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画院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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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画院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河北省廊坊画院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河北省廊坊画院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传承和弘扬我国民族书画艺术传统,同时在此基础上融合中西方艺术精华,在“双百”方针指引下,推陈出新,不断探索,推动美术事业的繁荣、发展;并通过组织较高水平的艺术活动,满足本地区人民群众对高雅艺术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人民的文明素质,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凝聚本地区的美术创作人才,创作美术精品,服务社会、服务人民、服务政府。
在开展美术创作研究的同时,以作品的形式回报社会。
(三)组织的实施本市美术方面的展览、展示、笔会等艺术活动,繁荣本地区文化,推介艺术新人。
(四)开展关于美术方面对外地区的学术交流、研讨、互访等活动,增强我市美术的影响力、辐射力,提高城市的美誉度和知名度。
(五)通过艺术咨询、艺术培训等形式,开展对群众的美术知识普及和培养后备艺术人才,增强本地区美术群众基础和自身实力。
(六)协助文化主管部门进行本地区美术产业及美术品经营者的学术指导和艺术活动的规范等工作。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合计
河北省廊坊画院
财政拨款
正科
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全额事业)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1、收入说明
河北省廊坊画院是全额事业单位,职工编制12人,现有在编职工11人,退休职工6人,遗属1人,河北省廊坊画院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216.05万元,全部来源政府财政拨款。
其中:
人员经费197.8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0.49万元,项目经费7.7万元。
2019年预算收入比2018年增加19.52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我单位2018年、2019年均没有以下收支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也不存在增减变化情况。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河北省廊坊画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21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3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97.86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10.49万元;项目支出7.7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总支出比2018年预算总支出增加19.52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人员支出。
具体安排是:
1.人员经费预算安排197.8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1.46万元,主要是因为调资所致。
人员经费197.8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障支出。
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安排10.49万元,比2018年减少了1.9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差旅费及其他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行所需的支出安排。
(1)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经费支出)172.3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5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安排10.49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94万元。
三公经费均为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任何增减变化。
2018年安排会议费0.12万元,2019年安排0.12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2018年安排培训费0.6万元,2019年安排0万元,比上年减少0.6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安排7.7万元,与2018年预算一致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9年预算收支安排216.05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19.5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增加19.52万元,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
2019年,河北省廊坊画院无非税收入计划任务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部门财政安排日常运行经费10.49万元,主要用于我部门的日常办公消耗、水电暖和职工福利、工会会费及培训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4、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河北省廊坊画院和2018年一样没有安排“三公”经费的预算。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2019年,河北省廊坊画院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廊坊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以文化惠民、产业利民、市场安民为目标深入开展京津冀文化联动活动,全面推动廊坊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坚定文化自信,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市。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一)文化宣传推介:
我院院刊《廊坊画院》内容初步设立:
采风。
创作、艺术访谈、创作随笔、理论研究、县域美术、院外画家等栏目,以后实时调整增加美术动态、域内名家、新人新作、画院掌故等栏目。
重点以刊发美术作品、美术新闻、学术文章为主。
及时关注报道我院、我市的美术创作、美术活动,以及我市文化动态和国内相关文化政策、美术资讯等。
