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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治三提各项制度

“三治三提”专项活动规章制度

 

 

 

中共孙六镇委员会

2011年12月

 

请销假制度

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规范请销假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镇机关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请销假制度。

(一)请假范围

因事、生病、公休、结婚、妇女生育等。

(二)请销假原则

1、请假、休假必须首先服从于工作,以工作为重。

2、请假、休假期间必须作好工作安排,不得影响机关工作正常开展,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工作需要,应立即停止假期。

3、假期结束,必须到办公室销假。

(三)请假条件

1、因病需要请假的。

2、因有急事确需自己处理,需要请假的。

3、因公休需要请假的。

4、其他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

(四)请假规定

机关工作人员符合请假条件,需要请假时,必须写请假条,按审批权限报批。

机关所有工作人员因公外出须按规定报告。

1、书记、镇长出差、外出开会及休假,事前应把事由、时间报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县委、县政府办公室。

2、其他班子成员出差、外出开会及休假一天以上,应由本人事前将外出时间、事由向书记报告,并将联系方式通知办公室。

3、一般干部出差、外出开会及休假一天以上,须由本人事前书面或口头或电话向分管领导报告并经批准,同时将联系方式告知办公室。

4、正常工作时间内,各镇直单位至少留一人值班,以便联系工作。

如因工作需要各镇直单位全体人员离开机关半天以上的,须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告知办公室,否则作旷工处理。

5、因事因病请假,一般干部一天以内由办公室主任审批,一天以上经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含三天)由书记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镇直单位负责人一天以上(含一天)由分管领导批准,二天以上(含二天)由书记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

6、凡在1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30天(不含住院)或请事假累计超过15天者,当年不享受公休待遇。

若在休假后,再请病、事假超过以上规定时间的,下一年不再给予休假安排。

7、公休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按国家规定经分管领导审签后由书记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

8、在各类学校脱产学习、培训1年以上者,学习期间不享受公休假待遇。

9、上班时间参加各类自选培训学习,按请假处理,一年超过30天的,应抵销公休假、探亲假。

五、请假纪律

1、镇直各单位对干部请假要严格把关。

做到一般情况不准假,确需请假的,应具备手续,并严格按规定进行审批。

2、机关工作人员临时外出,应向分管领导或办公室打招呼说明去向,无法说清去向的作旷工处理。

3、对不按本规定执行的,要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按比例扣减年终目标奖。

4、班子成员及机关其他工作人员,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工1天,罚款20元;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请假超过5天以上者(特殊情况除外),扣发当月一切福利奖金及有关补助,年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同时视情况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5、假满后,按时到办公室销假,因特殊情况需续假的应提前按上述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或向分管领导和书记电告续假原因,假满后补办请假手续。

不销假,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

6、对不假离岗的,除严肃批评教育外,严格按劳动纪律处理。

7、请假条经批准后由请假人交办公室登记存查。

8、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办公室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研究处理。

机关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镇机关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勤政、为民、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根据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严格镇机关考勤制度执行规定如下:

一、考勤办法:

考勤采用签名签到和考勤检查组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

考勤情况由镇党政办公室每天汇总,每月通报。

1、签到和抽查。

考勤分上午、下午二次进行,所有考勤对象分别按规定上班时间在镇机关大厅进行签名签到。

签到准时上班时间10分钟后终止签到,签到结束后党政办对签到情况进行统计,对未签到又未请假者作迟到一次处理,超过上班时间2小时作矿工半天处理。

机关考勤检查组将不定时对机关内工作情况和人员到位情况进行抽查,对上班时间外出未请假者,经核实后作为迟到一次处理。

2、请假和销假。

请假必须履行有关审批手续(若遇特殊情况事先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先口头请假,事后及时补办手续)。

经批准后,请假单交于党政办公室存档,请假期结束后,当日及时销假。

未经批准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申请年休假(包括探亲假、婚假、产假等)须经组织人事部门核准。

病假必须附有医院有效证明;事假应先抵消年休假;休假期间,除病假外,若遇抢险救灾和其他紧要事情,要服从镇里调配,休假期则延后。

加强对事假控制:

鉴于实行了年休假和双休日,工作人员一般不应再请事假,需要处理私事的,应安排到假期中进行,也可以用年休假(探亲假)冲抵事假天数。

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另请事假的,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单位领导批准。

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

逐级请假:

一般干部请假。

请假半日的向科室负责人请假,一日(含一日)以上的填写请假单,经分管领导同意,由党委副书记审批,请假单交于党政办存档;中层以上干部请假。

请假半日的向分管领导请假;一日(含一日)以上的填写请假单,经分管领导同意,向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同意后再由党委副书记审批,请假单交于党政办存档。

