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整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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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整理
附件2
2006年度福建工程学院
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
所属系(部)法学系
课程名称合同法学
课程层次(本/专)本科
所属一级学科名称法学
所属二级学科名称合同法学
课程负责人王凤民
申报日期2006年4月29日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制
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填写要求
一、请严格按表中要求如实填写各项。
二、申报表文本中外文名词第一次出现时,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再次出现同一词时可以使用缩写。
三、请以word文档格式填写表中各栏目。
四、凡涉密内容不得填写,需要说明的,请在本表说明栏中注明。
凡有可能涉密和不宜大范围公开的内容,请在说明栏中注明。
1.课程负责人[1]情况
1-1
基
本
信
息
姓名
王凤民
性别
男
出生
年月
1970年12月
最终
学历
本科
职称
副教授
电话
学位
法律硕士
职务
民商法研究室主任
传真
所在
系(部)
法学系
E-mail
fengminwang@
1-2
教
学
情
况
近五年来讲授的主要课程(含课程名称、课程类别、周学时;届数及学生总人数)(不超过五门);承担的实践性教案(含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年限、学生总人数);主持的教案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本人所起作用)(不超过五项);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国内外主要刊物上发表的教案相关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与级别、时间)(不超过十项);获得的教案表彰/奖励(含奖项名称、授予单位、署名次序、时间)(不超过五项)。
1、讲授的主要课程
(1)民法法学类课程周4学时1999200020012005届共计312人
(2)合同法法学类课程周4学时19982000200120022003届
共计327人
(3)经济法法学类课程周4学时19992000200120032004届
共计312人
(4)民事诉讼法法学类课程周4学时1997200020012003届
共计285人
2、实践性教案
(1)组织学生观摩庭审、与法官交流、发表对庭审的意见。
(2)指导学生法律协会业余活动
(3)组织模拟法庭
(4)指导毕业论文199719981999200020012001200220032004届共计85人
3、主持的教育教案研究课题
(1)院级教育科研课题:
我院法学专业定位与特色研究(主持人)(批于2005年3月)
(2)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
新办本科理工类院校开办文科专业研究(主持人)(批于2006年1月)
4、参与的教育教案研究课题
(1)《法学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研究》(院级教育教案研究课题)课题研究成果的主要完成者之一
5、发表的教案类文章
(1)《关于模拟法庭实践教案的探索与研究》论文发表于《绥化学院学报》2005年6期
(2)《以和谐理念建设和谐校园》论文发表于《黑龙江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06年2期
(3)《关于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定位与特色建设的思考》论文拟发表于《绥化学院学报》2006年5期
(4)《法学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研究》论文拟发表于《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2006年4期
6、获得的教案表彰/奖励
(1)1999年获院青年教师“新秀课”评奖活动一等奖
(2)2002年获院“优质课”评奖活动一等奖
(3)2005年5月28-29参加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培训中心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法学专业教育教案改革研讨会”,提交论文《关于模拟法庭实践教案的探索与研究》获一等奖
(4)评为2004-2005学年院级先进个人
(5)2006年2月25-26日,北京师范大学参加“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2004-2005年度立项课题负责人国家级科研培训”。
1-3
学
术
研
究
近五年来承担的学术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课题类别、来源、年限、本人所起作用)(不超过五项);在国内外主要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与级别、时间、署名次序)(不超过十项);获得的学术研究表彰/奖励(含奖项名称、授予单位、时间、署名次序)(不超过五项)。
1、五年来承担的学术研究课题:
(1)省社科联课题:
加强弱势群体的权利保护意识、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唯一参加人)
(2)教育厅社科课题:
劳动者人身权的法律保护(批于2005年8月)
(3)院级重点科研课题:
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批于2005年9月)
(4)司法部科研课题:
加强劳动者人身权法律保护研究(主持人)(批于2005年11月)
2、在国内外主要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1)《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思考》论文发表于《五邑大学学报》2002年第4期
(2)《实体与程序并重乃司法公正之前提》论文发表于《哈尔滨学院学报》2003年第6期