廊坊画院院刊每期收录本院及院外画家作品近百幅,并有多篇理论研究文字,共计一万余字。
开创新人推荐专栏与廊坊各地美术专栏,更进一步对廊坊美术进行宣传推广。
全年两期,宣传廊坊美术文化,在全国有一定的影响力,立足河北,辐射全国,提高全国对廊坊美术认知,扩大影响,让全国认识廊坊美术界。
(二)文化交流合作:
我院在连续几年的山区写生活动中,不仅提高了画师们的专业技术水平,开阔了画师们的创作视野,而且创作出了一大批优秀写生作品,取得了很好的学术影响和创作收获。
为保持这一活动的连续性,进一步放大其学术效应。
我院决定在2019年组织画家们赴河北北部山区写生活动,通过这一活动,进一步锤炼画师们的技术水平,扩大与外地市美术组织的学术交流,从而达到将我市美术事业推向更高层次的目的。
并根据经费使用情况,争取组织一次写生成果汇报展和印制展览作品集。
(三)文化宣传推介:
2019年,在迎来祖国建国七十周年的同时美术界也迎来了“第十三届全国美展”,五年一届的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参与范围最广、作品种类最多、最具影响力和权威性的国家级综合性美术大展。
目前,廊坊画院已经进入了备战2019年的“第十三届全国美展”的创作中。
为此廊坊画院特举办“第十三届全国美展廊坊市美术作品展”,此次展览是廊坊市近几年举办的一场规模最大、参与范围最广、作品种类最多、最具影响力和权威性的市级综合性美术大展。
组织实施本市美术方面的展览、展示等艺术活动,繁荣本地区文化,开展关于美术方面对外地区的学术交流、研讨、互访等活动,增强我市美术的影响力、辐射力,提高城市的美誉度和知名度。
凝聚本地区的美术创作人才,创作美术精品,服务社会、服务人民。
在开展美术创作研究的同时,以作品的形式回报社会。
通过美术展览的形式,开展对群众的美术知识普及和培养后备艺术人才,增强本地区美术群众基础和自身实力。
二、实现年度发展规划目标的保障措施
(一)业务工作保障措施
1、加强单位规范化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强力推进。
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工作效率提升、促进工作作风转变,为全面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交付的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制度保障和组织支撑。
2、加强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有效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激发工作的激情和动力。
通过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素质培训和工作业绩考核,提高干部队伍整体工作水平,为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提供组织保障。
3、加强执纪监督问责,确保全局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对任务主要承担负责人,实行监督管理,明确任务完成时间节点和目标要求。
(二)财务管理保障措施
2019年,我单位将更加重视和支持财务工作,认真贯彻国家、省和市有关财经方针、政策,根据国家、省和市财政的要求,在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的基础上,以创新的精神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和办法,全面推进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规范财会基础工作,提高财会工作质量,积极适应新形势,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分析新问题,以改革的思路寻求解决问题的新途径新举措,在预算管理上,按照市财政要求,进一步科学编制、细化预算,均衡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市财政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厉行节约,量入为出,严格审批,保证重点,制止奢侈浪费,注重资金使用效益,为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廊坊市。
。
。
单位:
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优
良
中
差
文化艺术管理
3
指导、组织本市秀文化产品、服务和品牌活动宣传推介;组织全市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对外文化交流档次和水平提升,对外文化贸易不断发展,我市文化国内国际影响力扩大。
文化交流合作
2
利用各种对外文化交流平台开展合作,宣传推介本市文化艺术资源,提升对外交流水平。
全方位宣传推介本市文化艺术资源,提升对外交流水平和档次。
文化交流次数
≥5
≥3
≥2
<1
文化宣传推介
2.7
组织优秀文化产品和活动等参加项目申报和比赛等活动,入选项目中后期监督、管理;对本市文化进行综合宣传推介。
推动更多文化项目入选各级名录和扶持项目;推动更多文化项目取得大赛名次和被认知;提高本市化的影响力。
推介成功率和获奖率
≥70%
≥65%
≥60%
<60%
组织推介申报项目数量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我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具体内容见下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506河北省廊坊画院
单位:
万元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采购物品名称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数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政府采购金额
项目名称
预算资金
总计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其他渠道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
其他来源收入
合 计
七、国有资产信息
河北省廊坊画院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6.74万元,本年度河北省廊坊画院没有拟购置固定资产的预算。
廊坊市市直部门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
河北省廊坊画院
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31日
项目
数量
价值(金额单位:
万元)
资产总额
——
1、房屋(平方米)
其中:
办公用房(平方米)
2、车辆(台、辆)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
4、其他固定资产
6.74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
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上缴上级支出:
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7、“三公”经费:
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费:
为保障全部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上年结转: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