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预评价报告书安全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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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预评价报告书安全工程
本钢(集团)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钝化镁粉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前言...................................................1
第1章总则.............................................2
1.1评价目的..............................................2
1.2评价依据..............................................2
1.3评价范围..............................................3
1.4评价程序..............................................3
第2章建设单位及项目概况................................4
2.1建设单位..............................................4
2.2项目概况..............................................4
2.3项目选址..............................................5
2.4项目自然条件..........................................5
2.5总平面布置............................................7
2.6主要生产工艺流程......................................9
2.7主要设备..............................................9
2.8储存..................................................9
2.9公用辅助措施.........................................12
第3章危险有害因素分析.................................12
3.1物质危险性...........................................12
3.2生产过程危险有害因素.................................12
3.3重大危险源辨识.......................................15
第4章评价方法选择和评价单元划分.......................18
4.1评价单元及方法.......................................18
4.2方法介绍.............................................20
4.3事故树分析...........................................21
第5章定性定量分析.....................................23
5.1定性风险评价.........................................23
5.2定量风险评价.........................................23
5.3预先危险性分析.......................................24
第6章安全对策措施.....................................26
6.1可研提出的措施.......................................26
6.2应急处理.............................................28
6.3补充的安全技术措施...................................29
第7章安全预评价结论...................................34
前言
本钢(集团)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年产5000吨钝化镁粉项目,新建厂址拟建于溪湖区歪头山镇松木堡村,该处东北侧距304国道约150米,交通便利。
法人代表:
李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本次评价主要是对本钢(集团)此项新建项目的选址、总平面布置、安全设施、安全管理进行安全预评价。
本次评价主要依据《本钢(集团)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钝化镁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该项目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研究,重点对该项目的主要危险及有害因素进行了研究,并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措施,编写了这份《本钢(集团)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钝化镁粉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第一章总则
1.1评价目的:
本次预评价的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为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提供科学依据,以提高该项目的整体安全水平。
(1)查找、分析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可导致的后果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指导建设项目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预防,以达到最低事故率和最的安全投资效益。
