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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档案问题解答

应届毕业生“档案”问题解答

一、关于档案问题

1、毕业生档案是什么东西?

档案是学生毕业前家庭情况、学习成绩、政治思想表现、身体状况等情况的文字记载材料。

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毕业生的重要依据。

用人单位往往根据毕业生人事档案中反映的德、能、才以及专业特长,将其安排到适当的工作岗位上。

因此,学生毕业后,其档案能否准确、及时、安全地到达用人单位手中是非常重要的。

2、档案有什么作用?

A:

(1)确定本人身份、家庭出身、社会关系、学习经历、工作过程等历史资料。

是毕业生日后转正定级、评定职称、转入体制内就业等最有力的依据。

(2)如果毕业生想更换工作单位,假如没有档案,在原单位的工龄也不能计算进来,以前的经历、评价、身份等将不复存在,必给毕业生造成一定损失。

(3)毕业生在个人办理养老保险、继续深造(如出国、考研)、考公务员等事关个人切身利益的问题时,都需要提供档案材料。

3、搞档案这么麻烦,我可以不要吗?

A:

目前人事部门还是主张毕业生将人事关系委托给政府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代为管理(简称“人事代理”)。

毕业生办理了人事代理,保证了见习期满的考核、工资定级和档案工资调整、计算工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认(评)定、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和人事方面的政审等多种事项。

有必要注意的是,外省、外市生源落户青岛市的,需要本科以上学历。

人事部门表示,虽然档案的功能有所弱化,但依然有人吃了“丢弃档案”的亏,因为档案不在,手续不全,耽误工作、职称、考核的人比比皆是。

档案终究是个人业绩和诚信的记载,能一定程度反映个人学识和能力水平,而且档案也难免与一些人事制度挂钩。

因而,提醒广大毕业生,还是切勿轻言“丢弃档案”。

4、档案我可以自己带走吗?

A:

根据国家《档案法》及相关规定,档案必须通过机要邮局邮寄,或是有人事管辖权的单位跟人事局沟通后,由人事局出具商调函,档案才可以调动。

任何情况下,档案不能自带或自己保留,更不允许自行拆开。

5、为什么我在生源地人事局查找不到我的档案?

A:

分为三种情况:

(1)、外省生源:

档案一律转递到该省省会的XX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或是XX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办),而不是地级市人事局。

毕业生应该在省就业指导中心报到,由该省就业指导中心把个人档案转递到地级市人事局。

(2)、由于没有核对毕业资料造成的档案误投。

有的学生毕业资料显示生源地为A地,实际上是祖父母的籍贯或是全家户口均迁出。

而学生在核对资料时没有及时修改过来,导致档案被转递到A地。

若属于上述这种情况,可以持报到证、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进行改派。

改派后将报到证白色一联交到学校就业办,办理档案追回及二次转递。

(3)、时间误差。

一般不涉及人事代理改派的档案,转递时间为7月份。

办理人事代理改派的档案转递时间为8月下旬,一般延续到9月中旬。

若毕业后3个月后还没有查询到自己的档案,请向收寄邮局查询.

二、关于报到证

6、什么是报到证?

A: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列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

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口迁移手续等,报到证代表了毕业生的干部关系。

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

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如报到证遗失,应由毕业生本人向学校就业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学校核实后,出具证明材料,毕业生本人持证明材料到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遗失证明。

报到证一式二份,一份进本人档案,一份交单位,是今后转正和干部身份的重要证明。

7、报到证有什么用?

A:

报到证的作用至少有以下六点:

(1)、是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

(2)、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凭报到证报到以后方可开始计算工龄;

(3)、是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文字证明;

(4)、是任何一个合法的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证明;

(5)、报到证是用人单位给毕业生落户、接管档案的重要凭证和依据;(6)、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7)、报到证是毕业生的干部身份证明。

8、没有报到证会怎么样?

A:

如果没有报到证,毕业生将会失去干部身份,成为社会劳动人员(工人编制);而且人才中心无法接收毕业生的档案。

按照我国目前的人事管理规定,由人事局管理干部(档案一般放在人才中心),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工人(档案一般放在职介所)。

报到证制度沿袭多年直至今日。

现在人才市场中,一些个体企业、外资企业表示不需要毕业生的报到证,但是,只要是对学生负责的用人单位,都应该很重视报到证;对于作为中国普通高校正式应届毕业生来说,在现有体制下,报到证的作用必将影响毕业之后的生活。

9、什么时候去报到有要求的吗?

A:

毕业生报到的期限原则上为一个月,即7月1日至7月31日。

毕业生领取报到证以后,应尽快到工作单位或人事局报到,没有特殊原因或延期报到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若是就业调整改派,报到时间由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规定。

10、报到证可以由别人替我回老家报到吗?

A:

若在工作地没有办理人事代理,毕业派遣回生源地,则需要会生源地报到。

某些地方人事局接受由其他人代替本人报到,但需要出具两人的身份证以及代理报到委托书等,而某些地方的人事局则必须要本人报到。

具体情况请咨询生源地人事局。

但报到证每个毕业生只有一份,交给他人时必须考虑清楚。

曾发生过报到证邮寄回老家时丢失,因此建议需要邮寄的同学尽量使用挂号信或邮局快递。

三、关于人事代理

11、什么是人事代理?

