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在运输途中的管理规定.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24837765 上传时间:2023-06-02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23.3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车辆在运输途中的管理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车辆在运输途中的管理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车辆在运输途中的管理规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车辆在运输途中的管理规定.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车辆在运输途中的管理规定.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车辆在运输途中的管理规定.docx

《车辆在运输途中的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车辆在运输途中的管理规定.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车辆在运输途中的管理规定.docx

车辆在运输途中的管理规定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管理规定

第一条严格按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指挥灯信号,交通

管制以及现场公安交警的指挥,严禁超速行驶,按规定正确使用车辆运行中灯光的运用,

确保安全畅通。

第二条行经陡坡、长坡和溜滑路段严禁脱档熄火滑行,柴油车一律不准脱档或熄火

滑行。

下陡超速时应正确使用座档减速,用发动机牵阻作用控制车速。

第三条转向时,根据道路条件,灵活准确使用转向器,严禁双手离开方向盘和原地

转动方向。

第四条  车辆进站时,应提前减速靠边,缓慢进站,停直摆正。

第五条车辆调头或倒车,押运人员应在车后或车下指挥,若无人指挥,应看清车后

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关提下倒车,必要时须下车观察。

第六条  车辆需要停车时,应提前减速,平稳停车,车速降至 5 公里时,踩下离合器,

轻踩制动踏板,平稳停车,严禁紧急制动(除紧急避险外)。

第七条下班停车后应关闭车辆电源,挂进低速档或倒档,拉好手刹,关闭门窗,锁

好方向机,垫好三角木。

第八条车辆中途发生故障,应靠边停车,不得妨碍交通。

不能及时排除故障时,应及

时报修,不得擅自离开车辆,遇油路故障,严禁直流供油。

第九条  掌握灭火方法,正确使用灭火器材,车辆起火时,应及时灭火和报警。

第十条  冰雪路行车注意事项

1、起步或行驶过程中禁止猛抬离合器和急加速,应稳定油门匀速行驶。

2、避免猛打方向。

3、控制车速,车辆需减速时采用换低档的方法,充分使用发动机制度,尽量少用刹车。

 

4、适当加大行车安全距离,同时注意与左右车辆的距离。

5、在无中央隔离带公路上会车时尽量靠右慢行。

6、若使用防滑链要装在驱动轮上。

第十一条  雨天行车规定

1、保持挡风玻璃清洁,雨刮器灵敏有效,刹车不得有跑偏现象。

认真观察道路交通运

态。

走准路线,根据道路和运行情况,正确使用排档,安全行驶。

2、控制车速,处理障碍要有提前减速措施,避免盲目紧急制动和猛打方向盘,以防车

辆侧滑,保持安全的行车间距,严禁脱档脱火滑行。

3、行经停车险道或被水淹没的道路,在未了解水情路况下应选择安全地带停车,防止

路基塌陷和塌方等自然灾害事故发生。

4、车辆在道路同方向时的操作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 2 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车道。

在快速车道

的车辆应当按照快速车道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

行驶。

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

慢速车道内的车辆超过前

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 2 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车辆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

车辆下常行驶。

第十二条 车辆在道路上行驶速度的操作

车辆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

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

路上,车辆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1、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每小时 30 公里,公路为每小时 40 公里;

2、同方向只有 1 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 50 公里,公路为每小时 70 公

里。

3、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 30 公里时的操作

车辆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 30 公里

(1)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2) 掉头、转弯、下坡时;

(3) 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 50 米以内时;

(4) 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第十三条 车辆超车时的操作

同车道行驶的车辆,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有下列情况

之一的,不得超车:

1、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的;

4、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交通流量

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车辆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灯或

者鸣喇叭。

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 1 条机动车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

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降低速度、靠右让路。

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

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

车道。

第十四条 车辆遇相对方向来车时的操作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车辆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

规定:

1、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2、在有障碍的路段,无障碍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

一方未驶入时,有障碍的一方先行;

3、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

下坡的一方先行;

