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羊场乡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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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羊场乡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纳雍县羊场苗族彝族乡农贸市场新建项目

 

主管单位:

贵州省纳雍县商务局

建设单位:

纳雍县羊场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

赵韵旭

联系电话:

(0857)3675001

建设地点:

纳雍县羊场苗族彝族乡兴羊大街

编制时间:

2016年7月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基本情况

1.1.1项目名称:

纳雍县羊场苗族彝族乡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1.1.2项目性质:

新建

1.1.3建设地点:

纳雍县羊场苗族彝族乡兴羊大街

1.1.4项目业主:

纳雍县羊场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1.2研究范围及主要编制依据

1.2.1研究范围

受项目业主纳雍县羊场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纳雍县羊场苗族彝族乡(简称:

羊场乡)农贸市场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主要研究范围包括:

项目背景及必要性、项目区域现状和规划、需求分析和政策保障、建设内容与规模、建设方案、节能、工程进度和项目管理、建设项目招投标、环境影响及评价、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社会效益综合评价等。

1.2.2主要编制依据

(1)《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

(2)《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3)《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5)《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6)业主提供的区域社会、经济、人口、环境、土地、自然条件等基础性资料

(7)本项目适用的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法规等

(8)项目其他有关资料

1.3可行性研究的主要结论

1.3.1项目建设必要性

纳雍县羊场苗族彝族乡农贸市场是满足羊场乡人民生活的需要,是繁荣羊场乡及其周边乡镇(姑开、古达、阴底、松林)商贸流通的需要,是解决商户就业问题的需要,是“菜篮子”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

1.3.2建设内容及规模

净用地面积为1800㎡(2.7亩),总建筑面积1700㎡。

其中:

全封闭式钢结构交易大棚1200㎡,营业商铺400㎡,公共厕所50㎡,办公用房50㎡。

,配套建设化粪池100立方米,垃圾收集点2处,绿化工程(含景观)100㎡,交易货台30个,环保、消防设施1套。

室外给排水管网1km,室外强弱电管网1km。

1.3.3工期安排

根据项目的规模和前期工作情况,工程建设期初步确定为1.5年,具体安排为:

2016年7月至2016年8月底以前,完成可行性研究、施工图设计和工程招投标工作、完成建设资金筹集等前期准备工作。

2016年9月至2017年11月底以前,完成工程建设,同步完成配套道路、管网工程。

2017年12月进行工程验收。

1.4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单位指标

投资金额(万元)

占总投资比例

1

工程费用

 

 

150

93.75%

1.1

土地及平整及前期

16

10%

1.2

建筑工程

 

 

135

84.44%

2

流动资金

 

 

10

6.25%

3

总投资

 

 

160

 

4

资金筹措与来源

业主自筹

 

 

10

6.25%

财政资金

 

 

150

93.75%

5

建设期

2016年9月-至2017年11月

表1-1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1.5项目建设投资及资金来源

1.5.1项目建设投资

市场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160万元。

其中:

土建工程费用135万元,占总投资的84.44%;工程建设其它费用(土地购置、前期各项筹备)16万元,占总投资的10%;流动资金10万元,占总投资的6.25%

1.5.2资金来源

市场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160万元,资金来源于上级部门协调15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93.75%;整合自筹资金1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6.25%。

1.6评价

农村农贸市场建设是“菜篮子”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羊场苗族彝族乡无农贸市场,无论赶集天还是闲天,商户都是在纳赫公路两边摆摊设点,经常造成交通堵塞,市场上脏、乱、差现象严重,给整脏治乱工作带来极大难度,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羊场地处通往姑开苗族彝族乡、赫章县古达乡、松林乡、七星关区阴底乡的四个岔路口上,是一个交通转运站,随着夹岩水库移民搬迁、异地扶贫搬迁等项目的建设、羊场苗族彝族乡城镇人口将急速增加,无农贸市场给居民生产生活带来极大的不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羊场苗族彝族乡经济发展和扶贫工作的开展。

因此,加快建设羊场苗族彝族乡农贸市场,既是小城镇扩容提质的必然要求,也是满足居民最基本生活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迫切需要,同时还是扩大就业的重要渠道,必须按照高标准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管理的要求,高度重视,全力推进。

本市场作为农副产品产地农贸市场符合国家及贵州产业政策,对羊场苗族彝族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来说是急需的,从地缘条件来看是优越的;项目建设通过规划合理,起点高、规模大、服务配套、管理规范的建设方式,将促进当地农民产业化的快速发展。

