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职务任职条件.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24714099 上传时间:2023-05-31 格式:DOCX 页数:30 大小:29.0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教授职务任职条件.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0页
教授职务任职条件.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0页
教授职务任职条件.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0页
教授职务任职条件.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0页
教授职务任职条件.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教授职务任职条件.docx

《教授职务任职条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教授职务任职条件.docx(3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教授职务任职条件.docx

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一、学历、资历、进修、外语及计算机条件

  1.获博士学位或1981年底前本科毕业的教师,应担任副教授职务五年以上。

1981年后毕业的教师,应担任副教授职务七年以上。

(其中获硕士学位五年以上且在聘期内入选学校教师梯队的骨干教师任副教授职务年限可减至五年)。

取得后续学历人员可比照上述条款晋升教授职务。

1970至1976年入学的大学普通班毕业生及“文革”前入学的大专毕业生,后取得学士学位并任副教授七年以上(含七年)、取得硕士学位并任副教授五年以上(含五年)者,可按正常条件晋升教授职务;

  2.参加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外语及计算机考试,成绩合格。

  二、业务条件

  1.任现职期间年均教学工作量在170教分以上,基础课、公共课及艺术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应略高于其他教师,以科学研究、科技成果推广、生产经营工作为主或兼任副处级以上党政管理工作的教师在授课时数、授课门数上可降低要求,但不能低于规定工作量的1/3。

  独立、系统地担任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为本科生主干课程,有研究生课程的学科应担任一门研究生课程)。

教学效果好。

  2.对本学科具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

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

在本学科有一定声誉和影响,形成独到的教育思想和教学艺术特色。

主持课程建设工作和实验室建设工作。

专业课教师主持或参与学科建设工作(新专业或硕士点、博士点建设)。

  3.具有提出本专业研究方向或开拓新领域的能力,具有指导研究生、青年教师的能力。

  4.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主持和指导研究解决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或在学校建设、学校管理方面具有组织领导能力,或有重大的发明创造,对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较大贡献。

  5.以下四项至少具备二项:

  (1)公共课、基础课教师,作为主要作者(前三名),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四篇以上(其中核心刊物二篇);或公开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著、教材一部(本人担任主编或副主编且撰写部分不少于十万字)。

专业课教师,作为主要作者(前三名),公开发表过论文五篇以上(其中核心刊物二篇),或公开出版上述水平专著一部。

艺术类专业教师,作为主要作者(前三名),公开发表过论文(作品)五篇以上(其中核心刊物二篇),或公开出版上述水平专著一部。

(2)作为项目主持人或主要完成者,承担及完成过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或教育研究课题。

  (3)作为主要贡献者,获得过省(部)二等、国家三等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教学改革成绩卓著,获省(部)二等、国家三等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

  (4)在技术开发、艺术设计等方面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本人科研成果获技术转让费十万元以上,或科技成果经推广应用取得经济效益五十万元以上,或在技术开发、技术推广中取得经济效益百万元以上。

(须有同行权威专家和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材料)

  三、破格条件

  1.1966年前大专毕业生及高等学校普通班毕业生未取得学士或硕士学位者或上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工作成绩突出、贡献显著、任副教授职务已满三年的骨干教师,可按破格条件申报教授职务。

  2.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同一获奖项目、获奖论文及获奖著作只算一条):

  (1)主持参与国家级项目(课题),解决关键性问题,其成果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须有同行权威专家和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材料);

(2)获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三等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或者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3)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作品)五篇以上(其中三篇以上被SCI、EI、SSCI全文收录);或者公开出版由本人独著或主编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著、译著、国家规划教材两部以上。

附:

        破格晋升教授职务所需获奖项目

李四光奖

金锤奖

银锤奖

中国科协青年科技奖

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省以上优秀教师称号

全国理论讨论会奖

国家五个一工程奖

全国党校系统科研奖

中国新闻奖1、2等奖

韬奋新闻奖

全国百家新闻记者

辽宁十佳新闻记者

国家图书奖(正式奖)

中国图书奖(编著者)

韬奋奖(出版)

全国美术作品展

群星奖金奖

文华大奖

文华奖(两次以上)

金狮奖

中国京剧奖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

《经济日报》(学术版论文)学术成果一等奖

省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一等奖(两次以上)

 

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一、学历、资历、进修、外语及计算机条件

1.获博士学位应担任讲师职务二年以上,获硕士学位应担任讲师职务五年以上。

1981年底前本科毕业的教师应担任讲师职务五年以上,1981年后本科毕业的教师应担任讲师职务六年以上。

取得后续学历人员可比照上述条款晋升副教授职务。

  2.参加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外语及计算机考试,成绩合格。

二、业务条件

基础课、公共课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1.任现职期间年均教学工作量在280教分以上,以科学研究、科技成果推广、生产经营工作为主或兼任副处级以上党政管理工作的教师在授课时数、授课门数上可适当降低要求,但不能低于规定工作量的1/3。