(3)《我国加强经济立法工作应注意的问题》论文发表于《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2年第4期
(4)《隐私权与名誉权之法理比较分析》论文发表于《行政与法》杂志2005年3期
(5)《企业应重视和加强商业秘密保护》论文拟发表于《中外企业文化》杂志2005年6期
(6)《知情权相关法律问题的思考》论文拟发表于《北华大学学报》2005年3期
(7)《企业广告宣传慎用名人肖像》论文发表于《中外企业文化》2005年12期
(8)《股东知情权的保护与实现》论文发表于《中外企业文化》2006年2期
(9)《性骚扰相关法律问题分析》论文发表于《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2期
(10)《隐私权民法保护的制度设计》论文发表于《学术交流》(全国中文核心期刊)2006年2期
(11)《企业名称权的开发利用与法律保护》论文发表于《中外企业文化》2006年3期
(12)《企业应尊重保护劳动者的基本人权》论文发表于《中外企业文化》2005年7期
3、主编的教材
(1)《法学概论》主编东北林业大学出报社2002年版
(2)《合同法学》主编东北林业大学出报社2005年版
(3)《经济法学》主编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将于2006年6月底出版
4、获得的学术研究表彰/奖励
(1)主编教材获2002年院级科研成果一等奖
(2)2005年11月27-28日参加福建省社科联组织的福建社科界第二届学术年会。
提交的论文获一等奖
(3)2005年12月22日--23日参加福建省法学会与福建省总工会共同组织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研讨会。
提交的论文入选。
(4)2006年2月25-26日,北京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决定举办2006年第1期“民商法前沿和热点问题高级研修班”。
教育部高教司委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开展法学专业教师培训(根据教育部教高司[2005](30)号《关于委托中国人民大学开展法学专业教师培训的函》)。
[1]课程负责人指主持本门课程建设的主讲教师。
2.教案队伍情况
2-1
人员
构成(含
外聘
教师)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职称
学科
专业
在教案中
承担的工作
王凤民
男
1970年12月10日
副教授
法学
主讲教师
许步国
男
1965年11月4日
副教授
法学
主讲教师
官玉琴
女
1965年12月
副教授
法学
主讲教师
王崇能
男
1970年10月
讲师
法学
主讲教师
高榕
女
1969年7月6日
讲师
法学
主讲教师
江瑶
女
1977年8月15日
助教
法学
主讲教师
2-2
教案
队伍
整体
情况
概述教案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师资配置情况(含辅导教师或实验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主要成员的教案经历、年终考核成绩以及中青年教师培养计划与效果。
1、教师队伍整体情况
《合同法学》课程组拥有教师6人,均是法学教案的主业教师,其中副教授3人、讲师2人、助教1人,其中35岁以下的副教授1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2人,正在攻读硕士学位的教师3名;教师中省外引进的高级人才1人;有5人从事兼职律师工作;40岁以上的教师2人,35-40岁的教师3人,30岁以下的教师1人;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为1:
20左右;师资力量较为雄厚,是一个具有凝聚的团队精神,富有朝气的课程教案组。
2、课题组成员的教案情况
课程组负责人王凤民同志是法学系民商法研究室的主任,常年教授法学专业《合同法学》、《经济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学》等课程,并为全校的学生开设《合同法》、《保险法》等共同选修课程;许步国同志是法学系党总支的书记,一直坚持在教案工作的第一线,教授法学专业《合同法学》、《经济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学》等课程,并为全校的学生开设《合同法》等共同选修课程;官玉琴同志是法学习法学基础理论教研室的主任,常年教授法学专业《婚姻法学》、《经济法》、《公司法》、《民事诉讼法学》等课程,并为全校的学生开设《婚姻法》等共同选修课程;王崇能同志是法学系民商法研究室的副主任,常年教授法学专业《民法》、《侵权行为学》等课程,并为全校的学生开设《海商法》等共同选修课程;高榕与江瑶同志是法学系民商法学研究室的骨干教师,常年教授《合同法学》、《广告法》、《法理学》、《法制发展史》等课程,还为全校学生开设了《法律文化趣谈》等共同选修课程。
上述同志在教案过程中,均能按照教案大纲的要求,严格遵守教案计划的进度安排,认真完成教案任务,取得了良好的教案效果,受到了学生与教师的好评。
每年的年终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在每学年的年度考核中均有教师达到“优秀”标准。
3、课程组成员的学术研究情况
(接下页)
(接上页)
本课程组团结协作,学术思想端正、学术活跃,科研工作经验丰富,近5年来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了一定的科研成绩。
(1)发表的论文
《法律专业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若干问题初探》发表于《福建中华职业大学学报》1999年2期
《关于人身伤害赔偿范围及标准的确定》发表于《福建中华职业大学学报》2000年2期
《当前婚外恋情特点及对策》发表于《福建中华职业大学学报》1999年1期
《深化法律专业教案改革的的实践与探索》发表于《福建中华职业大学学报》1999年1期
《干扰婚姻关系之法律责任》发表于《福建律师》1999年3期
《论人身伤害精神损害赔偿》发表于《福建中华职业大学学报》2000年2期
《离婚诉讼若干问题的探讨——兼谈我国《婚姻法》离婚诉讼制度的完善》发表于《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年3期
《离婚诉讼若干问题的探讨》该文章参加华东片区律协组织的2000年华东地区律师实务研讨会,在大会上宣读、交流,并被大会组委会评定为该年度优秀论文奖(最高奖项)。
《小议建立民事诉讼庭前证据交换制度》发表于《黑龙江森工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年6期.
