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水质标准水质和3类水水质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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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水质标准水质和3类水水质标准
<饮用水水质标准>常规指标
微生物
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
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
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
菌落总数(CFU/mL)100
毒理指标
砷(mg/L)0.01镉(mg/L)0.005铬(六价,mg/L)0.05
铅(mg/L)0.01汞(mg/L)0.001硒(mg/L)0.01
氰化物(mg/L)0.05氟化物(mg/L)1.0
硝酸盐(以N计,mg/L)10地下水源限制时为20
三氯甲烷(mg/L)0.06四氯化碳(mg/L)0.002
溴酸盐(使用臭氧时,mg/L)0.01甲醛(使用臭氧时,mg/L)0.9
亚氯酸盐(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时,mg/L)0.7
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时,mg/L)0.7
化学指标
色度(铂钴色度单位)15
浑浊度(NTU-散射浊度单位)1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3
臭和味无异臭、异味
肉眼可见物无
pH(pH单位)不小于6.5且不大于8.5
铝(mg/L)0.2铁(mg/L)0.3锰(mg/L)0.1
铜(mg/L)1.0锌(mg/L)1.0氯化物(mg/L)250
硫酸盐(mg/L)250溶解性总固体(mg/L)1000总硬度(以CaCO3计,mg/L)450
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mg/L)3
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6mg/L时为5
挥发酚类(以苯酚计,mg/L)0.002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0.3
放射性
总α放射性(Bq/L)0.5
总β放射性(Bq/L)1
① MPN表示最可能数;CFU表示菌落形成单位。
当水样检出总大肠菌群时,应进一步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水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不必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
② 放射性指标超过指导值,应进行核素分析和评价,[3]判定能否饮用。
表2饮用水中消毒剂常规指标及要求
消毒剂名称与水接触时间出厂水
中限值出厂水
中余量管网末梢水中余量
氯气及游离氯制剂(游离氯,mg/L)至少30min4≥0.3≥0.05
一氯胺(总氯,mg/L)至少120min3≥0.5≥0.05
臭氧(O3,mg/L)至少12min0.30.02
如加氯,
总氯≥0.05
二氧化氯(ClO2,mg/L)至少30min0.8≥0.1≥0.02
非常规编辑
指标限值
微生物
贾第鞭毛虫(个/10L)<1
隐孢子虫(个/10L)<1
毒理指标
锑(mg/L)0.005
钡(mg/L)0.7铍(mg/L)0.002硼(mg/L)0.5
钼(mg/L)0.07镍(mg/L)0.02银(mg/L)0.05
铊(mg/L)0.0001氯化氰(以CN-计,mg/L)0.07
一氯二溴甲烷(mg/L)0.1二氯一溴甲烷(mg/L)0.06
二氯乙酸(mg/L)0.051,2-二氯乙烷(mg/L)0.03
二氯甲烷(mg/L)0.02
三卤甲烷(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的总和)该类化合物中各种化合物的实测浓度与其各自限值的比值之和不超过1
1,1,1-三氯乙烷(mg/L)2三氯乙酸(mg/L)0.1
三氯乙醛(mg/L)0.01
2,4,6-三氯酚(mg/L)0.2三溴甲烷(mg/L)0.1
七氯(mg/L)0.0004马拉硫磷(mg/L)0.25
五氯酚(mg/L)0.009六六六(总量,mg/L)0.005
六氯苯(mg/L)0.001乐果(mg/L)0.08
对硫磷(mg/L)0.003灭草松(mg/L)0.3
甲基对硫磷(mg/L)0.02百菌清(mg/L)0.01
呋喃丹(mg/L)0.007林丹(mg/L)0.002
毒死蜱(mg/L)0.03草甘膦(mg/L)0.7
敌敌畏(mg/L)0.001莠去津(mg/L)0.002
溴氰菊酯(mg/L)0.02
2,4-滴(mg/L)0.03
滴滴涕(mg/L)0.001
乙苯(mg/L)0.3
二甲苯(mg/L)0.5
1,1-二氯乙烯(mg/L)0.03
1,2-二氯乙烯(mg/L)0.05
1,2-二氯苯(mg/L)1
1,4-二氯苯(mg/L)0.3
三氯乙烯(mg/L)0.07
三氯苯(总量,mg/L)0.02
六氯丁二烯(mg/L)0.0006
丙烯酰胺(mg/L)0.0005
四氯乙烯(mg/L)0.04
甲苯(mg/L)0.7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mg/L)0.008
环氧氯丙烷(mg/L)0.0004
苯(mg/L)0.01
苯乙烯(mg/L)0.02
苯并(a)芘(mg/L)0.00001
氯乙烯(mg/L)0.005
氯苯(mg/L)0.3
微囊藻毒素-LR(mg/L)0.001
化学指标
氨氮(以N计,mg/L)0.5
硫化物(mg/L)0.02
钠(mg/L)200
供水指标编辑
指标限值
1、微生物指标
菌落总数(CFU/mL)500
2、毒理指标
砷(mg/L)0.05
氟化物(mg/L)1.2
硝酸盐(以N计,mg/L)20
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度(铂钴色度单位)20
浑浊度(NTU-散射浊度单位)3
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5
pH(pH单位)不小于6.5且不大于9.5
溶解性总固体(mg/L)1500
总硬度(以CaCO3计,mg/L)550
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mg/L)5
铁(mg/L)0.5
锰(mg/L)0.3
氯化物(mg/L)300
硫酸盐(mg/L)300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
5.1采用地表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应符合GB3838要求。
5.2采用地下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应符合GB/T14848要求。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
6.1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要求应按照卫生部《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执行。
二次供水卫生要求
二次供水的设施和处理要求应按照GB17051执行。
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
8.1处理生活饮用水采用的絮凝、助凝、消毒、氧化、吸附、pH调节、防锈、阻垢等化学处理剂不应污染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T17218要求。
8.2生活饮用水的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和水处理材料不应污染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T17219要求。
监测方法编辑
供水单位
供水单位的水质检测应符合以下要求。
9.1.1供水单位的水质非常规指标选择由当地县级以上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协商确定。
9.1.2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的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合格率计算按照CJ/T206执行。
9.1.3村镇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的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合格率计算按照SL308执行。
9.1.4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结果应定期报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送水质检测结果的内容和办法由当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商定。
9.1.5当饮用水水质发生异常时应及时报告当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卫生监督
卫生监督的水质监测应符合以下要求。
9.2.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定期对各类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进行卫生监督、监测。
9.2.2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饮用水监督、监测方案。
检验方法
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应按照GB/T5750执行。
[2]
水质3类标准
根据GB3838-2002的规定,我国地表水水质分为5类,其中3类水质为:
序号
项目
Ⅲ类
1
水温(℃)
人为造成的环境水温变化应限制在:
周平均最大温升≤1
周平均最大温降≤2
2
pH值(无量纲)
3
溶解氧≥5
4
高锰酸盐指数≤6
5
化学需氧量(COD)≤20
6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4
7
氨氮(NH3-N)≤1.0
8
总磷(以P计)≤0.2(湖、库0.05)
9
总氮(湖、库、以N计)≤1.0
10
铜≤1.0
11
锌≤1.0
12
氟化物(以Fˉ计)≤1.0
13
硒≤0.01
14
砷≤0.05
15
汞≤0.0001
16
镉≤0.005
17
铬(六价)≤0.05
18
铅≤0.05
19
氰化物≤0.2
20
挥发酚≤0.005
21
石油类≤0.05
22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2
23
硫化物≤0.05
24
粪大肠菌群(个/L)≤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