A: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

人事代理的方式有委托人事代理,可由单位委托,也可由个人委托;可多项委托,将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人事档案、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等委托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也可单项委托,将人事档案委托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12、人事代理有什么好处?

不办理行不行?

A:

人事代理可以办理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工作;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后的转正定级手续,调整档案工资;出具因公或因私出国。

自费留学。

报考研究生、婚姻登记和独生子女手续等与人事档案有关的证明材料。

若在私营或其他没有人事管辖权的单位工作10年后,跳槽到其他企业,办理了人事代理的工龄还可以连续计算,而没有办理人事代理的工龄、档案工资、职称等则要重新计算。

一般建议外市生源想在中山发展的、或外市生源想在外市发展的毕业生,都办理人事代理。

而且有利于自主择业,毕业生可根据自已的专长、志向和要求选择岗位,减少了择业约束,避免了人才流动时出现单位扣留档案等现象。

13、那人事代理是不是就是把档案寄托在人才市场?

A:

办人事代理后人才中心还可以帮你办理职称晋升、保管档案、缴纳养老保险、套定档案工作、落户口,反正所有和人事有关的事都会帮你代管。

单纯把档案放在人才市场,只是保管档案,确保档案不会弄丢,其他的都不管了。

四、关于生源地及其他

14、毕业生的生源地如何确定?

答:

毕业生入学前的家庭户口即父母户口所在地为毕业生的生源地,如入学后父母工作变动,家庭地址变迁者,由新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父母户籍证明,可以将毕业生家庭所在地的新址作为毕业生的生源地。

15、关于报到地址的常见问题现解答如下:

(1).我的户口入学的时候迁来学校了,报到地址是否青岛?

A:

报到地址仍为原户口所在地

(2).我户口在老家,高考在青岛考,报到地址是哪里?

A:

报到地址是户口所在地

(3).户口在老家A地,高考前迁到B地方,高考在青岛考,怎么办?

A:

分两种情况①若户口迁到的是直系亲属(父母)名下,则报到地址为B地。

②.若迁到的B地是非直系亲属(父母以外的其他亲属),则回A地报到。

16、为什么要和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书?

A:

三方是指学校、企业、毕业生三方。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从法律性质上讲,“三方协议”是民法、合同法上的“预约”,而入职用人单位后签订的劳动合同才是受劳动法律调整的“本约”。

因此“三方协议”原则上适用我国民法和合同法,但也不能违反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就业政策。

在三方协议的内容里既包括了学校对学生的就业过程进行行政管理的内容,例如移转学生档案、发放派遣证等内容,也包括用人单位和学生平等自愿协商的内容,其中关于违约金的内容就是这种双方平等协商后约定的内容。

违反这些内容的行为就是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目前,各地大学生就业协议中大都规定有违约金条款,无论协议中哪一方出现违约的情况都应按照协议中的约定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

实践中一些大学生或者用人单位违反了三方协议,应按照三方协议中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交纳违约金。

因此,在毕业生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的这段时间,三方协议起着劳动合同的作用,保障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17、三方协议可以代替合同吗?

A:

三方协议签订后不是万事大吉,还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保障部门指出:

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单位一旦和求职者确立了劳动关系,就应依法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

一份合法的合同包括:

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对于工作的内容应当尽量细化。

如,岗位工种外延大或比较广,说明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当事人从事的岗位工种变化范围大。

求职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对岗位工种适度细化。

对于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求职者希望在劳动合同中体现的内容,当事人可提出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求职者一旦发现条款表述不清、概念模糊的,及时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说明修订。

18、三方协议签订后,升学或考取公务员了,怎么办?

A: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就业协议书》时,应明确告之用人单位是否正在准备升学或考公务员。

签约时如用人单位同意毕业生在升学或被公务员录取后自动解除协议,应在《就业协议书》备注中写明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如无写明,按违约处理。

19、违约手续如何办理?

 签定就业协议书是非常严肃的事情,所以签定就业协议书后,原则上任何一方不得违约。

由于用人单位原因造成的违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协助毕业生在充分维护毕业生利益的前提下,妥善处理;至于个别毕业生由于个人原因需要违约的,必须按下列手续办理:

 毕业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与原用人单位协商后,由原用人单位开具同意违约书面证明(已经原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章的需开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违约书面证明),同时携带新用人单位接收证明,并退回原一式三份协议书,重发新协议书,毕业生重新签约。

学校开始办理违约的时间为学生毕业年份当年的3月,每位毕业生最多只能办理一次违约。

 20、就业协议书遗失后如何补办?

 毕业生要妥善保管就业协议书,凡遗失后要求补发的,均须先征得学院书面同意,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发放,补办手续如下:

 若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用人单位不慎遗失就业协议书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公函予以证实,学校在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该单位名称;若毕业生尚未与用人单位签约而遗失协议书,则须在遗失

当地的报刊上声明作废(声明中应注明协议书号及姓名),再予以补发。

 隐瞒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事实,又以协议书遗失为由申领新协议书的、使用他人就业协议书签约的、伪造就业协议书的、私制公章的毕业生,学校将作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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