项目建设市场广泛,拥有当地农村和相邻县及地区市场,对促进当地农业产品的销售、商品的流通起到很大的作用。

项目的建设可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农村经济协调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羊场苗族彝族乡农贸市场建成后,对提高农民收入,大量增加就业岗位,改善居民生活质量,都将起到明显的推动作用。

在此建市场具有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市场地理位置合理,基础设施良好、建设条件优越,经济效益可观,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二章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近年来,羊场苗族彝族乡党委、政府坚持把改善明生作为提升羊场形象的重要抓手,羊场乡面貌焕然一新,小城镇功能日趋完善。

但是缺乏农贸市场和羊场乡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群众的要求期盼、和现代建筑都形成鲜明对比和强烈反差。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规划布局不合理。

现在商户都是在公路上摆摊设点,辐射能力弱,整体规模小,难以满足储藏、流通、零售要求。

二是软件硬件不配套。

缺乏垃圾处理设施和排水系统,脏、乱、差问题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乡容乡貌和环境卫生。

三是经营管理不规范。

日常监管跟不上,骑路经营、占道经营比比皆是。

产品检测缺乏必要的手段,质量难以保证。

消防设备、停车场地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

随着羊场苗族彝族乡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城镇人口将稳步提升,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势在必行。

2.1项目建设背景

为了深入贯彻商务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实施标准化农贸市场示范工程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29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下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14〕10号),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纳雍县2016年552255市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纳府办发〔2016〕96号),改善羊场苗族彝族乡商业落后的局面,修建农贸市场,可扩大当地居民消费,带动居民脱贫致富,成为解决当地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重要实践。

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2.1农贸市场是农民增收的重要载体。

农贸市场关系千家万户,一方面要为农民提供销售渠道,另一方面要为居民提供源源不断的生活必需品,与人民群众休戚相关。

它是农民增收的重要载体。

农贸市场是反映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晴雨表”。

加快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是完善城乡流通体系、提升市场功能的切实举措,既可以拉动投资,吸纳临时就业,带动农民创业;又可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推动农产品产销衔接,拓宽销售渠道,实现农民增收;还可以繁荣服务业,鼓励农民走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发展的新路子,提升农贸市场经营品位和管理规范,促进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有利于羊场苗族彝族乡群众脱贫致富和经济转型。

因此,抓好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为农民提供了就业的平台、拓宽了增收的渠道,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利民工程。

2.2.2农贸市场是农民购物的重要场所。

农贸市场是“菜篮子”工程的中转站、批发站和流通站,承上启下,联系买卖。

保障“菜篮子”供应,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

随着羊场苗族彝族乡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需求逐步呈现多元化、多层次、多样化,群众越来越要求购物环境舒适、购物时间便利、经营品种丰富、消费质量安全、市场竞争有序。

实施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将有效改变脏、乱、差的购物环境,为广大群众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消费场所,让广大群众买得放心、买得安全、买得方便,有利于提升人居环境、提升生活品质、改变贫困形象。

因此,它不仅是打造“552255市场工程”的需要,更是惠及全乡群众的惠民工程。

2.2.3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

建设标准化农贸市场,易于发挥其在农产品集散交易、价格发现、仓储运输、信息传播、农产品标准与质量检测、市场配套服务等方面的功能,引导带动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信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农业发展起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引导农民生产,帮助农产品销售方面的作用越来越突出。

本项目建成后将以信息化带动农业产业化,提高农业市场流通效率,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素质水平,并促进特色区域经济发展格局的形成,从而带动整个羊场苗族彝族乡农业的发展。

本项目的建设,为农产品销售和保鲜创造条件,使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消费者能把握市场的脉搏,及时掌握供求信息,疏通产品销路,参加商贸活动,促进特色农产品生产走上产业化发展道路。

推行“订单农业”、“合同农业”,使农副产品生产基地从盲目生产走向以市场为导向的有计划生产,促进了农业企业的发展,有利于引导农业生产按照消费需求组织生产、调整结构、提高品质,克服农副产品生产的盲目性,有效地解决了农副产品销售难的问题,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从而增加农民收入。

2.2.4提高农民市场竞争能力的需要

农产品市场开放,要不断增强农民的市场竞争能力,提高产品质量,而提高产品质量的核心,就是要按标准化规范进行生产。

农贸市场以“公司+基地+农户”的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围绕区域优势产业,从产前、产中、产后和产业链进行系列开发,实行产供销、农工商结合,把农民、龙头企业和市场结合起来,形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一是面对分散的一家一户小农经济和传统落后技术,把规范化高新技术传授给农民,使其按照规范化技术操作,生产出符合市场,特别是符合国际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二是面对龙头企业技术不规范、产品质量低、市场竞争力弱、经济效益低的实际,进行技术改造,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生产。