4、在狭窄的山路,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

5、 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 150 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

车会车应使用近光灯。

第十五条 车辆掉头、左转弯时的操作

1、车辆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

桥梁急转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2、车辆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

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第十六条 车辆倒车时的操作

车辆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

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

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第十七条 车辆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的操作

车辆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行驶:

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4、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5、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

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7、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相对

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边转弯车辆先行。

第十八条 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的操作

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 3.3.8 第

(2)、

(3)项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暸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第十九条 车辆遇有前方交通堵塞时的操作

1、车辆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堵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

2、车辆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

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3、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应当

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

第二十条  车辆灯光使用时的操作

1、车辆使用转向灯的安全规定

车辆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

2、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

转向灯;

3、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

转向灯。

4、车辆在其它情况下使用灯光的安全规定。

5、车辆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

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前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

不得使用远光灯。

车辆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警闪光灯。

6、车辆在夜间通过急弯、陡坡、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

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7、车辆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

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

8、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员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

灯,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

在来车主向一定距离设置警告牌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

夜间还应当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必要时迅速报警。

9、车辆从匝道驶入高速公路,应当开启左转向灯,在不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车辆正

常行驶的情况下驶入车道。

车辆驶入高速匝道时,应当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降

低车速后驶离高速公路。

第二十一条  高速公路行驶时的操作

1、车辆在高速公路上通行的速度规定

(1)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 120 公里,其他车辆

不得超过 100 公里。

(2)同方向有 2 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 100 公里;同方向有 3 条以

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 110 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 90 公

里。

道路限速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的最低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

的车速行驶。

(3)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 100 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

100 米以上的距离,车速每小时在 100 公里以内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

最小距离不得小于 50 米。

2、车辆在高速公路遇有恶劣气候时的行驶规定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

守下列规定:

(1)能见度小于 200 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宽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

小时 60 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 100 米以上的距离;

(2)能见度小于 100 米,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宽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 40 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 50 米以上的距离;

(3)能见度小于 50 米,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宽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 20 公里,并以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3、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其它规定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1)倒车、逆行、穿越中央与隔离带掉头或者车道内停车;

(2)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3)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骑在路肩上行驶;

(4)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5)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6)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

(7)车辆通过施工作业路段时,应当注意警示标志,减速行驶。

第二十二条  通过桥梁、山区时的操作

1、车辆通过桥梁时,应注意桥头附近交通标志,遵守其规定,且与前车保持一定的安

全距离,降低行车速度;

2、遇到窄桥时,应尽量避免在桥头换档、制动、会车和停车;

3、通过漫水桥、便桥、浮桥以及一些简易桥梁时,应当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在引

导下低速通过。

必须让车上所有乘员下车步行通过,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4、通过有冰雹、泥泞的桥梁时,过桥前应对桥面情况进行勘查,必要时桥面铺垫一些

防滑物品,而后选择桥面中间缓慢通过。

第二十三条  通过隧道、涵洞时的操作

1、通过隧道、涵洞前,应观察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重点注意检查装载高度是否在

规定的范围之内;

2、进入隧道、涵洞时,不要加速行驶;

3、通过双车道隧道时,应靠右行驶,注意用灯光与来车交会,稳速通过,切忌抢行;

4、在隧道、涵洞内不得随意停车。

第二十四条  山区行驶时的操作

1、出车前和途中停车休息时,应认真检查车辆转向、制动、车轮和传动部分以及装载

物品的重心位置与捆绑情况;

2、根据需要随意备带易损零件、防雨、保湿和严寒起动所需的预热设备以及充足的燃

料和冷却液等,以供途中使用;

3、要随时注意制动器的工作状况。

气压制动的车辆要经常观察气压表读数;液压制动

的车辆要防止“气阻”,压踏板“软弱”时,则须停车检查;

4、下车时严禁发动机熄火或空档滑行;