因公出差的请假必须附文件通知或分管领导意见。

上班期间中途下村办事的必须告知科室同事,便于党政办掌握全镇机关干部的去向。

3、加班和调休。

在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如遇全镇性特殊情况加班(不包括科室本职业务工作),事后需要调休的人员,经分管领导同意,各科室自行合理安排调休。

调休一日(含一日)以上的必须填写调休单,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党委副书记审批。

二、处罚措施

1、对旷工的处罚:

旷工按每天100元在考核奖中扣发;一月累计旷工三天者,除扣发当季度考核奖外,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评先评优的资格和中层聘用及向上推荐的资格,中层干部的于第二年取消中层干部职务;累计旷工达一定天数的,按有关劳动纪律和公务员法处理。

2、对迟到早退的处罚:

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者,视旷工一天计;一年内累计迟到早退30次以上的,年度考核一般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3、对事假和病假的规定。

除法定节假日外,事假按每天20元扣发,月请假(包括事假、病假)累计10天以上的,扣发当月季度奖。

4、对逾期不归的处罚。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3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0天的,除扣发当月季度奖外,年度考核一般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三、监督检查:

镇机关成立考勤监督检查小组,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对机关作风和考勤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监督检查小组要坚持公正、透明、阳光的原则,接受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并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改进和完善考勤办法。

镇纪委、组织、监察室对监督检查小组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察。

四、本规定适用于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本考勤制度统一由党政办负责解释。

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形成民主决策的机制,及时协调和处理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宜,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一、会议名称及要求

(一)会议名称

根据实际,主要实行以下例行会议:

1、镇党委会会议。

2、镇每周工作例会。

3、半年工作分析会。

5、镇年度工作会。

6、镇季度党群工作季度会。

7、民主管理(事务公开)半年度交流会。

8、年度党代会。

(二)会议基本要求

1、严格遵守时间,准时参加会议。

2、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通知党政办公室;如委派他人参加会议须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无故缺席。

3、与会者会议期间要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设置为静音状态,保持会场肃静,严禁随意走动,禁止吸烟。

4、汇报和安排工作要准备充分,语言要求简练、准确,布置工作要明确完成的时间以及工作标准、责任人。

5、提出的工作要求必须具体,明确时间、标准、负责人等。

安排的工作必须落实。

各部门按时汇报和反馈,主管领导要检查落实情况,严格奖惩。

6、参加会议人员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按照会议要求认真做好传达和贯彻。

二、镇党委会会议

(一)会议时间:

每月两次,在月中和月末召开,也可由党委书记视情况随时召开。

(二)主持人:

党委书记或书记指定其他领导。

(三)参加人员:

镇党委委员成员及领导指定的其他人员。

(四)列席人员:

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五)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指示,研究讨论贯彻实施方案。

2、日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5、镇基本管理制度。

6、镇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

7、研究决定人事任免、调动、表彰及领导班子和职工队伍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

8、重大的资金调度和安排。

10、研究纪检监察、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

11、听取工会、共青团、妇女和相关协会方面的工作汇报,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12、可在单位和村组现场召开专题研究,讨论并决定各单位和村组工作中需及时解决的议案。

13、党委书记认为需要讨论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基本程序及要求:

1、由党政办公室通知会议时间、地点,负责记录、整理并下发会议纪要,开展督办等工作并存档。

2、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议事。

由提出议题的分管领导介绍情况,提出意见,与会人员广泛讨论,在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由党委书记做出决定。

3、与会人员要严守机密,在会议决议公开前严禁向会外人员泄露。

4、会议纪要的下发范围根据纪要内容确定。

三、镇每周工作例会

(一)会议时间:

每周星期一(或长假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上午9:

00。

(二)会议地点:

镇会议室。

(三)主持人:

由镇党委书记、镇长组织召开。

镇党委书记、镇长不能参会时,由党政办公室的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以上领导均不在时,依次主持会议的干部为:

分管农业副镇长,分管司法副镇长,分管教育副镇长。

(四)参加人员:

镇领导班子、机关全体人员和临时指定的其他单位负责人或人员。

(五)内容和程序:

1、机关各部门和各分管领导简要汇报上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本周主要工作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每人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

2、镇党委书记和镇长检查上周布置工作完成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并安排本周工作。

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安排工作原则上控制在10分钟内。

3、镇党委书记或书记指定其它领导讲评上周工作并部署本周重点工作,时间原则上控制在15分钟之内,整个会议控制在1个半小时之内。

4、党政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并制作《孙六镇周例会工作安排计划表》,根据需要印发到各分管领导、并将相关会议要求通知有关部门和村组执行;党政办公室分管领导负责有关决定的督办工作,并将相关后续情况向镇党委书记和镇长汇报。