第三章项目区域现状和规划

3.1乡域概况

羊场乡处于纳雍县城西北91公理处,与赫章县古达、响水、猓柱乡接壤,与毕节市阴底乡隔河相望,素有“鸡鸣三县”之称,属于高海拔岩溶山区,最高海拔2476米,最底海拔1280米,高低落差大,沟壑切割深,是纳雍县边远、贫困、落后的乡镇之一,属于全省100个一类重点贫困乡镇,全乡总面积116.75平方公里,辖16个村133个村民组,平均海拔1550米,2015年底,全乡有7878户31461人,主要居住着汉、苗、彝等民族,主要以种植玉米、土豆,特产有核桃、茶叶、放山猪、乌洋芋等。

3.2自然条件

项目区所在区域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四季分明,雨热同季,光照充足,无霜期长。

春季干旱多风,夏季雨量集中,秋季温和湿爽,冬季干冷少雪。

年平均气温15℃;一月平均气温8℃,极端最低气温-5℃;七月平均气温22℃,极端最高气温39℃;平均气温年较差3℃。

生长期年平均244天;无霜期年平均240天,最长252天,最短236天。

年平均日照时数1540小时,年总辐射量137.5千卡∕平方厘米。

0℃以上持续期300天(一般为1月20日~11月20日)。

年平均降水量1010毫米,极端年最大降水量1115毫(1984年),极端年最少降水量900毫米(2008年)。

灾害性天气主要有干旱、大风、冰雹、霜冻等,尤以干旱为首。

3.3社会经济条件

项目区农业经济收入要来自于四个方面:

一是种植业,如土豆、玉米、大豆等;二是养殖业,如放山猪、黑山羊、肉牛养殖等;三是经济作物,如核桃、茶叶、中药材、蔬菜等;四是劳务输出。

农业生产:

2014年生产粮食8394吨,其中玉米3724吨,马铃薯4670吨。

畜牧业以猪、羊、牛、家禽为主,2014年生猪饲养量10275头,年末存栏9027头;羊饲养量5425只,年末存栏4983只;牛饲养量7659头,年末存栏5867头;家禽饲养量4.9万羽。

商业:

2014年末共有个体工商户297个,社会商品零售额达1125万元,比上年增长3.6%。

3.4建筑施工条件

3.4.1电力

项目建设地可取姑开供电所所供居民用电,用电方便。

3.4.2给排水

项目建设地可取山上地表水,用水不受限制。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经处理达标后进入排水管网。

3.4.3交通条件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羊场苗族彝族乡兴羊大街,交通便捷。

第四章建设内容及规模

4.1建设原则

项目建设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羊场乡总体规划,以发展战略,积极推进羊场苗族彝族乡标准化农贸市场工作,全面提升基础设施、购物环境、交易条件和管理水平,实现场内场外环境同步改善,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同步提升,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舒适、便捷的消费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基本原则,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采取政府投资、财政以奖代补和市场化运作三位一体的投资模式。

鼓励社会各类企业和民间资本,投资兴建标准化市场,形成多种投资渠道、多种投资主体并行的投资建设格局。

4.2建设标准

4.2.1选址布局。

农贸市场选址要符合我县城市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要求,按照服务范围2平方公里为单元、控制半径500—1000米进行选址设置,标准化农贸市场占地面积2.7亩,做到布局合理、全城覆盖,切实满足居民日常消费需求。

初步选择在纳雍县羊场乡茅草坪村兴羊大街。

4.2.2设计要求。

农贸市场作为公益性城市公共配套设施,要按照国家商务部、财政部《标准化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选择单体建筑或非单体建筑中相对独立的场地进行建设。

  

4.2.3经营范围。

农贸市场主要经营蔬菜、蛋品、家禽、肉制品、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熟食卤品、腌腊制品、水果、粮油制品等各类农副产品。

如需增加经营品种的,经批准后,由工商部门发放经营许可证。

4.2.4安全设施。

标准化农贸市场要按照管理规范分行划市,统一设置消防、检验、通风、排水、废弃物处理、公厕等配套设施,做到“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交易公平、环境整洁、标识统一”。

 

农贸市场建设期间,积极安排好临时经营场所,城管、工商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管理和服务,确保经营者经营和市民购物不受影响。

4.3建设内容与规模

净用地面积为1800㎡(2.7亩),总建筑面积1700㎡。

其中:

全封闭式钢结构交易大棚1200㎡,营业商铺400㎡,公共厕所50㎡,办公用房50㎡。

,配套建设化粪池100立方米,垃圾收集点2处,绿化工程(含景观)100㎡,交易货台30个,环保、消防设施1套。

室外给排水管网1km,室外强弱电管网3km。

第五章市场设置与管理方案

5.1场地环境设计方案

5.1.1设计依据。

严格按照商务部《农贸市场建设规范》和商务部《标准化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等系列标准,以高标准、高起点的要求,规范设计、规范施工,认真操作,高质量的完成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任务。

5.1.2选址原则要求。

纳雍县羊场乡农贸市场选址符合小城镇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商业网点规划的要求,并取得相应的规划审批手续。

农贸市场设置符合交通、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与城市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配套,并选择在交通便利处。

以农贸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1公里以内,无有毒有害等污染源,无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场所。

5.1.3建筑设计:

市场土建结构采用符合国家建筑、安全、消防等要求的钢筋混凝土或新型材料结构。

本市场建筑的层高3米;交易大棚高4米。

场内主通道宽度3米,购物通道4米,污物等其他通道宽度2米。

设置出口2个,主要出入口门的宽度不低于3米。

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宽敞明亮,自然采光好。

市场设共厕,建设标准二级标准,不得设在熟食经营区域附近。

5.1.4、面积:

净用地面积为1800㎡(2.7亩),总建筑面积1700㎡。

其中:

全封闭式钢结构交易大棚1200㎡,营业商铺400㎡,公共厕所50㎡,办公用房50㎡。

5.1.5装修及场内布局:

市场地面铺设防滑地砖,并符合吸水、防滑、易清扫的要求,向通道两边倾斜;内墙(含立柱四周)贴墙面砖,高度不低于2米;房顶采用防霉涂料,吊顶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装修材料;室内空中除必须悬挂的证照、灯具线路外,无明管道、拦板以及其他线路等。

市场内经营者字号标牌应统一规范。

按照商品种类划行归市设置交易区。

同类商品区域要相对集中;分区要标志清晰。

市场内根据需要设置农民自产自销交易区。

活禽经营区应相对独立,与其他经营区隔开,相隔间距6米。

5.2设施设备设计

5.2.1给排水设施

1、供水设施场内经营用水保证足够的水量、水压,卫生应符合国家GB5749的要求,配置符合国家节约用水的规定,满足用水卫生标准的条件下使用循环用水。

场内配置高压水冲洗装置,便于冲洗地面墙体和设备设施。

2、排水设施

场内上下水道采用沉井式暗渠(安管)排水系统,并设防鼠隔离网。

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交叉处应设窨井,窨井间距8米,柜台内侧设地漏。

有地下车库的市场按照建筑要求另行设计。

购物通道下水道设计为暗道,防止异味上传,不可以设明沟。

柜台外地面排水槽宽度0.08米-0.1米,弧度深度0.03米-0.05米,用不锈钢材料或耐腐蚀、易清洗消毒的材料制作并设地漏。

柜台内排水槽保持排水通畅,地面保持干燥,不堆积垃圾。

污水排放系统应当按环保要求设置过滤处理设施,符合GB8978。

市场污水隔渣过滤处理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

5.2.2供电设施

配备符合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

电线铺设以暗线为主,并配备漏电防护装置。

各经营区域应配备带接地线的符合低压电器使用的电源插座,水产区域使用防水插座。

市场内环境照明供电设施配置应符合GB50034的规定。

柜台(操作台)上方灯照度应达到100lx,肉类分割剔骨操作台灯光照度不小于200lx。

场内通道应配备照明灯,各出入口应设置应急灯。

5.2.3通风设施

市场应安装1000W功率的低噪音排风机,排风机口布局的按国家或地方环保要求设置。

5.2.4垃圾处理设施

农贸市场配置统一的废弃物容器、垃圾桶(箱),并设置集中、规范的垃圾房。

垃圾房应密闭,有上下水设施,不污染周边环境,每个经营户应设置加盖的垃圾桶(箱)。

5.2.5消防安全设施

建筑消防设施应符合GBJ16-1987和GB50222-1995的要求;农贸市场应按照GB/T17110规定标准配置灭火器材。

5.2.6营业设施

1、柜台设施

摊位柜台应按不同品类经营需要统一制作,柜面及边缘挡水凸边使用面砖堆砌。

柜台面积按长1.5m-2m、宽0.75m-0.9m设置,柜台高度宜以0.7m-0.8m。

柜台立面应贴墙面砖,柜台靠通道外侧边沿应设挡水凸边,高度不低于5cm。

柜台内应留有同一位置摆放电子秤,电子秤设置位置应便于消费者查看。

2、商铺

商铺按照统一规划设计,每个铺面25个平方,每侧设置10个商铺,净空宽3m,长8m,高3m,门统一采用卷帘门,不设窗户。

5.3商品管理

5.3.1进货管理

场内商品进货商应向供货商索取产品的来源地证明、质量认证证书或商品检验检测合格证。

蔬菜宜从当地“场地挂钩”的批发市场或从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货。

鲜肉类必须从当地定点屠宰厂进货或从“场内挂钩”的批发市场进货,并附有与货物相符的检疫检验合格证明。

未实行定点的鲜牛、羊肉等,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豆制品和熟食制品必须向有营业资质和卫生许可的生产、经销企业进货,市场应索要与货同行的送货单等留存市场备案。

