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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务工区设置原则及定员

工务工区设置原则及定员

线路设备是铁路行车的基础,它的状态好坏直接关系铁路运输的安全和效率。

按系统工程分析,在组成铁路运输的各系统的关系中,铁路运输是母系统,工务系统则是铁路运输的一个子系统。

线路设备既是铁路运输从事物质生产的“劳动资料(工具)”,又是工务系统的“劳动对象”,它具有两重性。

工务工作是为铁路运输服务的,这同产品为用户服务一样,必须树立为铁路运输服务的思想,认真搞好线路设备的质量。

为发挥工务系统在铁路运输中的作用,管好、用好、修好线路设备,使线路设备的质量经常处于完整和良好状态,保证列车按规定的最高速度安全、平稳和不间断地运行,并根据客观环境和设备自身的变化规律,合理地使用人力、物力、财力.最大限度地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工务系统必须有完整的管理机构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工务行政区划分及组织定员设计的主耍任务是合理设置工务系统各级维修养护机构和确定其管辖范围、位置、组织定员及机具配备等。

本原则根据现行规定及部分地区的经验编写,设计时应注意根据有关新的规定和经验,并与运管单位密切结合,既考虑将来发展又照顾当前物质条件,因地制宣,全盘考虑。

本章内容适用于国家铁路,也可供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及铁路专用线设计时参考。

 

第一章工务工作的组织机构

我国铁路工务工作的管理体制,随着铁路运输的发展、大中修任务的增加、大型养路机械的应用、大中修款源的调整……,几经演变。

渐臻完善。

但是,责、权、利仍然分离,还有待于改革。

从总体上讲,工务工作的组织机构为三级管理模式:

铁路局为一级管理机构,属决策型;铁路分局为二级管理机构,属指挥型;工务段、大修段等基层单位为三级管理机构,届生产型。

为便于正确决策,并有利于生产发展,在铁路局还设有一些辅助管理的机构。

各级机构之间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工务段是工务系统中最重要的实行经济核算的基层单位。

工务段的主要任务是:

经常保持线路设备处于完整和良好状态,保证铁路运输的安全畅通。

为此,工务段要切实掌握线路设备的变化规律,制定有效的改善措施,安排好整治病害、综合维修和紧急养护。

同时要按计划完成规定的线路中修和各项段办大修任务,以改善和提高线路设备状态,保持设备质量的均衡良好。

大修段是工务系统的一支“野战军”,它与工务段构成工务工作的两翼,在工务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大修段的主要任务是:

改善和提高轨道结构强度,实现全线等强配套,为提高铁路的运输能力和线路设备的良性循环而服务。

大修段的设置,目前基本上是一个铁路分局设一个大修段。

但是,随着大型养路机械的增加和生产专业化的要求,以铁路分局为界的小而全的大修段必将不适应专业、高效施工的形势。

大修段的组织机构,一般在段机关设有:

技术、财务、材料、生活、人事、安全(调度)等业务室,并设有机修车问和材料仓库。

大修段的生产第一线,则根据生产任务的需要设有若干分队和班组,一般包括:

清筛、换轨(或长轨)、整交等分队及巡养、防护、焊轨等班组,并在沿线适宜的地营配置若干基地,以便于轨排的组装、轨料的存放、旧轨料的整修。

工务工厂是工务系统线路部件和养路机具制造、修理的主要基地。

一个铁路局都有自己的工务工厂(或焊轨工厂)l~2个。

工务工厂的主要产品有:

焊接的长钢轨、成组的道岔及其配件、小型养路机具、线路配件等。

此外,有的还经营轨道车、轻型轨道车、平车的大修;旧轨料的整修;钢轨、辙叉的淬火。

工务工厂的组织机构,一般如下图所示。

 

第二章工务行政区划分及组织定员

第一节工务行政区划分的原则

一、工务段

工务段是工务系统中最重要的实行经济核算的基层单位。

工务段的主要任务是:

经常保持线路设备处于完整和良好状态,保证铁路运输的安全畅通。

为此,工务段要切实掌握线路设备的变化规律,制定有效的改善措施,安排好整治病害、综合维修和紧急养护。

同时要按计划完成规定的线路中修和各项段办大修任务,以改善和提高线路设备状态,保持设备质量的均衡良好。

(一)工务段的管辖范围

铁路局(分局)下设工务段,工务段管辖的正线长度,应根据单线或双线、平原或山区等条件确定。

单线铁路一般以200~250km为宜,山区铁路以150km左右为宜,双线铁路以300km左右为宜。

在工务段管辖范围内有枢纽站或编组站时,应适当减少管辖的正线长度,如果枢纽的线路设备超过500按算千米时,该工务段不再管辖枢纽以外的正线。

在运输繁忙、列车间隔时间短的区段,使用大型养路机械时,应设置机械化线路维修段。

(二)管界划分及驻地

工务段管界的确定,要从既有铁路的现况出发,考虑到路网规划的实施。

一个车站不得划分由二个工务段管辖。

工务段所在地,应考虑位置适中,并尽量与机务、电务、建筑等段在一起,使其管辖范围与彼此间的业务联系尽量协调一致,以利管理工作和照顾职工生活。

(三)工务段的组织机构

工务段根据设备情况和管理方式,一般在段机关内设技术(或分别设线路、桥隧、路基、道口)、财务、材料、人事、生活、安全(或调度)等业务室,并设段长办公室和企业管理办公室。

工务段下设的线路维修管理组织有:

养路领工区和养路工区;钢轨探伤领工区(组);有人看守道口数量较多且比较集中的地区,可设道口领工区和道口工区,或设由养路领工区领导的道口工区;此外,专业性较强且工作量较大的工作,可设由工务段直接领导的中修队和各种专业工队。

1.工务修配所;主要负责全段养路、养桥所用机械、动力机械及车辆的日常维修及中修;道岔焊补及轨道备品修制。

原则上不承担机件制作。

在分局范围内应重点加强一个段承担分局管内部分道岔加工。

2.领工区:

分养路领工区;有人看守道口数最多且集中地区可设道口领工区;路基养护工作量大的区段(如沙漠地区等)可设路基领工区;桥、隧集中,养护工作量大的区段可设桥、隧领工区。

3.机械化维修队:

系工务段直接领导的跨养路领工区的组织,负责综合维修(养路领工区负责经常保养和临时补修),属修、养分开的一种组织形式。

4.专业工队:

专业性较强且工作量较大的工作,可设由工务段领导的专业工队。

工务段内还设有检修车间(工务修配所),以修制钢轨联结零件、道岔部件和养路机具等。

检修车间下设班组如下图所示。

工务段内还设有物资仓库,分别储存线路配件、机电、五金、木材、杂品、低值易耗品等,并有危险品库,专门储存油脂和其它危险品。

必要时,还设有修旧利废的第一仓库。

二、领工区

(一)领工区管辖范围及组织形式

我国铁路的线路维修管理组织,目前基本分为修养分开和修养合一两种形式。

修养分开组织形式:

一种是由工务段直接领导的跨养路领工区的机械化维修工队.负责综合维修;养路领工区和养路工区负责整治病害、紧急养护、周期性扣件涂油等。

另一种是由养路领工区领导的跨养路工区的机械化维修工队,负责综合维修;养路工区负责整治病害和紧急养护。

站线和道岔的综合维修,有的由维修工队负责,有的则由养路工区负责。

修养合一组织形式有:

由养路领工区领导的2~3个机械化养路工区,或3~5个手工操作为主的养路工区,负责线路的养、修、整工作。

有大站场时,可设站线养路工区、道岔工区。

(二)驻地

领工区应与所管辖的一个较为适中的工区设在一起,并设在车站上。

三、养路工区

(一)养路工区管辖长度及管辖范围

1.机械化养路工区管辖的线路长度,单线铁路一般应不大于20换算公里,双线铁路一般应不大于30换算公里。

手工操作为主的养路工区管辖的正线长度,单线铁路一般应不大于10km。

气候恶劣,曲线多,坡度陡,养护困难地段宜短些。

2.作业繁忙的大站为管理方便可设置站线工区及道岔工区,负责站线或道岔的养护维修,或兼管少量专支线和岔线。

管辖范周一般以15~20换算千米为宜。

3.山区铁路可设置路基工区,负责路基维修和路基病害的整治工作;而由养路工区负责整修路肩、清除杂草和疏通侧沟工作。

其它铁路不设路基工区时,按照《铁路路基大维修规则》的规定,由养路工区负责路基维修、检查和巡守工作。

4.线路设备换算长度计算标准:

(1)单线铁路正线1km等于1换算千米。

(2)线路数超过单线时.每1km超过单线的正线等于0.7换算千米。

多线铁路的绕行线正线1km等于1换算千米。

(3)1km站线等于0.5换掉千米。

(4)每10组道岔等于1换算千米。

(二)驻地及分配原则

1.机械化养路工区应设在位置适中或较大的车站上,原则上每站设一个工区,若车站过密,工区管界亦不要超过二个车站二个区间,以免跨站要点出工。

两个工区一般宜在区间中央分界以利巡道工作。

当管辖两个车站两个区间时,宜在同一方向的进站信号机附近分界。

2.人工养路工区应驻在车站上,避免设置区间工区。

分界原则同机工区。

3.站线工区设在车站上,站线工区的划分应考虑工作集中,责任明确。

其分界宜在车站(或车场)咽喉区以外。

.