四、半年行政工作分析会

(一)会议时间:

工作分析会原则上在6-7月召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会议地点:

镇会议室或临时安排。

(三)主持人:

镇长或镇长指派人员。

(四)参加人员:

镇党政领导班子、机关全体成员、村委会负责人、镇各站所和企业负责人。

(五)内容和程序:

1、由镇各站所、村委会和企业向镇领导汇报半年工作生产情况并进行分析。

2、由镇各分管领导对工作生产情况进行点评,并安排部署下期工作。

3、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做重点要求。

4、办公室负责下发会议通知、做好相关会务工作。

五、镇全年工作会议

(一)会议时间:

在县委和县政府工作会议之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会议地点:

镇会议室。

(三)主持人:

镇党委书记(或镇党委副书记)。

(四)参加人员:

镇党政领导班子、各站所负责人、村委会、企业负责人及部分镇级人大代表。

(五)特邀:

县相关领导。

(六)内容和程序:

1、对县委和县政府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传达。

2、由镇长报告全年镇整体工作情况、检查生产目标责任制的完成情况、兑现生产责任制结果,提出下年镇总体发展目标和实施计划。

3、由各分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对一年的工作和生产状况进行分析。

4、对镇一年来的优秀个人、先进集体等进行表彰。

5、签订业绩合同、目标责任书等。

6、镇工作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分管党政办公室的副科领导具体负责。

六、镇季度党群工作例会

(一)会议时间:

每季度下旬(具体时间由党委书记或专职副书记确定)。

(二)会议地点:

镇政府二楼会议室。

(三)主持人:

镇党委书记(或副书记)。

(四)参加人员:

班子人员、党群工作相关人员。

(五)特邀:

县包乡领导

(六)内容及程序:

1、传达上级党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2、专职副书记汇报上季度工作完成情况,提出本季度主要工作及提出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3、研究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和谐及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有关问题。

4、研究镇新闻和宣传报道工作。

5、研究纪检监察、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问题。

6、研究工会、共青团工作,解决有关问题。

7、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讲评上季度工作,部署本季度工作。

七、民主管理、事务公开半年度交流会

(一)会议时间:

每半年一次(具体时间由镇人大主席团请示镇党委确定)。

(二)主持人:

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三)参加人员:

镇党政领导和各村委会、各站所、属地企业的民主管理(或民意代表)负责人。

(四),特邀:

县人大相关领导。

(五)内容及程序:

1、各村委会、站所和属地企业民主管理负责人(民意代表)在会前要对民主管理,村务(厂务或站务)公开工作半年来的情况、存在问题及需解决的问题形成充分的书面材料。

并向会议报告。

2、各村委会、站所和属地企业民主管理负责人(民意代表)在参会前以不计名形式收集本单位对镇党委、政府工作、措施等方面的建议意见。

3、镇就民主管理、事务公开方面在会上对上半年工作情况作报告。

4、对民主管理、事务公开工作中的先进经验进行学习,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期需开展工作的方向进行讨论。

5、会议将建议和意见进行处理和回复,权限内不能处理的意见建议以不记名形式向上级反映。

并在适当时候作出相应的处理和回复。

八、年度党代会

(一)会议时间:

每年召开一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主持人:

镇党委书记或副书记。

(三)参加人员:

党领导班子、各单位支部书记和党员代表(会议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上级相关领导和同级领导列席)。

(四)内容及程序:

1、审查和批准同级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和决定本地区党的工作任务和有关重要事项;

3、选举同级委员会;

4、选举出席上一级党代会的代表。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党的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党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工作。

九、其他会议

(一)镇领导在分管范围内单独组织或与其它领导共同组织的专题会议,由专业部门(单位)筹备和组织,并根据要求起草会议纪要,由主持会议的分管领导签发,由办公室统一编号,并保存归档。

(二)涉及镇全局性工作的会议,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决定召开,由办公室筹备和组织。

(三)专业性会议,由分管领导提出,报镇党委书记和镇长批准后召开。

由专业部门筹备和组织,办公室协助。

(四)召开会议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研究的主要问题、解决问题的决案草案等。

不得随意召开不具备条件的会议。

学习制度

为切实加强全镇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落实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特制定全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制度。

一、加强学习,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素质。

新的形势和任务给党员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体同志要真正提高对学习的认识,努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提高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在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上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增强工作的原则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二、明确学习内容,增强学习的针对性。

三、坚持每星期一上午九点至十点的学习制度。

四、严格学习纪律。

每次集中学习时要由本人在考勤簿上签字,参加学习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请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应事先向相关领导请假。

参加学习人员要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做到完整、详实、整洁。

六、全镇干部职工要坚持学习与工作实际相结合,要通过各类学习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提高工作效率,在全镇努力营造一个自觉学习,善于学习,全员学习的良好氛围。

