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定稿1汇编完整版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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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定稿1汇编完整版资料.docx

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定稿1汇编完整版资料

 

编号:

YNGZS

武定县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书

 

州县

乡(镇)社区(单位)

 

申请人

申请类别: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联系

填表日期:

年月日

武定县住房保障部门制

 

说明事项

一、本申请书供本县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使用,由武定县住房保障部门负责解释。

二、□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表格或部分为填写内容。

三、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信息表。

申请人隐瞒、虚报或伪造住房、收入和财产状况等信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由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或委托的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向社会通报;对以虚假材料骗租保障性住房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租赁城镇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四、初审意见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调查后签署初审意见;复审由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签署意见。

根据《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三十七条规定,为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有关部门应当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运营、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责任。

五、本申请书按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设置了四个申请人类别:

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退休人员及合同制工作人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民政部门核定的最低收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六、申请程序:

按照“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到相关部门审核→相关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将审核材料返还申请人→申请人将经部门签署意见的申请材料提交相关部门受理进行初审、公示→初审公示结束由初审单位将申请材料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复审、公示(在狮山镇社区受理和初审合格的提交狮山镇人民政府复审;在其余10个乡镇工作单位(用人单位)受理和初审合格的提交乡镇人民政府复审;在县城企业单位(指工业企业和商贸流通服务业)受理和初审合格的提交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复审;在县城机关、事业单位受理和初审合格的提交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复审→复审公示结束由复审单位将签署意见的申请材料提交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终审、公示。

七、工作、收入和住房证明(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1.此证明由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

2.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财产性收入、其他劳动所得,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人员类别”中勾选“合同”的,需写明“劳动合同签订年限”,其余人员无需填写。

4.出具证明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若情况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

八、社会保险缴纳(领取)证明

此证明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养老和医疗保险缴纳情况只需证明其中一项。

如系退休人员,填写养老保险待遇情况。

九、就业和收入住房证明(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

此证明由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书面自述现就业收入情况,由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核实出具。

十、纳税证明。

由当地税务机关出具。

十一、出具证明单位经办人、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

根据《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三十七条规定,为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运营、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责任。

 

申报材料

申请人类别

申报材料

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退休)人员及合同制工作人员

1、《武定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居住证)复印件(验原件);3、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验原件):

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律判决书复印件;4、合同制工作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及由该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5、其他证明材料。

 

个体工商户

1、《武定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居住证)复印件(验原件);3、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验原件):

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律判决书复印件;4、武定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1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和武定县税务部门出具的1年以上的税务登记证、完税证明;5、其它证明材料。

 

灵活就业人员

1、《武定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居住证)复印件(验原件);3、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验原件):

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律判决书复印件;4、就业收入情况提交自述文字说明;5、其它证明材料。

最低收入家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1、《武定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居住证)复印件(验原件);3、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验原件):

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律判决书复印件;4、城镇低保证明;5、其它证明材料。

承诺书

本人严格遵守国家、省、州及我市有关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承诺所填写的收入、住房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同意公共租赁住房联审部门调查核实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户籍、工作、收入、住房、纳税、车辆、社会保险缴纳等情况。

经审核,填写的内容或提供的材料若有不实,自愿退出已租赁的房屋,承租期间按市场租金标准缴纳房屋租金,5年内不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 人(签字):

共同申请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月日

 

申请人基本信息表

申请人基本

情况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单位地址

粘贴

近期免冠照片

工作现状

□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退休□机关事业单位

申请类别

□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退休)人员及合同制工作人员□个体工商户□最低收入家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灵活就业人员

婚姻状况

□已婚□未婚

□离异□丧偶

 

户籍所在地

 

省市(县)派出所

家庭地址

联系方式

座机:

邮政编码

社会保险

缴纳情况

养老□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

医疗□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

住房公积金

缴纳情况

□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

个人月收入

工薪收入元,财产性收入元,共计元。

家庭月收入

工薪收入元,财产性收入元,共计元。

家庭财产状况

存款元;车辆辆,购买价值共元;有价证券元;其他财产元

申请人住房情况

家庭住房状况

□私有产权房屋。

房屋坐落,建筑面积m2,所有权人。

□在武定县城城市规划区内无住房

申请之日前三年内在本城区是否转让住房

□是□否

拟申请房屋情况

地点

申请居住人数

申请方式

□家庭□单身人士□合租

户型

□单间配套□一室一厅□二室一厅□三室一厅

共同申请人基本信息表

 序号

姓名

与申请人关系

年龄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职业

婚姻状况

个人年

收入

1

 

 

 

 

 

 

2

 

 

 

 

 

 

 

3

 

 

 

 

 

 

 

4

 

 

 

 

 

 

 

5

 

 

 

 

 

 

 

6

 

 

 

 

 

 

 

7

 

 

 

 

 

 

 

 

