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桥墩镇玉门路改造外立面整治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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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桥墩镇玉门路改造外立面整治工程

苍南县桥墩镇玉门路改造-外立面整治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QDZB029

招标人:

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

监督单位:

苍南县桥墩镇招投标分中心

招标代理:

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2018年8月31日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注意事项

第六章图纸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QDZB0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县桥墩镇玉门路改造-外立面整治工程已由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苍发改投〔2018〕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乡镇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拨款60%、乡镇自筹40%,招标人为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投资约160万元;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外立面整治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14幢楼外立面装饰。

详见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本工程计划工期为45日历天,建设地点为苍南县桥墩镇。

2.2质量要求: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按建设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规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8年9月3日――2018年9月5日时间内,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预算书、图纸资料等);投标人提疑以书面形式送达代理单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10日10:

00,地点为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会议室(苍南县桥墩镇镇府路56-5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提问时间:

2018年9月6日上午12时之前。

5.4答疑时间:

2018年9月6日下午17时之前。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叶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

0

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

苍南县桥墩镇招投标分中心

2018年8月31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

地址:

苍南县桥墩镇镇府路56-58号

联系人:

叶先生

联系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址:

苍南县灵溪镇车站大道鑫鑫财富中心1幢601室

项目负责人:

周先生联系电话:

0

造价负责人:

蔡先生联系电话:

0

1.1.4

项目名称

苍南县桥墩镇玉门路改造-外立面整治工程

1.1.5

建设地点

苍南县桥墩镇

1.2.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及乡镇自筹

1.2.2

出资比例

财政拨款60%、乡镇自筹4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外立面整治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14幢楼外立面装饰。

详见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1.3.2

计划工期

45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1、企业要求:

1、按建设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规定。

3、其他要求: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

4、项目班子成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

5、业绩要求:

/。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

踏勘时间:

/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

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

/

分包金额要求: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1.12

偏离

☑不允许□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及资料下载时间

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工程预算书、图纸等

时间:

2018年9月3日—2018年9月5日

在.cn/上下载。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2018年9月6日上午12时前以书面形式送达代理公司

2.2.2

招标人澄清时间

及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人澄清时间:

2018年9月6日下午17时之前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9月10日10:

00

2.2.3

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的时间和方式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经苍南县桥墩镇招投标分中心备案后,在.cn/进入“乡镇及县直属机关/答疑与补充”下载。

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应自行察看并下载上述内容,不须做收到确认。

请各投标人关注网站上的补充答疑,已公布的补充答疑投标人未查看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2.3.1

招标文件的修改时间

同本章前附表2.2.2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

同本章前附表2.2.3

3.3.1

投标有效期

60工作日

3.4.1

投标保证金

1、提交方式:

银行转账形式;

金额:

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

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采取投标人直接向苍南县桥墩镇财政所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本工程开标前到达规定帐户,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帐户汇出,不得现金解入,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单位凭银行交款单去苍南县桥墩镇预算会计核算中心换发票或作收款确认,开标前凭镇财政发票或已确认的银行缴款凭证递交投标文件。

对于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投标保证金汇入的户名:

苍南县桥墩镇预算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

苍南农商银行

银行帐户:

201000021247906

①各投标人在转(汇)款时充分考虑银行转(汇)的时间差风险。

②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独立汇入,不允许几个项目或标的保证金捆绑汇入,否则苍南县桥墩镇财政所将作为错汇款予以退回,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3.5.1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年

3.5.2

近年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3.5.3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要求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年

3.5.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年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允许

3.7.3

签字、盖章要求

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妥为密封,标函封线加盖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盖章,否则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3.7.4

投标文件份数

1、投标文件一式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伍份(正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资格审查要求必须提交的有关材料原件壹份。

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一起密封;证书原件单独密封。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苍南县桥墩镇玉门路改造-外立面整治工程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收件人:

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点:

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会议室(苍南县桥墩镇镇府路56-58号)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8年9月10日10:

00

开标地点:

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会议室(苍南县桥墩镇镇府路56-58号)