独立、系统地担任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为本科生主干课程)。

  2.具有扎实的教育科学理论和基础知识,教学效果好,授课质量高,能体现较高的学术水平。

3.善于寓思想教育于学科教学中,积极承担班导师工作,教书育人成绩显著。

  4.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专业领域里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或在实验室建设、课程建设及实验教材建设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

  5.以下三项至少具备二项:

  (1)作为主要作者(前三名),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三篇有价值的论文(其中核心期刊一篇);或公开出版过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译著、教材一部以上(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五万字)。

  (2)积极从事教法研究,作为主要作者(前三名),公开发表过有独到见解的教法研究论文,并在教学改革的实践中做出了突出成绩,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

  (3)作为主要贡献者,在科研、科技开发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获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须有同行权威专家和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材料)

专业课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1.任现职期间年均教学工作量在200教分以上,以科学研究、科技成果推广、生产经营工作为主或兼任副处级以上党政管理工作的教师在授课时数、授课门数上可适当降低要求,但不能低于规定工作量的1/3。

独立、系统地担任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为本科生主干课程)。

  2.对本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能随时掌握本学科前沿的状况。

教学成绩显著,教学效果好,能体现较高的学术水平。

3.重视教书育人工作,能够结合教学对学生进行专业思想教育,积极承担班导师工作。

积极参加教科组的活动,热心指导学生搞好生产实习、毕业设计等实践环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新技术引进、开发、推广、社会服务方面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主持课程建设工作,参与学科建设(新专业或硕士点、博士点建设)、专业建设和实验室建设工作,成绩显著。

5.以下三项至少具备二项:

  (1)作为主要作者(前三名),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三篇有价值论文(其中核心刊物一篇);或公开出版过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译著、教材一部以上(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五万字)。

(2)作为主要参加者,承担及完成过市级以上科研项目。

  (3)作为主要贡献者,在科技成果转让、技术开发方面取得较大成绩,获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须有同行权威专家和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及认可)

三、破格条件

1.上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业绩突出,贡献显著,任讲师职务已满三年的骨干教师,可按破格条件申报副教授职务。

2.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同一获奖项目、获奖论文及获奖著作只算一条):

(1)主持参与省、部级项目(课题),解决关键性问题,其成果具有省内先进水平,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须有同行权威专家和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材料);

(2)获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四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或者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三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或者获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3)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三篇以上(其中两篇以上为核心期刊或一篇以上被SCI、EI、SSCI全文收录);或者公开出版一部有学术价值的专著或译著;或者主持编写大型系列国家或部颁标准及规范;或者主持编写国家统编教材(理工类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十五万字,文史类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二十万字)。

附:

破格申报副教授职务所需获奖项目

部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等奖

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等奖

省党校系统科研一等奖(二次以上)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学术成果二等奖

省五个一工程奖

省、部企业现代化管理成果一等奖

省优秀新产品一等奖

全国纪念建党周年展

全国建军纪念美展

辽宁新闻一等奖(三次以上)

辽宁优秀图书一等奖(三次以上)

群星奖银奖

文华奖

省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一等奖

  省委、省政府(咨询办、政研室、文明办、办公厅)调研一等奖

 

讲师职务任职条件

 一、学历、资历、进修及外语条件

1.获学士学位者应担任助教或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四年以上;获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者应担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获硕士学位者应担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二年以上。

且来校工作一年以上。

2.参加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成绩合格。

二、业务条件

  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1.任现职期间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在190教分以上。

以科研、科技开发、生产经营工作为主或兼任副处级以上党政管理工作的教师,应完成规定工作量的1/3以上。

参加社教或其它社会实践活动的教师可适当减免工作量。

独立系统地担任过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的讲授工作。

2.教学思想、观点正确,教学效果优良,授课质量高。

3.善于寓思想教育于学科教学中,积极承担班导师等工作,教书育人效果好,或参与实验室及课程建设工作。

  4.积极从事教法研究,作为主要作者(前三名)公开发表过一篇以上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教法研究论文,或参加编写正式出版的论著或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两万字)。

  专业课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1.任现职期间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在170教分以上。

其中艺术类教师应在220教分以上。

以科研、科技开发、生产经营工作为主或兼任副处级以上党政管理工作的教师,应完成规定工作量的1/3以上。

参加社教或其它社会实践活动的教师可适当减免工作量。

独立系统地担任过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的讲授工作。

2.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实践技能,胜任所教课程各实践环节教学工作,教学效果优良,授课质量高。

3.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参加过科研、科技开发项目。

4.有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作为主要作者(前三名),公开发表过一篇以上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教法研究论文,或参加编写正式出版的论著或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两万字)。

