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及晋升奖惩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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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及晋升奖惩制度

目标管理推行制度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激发员工潜能,提升工作绩效,从而提高经营绩效,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公司课级以上干部之工作目标的建立、推行与追踪、考核,均适用本规章。

1.3.权责单位

(1)总经理室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目标管理推行规定

2.1.目标设定阶段

2.1.1.目标推行期间

(1)本公司推行目标管理制度,以每年度为一期。

(2)每年底11月—12月为下年度目标设定时间。

2.1.2.目标设定依据

(1)总目标之设定应以公司年度营业目标与预算为依据。

(2)单位目标之设定应以总目标、上级指示、职掌任务为依据。

2.1.3.目标设定之基本原则

(1)上下级目标应相互连贯,下级目标应以完成上级目标而设定。

(2)目标设定应符合实际,具有可行性。

(3)目标之衡量基准应数量化,确属无法数量化的,应有文字清楚表达任务、标准。

(4)目标设定应有时间性,即有起始及完成日期,并设定各阶段达成之标准。

(5)目标设定要具有挑战性。

(6)目标设定要具备可完成性。

(7)应注明目标达成之配合条件。

(8)目标设定应予书面化。

2.1.4.目标设定步骤

(1)由总经理召集部门主管协商制定公司总目标。

(2)由各部门主管召集本部门干部协商制定部门之目标,呈总经理核准。

(3)各部门干部与所属部门人员协商制定本单位目标,呈部门主管标准。

(4)填写《目标管理卡》。

目标管理卡应包括下列内容:

(A)目标项目及数值。

(B)目标的重要性。

(C)完成目标的工作计划。

(D)工作条件或需其他部门配合事项。

(5)完成目标的工作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A)执行目标之方法与步骤。

(B)衡量目标达成之标准。

(C)开始及完成时间。

(D)负责人员与人力调配。

(E)其他说明事项。

如《目标管理卡》相关栏目不足填写上述内容,可另附纸说明。

(6)《目标管理卡》一式三联,经权责主管审核后,执行人自存一份,一份交直属主管,另一份交总经理室存档。

2.2.目标执行阶段

2.2.1.实施工作计划

(1)各级目标执行人员按照既定目标与工作计划进度执行。

(2)目标执行人之直属主管应予以充分授权,并提供必要之支援。

(3)目标执行人应以全力达成目标为努力方向,尽力而为。

2.2.2.目标追踪

(1)目标执行人应每月填写《目标管理卡》,作自我追踪、检讨。

(2)目标执行人之直属主管应与执行人作面对面的沟通,并就目标执行状况作追踪及问题检讨。

(3)总经理室负责追踪、监督工作,各目标执行人应将经主管审核之目标管理卡交至总经理室。

2.2.3.目标落后处理

(1)目标执行困难,若纯属个别性,而不致影响公司总目标或单位目标之达成者,由目标执行人与其直属主管检讨,提出改进对策。

(2)目标执行困难,将影响公司总目标或其他单位目标达成者,应由执行人之主管协调相关单位共同检讨对策,必要时在公司经营会议上或召集专会协商。

(3)确因不可抗力因素,致目标无法达成时,可由目标执行人提出申请,经主管及总经理核准后,准予修改目标。

2.3.考核验收阶段

(1)由目标执行人对目标达成成果作自我评价。

(2)由执行人之直属主管与目标执行人作面谈,进行成果评估。

(3)面谈达成评估协议后,呈总经理审核。

(4)成果评估结果经总经理审核后,转总经理室汇总、存档。

(5)召开目标管理成果发表会。

(6)成果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加薪等之参考资料。

3.附件

【附件】AE01-1《目标管理卡》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使本公司对职工之考核,能符合奖惩分明及公平的原则,以激励职工促进工作效能之提升,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凡隶属本公司各部门人员之考核评定,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1.3.权责单位

(1)管理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1.4.管理单位

人事部为本办法之管理单位。

2.考核规定

2.1.考核区分

本公司职工考核分平时考核、年终考核与专案考核三类。

2.1.1.平时考核(月度考核)

(1)各单位直接主管对于所属职工,应依《职工考核标准表》所订事项逐一伯正确之考核,并将每月之各项考核结果,密记于《职工平时初考表》内,并于次月三日前送管理单位,作为年度考核及专案考核之初核参考资料。

