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许可延续取水取水许可变更取水许可证注销申请书取水许可证申领表》文书格式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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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许可延续取水取水许可变更取水许可证注销申请书取水许可证申领表》文书格式版
附件
取水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盖章)
申请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监制
填表说明
1.申请人:
申请取水的单位或个人名称,包括法人、公民和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
单位名称应与注册登记信息一致,个人(公民)名称应与身份证信息一致。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填写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人为个人(公民)时,填写其身份证号码。
3.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填写法定代表人;申请人为个人(公民)时,不填。
4.住所(住址):
单位按工商或事业单位登记机关登记的注册地址填写,应与注册登记信息一致;个人填写身份证载明的住址。
5.邮编:
住所(住址)所在行政区域的邮政编码。
6.生产经营场所地址:
填写申请人生产经营的地点,填至具体街道、小区门牌号。
7.行业类别: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的中类填写。
8.用水管理部门:
取水单位的用水管理部门名称,取水个人不填。
9.联系人:
取用水管理部门对外沟通、联系的固定人员的姓名;申请人为个人时,填写其本人。
10.手机号码:
联系人的常用手机号码。
11.共同申请人:
如有共同申请人,填写共同申请人的信息,包括单位名称(个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及对应享有的份额。
12.项目名称:
填写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名称;其他可不填。
13.项目性质:
按照新建、改建、扩建、其他进行勾选。
14.项目概况:
简要说明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情况、地理位置、生产地点等基本情况。
工业项目应说明主要产品、设计年生产规模、计划投产时间等;农业项目应说明受益或供水范围、设计灌溉面积、主要作物品种及产量;发电项目应说明发电类型、机组台数与装机容量、设计年发电量、设计年利用小时等。
15.运行期年取水量:
项目运行期所有取水水源的年总取水量,单位为万m3/年。
16.施工期取水量:
项目施工期内申请的所有取水水源的取水总量,单位为万m3。
17.水源类型:
分为地表水、地下水和其他。
取用地下水的,如为矿泉水或地热水,需进一步勾选相关类型;勾选“其他”的,应写明具体水源类型。
18.取水地点:
填写取水工程(设施)取水口所在行政区(写至村/社区)。
19.取水口位置:
取水水源为地表水的,填写江河/湖泊/水库名称+相对位置,例如,**水库坝上/坝下;**河**桥下游左岸**米;**湖**岸段;**工程**段。
取水水源为地下水的,说明水井的具体位置或范围。
20.取水量:
申请的单个水源的取水量,单位为万m3/年。
21.取水工程(设施)类型:
分为闸、坝、渠道、人工河道、虹吸管、水泵、水井、水电站以及其他,根据实际情况可多选。
22.水源n:
如有多个水源,根据取水量的大小,从大到小,按照水源1的表格内容填写各个水源的信息。
23.申请事由:
说明申请取水缘由,取水事项的基本情况、取水用途、具备申请取水许可的依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等。
24.申请取水起始时间:
取水工程预计竣工开始取水的时间,填写年月日。
25.期限: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6.取水用途:
指取水的使用范围、方面。
主要包括制水供水、原水供水、河道内生产用水(水力发电、航运、河道内养殖、河道内其他)、生活用水、工业用水〔一般工业用水、火(核)电用水和其他电力生产用水〕、农业用水、林业用水、畜牧业用水、渔业用水、建筑业用水、服务业用水、生态用水、其他用水(水源热泵、施工降水、其他)。
按实际取水用途填写,该取水同时具有多种用途时,应逐项点选。
(1)制水供水是指城乡公共供水企业取原水按照国家标准生产自来水,利用管网供给城乡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等。
(2)原水供水是指取水单位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不作制水加工,直接供给其他企业生产、城市自来水公司等。
(3)河道内生产用水是指在江河、湖泊等水域兴建的用于水力发电、航运、河道内养殖以及其他河道内取水,勾选其他时应注明具体用途。
(4)生活用水是指城镇生活用水和农村生活用水(含工业、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需的生活用水)。
(5)建筑业用水是指土木工程、房屋建设和设备安装等用水。
(6)服务业用水是指服务业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用水,服务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房地产业等。
(7)工业用水是指工业企业生产用水,含附属生产用水和辅助生产用水。
其中火(核)电用水和其他电力生产用水单独勾选。
(8)农业用水是指各种农作物的种植灌溉用水。
(9)林业用水是指林业灌溉用水。
(10)畜牧业用水是指为了获得各种畜禽产品的用水。
(11)渔业用水是指各种水生动植物的养殖用水。
(12)生态用水是指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为其他河湖、湿地等补水;以及城乡市政、厂区、场区、园区、校区等区域环境(绿地灌溉)、卫生、清洁用水。
(13)其他用水包括水源热泵、施工降水、其他类型用水,按照实际取水用途勾选,勾选其他时应注明具体用途。
27.计量方式:
包括管道计量方式、明渠计量方式、其他折算方式。
(1)管道计量方式包括:
包括机械水表、电子远传水表、电磁流量计、超声波流量计、其他,选其他计量方式时应注明具体方式;
(2)明渠计量方式包括:
包括水工建筑物法(上下游水位加闸门开度)、堰槽(单水位)、规则断面单水位推流、规则断面单水位加流速仪推流、走航式ADCP、水平式ADCP(H-ADCP)、坐底式二线能坡法、超声波时差法、表面流速法、其他,选其他计量方式时应注明具体方式;
(3)其他折算方式包括:
泵站机组效率曲线折算、发电机组效率曲线折算、行政单元机电井群以电折水(根据单元内抽水总用电量及地下水平均埋深折算)、其他,其他折算应注明具体折算方式。