其他食品进货应有与货相符的食品卫生合格证明。

5.3.2入市检测

农贸市场应根据需要配置快速检测设备,并对入市蔬菜、水果的有机磷类氨基甲酸脂类农药残留含量进行监测。

市场每天核对进货商品与商品检疫检验合格单(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质检人员应对各种单证进行真伪及有效期验证,对初次入场的经营者资质证明及其商品质量证书原件应留复印件存档,建立可追溯机制。

5.3.3劣品清退

场内经营的商品出现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质量卫生问题时,应及时下架封存,并报食品卫生管理部门处理,建立不合格商品退市机制。

5.3.4禁营项目

农贸市场内禁止销售国家规定的野生保护动植物;禁止生产、加工和经营卫生部《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规定的禁营商品;严禁销售病死畜禽肉、变质肉、注水肉、未经检疫肉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肉类及其制成品;禁止场外加工的肉糜入市销售。

5.3.5零售加工

散装蔬菜上柜前应做洁净整理,包括去泥、去黄叶、去腐叶、去根,提倡净菜或半净菜上市。

需保鲜的蔬菜应使用保鲜膜包装,需捆扎的应使用无毒材料捆扎。

熟食卤品的整理加工,肉类统货的分割剔骨,鲜活、冰鲜水产品的现场去头、去内脏、去鳞等加工服务,应使用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刀具、刮器、绞肉机、容器等并在符合卫生要求的操作台(板)上进行。

市场内进行食品现场生产、加工的(包括半成品加工和直接入口食品的加工),必须符合卫生部《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规定。

场外活禽加工应使用安全卫生的工具,加工后的商品需严格清洗。

5.3.6商品陈列

1、蔬菜类:

蔬菜上柜销售前应加工整理,排列整齐,分类陈列。

预包装蔬菜排放应保持新鲜,整齐美观,方便销售。

2、鲜冻肉类

鲜肉经营鼓励设品牌销售区,其经营场地内必须设有温控设施,其区域温度不高于25℃。

当天交易剩余的鲜肉、分割肉须进行冷藏保质,保管时间根据季节确定。

肉类商品不得着地存放和接触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质。

肉类销售中产生的不可食用肉应置于明显标识的容器内,由市场管理部门按有关要求集中处理。

3、水产品类

冰鲜水产品柜台应在多孔不锈钢板上铺设散冰保鲜,并配置保鲜冷柜。

水发水产品和需清水暂养的贝类应放在专门的容器中陈列销售。

  4、豆制品类

豆制品须分类陈列,摆放整齐。

豆制品销售前后必须做好设施设备、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未销售完的豆制品应放入冷藏设施中贮藏。

5、熟食卤品

生、熟食品应分开放置,制作原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室内应配备消毒设备,专用放置或展示容器(具)、冷藏与空调等设施,并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要有完善的防蝇、防鼠设施,并做到无鼠、无蝇侵害。

熟食销售人员严禁直接用手接触食品。

6、酱腌菜类

直接入口的酱腌菜应当加盖销售,并配备防蝇、防鼠等设施,做到无鼠、蝇侵害。

严禁用手直接接触食品。

7、清真食品

清真食品专柜的设置与运作必须符合国家和有关民族政策。

经营清真类食品应符合清真食品供应的专摊、专人、专库、专车的要求。

5.3.7包装

农贸市场内禁止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提倡使用无毒、可降解的环保型包装材料。

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明码标价,并在商品价外收取塑料购物袋价款,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严禁使用非食用和非环保型塑料袋。

腌制品应使用食用盛器,严禁使用化学和有毒有害的塑料桶。

熟食卤品采用食品袋密封包装密封型容器包装。

经营的预包装食品,其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

5.4卫生管理

1、环境卫生

农贸市场的环境卫生应符合GB14881的要求。

农贸市场应保持地面干燥、清洁,场内无异味。

农贸市场内应无乱吊挂、乱张贴及垃圾堆积等现象。

对不可食用品应有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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