5、坡道上严禁停车。

因故必须停车时,拉紧驻车制动器并将发动机熄火;上坡停车挂

低速档,下坡停车挂倒档。

需长期停车的需用三角木垫住车轮。

第二十五条  冰路行驶时的操作

1、在一般结冰道路上行驶,需装上防滑链,平稳操作.会车时要选择安全地段,提前避让,

必要时停车让行;会车不要太靠近;不可猛抬或急踩踏板,尽量利用发动机的牵阻作用减

速;

2、在结冰的山路上行驶,要装防滑链,根据冰层厚度、坡度大小和坡路长短决定是否

可以通行;上坡避免减档,下坡时尽可能利用发动机的牵阻作用;下坡陡需用行车制动器

控制车速时,应采取用间隙制动。

第二十六条  雪路行驶的操作

1、道路两旁的树木、电杆等参照物判断行驶路线,稳握转向盘,尽量选拔路中央或积

雪较浅的地方慢行,如行车时间较长,要佩带有色眼镜,以防雪光伤眼;

2、在弯路、坡道等危险地段行驶时,应侧重注意选择行驶路线,必要时可以停车勘察

路况。

如道路上已有车辙,应循车辙行驶;行驶中不可急转急回转向盘,以防偏出车辙而

打滑或下陷;

3、在雪坡道行驶时,应提前换入低速档,上坡中避免换档;加速时不可过急,否则会

导致车辆后溜,如车辆已后溜,应先使车辆后倒,然后停车再重新起步。

起步时应缓慢,

均匀踏下加速踏板,不可过急或断续加速;

4、行驶中应尽量利用发动机的牵阻作用控制车速。

必须使用行车制动器时,应在不踏

离合器踏板的情况下,间断轻踏制动踏板;

5、在雪路上遇对方来车,应选择比较安全的地方会车,必要时可在较宽的地段停车让

行,然后再行驶;

6、严寒天气需长时间停放车辆,应选择无冰雪的路面停车,无上述条件时,可清除车

轮下的冰雪,以免轮胎与地面冻结在一起。

如车胎冰结,则须挖开轮胎周围冻结的冰雪和

冰土再行驶,切勿强行起步,以免损伤轮胎和传动机件。

第二十七条  炎热天气行驶时的操作

1、行驶中要注意防止发动机过热,随时注意水温表的读数。

如温度过高,要选择阴凉

处停车降温,或掀起发动机盖罩通风散热;

2、发动机过热并缺水时,应在发动机急速状态下加水,或一面打开散热器和发动机放

水开关,一面向散热器徐徐加入冷却水换去热水降温。

在开启散热器盖添加冷却水时,要

防止烫伤。

不得在发动机高温下熄火加注冷却水;

3、燃料供给发生气阻时,应停车降温;

4、发现胎温、胎气压过高时,应选择阴凉处停息,让其自然恢复正常,不可采取放气

或泼冷水的方法降温、降压;

5、要主意监视制动效能,谨防制动轮缸皮碗(液压制动)膨胀变形和制动液汽化造成

制动失灵的故障。

长下坡要主意途中停车以自然降低制动器温度,保证制动效能良好。

动鼓温度过高时,切不可用冷水浇泼,以防制动鼓裂损。

山区行车最好安装制动鼓滴水装

置,以改善其散热条件;

6、蓄电池电解液由于炎热容易损耗,应定期检查,不足时加注蒸馏水。

第二十八条  车辆行驶紧急情况时的操作

1、车辆抛锚时的操作

(1)如果遇上车辆抛锚,首先要保持镇定,不可惊慌;

(2)尽可能将抛锚车辆移至道路或远离道路的右边允许停车的合适位置,如高速公路

上,尽量设法将车辆离开高速公路;

(3)离车后至少 100 米的地方摆放三角危险警告牌,如在高速公路,距离则至少应是

500 米。

若没有三角危险警告牌,可打开车车辆的后厢及发动机盖代替,并亮起危险报警

闪光灯;

(4)在夜间抛锚,必须将危险报警闪光灯放在车顶上,以向其他道路使用者示意;