(2)提高建设项目的本质安全化程度,避免选用不安全的工艺流程及不合适的设备、设施,并提出降低或消除危险的有效方法。
(3)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1.2评价依据
1.2.1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2.2法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1.2.3规章: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1.2.4标准: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1995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l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00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粉尘爆炸泄压指南》GB/T15605-2008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269-2003
《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GB58l7-86
1.3评价范围
根据该工程项目相关资料,本次预评价的范围仅限于本钢(集团)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库址的选择、总平面布置、安全设施、安全管理等方面,在此方面之外的其他问题不在本次预评价范围之内。
1.4评价程序
图1评价程序流程图
第二章建设单位及项目概况
2.1建设单位:
本钢(集团)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2项目概况:
本项目产品钝化镁粉是目前炼钢铁水预处理工序必需的脱硫剂,本钢板坯连铸系统于1995年投产,铁水预处理工艺随之配套运行,钝化镁粉开始成为本钢炼钢过程不可或缺的主要原料之一,连铸生产线运行初期由于国内尚无质量稳定的此类产品。
因此,钝化镁粉全部依赖进口,后期国产化后,采用招标方式实施采购,供货厂家最多时达七个,由于这些本钢外部企业完全采用市场化的运作手段,在原料价格与采购价格不能及时协调一致,这就势必影响本钢生产的正常运行。
为此,早在2005年,本钢实业发展公司在分析本钢钝化镁粉的采购形势之后,就拟投资建设一个钝化镁粉生产厂作为本钢(集团)公司的“脱硫剂产品生产基地”,该想法得到了本钢(集团)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肯定和支持,但限于场地和技术等多方面的原因,该项目最终没有得以实施。
2008年,本钢(集团)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解决了场地、设备、工艺等各方面问题的基础上,决定重启动该项目,并获得了本钢(集团)公司领导的批示,该项目拟于2009年初正式付诸实施。
该项目不仅从根本上解决了本钢炼钢铁水预处理工序必需的脱硫剂的紧张问题,而且解决下岗待业人员近70人,符合高起点、少投入、快产出、高效益的要求。
项目建成后,对促进企业经济结构调整、产品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将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同时对促进本钢(集团)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顺利发展,保证项目所在地经济平稳增长,也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2.3项目选址:
本钢(集团)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拟建于溪湖区歪头山镇松木堡村西侧。
歪头山镇地理位置优越,南与石桥子经济技术开发区接壤,西接辽阳市柳河子镇,北与沈阳市姚千户镇相邻,东邻张其寨乡。
歪头山境内四周环山,属缓丘宽谷区,东南至西北地势平坦,东北至西南属低山丘陵区。
区域内季风性气候,冬冷夏热,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7左右,年降雨量达800毫米,无霜期145天。
境内水利条件较好,地下水含量丰富。
在本镇有南北走向的沙河贯穿该镇5个村,全长9.6公里,流域面积2524亩。
拟建地西北方向为农田,西南方向为沙河,东南方向100m外是居民区,拟建地东北距304国道约150米,交通便利。
2.4项目自然条件:
年平均温度
7.8℃
极端最高温度
37.3℃
极端最低温度
-32.3℃
最热月平均温度
24.3℃
最冷月平均温度
-17.5℃
极端温度平均值:
极端最高
极端温度
34.2℃
-28.3℃
冬季采暖室外计算温度
-19℃
冬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
-12℃
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
28℃
全年采暖期天数
152天
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湿球温度
24.4℃
最大冻土深度
1.49m
冬季平均风速
2.6m/s
夏季平均风速
2.4m/s
全年主导风向及频率
(E)20%
夏季主导风向及频率
(E)15%
冬季主导风向及频率
(E)29%(C)22%
年平均降雨量
793.7mm
一日最大降雨量
228.6mm
一小时最大降雨量
56.5mm
十分钟最大降雨量
22.3mm
最大积雪厚度
35cm
大气压力:
冬季
夏季
1003.2hPa
985.5hPa
冬季日照率
55%
最冷月月平均室外计算相对湿度
65%
最热月月平均室外计算相对湿度
75%
最热月14时平均室外计算相对湿度
62%
根据地质勘察报告,厂内地层可分为:
(1)杂填土层:
厚度~0.5m,土质松散潮湿、不能做地基土。
(2)亚粘土层:
土质中密坚硬,可做良好的天然地基土,其承载力,标准值fak=300kPa。
2.5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占地面积10000m2。
西北方向长125m,东北方向宽80m。
制粉工段、钝化工段布置在厂区东北一侧,两工段毗邻,中间隔墙为防火墙。
