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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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考核办法
监理单位考核办法
为充分调动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考核机制,量化对项目监理部工作的考核内容和标准,特制订本办法。
第1条、监理公司派驻工地监理人员,必须对本工程施工技术熟悉,并能指导施工单位施工,具有监理资质的工程技术人员。
监理公司必须为监理人员配备电脑、相机、交通工具等基本设备和必要的检测仪器。
第2条、监理公司派驻的监理人员,常驻工地实施工程监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随意调动。
工程监理人员安排休息,公司必须派人替代,保证所有人员到岗率及出勤率100%,对于不按照要求及时到岗、出勤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按照5000/天、人扣违约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按照2000元/天/人扣违约金。
更换人员必须经过委托人同意,每缺少或擅自更换一名人员,按合同有关约定扣相应违约金。
如擅自更换重要岗位的人员:
如监理总监等,委托人有权清退监理方,无需结算,情节严重者需赔偿委托方的损失。
第3条、本工程的关键部位如:
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防水工程等;必须进行重点巡视、旁站监理;工程关键工序:
砼浇筑与回填土回填等隐蔽性工程施工必须有旁站监理。
监理结果要详细记入监理日记,监理工程师要签署意见,并要督促施工单位记入施工日记。
第4条、工程所需材料,监理工作人员要对其进行检验和旁站抽样试验,所用材料手续齐全,满足国家和地方的规范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并将检验结果记入监理日记。
第5条、严格按设计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确需变更设计的,必须经业主单位同意,由设计部门出具变更联系单,方可进行施工。
其它在施工中碰到的问题,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经监理工程师现场确认,送达业主工程部决定是否变更。
第6条、监理应对工程质量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擅离职守,不得收受贿赂,所有签字必须保证内容真实,严禁有代签、套签、复写、复印等弄虚作假行为。
发现质量不合格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并抄送业主单位。
第7条、工程完工时,监理工程师要与工程项目经理和施工员,其他有关人员,对工程量进行实地测量,并在原始验收单上签名确认。
第8条、业主将对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根据情节或造成损失的程度进行处理:
8.1、对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不实行旁站监理的;
8.2、施工单位对钢筋、砼、砂浆进行试验,或所用材料不符合设计质量要求,监理工程师未提出书面意见的;
8.3、经业主单位或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发现工程未按图纸施工而监理单位又未发过整改通知书的;
8.4、未经业主单位同意,擅自同意施工单位更改施工图纸的;
8.5、监理人员擅离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
8.6、工程未达到施工单位申报的进度,监理人员随意签字要求拨款的。
发现有以上问题之一的,第一次将记录在案,按合同有关约定扣相应违约金,并进行批评教育,通报公司限期整改。
第二次抽查发现未进行整改,业主将对监理单位加倍扣收违约金。
第三次抽查仍未进行整改,除进行罚款外,要责令监理公司换人,业主按照监理考核评分表对监理单位进行考核和奖罚。
8.7、业主对监理单位按照建立考核评分表对监理单位每月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及格的监理单位将进行相应处罚。
第9条、监理公司派驻工地监理人员,进入现场后佩戴统一安全帽,并有标识。
监理公司按合同要求满足现场监理工程师及配套工程师数量,在施工阶段,没经过甲方同意不准更换或减少监理人员数量。
监理单位派出的监理工程师应满足项目工作的需要,并达到建设单位的基本要求,如监理人员所尽的基本职责达不到建设单位要求的,监理单位必须予以调换。
第10条、监理公司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施工单位工作应建立以下制度:
10.1、设计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制度
为了明确工程设计意图和技术要求,给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提供技术依据,必须按规定进行设计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工作,达到熟悉图纸,了解设计意图,减少图纸差错,解决遗留问题,保证工程施工完全满足设计要求的目的。
10.2、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方案编审制度
施工单位在每个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填报施工技术方案审报表并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建立组织审查,确认后签发施工组织设计审核签证。
对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商讨的部分,应会同施工方案编制人员或技术人员一起分析研究,共同完善或改进。
对复杂工程、难点结构、主要构筑物、关键工序及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结构的施工方案,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必要时应请专家进行会审认可同意才能实施。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核心是审核施工技术方案。
10.3工程开工管理制度
当施工单位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完成时,提出《工程开工报告书》或《单位工程开工报告书》,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落实后签署开工审核意见,签发开工令。