(5)为安全起见,不可让乘客留在车内或在车辆四周。

若需留下帮忙,应站在距离来

往车辆较远的一边,千万不要在道路上行走;

(6)如在隧道中抛锚,千万别置之不理,应该立即寻求支援;

(7)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不要将车辆停留在危险或阻塞交通的位置上。

2、车辆爆胎时的操作

(1)当轮胎发生爆胎时,不要慌忙,应沉着冷静,以防慌忙中向相反的方向急打方向盘或

采取紧急制动,造成车辆成蛇形前进或者侧滑,否则就难免造成翻车或撞车的事故,而应迅速

采取应急措施。

(2)当已经察觉爆胎时,双手感觉到方向盘迅速向爆胎的一侧急转,此时应尽力抵住

方向盘的自行转动,极力控制车辆直线行驶,如果已经产生转向,不要硬性将转向盘转过

来。

(3)在控制住方向的情况下,轻踩制动踏板,绝不可能过于紧张而采取紧急制动,应

使车辆缓慢减速,待车速降到适当的时候,平稳地将车辆停住。

(4)如果可能的话,将车辆逐渐停靠到路的右边更妥。

3、车辆行车制动失灵时的操作

(1)在低速行驶的情况下,反复踏制动器的踏板,制动力可能会恢复.慢慢拉紧驻车制动

器操纵杆,同时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并鸣笛警示其他过往车辆。

然后把车开到路旁,关闭发

动机,送修理厂检修。

(2)在高速行驶的情况下,迅速换至相邻低档位,平稳后逐级减档,具备停车条件时,

寻找安全地段停车。

如以上措施不能实施,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必要时利用路边的树木、

栏杆等牢固的障碍物擦挂车体,使车辆减速,并迅速告知车内人员向车厢内部挤靠。

3、更换轮胎时的操作

(1)将车辆移至路边的安全地点;

(2)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

(3)变速杆移至空挡的位置,并拉紧驻车制动器。

距车后至少 100 米的地方摆放危险

警示标志。

如果是在高速公路上,距离则至少应 150 米。

第二十九条 安全行车操作技能

(1)吊二档、稳三楼、中速利用四、五档,切忌调整冲坡。

(2)初雨、乍晴防路滑,停车避让用点刹。

(3)六坚持:

坚持你快我慢;坚持你抢我站; 坚持你超我让;坚持你挤我停;坚持

你斗气我沉住气;坚持你开英雄车,我开文明礼貌车。

(4)八不操作:

起步不耸,换档不响,转弯不歪,刹车不载,车速不快,会车不抢,

空转不轰,停靠不偏。

(5)十防:

行人稠密防横穿;道路良好防快车;

坡陡坡长防机损;雨天路滑防翻车;

直线会车防擦挂;转弯道上防碰车;

溜滑路段防侧滑;傍山险道防路虚;

交叉路口防抢道;夏天火热防困倦。

(6)十严禁

一严禁无照或证、卡不齐驾驶;

二严禁酒后驾驶;

三严禁超速、超载、超时疲劳驾车及违章抢、挤、钻、逼、超车;

四严禁驾驶时用手机、传呼机和"随身听";

五严禁不作例保驾车和驾驶带"病"车;

六严禁私自将保管车交他人驾驶;

七严禁驾驶室仪表台上堆放杂物;

八严禁私自越线(改线、绕道)行驶及资历不够的驾驶员去远郊顶班;

九严禁驾驶吸烟、饮食、闲谈、穿拖鞋、高跟鞋(鞋跟超过 4 厘米);

十严禁打赤膊、不关门行驶等妨碍安全的行为。

第三十条 其他规定

1、定期接受安全思想和技术培训,努力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技

能。

2、保持车内灭火器材的安置固和使用性能良好,发现损坏和残缺应及时报修和更换。

 

3、加添燃料时,应将发动机熄火。

4、遵守驾驶员职业道德规范;遵守有关安全规定,维护安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成人教育 > 远程网络教育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