28.年退水量:
取用水户用水后,直接或通过沟、渠、管道等设施对外排放的污水量,单位为万m3;如项目无退水,填写0。
对于水库、引调水工程以及水电站等河道内用水,年退水量及以下内容无须填写。
29.退水方式和排放去向:
分为企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公共污水收集管网、达标处理后直接排入江河湖库、其他,选其他时应注明具体退水情况;无退水的,不填此项。
30.受纳水体名称:
退水排入河湖的,填写排入河湖的水功能区具体名称;退水排入污水处理厂或公共污水管网的,或者无退水的,不填此项。
31.受纳水体功能目标:
退水排入河湖的,填写排入的水功能区的水质目标,I~V类;退水排入污水处理厂或公共污水管网的,或者无退水的,不填此项。
32.退水地点:
退水排入河湖的,填写排入河湖的具体位置。
申请人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住址)
邮编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区、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号
行业类别
用水管理部门
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号码
共同申请人1
单位名称(个人姓名)
份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共同申请人n
单位名称(个人姓名)
份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新建□改建、扩建□其他
项目概况
运行期年取水量(合计)
水源1
水源类型
□地表水□地下水(□矿泉水□地热水)□其他
取水地点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区、市)乡(镇、街道)村(组)
取水口位置
年取水量
取水工程(设施)类型(可多选)
□闸□坝□渠道□人工河道□虹吸管□水泵□水井□水电站
□其他
...
...
水源n
(同上)
施工期起止时间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施工期取水量(合计)
施工期取水量可不按年取水量填写,按施工期的总取水量填写
水源1
水源类型
□地表水□地下水(□矿泉水□地热水)□其他
取水地点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区、市)乡(镇、街道)村(组)
取水口位置
取水量
取水工程(设施)类型(可多选)
□闸□坝□渠道□人工河道□虹吸管□水泵□水井□水电站
□其他
...
...
水源n
(同上)
申请事由
申请取水起始时间
年月日
期限
取水用途
(可多选)
□制水供水□原水供水
□河道内生产用水(□水力发电□航运□河道内养殖□河道内其他)
□生活用水□建筑业用水□服务业用水
□工业用水〔□一般工业用水□火(核)电和其他电力生产用水〕
□农业用水□林业用水□畜牧业用水□渔业用水
□生态用水□其他用水(□水源热泵□施工降水□其他)
计量方式
□管道计量
□机械水表□电子远传水表□电磁流量计□超声波流量计□其他
□明渠计量
□水工建筑物法□流速面积法□堰槽
□规则断面单水位推流□规则断面单水位加流速仪推流□走航式ADCP□水平式ADCP(H-ADCP)
□坐底式二线能坡法□超声波时差法
□表面流速法
□其他
□其他折算方式
□泵站机组效率曲线折算
□发电机组效率曲线折算
□行政单元机电井群以电折水
□其他
数据传输
方式
□在线□非在线
年退水量
退水方式和排放去向
□企业污水处理厂处理
污水处理厂名称:
污水处理厂地址:
□公共污水收集管网
□达标处理后直接排入江河湖库
受纳水体名称:
受纳水体功能目标:
退水地点:
□其他
具体说明:
承诺
我单位(本人)承诺:
1.对办理事项清楚了解
2.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3.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各项要求,确保取水、用水、节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要求。
承诺人(法人代表签章):
延续取水申请书
申请人(盖章)
申请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监制
填表说明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规定,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延续取水申请手续。
取水单位或个人申请办理延续取水时,填写此表。
取水单位或个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申请手续的,取水许可证期满自行注销。
当取水量、取水水源、取水地点、取水用途发生较大变化的,需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1.原取水许可证载明情况:
如从网上填表,系统将自动读取原取水许可证的信息;手动填表由申请人根据原取水许可证信息填写。
2.取用水有关情况说明:
包括有效期内年实际取用水量、取用水监测计量运行情况、取用水变化情况等,并说明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是否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的取用水行为。
3.有效期内各年实际取用水量:
按法定计量器具计量数据填写,单位为万m3/年。
4.取用水监测计量设施运行情况:
应提供取用水计量器具检定或校准的证明文件。
5.延续申请取水量:
填写申请延续的取水量,应小于等于原许可取水量,单位万m3/年。
6.延续申请取水期限:
申请延续取水期限,填写年月日。
一、原取水许可证载明情况(系统自动读取)
取水单位
(或个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或身份证号码)
取水地点
水源类型
取水类型
取水用途
年取水量
有效期限
二、取用水有关情况说明
有效期内各年实际取水量(万m3/年)
(系统自动读取)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4年
第5年
设计生产规模以及主要生产用水技术、工艺、设备是否有变化
□是□否
具体变化情况:
取水水源、取水地点、取水工程、取水用途是否有变化
□是□否
具体变化情况:
取用水监测计量设施运行情况
监测计量设施正常运行情况
□是□否
取水计量器具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情况
□是□否上传检定或校准的证明文件
检定或校准的部门:
最近一次检定或校准时间:
在取水许可有效期内是否发生过计量器具安装位置的拆改挪移或计量方式的调整或计量器具的更换
□是□否
具体调整情况:
计量设施的维护方式□自维护□第三方维护□政府组织维护
是否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的取用水行为