库房布置在厂区西北一侧。
原综合楼位于厂区东南一侧,靠近入厂大门处。
西南部拟建绿化景观区。
各建筑物间距均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等规范要求。
厂区道路、回车场、停车场均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道路采用城市型,厂区主路面宽6m,支路面宽3m。
通往库房道路内边缘转弯半径12m,其余为6m,道路纵坡度最大为1%。
库房周围设环形消防通道,其它位置设有尽头式消防通道,确保消防道路畅通。
图2平面布置示意图
图3总图报件图
2.6主要生产工艺流程
铣削法工艺流程:
将镁锭装卡在镁屑机上进行切削,切削后的镁屑用风送至断屑机进行粗粉碎,然后,再用风送至造粒机组进行造粒,成球后的半成品经过粉体分级,再经振动筛得到不同粒度的镁粒后,运至钝化机进行钝化、分级,即得产品,包装入库。
工艺流程如图1所示:
图4工艺流程简图
图5工艺流程施工图
2.7主要设备:
表1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
规格、型号
单机功率(kW)
总功率(kW)
备注
1
铣屑机
1
XJ—35
9.9
9.9
2
液压镁屑机组
2
YMX—500
49
98
联体设备
3
断屑机
2
7.5
15
4
卧式水冷造粒机组
4
WSL—450B
49
196
成套设备
5
直线振动筛
2
SZF—530
1.5
3
6
双螺旋混合机
1
VSH—1m3A
4.55
4.55
钝化工序专用
8
合计
12
2.8储存:
厂区建有原料库和成品库,建筑规格满足国家颁布的防火、防爆、安全卫生等有关规范标准。
2.9公用辅助设施:
(1)给排水
本项目生产5000吨/年钝化镁粉,本工程最大用水总量为92m3/h,其中最大循环水补水量及生活用水量为2m3/h,循环水量为18m3/h,消防最大用水量72m3/h,本项目新建循环水池4×2.5×2m一座。
循环水补水及生活用水量、消防用水量总计为74m3/h,由本钢(集团)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深水井提供,深水井可供水量80m3/h,水质、水压、水温皆可满足要求。
生活饮用水由购买商品桶装水解决。
本项目没有生产废水外排。
生活废水最大量为0.7m3/h,排入化粪池处理后,与界区内地表水、雨水经厂内排水系统,排入沙河。
(2)供电
本项目拟建地现有400kVA电力变压器一台,本项目总装机容量约400kW,因此,本项目拟用一台500kVA电力变压器代替原有400kVA电力变压器。
变电室的电气主线为单母线的接线方式。
馈线采用放射式供电。
设低压电容功率器,进行功率因素补偿,使供电系统功率因素达到0.92以上。
高压、低压供配电线路均采用电力电缆,厂房内采用电缆沟敷设,电缆沟充干砂保护。
厂房外采用电缆直埋敷设,有条件的地方采用电缆沟敷设。
动力及控制电缆采用阻燃型电缆。
(3)供暖
厂房建筑采暖面积为830m2,采暖耗热量为17.93×104KJ/h。
采暖介质选用95/70℃热水,经采暖热水循环泵供给。
采暖供水系统利用原有设备,其容量可以满足本工程要求。
建筑物室内供暖系统为上供下给,水平串联系统。
采暖管道明设,散热器选用光面管钢制焊接散热器。
(4)通风
生产车间及库房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爆炸性粉尘危险环境,对人身体侵害较大。
为此,生产车间、库房要进行全面通风换气。
采取措施是在车间安装排风机实行全面机械通风,在部分出尘点设置铺集罩。
机械通风换气次数按6次/h设计。
第三章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3.1物质危险性:
本项目产品为钝化镁粉,根据《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269-2003的相关规定,属于甲类火灾危险性企业。
纯镁粉为银白色有金属光泽的粉末;蒸汽压0.13kPa(621℃);熔点651℃;沸点1107℃;溶解性:
不溶于水、碱液,溶于酸;密度:
相对密度(水=1)1.74;稳定性:
不稳定;危险标记10(遇湿易燃物品),9(自燃物品)。
3.2生产过程危险有害因素:
(1)火灾爆炸
镁锭切削存在着火的危险。
铣削机内部容积小,具有着火的可能性旋风分离器、收尘风网的总管线体积较大,内部的粉尘浓度处于可爆范围,静电火花、由铣削机窜入的过热粉尘团和机械火花不可避免。
所以,铣削车间的危险点为旋风分离器、收尘风网的总管线。
旋风分离器是最危险的工点,如果旋风分离器发生爆炸,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可能扬起卸料口附近的镁粉,从而引起二次爆炸,造成生产人员和设备的巨大损失。
粉碎工段也存在较大危险。
在粉碎过程中,通过振动给料器不断给料,粉碎机内部粉尘云在工作状态连续存在;收料口附近,旋风除尘器和除尘管道内都有可能形成粉尘云。
另外,粉尘也可能沉积在工厂设备、地面、房梁、墙壁等处。
①在粉碎机内部,当振动给料中的铁屑未通过磁铁完全除去时,由于粉碎机调整旋转,形成摩擦和冲击引燃源;
②粉碎、气体输送、旋风除尘、落料等都易产生静电,使粉体颗粒带电,如果电荷不能及时泄漏,可能在落料处、管道出口放电,产生静电放火花,成为一种静电引燃源;
③风机叶片作用于旋风除尘器未除净的粉尘,这种风机叶片如果是易产生火花的铁器材料,尤其是有铁锈存在时,则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冲击点火源;
④星型给料阀转动时,叶片志阀外壳之间的摩擦是造成接料箱体着火的主要原因之一;
⑤粉碎机壳内的爆燃、接料口的着火、风机出口管道的爆鸣都可能引发更大的粉尘爆炸事故。
筛分工序存在的危险性。
不同粒度的镁粉的分级是在机械振动筛中进行的。
实验表明,由于振动过程中的静电灾害及机械冲击摩擦,振动筛具有较大的危险性。
3.2.2电气伤害
电气是造成生产中伤亡事故的危险源之一,与生产设施配套的电气线路、开关、熔断器、插座、照明灯具、电动机及其金属外壳等电气元件,会因为断线、短路、漏电、电气元件损坏等原因而发生触电、火灾和爆炸和异常停电等电气伤害。
3.2.3中毒伤害
镁粉对眼、上呼吸道和皮肤有刺激性。
吸入可引起咳嗽、胸痛等。
口服对身体有害。
引发中毒的主要因素:
a.现场缺乏检验引起中毒。
b.违反操作规程引起中毒。
c.设备缺陷引起中毒。
d.个人防护缺乏引起中毒。
3.2.4机械伤害
在生产过程中,由于生产设备运动的零部件裸露在外面。
这些设备的机体和电动机的联轴器等传动装置处存在着伤害的危险。
在操作中,工作人员或维修人员如不按操作制度工作,一旦误入运行的机械部件内就可能受到伤害,如果其安全保护装置不完善或失灵,非常容易造成人员伤害。