《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思考》发表于《五邑大学学报》2002年4期.
《实体与程序并重乃司法公正之前提》发表于《哈尔滨学院学报》2003年6期.
《我国加强经济立法工作应注意的问题》发表于《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2年4期.
《试论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改革与完善》发表于《绥化师专学报》2003年3期.
《我国监督行政现存问题及对策》发表于《牡丹江大学学报》2003年12期.
《论商品房认购书的法律意义》发表于《福建工程学院学报》2003年3期
《论沿海运输船舶碰撞所致货损责任的承担》发表于《福建律师》2004年10期
《对公司治理结构的法律思考》一文参加2004年福建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律师实务研讨会收入论文集。
《隐私权与名誉权之法理比较分析》发表于《行政与法》2005年3期
《企业应重视和加强商业秘密保护》论文发表于《企业文化》杂志2005年6期
《知情权相关法律问题的思考》论文发表于《北华大学学报》2005年3期
《股东司法解散请求权与诉讼程序设计》论文发表于《企业文化》杂志2005年7期
《性骚扰相关法律问题分析》论文发表于《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2期
《隐私权民法保护的制度设计》论文发表于《学术交流》(全国中文核心期刊)2006年2期(接下页)
(接上页)
《企业名称权的开发利用与法律保护》论文发表于《中外企业文化》2006年3期
(2)出版的教材与专著
《法学概论》教材主编东北林业大学出版社2002年
《合同法学》教材主编中国民主与法制出版社2004年
《合同法学》教材主编东北林业大学出报社2005年版
《经济法学》教材主编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将于2006年6月底出版
(3)承担的科研课题
2003年福建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A类课题:
对我国物业管理立法问题探讨
2004年院级教育科研课题:
对我国物业管理若干法律问题思考
院级教育科研课题:
我院法学专业定位与特色研究
教育厅社科课题:
劳动者人身权的法律保护(批于2005年8月)
院级重点科研课题:
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批于2005年9月)
司法部科研课题:
加强劳动者人身权法律保护研究(批于2005年11月)
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
新办本科理工类院校开办文科专业研究(批于2006年1月)
省社科联课题:
加强弱势群体的权利保护意识、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4、青年教师的培养情况
课程组重视青年那教师的培养工作,对每位青年教师制订有教师提高学历计划、脱产进修计划、校内外短期知识更新计划、教师“以老带新”计划、完成科研课题计划、下基层锻炼计划等,针对每位教师的专业所长,确立了青年教师的培养老师,对青年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2-3
教案
改革
与
教案
研究
近五年来教案队伍教研活动涉及的领域、提出的教改工程和措施、已经解决的问题和取得的教改成果;在国内外主要刊物上发表的教改教研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与级别、时间、署名次序)(不超过十项)(不含第一署名人为课程负责人的成果);获得的教案研究表彰/奖励(含奖项名称、授予单位、时间、署名次序)(不超过五项)。
1、日常教育教案研究情况
课题组全体成员在教研室每周召开的一次教研活动中,积极参与教改研究活动,共同研究解决教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保证教案任务的完成,确保教案目标的实现。
要求教师在给本科生教案之前,所有教案都必须形成电子教案,并且所选案例在每学期必须有所创新;实行双周研讨、集体备课制度;开展课堂观摩、集体讨论活动,以探索适应现代教育要求的教案方法;要求课堂讲授与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次上课都能保证为学生提供咨询与辅导,不断改革完善已有的案例教案等实践性教案方法。
2、专项教育教案研究情况
为了探求新型本科院校教育教案规律,研究办学特色,根据院、系的相关的文件的要求,积极开展“教育思想与观念大讨论”活动。
在本次活动中,许多教师提出了富有建设性提议,由本课程组成员许步国同志作为
(接下页)
(接上页)
负责人,由本课程组多数成员参加的《法学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研究》课题获得了院级教育教案科研课题的立项,目前已经按照研究
计划顺利地完成了研究工作,并成功地通过了专家审定、验收。
取得了良
好的效果受到了专家的好评。
徐步国同志参加2004年院重点教育课题《人文社会科学系发展规划研究》,取得了相应的成果。
