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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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模板
山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0〕390号)、《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产业〔2012〕42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快工业设计发展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发〔2010〕1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业设计是指以工业产品为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
第三条山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以下简称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是指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认定,工业设计创新能力较强、特色鲜明、管理规范、业绩显著、设计水平领先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机构)或工业设计基地。
第四条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工作遵循自愿申请、择优确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每两年认定一次。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六条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二)重视工业设计工作,保证工业设计资源配置,为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工业设计活动专项经费投入每年不低于300万元(含工业设计外包经费)。
(三)工业设计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四)已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两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具备独立承担相关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培训专业人员能力。
(五)工业设计中心创新能力强,从事工业设计人员15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业设计师以上职业资格及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70%。
设计产品已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获得市级以上部门表彰。
近两年内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含版权)5项以上,至少3项工业设计创新成果实现转化,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六)企业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第七条工业设计企业(机构)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
在工业设计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和竞争优势。
信誉较好。
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二)成立两年以上,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
具备独立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以及系统设计咨询服务的能力。
(三)拥有设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工业设计人员,队伍结构科学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设计人才优势。
工业设计从业人员28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业设计师以上职业资格及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80%。
(四)工业设计服务业绩突出,近两年,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五)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第八条工业设计基地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经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批准或认定,成立一年以上,营业面积不少于20000㎡工业设计基地。
(二)符合国家、省产业发展政策,运营高效、管理规范,有明确发展规划和目标,为区域经济和区域内相关生产企业提供工业设计服务。
(三)集聚工业设计企业和企业设计中心10家以上,基地内专职从事工业设计人员100人以上。
(四)每年获得授权专利30项以上,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
(五)工业设计基地内所有企业2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九条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机构)、工业设计基地通过所在市经信部门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一)《山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见附件1、附件2、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营业执照(工业设计机构提供独立机构证明)复印件;
(三)近两年工业设计专项审计报告;
(四)工业设计成果获得发明专利、版权及其他著作权等复印件;
(五)获市级以上政府工业设计成果奖证书复印件;
(六)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证明材料(市级以上立项)复印件;
(七)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上报文件和被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一式三份(纸质及光盘)集中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属企业(机构)和央企驻鲁机构可按要求将申请材料直接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第十一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以及必要的现场审查,并提出审核意见,择优确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并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门户网站等媒体公示。
第十二条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批准认定,授予“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管理
第十三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组织本市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推荐申报工作,并协助做好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指导和管理工作。
省属企业和央企驻鲁机构可自行组织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第十四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对已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实施动态管理,每两年组织一次复核。
接受复核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须填写有关材料,并通过所在市经信部门的初步复核。
省属企业和央企驻鲁机构可按上述要求将复核材料直接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后,并正式行文公布复核结果。
第十五条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门户网站及有关媒体公布。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
(一)未按规定参加复核的;
(二)复核结果为不合格的;
(三)所在企业自行要求撤销的;
(四)所在企业被依法终止的;
(五)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或有违法行为的。
第十七条因第十六条第
(一)、
(二)、(三)项原因被撤销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的,企业在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省级认定。
第十八条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所在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通过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变更。
省属企业和央企驻鲁机构直接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第十九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以通告形式对调整和撤销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公布。
第二十条对通过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会同相关部门予以一定的政策扶持,并从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中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享受国家、省有关创新平台建设优惠政策。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本办法组织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工作,并对工业设计中心建设给予支持和指导。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14年5月10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9年5月9日。
2010年3月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布的《山东省工业设计创新专项、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
1.山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2.山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或机构)
