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文化站运行管理情况专项整治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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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文化站运行管理情况专项整治方案

综合文化站运行管理情况专项整治方案

针对反映的我县乡镇综合文化站人员不在岗、专职不专用、设施不完善等服务效能方面存在的问题,县文化和旅游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服务标准和要求》,通过进行专项排查整治,健全服务项目、完善设施功能、落实开放经费、配齐工作人员、强化评估考核,建全长效机制,提高群众对我县文旅工作的满意度。

二、时间安排

排查整治工作采取专项排查、集中整改、检查验收的方式进行。

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专项排查阶段(7月13日—25日)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服务标准和要求》涉及到的内容,逐一进行排查。

排查结束后,列出所查综合文化站问题清单,提交排查报告。

专项排查期间,县文化和旅游局主要领导将带队进行随机督查。

(二)全面整改阶段(7月26日—8月26日)

各乡镇(街道)依据问题清单进行全面整改,特别对重点问题、重点村,确保整改到位。

各乡镇(街道)整改结束后,向县局提交整改报告。

(三)检查验收阶段(8月27日—9月15日)

县文化和旅游局成立专项排查整治专班,对22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并将抽查情况进行全县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

这次专项排查整治是工作所需、任务所迫,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周密组织部署,切实压实主体责任,抓好问题整改。

(二)强化组织领导。

这次排查整治点多面广,涉及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专项排查整治专班,针对本乡镇实际,细化具体措施和任务分工,重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

(三)构建长效机制。

要以这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导向、结果导向,扎实解决好现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乡镇综合文化站效能发挥纳入乡镇的相关考核。

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运行管理情况检查标准

项目及标准

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完成情况

备注

、重视文化建设

纳入镇(街)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发展规划

每年召开3次以上文化工作专题会议

会议记录

文化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指标

考核文件

乡镇综合文化站年度人员经费、业务活动经费和日常工作运

2020年以来用于文化建设、文化活动的经费投入情况报告及证明材

 

行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

料。

证明材料主要提供近一年半用于文化活动的项目支出凭证。

、设施设备齐全

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设施相对集中、独立,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米。

情况说明,房产证明或建筑图纸

设置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培训教室、历史文化展室(或非遗展室)、书画娱乐室、图书馆文化馆两馆分馆等用房。

现场查看

配备演出服装、乐器、音响等文艺活动器材、体育器材以及培训、展览、广播和信息网络传输设备。

查看相关资产、器材

管理登记信息和实物

建有1000平方米以上的文化广场,有健身路径、灯光、有源音箱等必要设施。

现场查看

提供图书借阅服务的场所(包括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建有公共图书馆分馆,

场所照片以及购书和报刊订阅清单。

 

藏书10000册以上,阅览座位数50个以上。

文化体育活动室,应建立县文化馆分馆,配备所必须的舞台、灯光、音响、乐器、服装等设施设备。

查看现场,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书画娱乐室应配备笔墨、纸张、桌椅、棋类、牌类等娱乐器材和设施。

查看现场

无障碍设施、安全

检查设备等

查看现场

活动丰富经常

综合文化站制度上墙,服务内容和开放时间等在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

开放时间与当地公众的工作时间适当错开,每周开放42小时以上。

查看相关制度、照片。

每年开展3次以上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大型文化活动,一般性活动20次以上。

拥有1个以上连续举办3届(年)以上的文化活动品牌。

按照“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活动”“一般性活动”和“群众性乡村阅读活动”三个类别分别形成一览表,并整理、建档。

证明材料:

详细方案、演职人员、节目单等内容。

 

提供一览表

每年组织开展非遗和文物普查、保护工作,积极组织申报各级文保单位、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经常性开展文化遗产宣传、保护工作。

2020年度,非遗和文物保护工作至少各开展1次或综合开展2次以上的宣传、保护、展示活动。

提供证明材料。

每年组织到辖区内村(社区)开展文化活动12次以上

全乡镇(街道)开展文化活动、公益性电影放映情况一览表、活动记录、图文说明等证明材料均可。

经常参加文化活动的人数达本乡镇(街道)常住人口的5%以上,文化活动的覆盖面达到常住人口的60%以±o

情况说明

、队伍稳定活跃

配备综合文化站专职干部不少于2名,有专职图书管理员。

乡镇(街道)文化工作人员信息汇总表以及2021年前6个月乡镇财政提供的工资放明细。

文化站从业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或

提供情况说明。

 

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

每年组织村文化管理员、文艺骨干培训不少于2次。

举办各类公益性培训、讲座不少于10次。

培训记录等证明材料。

业余文艺骨干、乡土文化人才队伍健全,建有3支以上参与人数不少于10人、年开展活动不少于10次的乡镇(街道)业余文体团队。

业余文艺队伍情况及开展活动证明材料。

、管理科学规范

管好用好公共文化设施,全面实施免费开放服务,建立1个以上免费开放服务品牌。

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免费开放服务项目一般指免费的演出、展览、培训、讲座、图书借阅、电影放映、场馆预约等。

建立公共文化设施长效管理和考核机制。

文化工作目标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服务公示制等有关规章制度健全。

提供相关规章制度以及制度运行情况报告。

 