10.4、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
a.如发现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提出并记入施工日志和监理日志,指明质量部位、问题性质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并经复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B.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质量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
2)、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利:
a.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做好记录。
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限期改正。
B.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问题较为严重时,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
待施工单位改正后,监理工程师应对现场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10.5、施工进度监理制度
1)、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突出重点进度控制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协调衔接。
2)、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监理每月以月报形式向业主工程部报告各子项目工程实际形象进度,及进度对比情况。
10.6、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制度
1)、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部分,技术交底的安全部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突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单位的安全人员和安全设施的完善,发现安全隐患后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对拒不执行的施工单位上报业主后采取停工罚款等措施,确保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的完善和符合规范规定。
2)、监督和指导施工单位的现场文明施工,针对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制定文明施工监理标准,满足政府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10.7、工程投资建立制度
1)、建立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关的补充变更设计资料、现场签证资料等,按期统计分析。
2)、对重大变更设计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的投资,监理应及时掌握并报业主工程部,以便加以控制。
10.8、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工程隐蔽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设计、施工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10.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超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偏差范围,需要返工处理的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立即用电话、口头、书面形式上报。
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应立即上报业主工程部。
3)、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拖延处理、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对事故部位及受其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工计价,待处理合格后再补办验收计价。
4)、施工单位应按质量事故处理程序,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抄送建设单位和监理部各一份。
10.10、监理报告制度
1)、逐月编写《监理月报》,以具体数字数据说明施工进度情况、施工质量情况、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情况,年末提出本年度监理报告或总结报业主工程部;
2)、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经历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和需要返工、纠正的事项应详细记录。
3)、监理部应每周召开一次监理例会,检查本周监理工作,沟通情况,商讨难点问题,布置下周监理工作,总结监理经验。
10.11、会议制度
1)、监理例会:
定期召开,每周一次,其中月初一次应对全月总计划进行安排。
2)、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会:
定期或根据施工情况不定期召开。
3)、其他会议:
不定期召开,处理工程其它有关事宜。
10.12、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设计、施工有关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合同协议文件等;
2)、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写并提出验收交接文件,文件应齐全、正确、清晰;
3)、施工单位在验收前应准备好全部竣工文件及竣工图,经监理审核合格后保业主工程部,分发有关接管及使用单位保管。
第十一条、关于对监理评分以分数评定分为三大级别:
第一级别按照95分以上为优;第二级别按照70分以上包含70分为及格;第三级别按照70分以下为不及格,对于第三级别将给予惩罚,每次考核不及格将进行相应处罚。
业主项目工程部根据《施工监理现场实施过程考核评分表》中的内容,对监理单位工作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并每月进行一次综合评定。
在日常的监督管理中,如发现有扣分标准中行为的,业主项目工程部对监理单位按违约处理,违约金为每分100元/项、次,该项处罚并不免除每月的综合评定及综合处罚。
对于扣分标准中为含有的项目,业主项目工程部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增加并进行评定和处罚。
该评定和处罚,并不免除因监理单位原因给业主造成损失应承担的责任和赔偿。
该项违约金应以现金形式与处罚通知下发的同时上交业主项目工程部,如不及时缴纳,业主项目工程部在拨付项目监理费时进行双倍扣除。
第12条、该管理办法与委托监理合同有冲突时,依监理合同为准,监理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13条、本办法由郑州鼎润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并执行和修订。
注:
具体监理考核评分表如下:
施工监理现场实施过程考核评分表表1
受检单位:
工程项目名称:
考核评分:
项目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考核记录
扣分
实际得分
一、现场监理机构和设备购置情况(15分)
现场组织(5分)
1、人员分工及职责
无人员分工及职责(-2分)
2专业人员配置
监理人员专业与工程特点部配套(-1分)
3、人员调换
随意调换人员(-1分/人)
4、考勤记录
无考勤记录、记录不全或虚假混乱(-1分/次)
监理人员(5分)
1、总监
与投标承诺或监理规划不符及挂名(-3分)
2、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上的监理岗位
无监理证(-1分/人)
3、监理员培训上岗
无培训证(-1分/人)
4、根据监理合同及工程实际需要监理人员到位情况
缺1人-1分
设施设备(5分)
1、通信、交通、办公设备
未满合同要求和有关规定(-3分/项)
2、常用检测和测量仪器设备
未按工程需要配备设备(-2分/台)
二、监理管理文件(10分)
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5分)
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
因监理单位原因未及时完成(-2分)
监理规划未向业主报送(-2分)
未结合本工程特点及内容不全(-2分)
无监理工作程序(-2分)
无组织机构、质量标准、监理措施、工作制度(-1分/项)
施工监理现场实施过程考核评分表表2
受检单位:
工程项目名称:
考核评分:
项目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考核纪录
扣分
实际得分
监理档案
(5分)
1、监理月报、周报、日志(2分)
未按期送建设单位(-1分/次)
不规范、完整、相关人员未签字(-1分)
2、监理通知书、联系单(2分)
不符合要求(-1分/次)
相关人员未签字(-1分/次)
3、现场档案管理工作(1分)
无建立健全档案管理规章制度(-1分)
分类不清晰、不全、无统计目录(-1分)
原始资料未按规定填写(-1分)
三、现场监理工作(70分)
质量管理(40分)
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5分)
无审核手续(-2分)
经审核的方案合理性未达到合同和规范要求(-2分)
2、施工准备工作检查(5分)
未审核承包商进场设备性能和技术状况(-1分)
未审核承包商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和许可证(-2分/次)
未审核分包商资质、特殊行业施工资质和许可证(-3分)
3、监理例会、质量专题会议(3分)
未及时召开监理例会、质量专题会议(-2分/次)
会议记录不完整(-1分)
工程测量(4分)
未独立完成基线复核或监理测量资料不完整(-2分/次)
未按合同或规范要求频率进行复核(-2分/次)
5、隐蔽工程、重点部位(构件)、重要工序旁站和交验签认(8分)
已签认合格的工程不合格(-5分/项、次)
应签认的资料不全或未签认(-1分/份)
签认资料无具体意见(-1分/份、次)
签认资料不及时(-1分/项、次)
未旁站或没有旁站记录(-2分/次)
施工监理现场实施过程考核评分表表3
受检单位:
工程项目名称:
考核评分:
项目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考核纪录
扣分
实际得分
质量管理(40分)
6、试验检测工作(10分)
未严格执行见证送样:
(-2分/次)
未审核签认承包商检测资料(-2分/次)
未纠正承包商检测中的严重问题(-2分/次)
未建立原材料、构件进场验收记录、报验资料不全(-1分/项、次)
监理人员不能独立或正常运作(-1分)
7、工程质量缺陷与事故(5分)
发生质量事故不报告(-2分/次)
对承包商违规施工无监理通知单、整改通知单(-1分/次)
发现质量缺陷未及时指令承包商进行处理(-1分/次)
无处理结果或分析报告(-1分/次)
进度管理(10分)
审查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进度控制
无周、月、总施工进度计划审核意见(-3分/项、次)
未绘制施工进度控制管理办法(-2分)
对施工进度计划出现偏差而无分析调整建议(-3分)
未按时完成所负责的片区的进度计划(-2分)
计量与支付(10分)
1、工程计量和签发(6分)
未按时审核签发计量证明(-2分)
已审核的计量数据存在明显错误(-2分/份)
工程量发生变化未及时签署调整意见(-2分/份)
2、支付(4分)
工程量和工程款支付申请复核有差错(-2分/份)
未及时开具支付证书报告(-2分/份)
施工监理现场实施过程考核评分表表4
受检单位:
工程项目名称:
考核评分:
项目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考核纪录
扣分
实际得分
安全与廉政(10分)
安全与文明施工(5分)
安全事故处理无记录档案(-2/次)
现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3分/次)
安全技术措施无监理审批签证(-2分/次)
无文明施工检查工作记录(-1分/次)
廉政建设
(5分)
无廉政建设规章或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守则(-3分)
有索贿、受贿行为(-5分)
未处理违规人员(-3分)
建设单位其他意见(5分)
依据实际情况、平时整理、执行建设单位通知等,一般(-1分)、较差(-3分)、差(-5分)
注:
月度考核依上述各项考核项目的扣分以该项最高分为最高值,扣完为止。
日常的监督管理按照扣分标准据实打分扣罚,不受各项最高分的限制。
考核单位:
考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