2.1.2.年终考核

(1)每年初办理上一年度之考核。

(2)管理单位依据《职工平时初考表》、职工出勤和奖惩等资料予以核计,并填列于年度《职工考核表》内,分送各单位复审主管复核。

(3)各单位复审主管依据该年度考核表内资料,分别复核各项成绩,并计算分等,密封送管理单位核查后,转呈总经理核定。

2.1.3.专案考核

(1)在年度调薪或年终(中)奖金发放之前,得办理专案考核,作为发放或调整之参考。

(2)专案考核之考绩计算期间视状况另行规定。

(3)专案考核办理的作业程序同年度考核。

2.2.考核评分标准

2.2.1.平时考核

平时考核之评定项目及最高评分标准如下:

(1)业绩贡献:

60分。

(2)业务能力:

20分。

(3)工作态度:

20分。

2.2.2.年度考核、专案考核

年度考核或专案考核在复核时,除复核平时考核所列各项考核外,尚须加上出勤考核项目及奖惩考核项目。

其评分计算结构如下:

(1)年度考核或专案考核期间之平时考核平均发数,占总考核分数的80%。

(2)职工出勤所评分数占总考核分数的20%,其20分评扣计算如下:

(A)迟到每次扣0.2分。

(B)请事假一天(不满一天以一天计)扣0.4分。

(C)请病假一天(不满一天以一天计)扣0.2分。

(D)早退每次扣1分。

(E)旷工一天(不满一天以一天计)扣3分。

(3)考核计算期间曾受奖惩者,其考核应依下列规定加减分数:

(A)记大功或大过一次者,各加减9分。

(B)记功或记过一次者,各加减3分。

(C)嘉奖或申诫一次者,各加减1分。

(D)功过得相抵,但受奖加分不得超过100分。

(4)上述出勤分数由主管人事单位核计。

2.3.考核列等

(1)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者为A等。

(2)考核总分在80~90分者为B等。

(3)考核总分在70~80分者为C等。

(4)考核总分在60~70分者为D等。

(5)考核总分不满60分者为E等。

2.4.考核列等限制

职工考核列等应注意事项如下:

(1)《职工平时考核表》成绩均在80分以上,并有记功以上奖励,且出勤基目分数在18分以上者,才得列为A等。

(2)职工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B等:

(A)曾受记过以上处分,尚未抵销者。

(B)出勤项目分数未达16分以上者。

(3)考核列B等以上人数在每考核单位所占比例,不得高过15%。

(4)考核列为C等以下人数在每考核单位所占比例,不得低于15%。

(5)于年度考核或专案考核期间,职工实际在职工时间未满1/2,或停薪留职尚。

2.5.考核奖惩

年度考核或专案考核之奖惩如下:

2.5.1.年度调薪时

(1)A等:

升三级。

(2)B等:

升二级。

(3)C等:

升一级。

(4)D等:

不予升级。

(5)E等:

降一级或解除聘用。

2.5.2.年(中)终奖金

(1)A等:

奖金系数1.5计。

(2)B等:

奖金系数1.2计。

(3)C等:

奖金系数1.0计。

(4)D等:

奖金系数0.8计。

(5)E等:

奖金系数0.5计。

【注】考核之奖惩幅度得视状况随时修改变动。

【注】连续两次年度考核列为E等之人员予以解除解除聘用处理。

2.6.核定权责

职工考核核定权责如下:

(1)直接对总经理负责之部、厂、课主管,不予考核。

(2)职员、员工、干部由直接主管负责初核,由部、厂、室或课主管负责复核,复核后之考核密封送管理单位呈总经理核定之。

2.7.其他事项

(1)新进人员试用满后,或在职职工调升职务试用期满后,均应由各单位主管填报《试用期满考评表》,密封送管理单位核查,作为归等级与派任工作之依据。

(2)职工考核由人事部督导及复查,以期公平。

(3)考核人员均应以公正、公平的立场进行考核,不得泄漏或徇私,违者议处。

(4)职工考核表由人事部密存,除总经理及管理单位请客外,其他人员不得查阅。

3.附件

【附件】AE02-1《职工月度考核表》

【附件】AE02-2《职工考核表》

【附件】AE02-3《试用期满考评表》

 

【附件】AE02-3

姓名

单位

性别

工号

代号

年龄

学历

考核期间月至月

考核期间

到职日

年月日

考核日期年月日

年月日

月份考核

第一()月

第二()月

第三()月

试用期满

考评总核定

操行与品德

工作意欲程度

贯彻命令程度

工作效率情形

工作精确程度

初核分数

复核分数

增减理由

核定

总分

薪资内容

试用薪资

调整后薪资

职等

本俸

主管津贴

特勤

津贴

全勤奖金

合计

差异

人核

事定

单结

位果

□试用期满考评为等,拟正式录用,成为正式人员,并依考评结果归职等为:

□试用期满考证为C等,拟延长试用期个月,自月日至月日,期满

后再予考评。

□试用期满考评为D等,不予任用。

1.本表请于新进人员试用期满(破月不予核计)当月月底密封送公司人事单位主管,徇私考评或泄漏成绩者议处。

2.初考人员请注意考核规定,另外,出勤、奖惩不考核。

复核人

初核人

职称:

签章:

职称:

签章:

试用期满考评表

总经理:

人事单位:

单位主管:

员工晋升管理办法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激励职工努力上进,本公司职务升迁管道畅通,提升经营绩效,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内二职等以上职工之晋升,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1.3.权责单位

(1)管理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1.4.管理单位

人事部为本办法之管理单位。

2.职阶晋升规定

2.1.职阶晋升条件

职阶晋升系指一职等之二阶升一阶。

2.1.1.一般情况晋升

本公司职工符合下列条件者,得予以晋升其职阶:

(1)担任现职阶工作满三年。

(2)连续一年内无C等以下之考绩评等,后六个月至少有两次以上被评定为A等。

2.1.2.特殊情况

本公司职工符合下列条件者之一者,得予以晋升其职阶:

(1)连续两年考绩被评定为A等以上者。

(2)其他特殊情况表现优良,如有重大可行性提案。

(3)人事部门主管签核。

2..2.职阶晋升申请流程

符合职阶晋升条件者,应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由部门主管(正经理)提报,转人事部审核。

(2)人事部依据该员工人事现况资料签注意见,呈总经理承认晋升之。

【注】人事管理单位得于必要时统一办理晋阶考试,作为晋升参考之依据。

3.职等晋升规定

3.1.职等晋升条件

职等晋升系指不同职等之下职等拟升上职等。

3.1.1.一般情况

本公司职工符合下列条件者,得予以晋升其职等:

(1)担任现职阶工作满三年。

(2)连续三年内无C等以下之考绩评等,提报前至少有两次以上被评定为A等。

(3)可以胜任上一职等之工作者。

3.1.2.特殊情况

本公司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得予以晋升其职等:

(1)连续三年考绩被评定为A等以上者。

(2)其他特殊情况表现优良,专案呈报经总经理同意。

3.2.职等晋升申请流程

符合职等晋升条件者,应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由部门主管(正经理)提报,转人事部审核。

(2)人事部依据该员工人事现况资料签注意见。

(3)总经理签核。

4.注意事项

(1)晋升二职等以上者,须经人事部审批核定,人事部主管签定。

(2)三职等由人事部审议核定,呈报总经理。

(3)四职等以上人员之晋升,由董事长承认。

(4)本公司得于每年七月份、次年一月份统一办理职工晋升作业。

5.附件

【附件】AE03-1《员工职阶晋升申请表》

 

【附件】AE03-1

员工职阶晋升申请表

日期:

姓名

工号

部门

原任职称

原任职阶

晋升职称

晋升职阶

晋升原因:

 

人事意见:

 

董事长:

总经理:

人事部:

部门主管:

说明:

1.部门主管于每年7月5日或次年1月5日前提出申请;

2.人事审核;

3.董事长或总经理核准。

 

员工奖惩办法

1.总则

1.1.制定目的

(1)以公平的奖惩标准激励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并使本公司职工之行为有所遵循。

(2)建立合理明确的奖惩制度,以强化团体纪律,促使本公司管理工作进行顺畅。

1.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职工之奖惩,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1.3.权责单位

(1)管理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1.4.管理单位

人事部为本办法之管理单位。

2.奖励规定

2.1.奖励分类

本公司职工之奖励分为下列五种:

(1)嘉奖。

(2)记功。

(3)记大功。

(4)奖金。

(5)晋升等级。

2.2.奖励标准

2.2.1.嘉奖

有下列业绩之一者得予以嘉奖:

(1)全年从未迟到及旷职(工)者。

(2)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效者。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者。

(4)有其他功绩者。

2.2.2.记功

有下列业绩之一者得予以记功: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等,建议改进经采购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4)检举他人违规或损害公司工厂利益者。

(5)有其他较大功绩者。

(6)曾记二次以上嘉奖者。

2.2.3.记大功

有下列业绩之一者得予以记大功:

(1)对各项生产设备,有所发明或改进卓有成效者。

(2)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失者。

(3)维护职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4)维护公司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害者。

