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修(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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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码:
SAAQ/446/16
A类文件
检修(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版次:
第1版
2015-1-12发布2015-1-12实施
山钢股份济南分公司发布
修改履历
版次/
修改号
章节
条款
修改理由/修改内容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批准/实施日期
1/0
换版
代替原来的《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孙金玲
张省军
薄涛
2015-1-12/
2015-1-12
目录
1.目的…………………………………………………1/9
2.适用范围………………………………………1/9
3.引用文件………………………………………………1/9
4.检修(施工)作业的分级及管理……………………1/9
5.管理职责………………………………………………2/9
6.检修(施工)作业现场的管理(见附件)…………5/9
7.检修(施工)结束的现场清理与检查(见附件)…5/9
8.处罚…………………………………………………5/9
9.相关文件………………………………………………5/9
10.记录…………………………………………………5/9
起草:
孙金玲
审核:
张省军
批准:
薄涛
SAAQ/446/16检修(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版次/修改号:
1/0页数/总页数:
9/9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类检修(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的计划检修(施工)、抢修、危险作业及技术改造的现场作业。
公司范围内各生产经营单位、有关管理部门、施工单位。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法》
4.检修(施工)作业的分级及管理
4.1检修(施工)作业的分级:
公司对各层级负有主体责任的检修(施工)作业现场实施分级管理,现场检修(施工)作业分为A、B、C三级作业。
4.1.1A级作业是指公司立项的检修(施工)项目或产权单位外二家以上单位配合产权单位进行的作业。
A级作业由公司相关部室或项目安全负责人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危害辨识、安全措施安全培训。
关健过程或关健控制点作业由项目主管领导现场协调指挥。
4.1.2B级作业是指产权单位负责的项目、产权单位外一家单位和产权单位内二个(含二个)以上车间配合进行的作业。
由产权单位安全科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危害辨识、安全措施、安全培训。
关健过程或关健控制点由产权单位安全总负责人现场协调指挥,安全科进行现场监督,相关单位共同遵照执行。
4.1.3C级作业是指中、小修项目所在车间负责的。
由所在车间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危害辨识、安全措施、安全培训。
关健过程或关健控制点由车间领导现场协调指挥,车间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4.2A、B级作业项目所在产权单位必须对进入现场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方案培训,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并和进入现场的作业负责人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进行现场签字确认,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监督该协议的实施。
4.3A、B级作业项目均要成立检修(施工)领导机构,制定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规定,明确所有参加检修(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公布检修(施工)安全总负责人、各分项项目安全负责人,明确各项目的安全监护人。
所有参加检修(施工)人员,必须经安全总负责人或监护人安全确认同意后,方可进入现场。
5.管理职责
5.1安全部
5.1.1负责A级检修(施工)作业的监督检查。
5.1.2监督工程管理单位、产权单位、施工方建立工程安全督查组,建立检查制度、会议制度、考核制度。
5.1.3对《施工安全合同书》进行审批和备案。
5.2装备部
5.2.1负责A级检修(施工)作业的监督管理。
5.2.2落实相关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督促相关方在开工前办理完《施工安全合同书》,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控制工作,制定和上报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员工安全教育。
5.2.3在项目管理中落实安全“两管五同时”原则,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5.3产权单位
5.3.1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方案》。
5.3.2落实《相关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落实对相关方的安全告知、安全交底,协助相关方危险源辨识和安全教育。
5.3.3对工程施工涉及本单位的危险作业,必须明确责任人,现场交底确认并监督施工。
5.3.4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停电挂牌、煤气动火、危险区域动火、高处作业、起重作业、临时用电、受限空间、能源介质、拆除、交叉作业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5.3.5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督促责任单位进行隐患整改,落实安全考核。
5.3.6对生产与施工交叉和大修停产及恢复,做好协调和组织工作。
5.4施工单位
5.4.1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遵守分公司安全管理要求,执行相关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5.4.2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安全培训,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合同书》,交纳风险抵押金。
5.4.3确定施工现场安全员,参加分公司的安全管理活动。
5.4.4对施工现场监督检查,积极进行隐患整改和安全考核。
