区;注册资金:
500万元整;业务范围:
煤矿机械及其配件、齿轮减速机的加工制造及销售;业务主管单位:
无锡市惠山区XX街道。
第3条本公司下设:
生产部、财务部、销售部、研发中心、公司办公室
第4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全部员工,包括治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般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别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5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酬劳、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爱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6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酬劳、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爱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治理权、工资奖金安排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7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别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8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聘请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9条员工应聘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需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需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
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0条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依据员工素养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育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1条单位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商定。
第12条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依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
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治理
第13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4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需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商定的,从其商定。
第15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6条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酬劳、违约责任等。
第17条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峻违背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峻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办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8条有以下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支配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峻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GJ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19条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单位不得根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根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打算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0条单位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商定违背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商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背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商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医院以下损失:
〔1〕单位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单位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商定的按商定办理;
〔3〕对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商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1条非单位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隐秘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商定的从其商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单位的损失。
第22条有以下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商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RM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单位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3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打算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连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4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5条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6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
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单位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
〔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XX贴。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7条单位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8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别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28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8:
00~11:
30,下午12:
00~16:
30
第29条单位依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支配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0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支配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GJ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支配补休。
第31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
星期日;
〔2〕休假日:
按GJ法定节假日执行。
第32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
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
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假:
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
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支配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3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无锡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XX贴、高低温XX贴、有毒有害XX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34条单位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XX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工资的确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35条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
÷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36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37条休息日支配员工加班,公司可以支配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煤矿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篇二: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1464532495
XX同泰煤业有限公司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的实际状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XX同泰煤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吴昌实
第3条公司下设:
沼和泉煤矿、财务部、行政部、办公室。
第4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包括治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般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别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5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酬劳、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爱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6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酬劳、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爱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治理权、工资奖金安排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7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别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8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聘请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9条员工应聘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需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
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0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依据员工素养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育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1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商定。
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制度由XX同泰煤业有限公司行政制定,并上报总公司及托克逊县劳动保障局备案。
第3条本公司相关部门必需按照此规章制度进行操作,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属总归属。
第4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全部员工,包括治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般员工;对特别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5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酬劳、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爱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6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酬劳、爱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治理权、工资安排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7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别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8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9条员工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需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
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0条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依据员工素养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育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治理
第12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3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需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商定的,从其商定。
第14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位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6条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酬劳、违约责任等。
第17条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峻违背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峻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单位依法制定的惩办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8条有以下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支配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峻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GJ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9条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单位不得根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根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打算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0条单位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商定违背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商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背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商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单位以下损失:
〔1〕、单位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单位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商定的按商定办理;
〔3〕、对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商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1条非单位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
知悉单位商业隐秘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商定的从其商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单位的损失。
第22条有以下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商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RM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单位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3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打算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连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4条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5条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6条单位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27条员工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
白班8:
00-16:
00,中班16:
00-00:
00,夜班00:
00-08:
00〔依据季节时间相应调整〕,其他按照每日8小时工作制度。
第28条员工享受GJ规定的休假制度。
×××煤矿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篇三:
煤矿规章制度全套
广源煤矿煤矿
本质安全治理体系治理制度汇编
XX市广源煤矿煤矿
二0一一年十月
为了规范矿井治理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矿井依据《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方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矿井实际状况,在原有的治理制度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工作,编制《广源煤矿矿井治理制度汇编》。
《广源煤矿矿井治理制度汇编》包括治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三大部分。
治理制度包含安全治理、生产技术、采掘、机电运输、“一通三防〞、消防和火(出自:
.HNNscy博文学习XX:
×××煤矿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工品、地测防治水、安全文化、经营治理、其他制度等十大部分,共计123个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包含广源煤矿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包括广源煤矿各岗位操作规程。
矿井治理制度的修订完善,使治理工作中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促进矿井安全治理工作,推动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素养,推广使用先进的安全技术,保证安全投入资金的正常投入和使用,建设良好的保障体系,特制定如下制度:
1、矿设专项资金帐户,吨煤提取6元做为安全投入资金,专款专用。
具体范围包括:
〔1〕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
〔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支出;
〔3〕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
〔4〕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
〔5〕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6〕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7〕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8〕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
〔9〕完善和改造矿井人员定位系统支出;
〔10〕其它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2、矿制定年度技改项目,定时间、定人员落实资金数额按时完成。
3、实行安全嘉奖制度,矿每半年进行肯定安全嘉奖,对在安全技改和安全生产中的先进个人,单位进行嘉奖。
4、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劳动条件,矿每年要制定项目打算,定时间,定责任按要求完成。
5、为的确保证正常使用,矿每年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XX资金使用状况。
安全质量检查及跟踪处理制度
一、安全治理组织
1、安全生产治理系统:
矿长为第一责任者,安全矿长为直接责任者,统管全矿安全生产;下设生产技术科、井、队、班、组,实行分级负责,层次治理。
形XX全生产治理XX络体系。
2、安全生产监察系统:
矿设安全生产治理委员会,矿设安检科、井口设安全小组,设安全员,形XX全生产监察XX络体系,对全矿安全生产治理工作实行监察工作。
3、安全生产监督系统:
以矿委会为主体,矿设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井口有监督员,形XX全生产监督XX络体系,对全矿安全生产实行监督,发动职工及家属参与治理,参与监督。
4、安检科,是矿和“矿委会〞的具体治理职能机构,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的监察指挥组织,指挥全体安监系统和检查全矿安全生产治理系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5、井设安检小组,抓本井的全面安全工作,对本井安全生产负责,组织指挥所属安全员做好安全工作。
6、班组安全员负责本班组的安检工作,监督执行《安全规程》,检查担心全因素,组织全班人员准时妥当处理,防止事故发生。
7、安全工作,要专人抓,要层层抓,全员都把关,全员都有责,全员都要抓,相互监督,共同抓好安全生产。
二、安全治理基础工作
1、安全生产记录。
井队班设安全生产记录,记录要记清,写明执行规程状况,有无事故因素,险情和事故,实行哪些安全措施方案,和作业场所安全状况
等。
2、安全检查记录。
井和安检科设安全检查记录,在日常检查中,分别抽查和集中大检查时,把检查项目,发觉的问题实行措施和处理意见等写清。
3、安全会议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