由江瑶等教师参与的《建筑法案例教案研究》校级教育教案研究课题目前正在进行之中。
高榕老师曾经参与《知识产权法》课程教案改革工作。
为了更加深入地研究高校的教案过程的特点,2004末,由本课程组的王凤民同志作为负责人,由本课程组多数成员参加申报了《我院法学专业定位与特色研究》教育教案研究课题,目前正在研究之中。
2006年1月,由王凤民老师主持的《新办本科理工类院校开办文科专业研究》获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立项,目前正在研究之中。
3、主要教案与科研成果
(1)《关于模拟法庭实践教案的探索与研究》论文发表于《绥化学院学报》2005年6期
(2)《以和谐理念建设和谐校园》论文发表于《黑龙江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06年2期
(3)《关于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定位与特色建设的思考》论文拟发表于《绥化学院学报》2006年5期
(4)《法学概论》教材主编东北林业大学出版社2002年
(5)《合同法学》教材主编中国民主与法制出版社2004年
(6)《合同法学》教材主编东北林业大学出报社2005年版
(7)《经济法学》教材主编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将于2006年6月底出版
4、获得的奖励
(1)江瑶老师获2004年度全院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二等奖
(2)高榕老师获2001年福建职业技术学院教书育人先进个人
(3)许步国王凤民2005年5月28-29参加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培训中心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法学专业教育教案改革研讨会”,提交论文《关于模拟法庭实践教案的探索与研究》获一等奖
3. 课程描述
3-1课程发展的主要历史沿革
《合同法》在其发展的历史上可以划分为古代合同法、近代合同法与现代合同法三个阶段。
古代合同法是指奴隶社会于封建社会的合同法,这个时期的合同法以古罗马时期的合同法为代表,古罗马时期的《十二铜表法》代表了当时合同法立法的最高成就。
当然当时的合同法由于社会的发展水平与社会生产力的限制,还存在许多的不足,主要体现在许多具体而又重要的制度的欠缺。
近代合同法是指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的合同法,以法国《民法典》中的合同制度为典型的代表,以合同自由、抽象的平等的人格、个人责任等原则为名显的标志,其价值取向主要在于提高交易效率。
这个时期形成了许多合同法的一些重要制度,如:
合同适用范围的扩大、合同自由原则的确立、当事人合意原则的确立等。
现代合同法是指资本主义垄断时期的合同法,这个时期的合同法的功能更加的全面,在价值取向上体现为安全与效率并重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合同自由原则要受到限制、社会责任问题开始在法律中出现、诚实信用有对人道德生的一种要求上升为合同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国际统一化的趋势日益加强等。
我国合同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50年-1976年)从建国到改革开放以前。
这个阶段的前期是国民经济的恢复时期,由于在经济领域中实行的是百分之百的计划经济模式,因此合同法的调整对象也就只有单一的国家和统一中,许多的合同统统的都归于国家合同,合同法也主要表现为行政规章。
在后期,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发生,整个国民经济都造成了严重的倒退,此时的合同法已经丧失了其实际存在意义。
第二阶段(1976年-1999年)从改革开放开始到统一的合同法出台以前。
这个阶段是我的合同法恢复活力的时期,国家有大力发展经济建设,促进商品流通,这位合同法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许多具有划时代意义、具有标志性的合同法律制度相继出台,为我国合同法律制度的完善奠定了基础,主要有:
《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等。
但是由于对合同行为的调整是分散的状态,因此在实践中就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地方,经济的发展迫切要求合同法律制度由分散走向统一。
第三阶段(1999年至今)合同法的统一构建时期。
1999年提议的《合同法》出台了,标志着我国合同制度的成熟,此次合同法的统一制定,不仅是为了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合同法的国际化的需要,在合同法的修订过程中,吸收了许多国外合同研究的前沿理伦与实践经验,为我国的合同制度的完善确立了基础。
以后为解决司法实践中的一些实际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实际的需要向基础谈了若干的司法解释,与合同法基础制度共同构成了完整的体系。