5.善于寓思想教育于学科教学中,积极承担班导师等工作,教书育人效果好,或参与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工作。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职务任职条件

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获博士学位或1981年底前本科毕业的教师,应担任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

1981年后毕业的教师,应担任副教授职务7年以上。

(其中获硕士学位5年以上且在聘期内入选学校教师梯队的骨干教师任副教授年限可减至5年)。

取得后续学历人员可比照上述条款晋升教授职务。

2、参加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外语及计算机考试,成绩合格。

二、教学工作的要求

(一)公共基础课教师

1、教学工作:

公共基础课教师年均完成240标准学时工作量,主讲1门以上课程,主持实验室建设,独立开设1门课程的实验课。

任现职以来至少有二次被评为优质课。

兼职教师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应不低于规定工作量的1/3。

2、指导青年教师2名或主持本课程的课程建设。

(二)专业课教师

1、教学工作:

专业课教师年均完成220标准学时工作量,主讲2门课程,并主持专业实验室建设,独立开设1门课程的实验课或独立指导1门课程的实践教学;艺术类专业课教师年均完成280标准学时工作量,主讲2门课程。

任现职以来至少有二次被评为优质课。

兼职教师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应不低于规定工作量的1/3。

2、主持本专业的教学研究,制定具有较高水准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3、指导青年教师2名或主持本课程的课程建设。

三、学术水平的要求

具有本专业广博、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和趋势,根据生产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开拓新的技术研究领域,并取得重要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发表具有国际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的学术论文2篇,并有公开出版的有创新的学术专著或主编全国通用教材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如无专著或教材,需发表上述水平的论文5篇以上)。

2、获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或获得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3、获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星火奖或获国家社会科学奖及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四、实践能力的要求

具有丰富的职业技术教育、生产实践经验和高水平的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具有主持和指导实习基地建设获新产品的开发、研制和生产的能力;在实训、实习、实际操作等实践环节教学中培养学生技术应用能力,取得显著效果;具有解决、处理重大复杂、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非教师系列)任职资格。

2、通过处理重大技术问题或解决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重大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或重大可行性研究报告2篇以上(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鉴定或被采纳实施)。

3、主持推广、开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或处理重大、关键技术问题,通过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获得较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4、主持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个以上实训基地的建设、改建或改造,并制定实训基地的实训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实训基地的功能、维护、保养及安全技术,实训基地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显著。

5、主持过高等职业教育2个以上实训项目研究、设计、开发工作,所开发的实训项目设计合理、对培养学生技术应用能力有新意、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获博士学位应担任讲师职务2年以上,获硕士学位应担任讲师职务5年以上。

1981年底前本科毕业的教师应担任讲师职务5年以上,1981年以后本科毕业的教师应担任讲师职务6年以上。

取得后续学历人员可比照上述条款申报副教授职务。

2、参加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外语及计算机考试,成绩合格。

二、教学工作的要求

(一)公共基础课教师

1、教学工作:

公共基础课教师年均完成280标准学时工作量,主讲1门以上课程,对有实验的课程能独立开设1门课程的实验课。

任现职以来至少有二次被评为优质课或在教师讲课大赛中获奖。

兼职教师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应不低于规定工作量的1/3。

2、指导青年教师1名,或担任班主任工作一年以上,教书育人效果好,或主持本门课程的课程建设,或承担教学管理工作一年以上。

(二)专业课教师

1、教学工作:

专业课教师年均完成260标准学时工作量,主讲2门课程,并主持实验室建设,独立开设1门课程的实验课,或独立指导1门课程的实践教学;艺术类专业课教师年均完成300标准学时工作量,主讲2门课程。

任现职以来至少有二次被评为优质课或在教师讲课大赛中获奖。

兼职教师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应不低于规定工作量的1/3。

2、指导青年教师1名,或担任班主任工作一年以上,教书育人效果好,或主持本门课程的课程建设,或承担教学管理工作一年以上。

三、学术水平的要求

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和趋势,及时吸收最新科技成果应用于生产实际,并获得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具有扎实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理论基础知识,改革教学方法,教学质量高,具有指导青年教师的能力。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发表过与本专业相关的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3篇,或公开出版过专著、编写过本专业教材1部(如主编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7万字;如参编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

2、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3、获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主持人)。

4、连续3次在学校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并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教材等(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

5、已取得省级教改立项并担任项目主持人。

四、实践能力的要求

具有较丰富的职业技术教育、生产实践经验和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具有指导实训室(车间、厂、场)建设或新产品开发、研制的能力;实践教学经验丰富,在实训、实习、实际操作等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技术应用能力,取得较好的效果。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非教师系列)任职资格或取得高级技术等级证书或已取得相关专业国际认证。

2、通过处理重要技术问题或解决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有较大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或重要项目可行性报告两篇以上(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鉴定或采纳)。