3.2.5车辆伤害
运输车辆在厂区内运行过程中,存在车辆伤害的危险因素。
3.2.6噪声伤害
本生产装置在运行过程中,噪声伤害也是不容忽视的,各种机泵、粉碎机等动态设备产生的噪声均会影响操作人员的精神状态、工作状态和心理性疾病,进而引发生产事故。
3.2.7坠落伤害
根据《高处作业分级》的规定,凡是坠落高度高于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本工程在生产装置区和机器设备检修过程中,由于部分工作岗位的高处距地面在2m以上,因而存在高处作业的坠落危险因素。
另外如低于车间地平面的排水地沟、生产设备周围的坑洞等处也可能发生坠落伤害事故。
3.2.8其它伤害
粉尘造成的人眼伤害等。
3.3、重大危险源辨识
本项目产品标准按国标GB18218-2009执行。
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GB18218-2009中规定的临界量,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
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根据处理危险化学品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2)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式
(1)计算,若满足式
(1),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q1/Q1+q2/Q2+…+qn/Qn≥1………………………
(1)
式中:
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单位为吨(t);
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为吨(t)。
表2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
规格、型号
单机功率(kW)
总功率(kW)
备注
1
铣屑机
1
XJ—35
9.9
9.9
2
液压镁屑机组
2
YMX—500
49
98
联体设备
3
断屑机
2
7.5
15
4
卧式水冷造粒机组
4
WSL—450B
49
196
成套设备
5
直线振动筛
2
SZF—530
1.5
3
6
双螺旋混合机
1
VSH—1m3A
4.55
4.55
钝化工序专用
8
合计
12
本装置采用设备和材料为国内制造生产,采用我国或行业标准。
主要原材料标准:
表3原生镁锭(GB/T3499-2003)
采用的环保标准:
(1)《辽宁省污水与废水排放标准》(GB21—60—89)
(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4)《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
(5)《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6)《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7)《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劳动保护与安全卫生执行标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0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HG20571—95)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00)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粉尘爆炸泄压指南》(GB/T15605-2008)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T15577-1995)
《铝镁粉加工粉尘安全规程》(GB/T17269-2003)
第四章评价方法的选择和评价单元的划分
4.1评价单元及方法:
评价单元划分的原则:
评价单元就是指在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评价目标和评价方法的需要,将系统分成有限的、确定范围的评价单元。
评价单元的正确划分直接关系到整个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的顺利实施。
一个作为评价对象的建设项目、装置(系统),一般是由相对独立、相互联系的若干部分(子系统、单元)组成,各部分的功能、含有的物质、存在的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危险性和危害性以及安全指标均不尽相同。
以整个系统作为评价对象实施评价时,一般先按一定原则,根据评价目标和评价方法的需要,将评价对象分成若干有限、确定范围的单元分别进行评价,然后再综合为整个系统的评价。
评价单元的划分,一般将生产工艺、工艺装置、物料的特点和特征与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分布有机结合进行划分,还可以按评价的需要将一个评价单元再划分为若干子评价单元或更细致的单元。
评价单元的划分并不要求绝对一致。
常用的评价单元划分原则和方法如下:
(1)以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为主划分评价单元
1)对工艺方案、总体布置及自然条件、环境对系统影响等综合方面的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和评价,可将整个系统作为一个评价单元。
2)将具有共性危险因素、有害因素的场所和装置划为一个单元。
(2)以装置和物质特征划分评价单元
1)按装置工艺功能划分。
2)接布置的相对独立性划分。
3)按工艺条件划分评价单元。
4)按贮存、处理危险物品的潜在化学能、毒性和危险物品的数量划分评价单元。
5)根据以往事故资料,将发生事故能导致停产、波及范围大、造成巨大损失和伤害的关键设备作为一个单元;将危险性大且资金密度大的区域作为一个单元;将危险性特别大的区域、装置作为一个单元;将具有类似危险性潜能的单元合并为一个大单元。
表4评价单元表
评价单元
评价方法
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