分界应尽量设在公里桩或百米桩上,不得已时可设在加桩上,但不能设在曲线、桥梁、隧道、挡墙及其它重点工程范围内。

四、巡回区

巡道工在工区管辖范围巡视检查线路,其巡回范围叫巡回区。

一个养路工区为一个巡回区,但管辖正线及站线多的工区,可以分为两、三个巡回区。

巡回方式以从驻地向两端分方向巡回为宜,尽量避免在区间设置中间巡回区。

五、道口看守

需要看守的道口,设道口看守房。

道日看守工属所在工区领导。

道口多且集中的工区,应在工区内设道口工长,负责领导道口看守工作。

道口看守工住在工区,或邻近车站上。

第二节组织定员

根据铁道部铁劳卫[2005]63号文件关于《铁路新线定员核定试行办法》的规定,新建铁路定员采用新的“试行办法”核定。

全文如下:

铁路新线定员核定试行办法

为科学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按照铁路跨越式发展的要求,对新建铁路(不合客运专线、青藏铁路,以下简称新线)定员核定提出以下试行办法。

一、核定原则

1.坚持先进、科学、合理,实行新线新制新标准。

2.在满足运输生产需要的前提下,从严控制运输生产单位设置。

3.生产岗位的设置要服从技术装备、技术政策和生产组织、劳动组织改革的需要,要确保运输生产安全。

二、核定标准

(一)车务部门

1.站长

实行“中心站”管理模式,三等及以上车站每站设站长1人、副站长l~2人,并负责管理相邻若干四、五等中间车站;四、五等站不设专职站长,由车站值班员兼职。

2.运转人员

(1)人员范围:

包括车站值班员、助理值班员、车站调度员、信号员等直接从事行车工作的人员。

(2)定员标准:

区段站:

按日均办理换算客货车数每1150辆配1人。

中间站:

二等站设车站值班员、助理值班员、信号员每班各1人;三等站设车站值班员、助理值班员每班各1人;四、五等车站设值班员每班1人,同时办理客货业务的车站设助理值班员每班1人,其他车站按每连续3站设助理值班员每班1人。

实行调度集中的线路,四、五等站取消运转人员。

(3)预备率:

7%。

3.调车组人员

(1)人员范田:

包括从事调车作业的调车长、连结员、制动员等。

(2)定员标准:

配有专用调车机的车站,每台调车机设调车组,每班3人;其他车站实行专调机跨区域调车。

(3)预备率:

7%。

4.客货运人员

(1)人员范围:

包括从事客运工作的客运值班员、客运员、售票员等,从事货运工作的货运值班员、货运检查员、货运员等。

(2)定员标准:

三等及以上车站,客运人员按日均发送旅客人数,每360人配1人;货运人员按日均办理到发货物吨数,每400吨配1人。

四等及以下同时办理客货运的中间站,实行客货兼做,每站设2人;单纯办理客运或货运业务,且日均乘降旅客不足30人或装卸车不足5车的车站,停办相应业务,集中到附近车站办理,不核定客货运人员。

5.车站生产人员劳动班制根据实际工作量核定。

6.客运乘务人员

单程运行时间在4小时以内的列车,每列车配3人(含列车长1人);单程运行时间在4-~12小时的列车,硬座车实行“1人2车”、硬卧、软卧车实行“2人3车",列车长1人;单程运行时间在12小时以上的列车,硬座车实行“2人3车”,硬卧、软卧车实行“1人l车”,列车长2人。

预备率7%。

(二)机务部门

1.机车乘务人员

(1)人员范围:

包括从事内燃、电力机车运用的机车司机。

(2)定员标准:

机车司机实行单司机值乘,按长交路轮乘制和图定列车对数核定。

(3)预备率:

12%。

2.机车检修人员

(1)人员范围:

包括机务段(折返段)从事内燃、电力机车修理、轮对修理、机车运行监控装置检修测试以及机械设备保养与修理等人员。

(2)定员标准:

检修人员按年修竣机车走行公里核定,内燃机车每163千机公里;电力机车每216千机公里1人。

3.内燃机车上油人员

(1)人员范围:

包括在机务段(折返段)从事机车上油、油脂发放工作的油料值班员、计量员、油泵司机等。

(2)定员标准:

按日均上油吨数,每7.5吨配1人。

4.机车整备人员

(1)人员范围:

包括在机务段(折返段)从事机车整备、转向、隔离开关监护、机车上砂等人员。

(2)定员标准:

按目均整备机车台数,每5.4台配1人。

(三)车辆部门

1.车辆修理人员

(1)人员范围:

包括从事客货车辆段修、段做厂修、轮对修理、机械设备修理与保养等人员。

(2)定员标准:

按年修理段修车换算辆数,每33辆配1人。

2.列车检查人员

(1)人员范围:

包括从事货运列检、装卸修、红外线值班等人员。

(2)定员标准:

按每班(12小时)检查列车数,每20列设1组,每组10人。

(3)劳动班制:

与所在车站运转人员实行相同班制。

(4)预备率:

7%。

3.车辆站修人员

(1)人员范围:

包括从事车辆站修(辅修、轴检、临修)工作等人员以及段修为站修服务的生产人员。

(2)定员标准:

按年换算站修辆数,每220辆配1人。

4.客车库列检人员

(1)人员范围:

包括从事客车库列检检车、辅修、临修等人员。

(2)定员标准:

按日均客车库列检换算辆数,每2.2辆配1人

5.车辆乘务人员

(1)人员范围:

包括客运列车乘务的检车员、车电员、发电车乘务员。

(2)定员标准:

空调列车车辆乘务员“车、电合一”,实行机车集中供电的列车,每列1~2人。

非集中供电的列车,每列3~5人。

非空调列车车辆乘务员每列1~3人。

(3)预备率:

7%。

(四)基础设备维修部门

1.区间设备值检、养护人员

(1)人员范围:

包括线路区间内工务、电务、供电、电力设备的目常养护、值检、应急故障处理等人员。

(2)定员标准:

单线电化区段每100营业公里配84人,其中工务26人(含线路巡道人员)、电务16人、供电30人(含变电所、分区亭值班人员)、电力12人(含配电所值班人员);非电化区段每100营业公里54人,其中工务26人、电务16人、电力12人(含配电所值班人员)。

复线电化区段每100营业公里配126人,其中工务39人、电务24人、供电45人(含变电所、分区亭值班人员)、电力18人(含配电所值班人员);非电化区段每100营业公里81人,其中工务39人、电务24人、电力18人(含配电所值班人员)。

新线如实行电气远程控制,取消牵引变电所、分区亭值班人员和配电所值班人员。

(3)预备率:

7%。

2.基础设备维修人员

(1)人员范围:

包括线桥隧维修、接触网维修等人员。

(2)定员标准:

单线电化区段每100营业公里50人,其中工务30人、供电20人;非电化区段每100营业公里30人。

复线电化区段每100营业公里75人,其中工务45人、供电30人;非电化区段每100营业公里45人。

(五)公安人员

1.乘警

运行时间在10小时以上的列车,每列1~2人。

2.派出所人员

每派出所8人。

(六)调度人员

每调度台4人。

(七)管理人员

对单独成立站段机构的,行管、政工人员按不高于生产人员的4%核定。

三、要求

1.加强新线定员管理,严格按定员配备人员。

采用先进技术装备,改革传统作业方式,认真研究实施新型运输组织管理方式。

打破专业岗位界限,研究建立新型劳动组织。

对既有线用人,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向本办法用人标准过渡。

2.认真研究和实施新的用工方式和途径,对运输生产设备维修采取委托方式进行;对后勤服务工作,实行社会化、市场化。

3.新线定员所需人员,通过既有线内部调剂解决,严禁从社会土录用或从路外调入。

第三节机具设备

工务段机具设备数量表

序号

机 具 设 备 名 称

规格或型号

单位

数 量

备   注

单价(万元)

合计(万元)

1

载重汽车

 

1

 

18

18.00

2

重型轨道车

 

2

 

98

196.00

3

起重轨道车

 

1

 

126

126.00

4

收轨平车

 

1

 

25

25.00

5

发电电焊两用机

 

2

 

3.2

6.40

6

发电机(5-10kw)

 

2

 

2.8

5.60

7

对讲机

 

111

 

0.3

33.30

8

综合运输车(15座带箱)

 

1

 

20

20.00

9

轨道检查小车

 

3

 

4

12.00

10

钢轨探伤仪

 

8

 

1.6

12.80

11

焊缝探伤仪

 

17

 

2.84

48.28

12

探伤仪检修设备

 

1

 