3、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引进、开发或新技术成果的转化、推广中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通过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鉴定。

4、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管理和经营活动,提出创见性的建议被采纳或在社会咨询方面有较大的影响,通过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鉴定。

5、主持过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实训基地(含实训室、车间、厂、场,下同)的建设、改建或改造,并制订实训基地的实训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实训基地的功能、维护、保养及安全技术,实训基地在人才培养中作用显著。

6、主持过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实训项目的研究、设计、开发工作,所开发的实训项目设计合理、对培养学生技术应用能力有新意,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讲师职务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获学士学位者应担任助教职务4年以上;获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位证书者应担任助教职务3年以上;获硕士学位者应担任助教职务2年以上。

且来校工作一年以上。

2、参加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成绩合格。

二、教学工作要求

(一)公共基础课教师

1、教学工作:

公共基础课教师年均完成300标准学时工作量,主讲1门课程,教学效果良好,教学测评结果在合格以上。

兼职教师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应不低于规定工作量的1/3。

2、担任班主任工作一年以上,教书育人效果好,或承担教学管理工作半年以上。

(二)专业课教师

1、教学工作:

专业课教师年均完成320标准学时工作量,主讲1门主干课程,并参与实验室建设,指导本专业的实验课程,或参与指导本专业的实践教学工作。

艺术类专业课教师年均完成340标准学时工作量,主讲1门主干课程。

教学效果良好,教学测评结果在合格以上。

兼职教师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应不低于规定工作量的1/3。

2、本专业实践经历累计达到一年以上。

3、担任班主任工作一年以上,教书育人效果好,或承担教学管理工作半年以上。

三、学术水平的要求

本专业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和趋势,并能将先进技术应用于专业教育和生产实践,取得较好效果;有一定科研和技术开发能力,公开发表过代表本人研究水平的学术论文、设计方案、艺术作品或出版著作、教材。

四、实践能力的要求

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技术应用能力,胜任所教课程实践环节的教学工作。

文史财经类教师能独立地开展调研咨询工作,理工科教师应具备较强的实际动手能力。

实践技能要求较强的专业课教师应取得执业资格,或具备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公共课教师应了解所教学生所学专业的基础知识,基础课教师应掌握学生所学与所教课程相关的后续课程基本内容。

助教职务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获硕士学位,经过6个月的考核可确定助教职务。

2、获学士学位,经过1年的考核可确定助教职务。

二、教学及学术工作要求

1、教学工作:

公共基础课教师年均完成280标准学时工作量,专业课教师年均完成260标准学时工作量。

2、在老教师的指导下,熟悉教学各环节工作,参与实习、实验指导工作。

3、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及学术研究活动,独立撰写教案、讲义,或公开发表论文(作品)。

 

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条件

一、学历、资历、外语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实验工程(实验)师职务五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六年以上。

取得后续学历人员可比照上述条款申报高级实验师,但中级职务任职年限从后续学历取得之日算起。

2.参加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外语及计算机考试,成绩合格。

二、业务条件

1.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的实验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组织和指导大型实验技术工作及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

2.能够根据教学计划制定本专业实验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在组织实验工作和培养实验技术人员方面做出较大成绩。

3.具有设计、改进实验方案、实验设备的能力,有效实现资源共享,提高设备的利用率,承担实验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提高设备的完好率,编制仪器设备的实验操作规程,对实验室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年均承担教辅工作量不少于240教分。

4.以下三项至少具备二项:

(1)作为主要作者(前三名),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三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核心期刊一篇),或公开出版过专著、译著、教材一本(本人撰写部分达五万字以上)。

(2)作为主要参加者,承担及完成过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或科研经费达3万元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

(3)作为主要贡献者,在技术开发方面取得较好成绩,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实验系列工程(实验)师职务任职条件

 一、学历、资历及外语条件

1.大学本科、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实验)师职务四年以上。

2.参加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成绩合格。

二、业务条件

1.掌握本专业技术知识、实验原理和实验方法,独立指导过教学实验。

年均承担教辅工作量不少于240教分。

为教师和学生提供优质服务,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2.能独立完成较复杂的实验任务,具有独立设计实验方案和创造实验条件的能力,在采用新技术改进实验方法和设备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3.能够对实验工作有关的仪器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和排除故障。

有效实现资源共享,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

严格执行实验操作规程。

4.编写过一本以上实验教材或作为主要作者(前三名)公开发表过一篇以上与所从事工作相关的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科研实验报告。

 

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条件

  一、学历、资历、外语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任期考核优秀或任期内至少一次年度考核优秀。

2.参加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外语及计算机考试,成绩合格。

二、业务条件

(一)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

担任高级工程师以来,工作能力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部级以上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和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解决重大技术问题起关键性作用,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能源化工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