图书阅读、广播影视、宣传教育、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功能与作用发挥明显。

情况说明

文化艺术档案完整规范,文化设施整洁美观。

提供情况说明及设施环境照片以及近1年半文化艺术档案整理、归档情况。

重视文化宣传、推介工作,文化氛围浓厚,有专门的宣传平台和渠道,如宣传栏、网站文化专栏、微信公众号、文化刊物等。

提供2020年以来宣传栏更新情况、文化信息预告、新闻媒体报道等情况说明以及相关证明资料、图片、截图。

乡镇(街道)如有自己的微信公众号或网站,并设有文化专栏,且开通使用6个月以上、月均发布文化信息数量不少于6条。

在显著位置设立群众意见薄或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

每年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群众满意度应在80%(含)以上。

现场查看,随机街访。

地热井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精神,进一步规范地热资源管理秩序,杜绝无序开采,确保可持续利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地热资源管理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为保证活动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地热资源并重的原则,以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执法整治为手段,以科学利用为目的,维护地热资源国家所有权益,维护良好的勘查开采秩序,促进地热资源科学合理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真正实现地热资源服务经济、惠及民生。

二、整治措施

(一)切实做好排查摸底。

针对我县当前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存在的突出问题,县国土、水务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内地热资源勘查开采企业(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查清辖区内现有地热井井口位置、开采主体、水温水量、开采时限、尾水排放、回灌措施是否落实等情况。

排查情况要逐一登记造册,切实摸清辖区内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现实情况。

(二)扎实开展清理整治活动。

一是整顿规范一批。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于符合矿产资源规划且有整改意愿的企业和单位进行整改。

由被整改企业和单位持有质资单位出具的地热井回灌方案,向县国土部门提出整改申请,待县水务部门出具经过专家评审通过的水资源论证报告,县环保部门出具环评报告审批意见后,报县政府审批同意后方可打回灌井。

在打井过程中,需由有质资单位编写地热井开发利用方案和储量核实报告,回灌井打成后,经县国土、水务部门验收合格,并报县政府同意,方允许限期办理相关手续。

二是淘汰关闭一批。

对未申请整改和通过整改达不到取水许可或采矿权设立条件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集中供暖企业要及时与相关地热供暖小区进行对接,对供暖设施进行改造,确保地热井关停后,群众的取暖需求不受影响。

(三)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全面规范新开采地热资源。

县国土、水务部门要加大联合巡查力度,建立巡查台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无证取水、无证勘查开采地热资源等行为,对县政府确定关闭取缔的地热井,要撤出设备,封闭井口。

对达到立案标准的,一律立案查处,需要移交司法机关的一律移交。

对执法单位因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属地监管。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发挥属地监管优势,组织专门队伍加强巡查执法,切实防止新的非法钻打地热井的行为发生,乡镇(街道、开发区)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今后凡是出现新的非法开采地热资源的,一律追究辖区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3日—6月18日)。

充分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宣传页、悬挂条幅、宣传车、电视)搞好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地热资源的认识和依法从事地热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意识,为地热井清理整顿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6月19日-6月300)o对全县地热井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查清县境内勘查、开发利用情况。

1.地热井钻打时间,钻井地质资料、钻井队伍资质,以及接受处理的情况。

2.地热井是否安装计量表,地热水的主要用途,供暖方式,地热尾水排放情况。

3.地热井的水位、水温、出水量、年开采量、水质等动态监测情况。

4.开发经营单位资质、地热勘查、开采许可证。

5,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6,有无地热资源储量报告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7.有无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10月8日)。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开展地热资源勘查开发的全面清理整顿工作,严厉查处违规违法以及不规范的开采行为,对清查出来的问题,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组织人员集中时间,分步整治,确保达到规定的标准。

1.整治准备阶段(7月1日―8月1日)。

有整改意向的单位和个人要在7月20日前将打回灌井申请报告和由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回灌论证方案提交县国土部门,待县水务部门出具经过专家评审通过的水资源论证报告,县环保部门出具环评文件审批意见后,报县政府审批。

对没有整改意向的单位和个人,由县住建部门牵头协调与供暖企业签订集中供暖协议,对供暖设备进行改造,确保用户及时用暖。

2.集中整治时间(8月2日—10月8日)。

对经县政府批准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在县国土和水务部门的共同监管下,按要求打回灌井。

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要求封闭井口、撤出设备,由供电部门停止供电,一律停止使用地热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地热井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同志任组长,县国土、水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法院、公安、市场监管、环保、安监、住建、供电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

(二)明确责任分工

法院职责:

对违法开采地热的单位(个人)拒不执行行政单位的处罚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公安部门职责:

对妨碍、阻扰执法人员查处工作的单位(个人),要依法给予治安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市场监管部门职责:

对非法开采地热资源的市场主体,依据许可部门的处罚决定书或行政建议书,责令变更经营范围或吊销其营业执照。

环保部门职责:

对排放的地热尾水进行监测,达不到国家排放标准的,一律不准排放。

对有意愿整改的企业(单位),在办理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手续后,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建设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经监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安监部门职责:

对地热井开发经营单位的生产条件进行全面检查,看是否达到安全生产要求。

国土部门职责:

对无证勘查、开采的,及时立案查处,必要的需及时移交法院等相关部门。

对违法开采地热资源的,依法予以处罚。

水务部门职责:

对非法钻井公司和无证取水单位(个人)立案查处,加强对钻井队伍的管理。

住建部门职责:

对县政府责令关停的地热井供暖的小区进行对接,抓紧时间铺设管道,整改供暖设施,确保202*年度供暖季期间,让全县关停地热井的小区能用上集中供暖。

供电部门职责:

对非法开采地热资源的,切断电源,拆除供电线路及设备,停止供电。

(三)营造良好氛围。

深入宣传《矿产资源法》及配套法规,增强依法勘查矿产资源,依法利用矿产资源,依法保护矿产资源的法律意识,为专项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对典型违法案件进行曝光,充分体现政府在专项整治中依法处罚的原则,推动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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