10

10.00

13

便携式线路检查仪

 

3

 

2.5

7.50

14

全站仪

 

1

 

4.5

4.50

15

水准仪

 

2

 

0.2

0.40

16

携吊载重汽车

 

1

 

30

30.00

17

中型客车(19-30座)

 

2

 

30

60.00

18

综合运输车

 

2

 

20

40.00

19

内燃液压捣固机

 

4

 

0.89

3.56

20

内燃液压道岔捣固机

 

2

 

1.3

2.60

21

液压起拨道器

 

15

 

0.22

3.30

22

液压道岔起拨道机

 

1

 

2

2.00

23

内燃冲击式搞固镐

 

6

 

0.2

1.20

24

内燃振动式捣固镐

 

6

 

0.2

1.20

25

内燃轨枕螺栓搬手

 

6

 

0.5

3.00

26

内燃接头螺栓搬手

 

2

 

0.5

1.00

27

换轨小车

 

2

 

0.1

0.20

28

内燃锯轨机

 

2

 

0.35

0.70

29

内燃钻孔机

 

2

 

0.26

0.52

30

发电电焊两用机(钢轨、辙叉焊补设备)

 

3

 

3.2

9.60

31

发电机(5-10kw)

 

2

 

2.8

5.60

32

仿型打磨机

 

2

 

1.8

3.60

33

道岔打磨机

 

3

 

1.38

4.14

34

多功能打磨机

 

2

 

3

6.00

35

液压直轨器

 

2

 

2.5

5.00

36

轨缝调整器

 

4

 

0.35

1.40

37

整型夯拍机

 

2

 

1

2.00

38

铝热焊设备

 

4

 

1.2

4.80

39

液压方枕器

 

2

 

0.56

1.12

40

气体焊割设备

 

1

 

1.4

1.40

41

照明设备(大面积)

 

1

 

0.38

0.38

42

轨端打磨机

 

3

 

0.6

1.80

 

工务修配所机械设备表

机械名称

规格性能

单位

数量

机械名称

规格性能

单位

数量

普通车床

C630-1

1

双轮摩擦压力机

 

1

普通车床

C620-1

1~2

剪板机

 

1

普通车床

L-1

1~2

液压弯轨机

25~50t

1

普通车床

C-6150

1~2

除尘扫

JLB-18

4

万能立式铣床

X62W

1

交流弧焊机

BS330

1

牛头刨床

B665

1~2

内燃直流电焊机

AXQ-16

1

立式钻床

Z54040mm

1

直流电焊机

ABA50026kVA

1

立式钻床

H5-3232mm

1

直流弧焊机

AR30010kVA

1

摇臂钻床

Z304040mm

1

直流电焊机

AX7-4020kVA

1

龙门刨床

6-9m

1

硅整流焊接机

ZXG7-323kVA

3

金属弓锯床

 

1

硅整流弧焊机

16.3kVA

2

镗缸机

T8014A

1

硅整流直流电焊机

ZXG25~40

2

镗制动鼓机

T8346

1

自动埋弧焊机

MZ1000

1

台式钻床

IS12-1

1

单梁桥式起重机

 

1

制动片修磨机

3M9602

1

电动葫芦

CD13t

1~2

电动空气压缩机

0.3~0.6m³

2~3

微型电瓶叉车

CPD-B0.5t

1~2

空气锤

65~200kg

3~5

单面木刨机

 

1

单点闪式压力机

JA31

1

木工圆锯机

 

1

 

领工区机具设备数量表

序号

机 具 设 备 名 称

规格或型号

单位

数 量

备   注

单价(万元)

合计(万元)

1

综合运输车(15座带箱)

 

2

 

20

40.00

2

客货两用车

Q=1.5t双排

1

 

7.4

7.40

3

仿型打磨机

 

1

 

1.8

1.80

4

道岔打磨机

 

1

 

1.38

1.38

5

内燃液压捣固机

 

2

 

0.89

1.78

6

内燃液压道岔捣固机

 

1

 

1.3

1.30

7

内燃冲击式捣固镐

 

5

 

0.2

1.00

8

液压起拨道器

 

4

 

0.22

0.88

9

轨缝调整器

 

3

 

0.35

1.05

10

发电电焊两用机(带焊补、加热设备)

 

1

 

3.2

3.20

11

发电机(5-10kw)

 

1

 

2.8

2.80

12

无线对讲机

 

24

 

0.3

7.20

13

照明设备

 

1

 

0.38

0.38

14

气体焊割设备

 

1

 

1.4

1.40

15

多功能打磨机

 

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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