(5)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6)曾记二次以上功奖者。

2.2.4.奖金或晋级

有下列业绩之一者得予以记奖金或晋级:

(1)对各项生产方法及品质之改进确有成效。

(2)连续服务满五年考绩优良(乙等以上),未曾旷职(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3)对于业务有特殊贡献足为表扬者。

(4)曾记大功两次以上者。

(5)有其他特殊功绩者。

3.惩罚规定

3.1.处罚分类

本公司职工之惩罚分为下列四种:

(1)申诫。

(2)记过。

(3)记大过。

(4)免职。

3.2.惩罚标准

3.2.1.申诫

有下列业绩之一者得予以申诫:

(1)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2)在禁烟地点吸烟者。

(3)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疏忽工作者。

(4)因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5)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6)未经许可,携带不必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7)涂写墙壁、机器,有碍观瞻者。

(8)出入公司厂区不遵规定或携物品出入公司厂区,而拒绝门卫或管理人员查询者。

(9)其他违反规定事宜经主管认为应予申诫惩处者。

3.2.2.记过

有下列业绩之一者得予以记过: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3)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害他人工作有事证者。

(4)不经许可擅自越权做主,致公司工厂蒙受损失者。

(5)私生活未检点,影响公司信誉或运作者。

(6)擅离职守,且虚报加班事宜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份利益有具体事实者。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躲卧休息或处理私事有具体事证者。

(10)其他违反规定事宜经主管认为应予申诫惩处者。

3.2.3.记大过

有下列业绩之一者得予以记大过:

(1)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泄漏生产或事务上机密者。

(3)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生产秩序有事证者。

(4)撕毁公告或公务文件者。

(5)擅自变更公司政策或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工厂蒙受重大损失者。

(6)拒绝服从主管人员之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者。

(7)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使公司工厂蒙受重大损失者。

(8)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9)携带违禁品或危险物品进入工厂不听劝阻者。

(10)其他有重大违反规定事宜,经主管认为应予记大过惩处者。

3.2.4.免职

有下列业绩之一者得予以记过:

(1)利用本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工厂信誉遭受重大损失有具体事证者。

(2)泄露公司工厂机密,造成重大损失者。

(3)贪污挪用公款,证据确凿者。

(4)在公司工厂内互殴或殴人者。

(5)偷窃公司财物,证据确凿者。

(6)请假期间内往他处工作经查明属实者。

(7)一再不听各级主管人员之合理指挥,且行为粗暴情节重大查证属实者。

(8)故意破坏机件或损毁重要公物者。

(9)在公司工厂内聚赌或有伤风化之行为者。

(10)私自留宿不良分子于公司、工厂或宿舍不听劝止,致生事故者。

(11)记大过满两次,且经公司核定者。

(12)本人或唆使他人公然威胁主管或以暴力威胁同事有事证者。

(13)非法罢工、怠工或鼓动他人怠工,有具体事实者。

(14)在外行为不端,被判处徒刑确定者。

(15)在工厂严禁吸烟场所吸烟且导致火灾者。

(16)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或有公然侮辱上级之行为者。

(17)参加非法组织,意图破坏工厂有事证者。

(18)结伙纠众,扰乱公司工厂秩序,具有事证者。

(19)未经请假无故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无故旷工满六天者。

(20)有其他违反法律规定之行为,情节重大者。

4.注意事项

4.1.奖惩核定流程

(1)职工如发生符合奖惩标准等情事时,应由直属主管提报《奖惩呈报表》,详填发生时间、地点、事实。

(2)管理单位依据本办法之奖惩标准,签注意见于《奖惩呈报表》。

(3)管理单位呈送总经理裁后公布,并登记列入考绩。

4.2.惩罚累计

(1)职工一年之内记申诫两次,得作为记过一次。

(2)记过两次得作为记大过一次。

(3)累记大过两次且经公司核定者,得予以免职。

4.3.功过抵消

职工平日功过得于每年年终考绩时,由管理单位相互抵消,其规定如下:

(1)年度内嘉奖得与申诫抵消。

(2)年度内记功一次或嘉奖两次,得抵消记过一次或申诫两次。

(3)年度内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两次,得抵消记大过一或记过两次。

4.4.移送司法部门

职工所犯过失如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时,除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议处外,并得移送有关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5.附件

【附件】AE04-1《奖惩呈报表》

【附件】AE04-1

奖惩呈报表

NO:

日期:

       

姓名

单位

职称

呈报人

时间

地点

事实

申请内容

处 单

理 位

经 主

过 管

定 人

奖 事

惩 单

依 位

据 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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