下列事项根据个人情况填写

类别

所持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持证人姓名

级别

备注

革命烈士家庭

荣立二等功以上军人及复转家庭

州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

县级以上见义勇为家庭

特困企业职工

残疾家庭

孤寡、年老、重病人

县人民政府引进特殊专业人才

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领取城镇低保人数

其他情况

工作、收入和住房证明(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工作时间年月年月

年月至今

单位性质

□企业□事业□国家机关

人员类别

□在编□合同□退休□其他

收入情况

工薪收入元/月

退休工资元/月

劳动合同签订年限

年月至年月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

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

单位住房分配情况

□是(所分配住房地址,

建筑面积平方米)□否

租房情况

□租住单位公房(地址:

□租住私房(地址:

   )

 

单位(公章):

经办人:

联系:

年月日

就业、收入和住房证明

(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联系

□个体工商户

主营

营业执照号码

□灵活就业

从事

月收入

现居住所在

地址

现居住所在地居住时间

年月至今

现就业单位

居民委员会

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经办人:

联系:

年月日

初审意见表

家庭户籍

□城镇□农村

家庭人口

家庭现有住房性质

□自有私房□福利性住房□租住公房□借住公房□租借私房□其他住房

家庭现住房情况

面积

m2

地址

有无工作

□有单位名称:

□无

家庭经济状况

家庭财产状况

□人均月收入超过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标准

房产

□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标准

车辆

□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标准

其他财产

初审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受理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工作单位)

年月日

初审公示:

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公示结果:

□1.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

□2.确定不予保障

 

 

年月日

复审意见表

家庭户籍

□城镇□农村

家庭人口

家庭现住房性质

□自有私房□福利性住房□租住公房□借住公房□租借私房□其他住房

家庭经济状况

家庭财产状况

□人均月收入超过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标准

房产

□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标准

车辆

□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标准

其他财产

复审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乡镇人民政府(单位)

年月日

复审公示:

复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公示结果:

□1.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

□2.确定不予保障

 

经办人:

负责人:

年月日

 

部门审批意见表

(一)

审批部门

审批意见

户籍所在辖区公安部门审核意见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审核意见: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该申请人于     年   月户口迁入或落户                                 。

县外务工人员  □省内  □省外

  居住证号:

           发证机关:

            

经办人:

(公章)

年月日

县民政部门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户、     、、、共人至今,前两个季度领取城镇低保。

□经审核,该户未领取城镇低保。

经办人:

(公章)

年月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意见

□该同志至今仍在我县参加工伤保险。

□该同志至今仍在我县参加生育保险。

□该同志至今仍在我县参加失业保险。

□该同志至今仍在我县参加医疗保险。

□城镇□新农合。

□该同志至今仍在我县参加养老保险。

□该同志至今仍在我县缴纳住房公积金。

□该同志至今仍在我县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金额元。

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可由单位审核签章。

经办人:

(公章)

年月日

部门审批意见表

(二)

审批部门

审批意见

县住建局房产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产权人

面积

登记日期

证号

是否出售

出售日期

共有人

   

 

 

 

 

其他情况

经办人:

(公章)

年月日

相关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月日

县住房保障部门审批意见

审批公示:

审批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15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公示结果:

 □1.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2.确定不予保障。

审批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

年月日

 

 

申请编号

申请人不填此框

立项编号

 

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申请·评审书

 

选题依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课题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科分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课题类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课题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所在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2021年6月修订

 

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

一、本人自愿申报“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认可所填写的《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书》)为有约束力的协议;承诺对所填写的《课题申请书》所涉及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同意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使用《课题申请书》所有数据和资料。

课题申请如获准立项,研究过程接受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委托部门的管理,并对以下约定信守承诺: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遵守我国《著作权法》和《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政府签署加入的相关国际知识产权规定。

2.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

科学设计研究方案,采用适当的研究方法,如期完成研究任务,取得预期研究成果。

3.尊重他人的知识贡献。

客观、公正、准确地介绍和评论已有学术成果。

凡引用他人的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加以注释。

凡转引文献资料,均如实说明。

4.恪守学术道德。

研究过程真实,不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杜绝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

成果真实,不重复发表研究成果;对课题主持人和参与者的各自贡献均要在成果中以明确的方式标明。

5.维护学术尊严。

保持学者尊严,增强公共服务意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维护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声誉,不以课题名义牟取不当利益。

6.遵守课题管理规定。

遵守《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7.明确课题研究的资助和立项部门。

研究成果发表时在醒目位置标明“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立项编号:

××××)成果”字样,课题名称和类别与课题立项通知书相一致。

凡涉及政治、宗教、民族等问题的研究成果须经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公开发表。

8.标明课题研究的支持者。

应以明确方式标明为课题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非课题组个人和集体。

9.正确表达科研成果。

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规范使用中国语言文字、标点符号、数字及外国语言文字。

10.遵守财务规章制度。

合理有效使用课题经费,不得滥用和挪用。

课题结题时如实报告经费使用情况,不报假帐。

11.按照预期完成研究任务。

课题立项获得批准的资助经费低于申请的资助经费时,同意承担课题并按预期完成研究任务,达到预期研究目标。

12.成果达到约定要求。

课题成果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公开发表,并在学术界和实践领域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作为课题研究者,本人完全了解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管理规定,完全认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特授权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报送课题成果的原件、复印件、摘要和电子版;有权公布课题研究成果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同意以影印、缩印、扫描、出版等形式复制、保存、汇编课题研究成果;允许课题研究成果被他人查阅和借阅;有权推广科研成果,允许将课题研究成果通过内部报告、学术会议、专业报刊、大众媒体、专门网站、评奖等形式进行宣传、试验和培训。

申请者(亲笔签名):

__________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请根据《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本表,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逐级报送相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确保电子数据和纸质材料的一致性,基本信息不得遗漏。

二、本表报送一式1份。

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本表所附《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须报送3份,每份单独装订。

本表填写完整的封面复印后粘贴于纸袋正面。

三、申请者签章处,不得用打印字和印刷体代替。

封面请勿用塑料封皮。

四、本表所附《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供匿名评审使用,必须填写,但不得出现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名称等个人资料。

五、请按“数据表填写注意事项”的要求,准确、清晰地填写数据表各栏内容;若有其他不明问题,请与相关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咨询。

六、本表须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领导分别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诺提供研究条件、承担信誉保证和管理职责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七、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昆明市学府路2号云南省教育厅大楼10楼

邮政编码:

650223

联系:

(0871)

传真:

(0871)

电子邮箱:

网址:

数据表填写注意事项

课题名称应准确、简明反映研究内容,最多不超过40个汉字(包括标点符号)。

选题依据指依据指南选的课题或自选的课题。

限选填一项。

当选择A时,必须填写“指南题号”。

A.依据指南指南题号B.自选课题

例如:

A∣依据指南指南题号

(二),5

学科分类指课题研究所属学科范围。

限选填一项。

跨学科的课题,请填写主体学科。

A.教育理论与教育史B.教育发展战略研究C.教育经济与管理D.基础教育

E.高等教育F.职业技术教育G.德育H.教育心理I.体育卫生艺术教育

J.教育技术与传播K.继续教育与终身教育L.民族教育M.国际与比较教育

例如:

D∣基础教育

课题负责人指真正承担课题研究和负责课题组织、指导的研究者。

不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课题类别限选填一项。

A.重点招标课题B.重点课题C.一般课题D.青年基金课题E.单位委托课题

例如:

C∣一般课题

研究类型限选填一项。

A.基础研究B.应用研究C.综合研究D.其他研究例如:

C∣综合研究

担任导师指课题负责人担任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情况。

限选填一项。

A.博士生导师B.硕士生导师C.未担任导师例如:

A∣博士生导师

工作单位按单位和部门公章全称填写。

所在州(市)限选填一项。

A.昆明市B.昭通市C.曲靖市D.玉溪市E.保山市F.楚雄州G.红河州

H.文山州I.普洱市J.西双版纳州K.大理州L.德宏州M.丽江市N.怒江州

O.迪庆州P.临沧市例如:

A∣昆明市

研究专长指课题负责人的主要研究领域,最多限选填二项。

A.教育史B.教育学原理C.教学论D.德育原理E.教育社会学F.教育心理学

G.教育经济学H.教育管理学I.比较教育学J.教育技术学K.教师教育

L.学前教育M.普通教育学(包括初等教育学、中等教育学)N.高等教育学

O.成人教育学P.职业技术教育学Q.特殊教育学R.教育发展战略

S.体育卫生美育T.民族教育U.国防军事教育V.教育学其他

例如:

A∣教育史∣B∣教育学原理

所属系统指课题负责人单位的属性。

限选填一项。

A.本科院校B.专科院校C.普通高中

D.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

E.普通初级中学F.小学G.幼儿园H.教育行政部门

I.其他例如:

A∣本科院校

联系必须填写课题负责人的常用号码(座机及)。

主要参加者必须真正参加本课题研究工作,不含课题负责人,不包括单位领导、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

每人限同时参加三个以下课题。

预期成果指预期取得的最终研究成果形式。

最多限选填3项,其中必须包含研究报告和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

A.专著B.译著C.研究论文D.研究报告E.工具书F.电脑软件G.其他

例如:

A∣专著|D∣研究报告

申请经费以万元为单位,填写阿拉伯数字。

申请“单位委托课题”的不填此项。

一、数据表

课题名称

关键词

选题依据

指南题号

课题类别

学科分类

研究类型

负责人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行政职务

职称

身份证号

最后学历

最后学位

担任导师

所在州(市)

研究专长

所属系统

电子信箱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

(区号)(座机)()

姓名

出生年月

职称

研究专长

学历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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