3-2教案内容(含课程内容体系结构;教案内容组织方式与目的;实践性教案的设计思想与效果)
1、课程内容体系结构
《合同法学》课程是为法学专业的学生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
通过本课程教案使学生初步掌握现代合同制度的简况,了解合同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对现代合同制度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初步掌握有关合同事务实际操作能力。
本课程分为总论与分论两部分,总论主要讲解合同法学的一般基础性知识,包括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合同的订立和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违约责任等内容。
分则介绍合同法中规定的14种有名合同,即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等,另外还根据实践中的状况,介绍一些实践中经常发生的无名合同,如教育合同、医患合同等。
2、教案内容组织方式与目的
本课程内容的教案组织方式,目前课程组在本科教案中一般综合采用教师讲授、课堂讨论、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课外阅读、疑案解答等教案方式,以提高学生学习热情,加深对知识的理解。
通过教案方法的多元化,来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理解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并把理论应用到实践中去。
合同法本质上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与实践联系十分紧密的学科,因此本课程的教案目的首先在于让学生理解和掌握民事法律基本知识,养成基本的法律思维方式,为今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基础。
3、实践性教案的设计
鉴于法学教育具有极强的实践性和专业性,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法治国家建设的推进,社会对实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迅速增长,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也相应成为法学教育的重要目标之一,因此在本课程的教案过程中,非常重视实践性教案。
实践性教案弥补了传统案例教案法、模拟法庭等教案法的不足,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了学生的综合能力;帮助学生在求学阶段准备了大量的间接司法经验。
这种教案法既为高校法学本科教案提供了丰富的实务经验,也为司法机关的司法实践提供了富于内涵的理论指导,形成了生动活泼的教案新局面。
法学教育中常见的教案实践手段是组织模拟法庭和教案实习,但两者在时间和次数上都非常有限,而且组织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在现有的教案体制下很难得到实践性锻炼,因此,现有的教案实践手段通常也是围绕着课堂教案内容进行的。
因而课堂教案就不能仅仅着眼于法律规范的解释,而是更多着眼于现实的法律问题,分析真实世界里的鲜活案例,这既可以使法学教案贴近生活实践,同时又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和理解民法的兴趣,为其实践能力的提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不仅如此,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还要求法学教案方法的多样化,要求学生的主动参与,要求给学生以独立思考和充分表达的机会等等,而这些都要求增强法学教案方法的实践性。
因此,在课程教案过程中,本课程教案要求学生完成一至两次案例分析的课后作业;课堂讨论和发言以及课后作业,都计入学生的平时成绩;开展课堂讨论的方式,对疑难案例进行广泛的辩论,并由教师评点等等。
4、实践教案方法的效果
通过实践性教案的灵活运用,学生普遍能够系统掌握了我国现行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学生运用所学的民法知识结合现行法律法规来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得到了加强。
3-3教案条件(含教材使用与建设;促进学生主动学习的扩充性资料使用情况;配套实验教材的教案效果;实践性教案环境;网络教案环境)
1、教材的使用与建设
根据合同法课程本身的体系化及其在法学教育中的重要性,我们非常重视教材的选用。
现使用的是中国人民大学王利明教授主持编写的《合同法学》教材,本教材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