7.1

是否授权评标小组确定中标人

□是

☑否

1、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名。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

提交时间: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

履约担保的金额:

合同价款的5%

7.4

合同签订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订合同。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工程造价

本工程标底造价为人民币1605341元;

本工程采用

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有关增值税税率及计价系数调整的通知》(建建发[2018]104号),本工程税金取值为10%,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由苍南县桥墩镇财政所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发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或收款确认原件及复印件。

对于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2、招标文件资料工本费300元,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开标会议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并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因事不能亲自参加,应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并出示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社保部门的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出具的开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的正常缴费<显示为已到账>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盖有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按上述要求验证,只有通过验证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才可开启,否则将按无效标处理。

4、投标人投标报价时须根据施工图和预算书等内容仔细核对标底造价,如标底造价存在误差(包括错算、漏算、少算)的,投标人应在答疑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投标人投标报价时须自行综合考虑,今后将不予以调整。

5、投标须知的正文与前附表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本工程是否组织踏勘现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本工程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1分包

中标人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非主体、非关键部位)交由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图纸;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8)工程预算书;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天前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cn)发布。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

对招标文件中存在由于文字表达不清或有多种解释而未明确规定,投标人又没有在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时间内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人拥有最终解释权,由此而导致投标人不中标或中标后产生不利因素,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有权以补充说明的形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该补充说明将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cn)公布。

据此发出的补充说明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补充说明如对招标文件发生实质性的变化,不做修改的可能影响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则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天前发出,如果补充说明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将在苍南县桥墩镇招投标分中心备案,并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c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3.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均以在苍南县桥墩镇招投标分中心备案的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或公告)为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证书原件两部分组成,具体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3.1.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随身携带),法人到场除外。

(详见本章4.2.6规定)

3.1.1.2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格式见附件):

(1)封面;

(2)工程标底认同书;

(3)投标函;

(4)资格后审申请书;

(5)投标人一般情况、投标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投标项目技术负责人一般情况、项目部人员配备情况。

(6)资格后审申请书相关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

3)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三类人员”A类证书;(有效期内的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需提供任职文件原件);

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

6)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

7)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上无标注单位或所标注单位与投标人不符,须出具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最后参保日期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和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岗位证书;

8)三类人员证书如在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供由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9)项目负责人在建变更资料(若有);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核对,且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作否决其投标处理(原件密封在证书原件封袋内并附原件清单且加盖企业公章)。

注:

1、企业提供的电子证书(电子证照)予以认可。

(电子证照批准件在招标过程中,是不可以使用的。

如果用于招投标,请正确填写所需要招投标的项目名称,再选择用途类型,如果没有合适的类型,可选择其他,自行填写后预览,打印电子证书)

2、已按建市[2014]159号资质标准取得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如可以在浙江省建设信息港网站上查询的,可以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涂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cn)上公告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各投标单位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4.1项的规定,采用银行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

(3)拒绝接受投标书中已确认的承诺或条款;

(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3.5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要求提供原件的,原件与证书原件一起密封。

3.5.1需要提供其他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内容必须符合要求;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小组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3.7.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密封;证书原件单独密封。

投标人应在标函密封袋上清楚地分别标明“投标文件”、“证书原件”字样。

投标文件需用封袋包装,加贴封条,封袋和封条上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盖章。

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5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接收人和递交人均需在收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2.6开标会议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并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因事不能亲自参加,应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并出示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社保部门的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出具的开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的正常缴费<显示为已到账>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盖有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按上述要求验证,只有通过验证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才可开启,否则将按无效标处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盖章。

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5.2.1开标由代理公司主持;

5.2.2本工程按时送达的投标文件应达到三家及三家以上,才可开标。

否则应视本次招标缺乏有效竞争而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5.2.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在场,并对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进行审核;

5.2.4本工程开标前由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2.5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

按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先后顺序的逆序(先送达的后开启);

5.2.6开启商务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下浮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2.7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下浮率K%;

5.2.8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按照评标方法评审出第一中标候选人;

5.2.9开标会议结束。

6.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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