□是□否
具体违法行为:
三、申请的取水量和期限
延续申请取水量
万m3/年
延续申请取水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取水许可变更申请书
申请人(盖章)
申请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监制
填表说明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34号)有关规定,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取水单位或者个人需要变更其名称(姓名)的,或者因取水权转让需要办理取水权变更手续的,应当持法定身份证明文件和有关取水权转让的批准文件,向原取水审批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时,填写此表。
当取水量、取水水源、取水地点、取水用途发生较大变化的,或者由于取水行为的变化对第三方产生影响的,需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1.变更类型:
按照不同的变更类型勾选。
(1)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名称变更或有关基本信息变更:
是指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名称发生变更,或法定代表人、住所(住址)等信息发生变化。
(2)取水权变更:
是指取水单位或者个人通过调整产品和产业结构、改革工艺、节水等措施节约水资源的,在取水许可的有效期和取水限额内,经原审批机关批准,依法有偿转让其节约的水资源,因取水权转让需要变更原许可取水量。
(3)其他变更:
写明具体的变更情况。
2.变更事项:
原取水许可证信息由系统自动读取,申请人根据要变更的事项填写变更后的信息。
3.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名称变更或有关基本信息变更的应提供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请的,由平台完成身份核验。
取水权变更的应提供取水权转让的批准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变更类型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名称变更或有关基本信息变更
□取水权变更
□其他
变更事项
原取水许可证信息
变更后信息
单位名称
(或个人名称)
(系统自动读取)
法定代表人
(系统自动读取)
住所(住址)
(系统自动读取)
年取水量
(系统自动读取)
其他指标1
其他指标2
...
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
□法定身份证明文件
□取水权转让的批准文件
□其他
取水许可证注销申请书
申请人(盖章)
申请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监制
单位名称(或个人名称)
取水许可证编号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号
申请注销理由
取水许可证申领表
申请人(盖章)
申请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监制
说明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竣工试运行满30日后,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取水许可证申领表》,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建设项目的批准或者核准文件;
(二)取水申请批准文件;
(三)取水工程(设施)的地形图,竣工后的取水工程(设施)平面布置图、管线布置图、配置图等;
(四)取水计量设施的信息、照片及检定校准证明材料;
(五)试运行期间的取水量、退水量及水质监测报告。
拦河闸坝等蓄水工程,还应当提交经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批准的蓄水调度运行方案。
地下水取水工程,还应当提交包括成井抽水试验综合成果图、水质分析报告等内容的施工报告。
注:
1.建设项目的批准或者核准文件、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取水许可审批机关通过政务服务平台系统能够获取,可不提供。
2.(四)取水计量设施的信息、照片及检定校准证明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计量方式:
包括管道计量、明渠计量、其他(以电折水等方式);
(2)计量设备(设施)类型:
包括超声波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机械水表、电子水表、水位计、闸位计、功率表(泵、机组)以及其他类型,“其他类型”请按实际情况填写;
(3)一次计量量纲:
指计量设施传感器直接获取的信号物理量类型,主要包括,时段累计水量、瞬时流量、水位、电功率、闸位、时段总耗电量以及其他类型,“其他类型”请按实际情况填写;
(4)数据传输方式:
包括在线和非在线两种;
(5)计量设施型号:
按照实际填写,采用“其他计量”类型的不填;
(6)计量设施出厂序列号:
指验证计量设施合法身份的计量设施出厂编号,采用“其他计量”类型的不填;
(7)计量设施检验合格日期:
按年、月、日填写,采用“折算方式”的不填;
(8)计量设施照片:
反映监测计量设施安装位置及周围环境的照片和计量设施表盘的照片各一张,采用JPG格式,单张照片大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不超过5M。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手机号码
取水许可
审批文号
序号
核验内容
取水工程(设施)有关事项
变化情况
是/否
具体变化情况
1
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
取水水源是否发生变化
取水地点是否发生变化
取水量是否发生变化
取水方式是否发生变化
取水用途是否发生变化
取水工程(设施)设计取水
能力是否发生变化
2
取水计量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取水计量设施是否按审批
要求进行配备和安装
取水计量设施是否进行
检定校准
取水计量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3
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
节水设施是否按审批要求
进行建设
节水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用水指标是否符合审批要求
4
退水情况
退水地点是否发生变化
退水量是否发生变化
退水水质是否符合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