 

人事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机关组织人事管理,保证机关组织人事工作民主、公正、公开、透明,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特制订本制度。

一、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对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

镇党委、政府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工作,由镇党委组织部门依照权限严格管理,并接受党委书记和党委副书记的领导。

镇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禁在组织人事问题上搞特殊化,不得以职权和工作便利干扰组织人事工作。

二、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

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社会公论,注重实绩。

严格按照组织程序选贤任能。

镇领导离开原任职务后,不得以任何方式插手干部人事问题。

三、选拔任用干部、职工必须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四、严格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的规定、程序提拨任用干部和职工,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党委不予讨论。

今后凡招聘、调用干部职工(含临时工)必须严格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用工单位(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在单位集体讨论后报分管领导初审,再向镇党委组织部门提出申请;

2、镇党委组织部门按有关规定和权限提出办理意见,送党委副书记审查;

3、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4、按有关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和办理有关手续。

五、坚持干部职务、职工调整由组织决定的原则,坚决刹住拉关系,走后门,伸手要官的恶劣风气。

对跑官要官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对搞个人封官许诺的也要严肃处理。

各部门及下属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得自行招聘录用工作人员,将责成辞退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干部职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听从组织调配,对岗位的调整、职务的变动必须坚决服从,坚决克服个人主义和无政府主义倾向。

六、增强保密观念,严格保守人事机密。

党委和组织部讨论人事任免的情况,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外传,更不准向当事人透露。

干部职工任免、调动决定未正式通知前,任何人不得私下传播,无论是谁泄露了干部人事机密,都要认真追查,作出严肃处理。

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制度建设。

继续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检查,选人用人推荐制、考察制、公示制等制度,逐步形成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为防止和纠正选拔任用干部职工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提供制度保证。

八、对列入公务员系列管理的干部,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

对非公务系列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条例及镇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村帐镇管,镇帐县管的规定。

实行钱、帐分管,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做到帐目清楚、帐帐相符、帐款相符、手续完备。

2、各项收入应及时、足额登记入帐,不得私设“小金库”,严禁搞帐外帐、一切收支都要通过财务会计作帐务处理。

3、各项支出要严格按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支出由镇主要领导审批;大额支出必须先经镇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支出。

4、支出的每张发票必须有经手人和审批人,审批手续齐全,票据规范。

严禁用白纸单据报销。

5、加强现金管理。

日记帐要按序时逐笔逐项进行登记,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公款不得外借、私存,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得坐支现金。

6、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做到有物有帐,以帐管物,变动有手续,确保财产物资完整,合理使用。

固定资产购置、转让、租赁、报废等,必须报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AB岗工作制度

为全面推进“作风建设”优化办事环境,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能,本单位对外办事岗位执行AB岗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AB岗是指在上班期间同一办公室人员某一人(A岗)因事不在岗,另一工作人员(B岗)应负责处理本办公室的有关工作。

二、实行AB岗工作制度的目的是不因某工作人员的缺位、空岗而导致急办的服务事项缓办、不办,以确保各项制度和工作有效落实。

三、AB岗的工作职责

1、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负责处理本办公室所有工作,并对工作结果负相应责任,对于一时处理不了的事情,应作书面记录向服务对象和A岗责任人说明。

2、A岗责任人外出,应提前做好工作的移交,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B岗责任人要主动顶岗并做好与A岗责任人的工作联系。

四、实行AB岗工作制后,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空岗、缺位,影响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五、AB岗责任制的实施,纳入年终考核。

凡上班期间无临时性特殊安排而出现办公室无人现象的,所有办公室人员每人每次扣一分,无人接听上级有关部门查岗电话的,出现一次所在办公室人员每人扣3分。

AB岗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

AB岗工作人员必须政治思想素质好,熟悉业务操作规程,工作责任心强,办事公道,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有较好的能力和互助精神,平时注意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工作能力,既精通本职工作的业务,又熟悉协办工作的业务。

AB岗工作人员的职责要求

1、AB岗工作人员因休假、学习、出差等原因离岗时必须提前报告,同时与B岗工作人员做好工作交代,按程序做好移交工作,B岗工作人员应无条件做好替补上岗工作,履行工作职责。

2、A岗工作人员在特殊情况临时离岗,B岗工作人员应当主动顶岗,确保不出现脱岗现象。

3、B岗工作人员在顶岗期间,应做好本职工作,并享有A岗工作人员的职责权利,对A岗的工作认真负责,并对执行A岗的工作结果负相应责任。

4、AB岗工作人员加强协调和配合,AB岗要做好业务交接工作,保证不出差错,不得互相推诿,影响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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