5.5安全总负责人
5.1负责审批施工安全方案,组织进行危险源辨识并制定安全措施;组织召开施工安全专题会议,明确安全督查组组成及检查、考核职责,核实施工前的安全准备情况,提出安全要求;组织督查组成员每日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检查和考核情况在当日的工程例会上书面通报并报送安全部。
5.6安全监护人
5.6.1负责督促落实相关安全手续的办理及联系确认,对现场进行安全确认,对是否具备检修(施工)作业条件进行安全确认。
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施工)人员安全时,安全监护人应立即通知检修(施工)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
5.6.2安全监护人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必须告知被监护人员,同时指定新的现场安全监护人,并做好各项交接工作。
如找不到接替人,在监护人离开现场期间,应停止检修(施工)作业。
6.检修(施工)作业现场的管理(见附件1)
7.检修(施工)结束的现场清理与检查(见附件2)
8.处罚
8.1凡查出对检修(施工)工作管理不到位、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责令其立即停止检修(施工),予以整改,并按公司安全绩效考核办法及《相关方管理办法》对责任单位予以处罚。
8.2检修(施工)中发生事故的,按公司事故管理规定及《相关方管理办法》给予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9.相关文件
《危险作业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
《相关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工伤事故管理办法》
10.记录
10.1《相关方安全教育纪录》、《安全告知记录表》
10.2《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情况表》
10.3工程项目危险辨识结果与控制措施
10.4施工安全专题会议纪录。
10.5非重复性危险作业辨识卡
10.6各类危险作业票
附件1:
检修(施工)作业现场的管理
1、检修(施工)前必须根据方便施工、布置合理、保证安全和符合防火要求的原则,指定现场检修(施工)负责人或设立现场检修(施工)指挥部指挥组织检修(施工)。
2、检修(施工)施工现场的消防通道必须畅通,道路的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证行车安全要求。
现场堆放的材料、设备、工器具、检修(施工)中拆下的管线、设备部件及临时架设的各类设施距离道路边的距离必须大于1.5米。
3、进入检修(施工)施工现场内的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限速行驶,一般不超过5km/h。
4、检修(施工)现场内的危险点,如井、坑、电气设备、压力容器及汽、液排放点等,必须设危险警示标志,夜间要设红灯警示信号。
孔洞必须加设围栏和盖板。
5、检修(施工)现场必须有足够的照明,电气线路架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容器内、潮湿施工现场必须配装安全电源,使用安全照明。
现场临时用电设备、设施必须要有良好可靠的防雨雪和防潮措施。
6、现场检修(施工)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和现场适用的监测仪器。
7、检修(施工)施工现场的扶手、栏杆、爬梯、平台、盖板、铁蓖子、承重件等均应提前检查处理,符合安全要求。
8、厂区铁路两侧距道木两端1.5米范围内不准堆放物资、设备。
规定范围外堆放物件必须稳固,不得影响机车作业视线,并防止溜塌侵入轨道。
9、上、下层同时作业时,检修(施工)单位应设可靠隔绝设施,并有专人监督落实。
特殊检修(施工)作业及现场清理垃圾时,必须指定专人监护,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10、危险作业(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吊装作业等作业)严格按照分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办法》执行。
11、凡属特种作业人员(如电气、起重、焊接、厂内驾驶等)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本工种、本岗位特殊工种作业证,方可上岗作业;徒工和实习人员不得单独上岗工作。
12、 检修(施工)单位使用的各种起重运输机械,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检验,所有安全装置必须完好有效。
常用起重工具,如手动葫芦、千斤顶、钢丝绳等,均应安全可靠。
13、 检修(施工)单位要保证使用的脚手架、跳板符合《检修(施工)施工安全规程》的要求。
14、 检修(施工)单位要保证检修(施工)人员使用的电气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绝缘良好,且外壳必须接地,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15、 检修(施工)时,检修(施工)人员必须要检查并做到使用的电、气焊工具及其附件良好;电焊机外壳接地且接地线规范;乙炔瓶直立使用,且减压阀出口加有防止回火器;乙炔瓶、氧气瓶与明火间距或散火花及热源和电气设备不得小于10米,且应采取防止气瓶曝晒等措施,确保瓶体温度小于60℃,乙炔瓶与氧气瓶的间距不得小于5米。
16、 检修(施工)单位必须对检修(施工)施工中使用的分析、检测、计量仪器、仪表进行维修、检验、标定,并按照计量监督部门的规定取得合法的检验标定合格证。
17、各种机械、电气设备、起重登高用具要有专人负责,应按安全要求加设防护保险装置。
18、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雾、大雪、雷雨、冰雹等天气以及因照明原因影响视野时禁止进行室外检修(施工)作业。
如在室外作业过程中突遇上述天气,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19、检修(施工)有驱动装置的转动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动力源)。
大型转动设备的检修(施工),必须在周围设置安全围栏和明显标志。
20、用电设备、照明等被拆除后,不得留有带电部分线路,如必须保留电源线时,必须切断电源,将电线端头包以绝缘胶布,并将其固定在离地面2.5米高空或适当的地方。
附件2:
检修(施工)结束的现场清理与检查
1、检修(施工)结束后必须全面检查扶梯、围栏、楼板、井盖、孔洞、围堤、接地、安全附件、安全设施(包括安全标志标识),使之恢复原状,完好无缺。
2、检修(施工)中拆下的管线、阀门、设备零部件与现场垃圾以及检修(施工)剩余材料与检修(施工)使用的设备、工器具等,检修(施工)后必须及时运出。
3、检修(施工)中开挖的沟、坑等应及时填平、夯实,一时不能填埋的,要设围栏、警示牌、警示灯。
4、敷设的临时管线、电线及其它临时设施要及时拆除。
5、摘除的联锁、信号、拆卸的各类安全装备、安全附件,破坏的围堤等应及时恢复;维修、检测、调试记录、报告等必须及时归档。
6、设备、工艺流程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