3.山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基地)
附件1
山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申请表
(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企业名称(盖章):
工业设计中心名称:
所属市: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制
填表须知
1.填写本申请表应确保所填资料真实准确。
2.本申请表需用黑色笔或电子方式填写,要求字迹清楚。
3.本申请表所有填报项目页面不足时,可另附页面。
4.所填事项中涉及批准、获奖、知识产权及地方政府制定政策、规划等事项,需附相关佐证材料。
企业声明
1.本企业自愿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提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
2.本企业自愿遵守《山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
3.本企业自愿提供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审查、管理、监督所需的数据资料,并为其审查工作提供方便。
4.本企业所提供的申请表内容和附件材料均属实,若出现问题,愿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企业法人代表(签名):
年月日
一、申报企业情况
(一)
单位:
万元、万美元、个、%
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企业地址
基本情况
所有制性质
职工人数
资产总额
固定资产净值
资产负债率
银行信用等级
企业是否属于
□上市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联系方式
人员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企业负责人
申请联系人
上年度指标
营业收入
利税总额
利润总额
出口交货值
R&D支出
专利
情况
类别
申请数
授权数
备注
专利总数
其中:
发明专利
主要产品
产品名称
产能
上年度产量
国内市场占有率
申报企业情况
(二)
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建设情况
获国家级、省部级
科技奖情况
参与制订国际、
国家标准情况
质量品牌建设
情况
承担国家重点
工程或项目情况
履行社会责任
情况
企业未来两年规划情况
重点是企业主要经济指标、主导产业和产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信息化建设、质量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建设等有关规划情况
二、工业设计中心情况
(一)
单位:
万元、平方米、个、%
工业设计中心名称
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
场所面积
资产总额
职工人数
运营模式
□独立核算□非独立核算
人员构成
管
理
人
员
人员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负责人
联系人
专业人员
工业设计从业人数
其中:
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数及占比
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数及占比
近两年主要指标
20年
20年
两年总额
投入情况
投入总额
占企业R&D支出比重
其中:
设计人员经费支出
运行情况
中心运营经费支出
其中:
培训费用
工业设计服务外包额
承担工业设计项目数
其中:
完成项目数
产业化项目数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数
其中:
产业化成果数
专利数(申请/授权)
其中:
实用新型(申请/授权)
外观设计(申请/授权)
版权及其他著作权(申请/授权)
工业设计中心情况
(二)
单位:
万元、%
设计成果获奖情况
获奖作品
奖项名称
获得时间
授奖部门(或机构)
主要设计成果
项目名称
客户企业
完成交付时间
设计成果产业化及效果
主要硬件设施
仪器设备名称
台(套)数
价值
设备完好率
使用情况
主要软件
软件名称
数量(套)
价值
使用情况
备注
工业设计中心情况(三)
中心运营等有关情况
重点是中心的组织体系、运营模式、产学研合作及专业人员培训等有关情况
中心今后两年目标与规划情况
重点是中心今后两年创新建设、有效投入、设计成果等主要指标,和组织体系建设、运营模式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等规划和措施等情况
工业设计中心情况(四)
工业设计团队带头人及主要成员情况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国籍
公司职务
联系电话
职称学历
专业职称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及专业)
工作经历及成绩
从事工业设计领域的主要工作经历和取得的成绩
注:
本表由工业设计团队带头人及2-3位主要成员填写
附件2
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申请表
(工业设计企业或机构)
工业设计企业或机构名称(盖章):
所属市: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制
填表须知
1.填写本申请表应确保所填资料真实准确。
2.本申请表需用黑色笔或电子方式填写,要求字迹清楚。
3.本申请表所有填报项目页面不足时,可另附页面。
4.所填事项中涉及批准、获奖、知识产权及地方政府制定政策、规划等事项,需附相关佐证材料。
企业(机构)声明
1.本企业自愿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提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
2.本企业自愿遵守《山东省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文件规定。
3.本企业自愿提供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审查、管理、监督所需的数据资料,并为其审查工作提供方便。
4.本企业所提供的申请表内容和附件材料均属实,若出现问题,愿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签名):
年月日
工业设计企业(机构)情况
(一)
单位:
万元、个、%
工业设计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资产总额
职工人数
所有制性质
信用等级
企业是否属于
□上市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主要服务领域
人员构成
管
理
人
员
人员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负责人
联系人
专业人员
工业设计从业人数
其中:
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数及占比
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数及占比
近两年主要指标
20年
20年
两年总额
经济指标
公司营业收入
其中:
工业设计服务收入
及占比
利税总额
利润总额
工业设计成果
工业设计项目完成数
承担服务外包项目数
其中:
承担国外项目数
专利数(申请/授权)
其中:
实用新型(申请/授权)
外观设计(申请/授权)
版权及其他著作权(申请/授权)
工业设计企业(机构)情况
(二)
单位:
万元、%
设计成果获奖情况
获奖作品
奖项名称
获得时间
授奖部门(或机构)
主要设计成果
项目名称
客户企业
完成交付时间
设计成果产业化及效果
主要硬件设施
仪器设备名称
台(套)数
价值
设备完好率
使用情况
主要软件
软件名称
数量(套)
价值
使用情况
备注
工业设计企业(机构)情况(三)
企业运营等有关情况
重点是企业现在的组织体系、运营模式、产学研合作及专业人员培训等有关情况
今后两年目标与规划情况
重点是企业今后两年创新建设、有效投入、设计成果等主要指标,和组织体系建设、运营模式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等规划和措施等情况
工业设计企业(机构)情况(四)
工业设计团队带头人及主要成员情况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国籍
公司职务
联系电话
职称学历
专业职称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及专业)
工作经历及成绩
从事工业设计领域的主要工作经历和取得的成绩
注:
本表由工业设计团队带头人及2-3位主要成员填写
附件3
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申请表
(工业设计基地)
工业设计基地名称(盖章):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制
申报资料及要求
一、完整准确提供相关材料及报表,并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申请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报告;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近两年工业设计专项审计报告;
(四)工业设计成果获得发明专利、版权及其他著作权等的复印件;
(五)工业设计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六)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证明材料。
三、申报材料有数量要求的栏目,请添纸填报。
工业设计基地情况
(一)
单位:
万元、家、人、个、平方米
工业设计基地(园区)名称
详细地址
基本情况
运营主体
主要服务领域
成立时间
场所面积
注册资本
总投资
法定代表(负责人)
联系电话
基地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入驻企业数
从业人员数
近两年主要指标
20年
20年
经济指标
集聚工业设计机构数
其中:
工业设计企业
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专职从事工业设计人员
其中:
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
具有工业设计师以上职业资格及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
服务企业总数
其中:
本地企业数
省内企业数
国内企业数
国外企业数
基地营业总收入
其中:
工业设计服务收入
纳税总额
设计成果转化值
专利受理数(申请/授权)
其中:
实用新型(申请/授权)
外观设计(申请/授权)
发明专利(申请/授权)
版权及其他著作权(申请/授权)
工业设计基地情况
(二)
单位:
万元
近两年设计成果获奖情况
获奖作品
奖项名称
获得时间
授奖机构
近两年主要设计成果产业化情况(列出10项)
项目名称
设计机构名称
客户企业名称
成果产业化值
专利版权及其他著作权获得情况(列出30项)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授权时间
主要工业设计企业和企业设计中心名单(列出10家)
企业(中心)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设计人员数
从事工业设计人员名单(列出100名)
姓名
年龄
学历
职业资格/技术职务
联系电话
工业设计基地情况(三)
主要工业设计团队带头人情况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国籍
公司职务
联系电话
职称学历
专业职称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及专业)
工作经历及成绩
从事工业设计领域的主要工作经历和取得的成绩
注:
本表由基地内2-3家主要工业设计团队的带头人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