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法考《知识产权法》复习题集及解析共21篇 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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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法考《知识产权法》复习题集及解析共21篇6

法考《知识产权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我国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对象不包括:

()

A、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的官方正式译文

B、通用表格和公式

C、口述作品

D、时事新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2节>不予保护的对象

【答案】:

C

【解析】:

本题涉及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对象问题。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5条的规定,本法不适用于: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因此,我国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对象包括选项ABD,不包括选项C。

故本题答案为C。

2.甲、乙合作完成一部剧本,丙影视公司欲将该剧本拍摄成电视剧。

甲以丙公司没有名气为由拒绝,乙独自与丙公司签订合同,以十万元价格将该剧本摄制权许可给丙公司。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2010年卷三16题,单选)

A、该剧本版权由甲乙共同享有

B、该剧本版权中的人身权不可转让

C、乙与丙公司签订的许可合同无效

D、乙获得的十万元报酬应当合理分配给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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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3节>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人

【答案】:

C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合作作品的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第13条第1款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

享有。

故A项内容正确,不选。

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著作权的内容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第5项至第17项规定的财产权,但第1项至第4项规定的人身权专属于著作权人,不允许转让。

故B项内容正确,不选。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

“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

3.以下关于著作权归属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老武术家李四口述自己的人生经历,由张三记录,形成回忆录《我这一辈子》,该自传体作品的著作权归张三

B、某领导要求小王为其拟写年会报告,该领导进行审阅定稿。

并在年会上以本人名义进行讲话发表,该作品的著作权归小王

C、小刘利用其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并由其单位承担责任,创作出一份工程设计图,该作品的著作权归其单位,但小刘享有署名权

D、小赵大学毕业时聘请某摄影师为其拍摄校园系列照片,该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小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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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3节>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

【答案】:

C

【解析】:

本题涉及著作权的归属问题。

自传体作品,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该特定人物享有,故A项错误。

由他人执笔,本人审阅定稿并以本人名义发表的报告、讲话等作品,著作权归报告人或讲话人享有,故B项错误。

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故C项正确。

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归摄影师,故D项错误。

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4.营盘市某商标代理机构,发现本市甲公司长期制造销售“实耐”牌汽车轮胎,但一直未注册商标,该机构建议甲公司进行商标注册,甲公司负责人鄢某未置可否。

后鄢某辞职新创立了乙公司,鄢某委托该商标代理机构为乙公司进行轮胎类产品的商标注册。

关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卷三

17题.单选)

A、乙公司委托注册“实耐”商标,该商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委托

B、乙公司委托注册“营盘轮胎”商标,该商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委托

C、乙公司委托注册普通的汽车轮胎图形作为商标,该商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委托

D、该商标代理机构自行注册“捷驰”商标,用于转让给经营汽车轮胎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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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1节>商标注册程序

【答案】:

A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商标权的代理制度。

《商标法》第19条第1、2、3款规定:

“商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或者其他商标事宜;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被代理人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可能存在本法规定不得注册情形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明确告知委托人。

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属于本法第十五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不得接受其委托。

”《商标法》第15条第2款规定,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

5.2013年1月强力公司将其研发的一种钻机零部件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发明专利。

该专利申请于2014年9月公布,2015年7月3日获得专利权并公告。

2014年2月,金钻公司独立研发出相同零部件后,立即组织生产并于次月起持续销售给山仑钻机公司用于组装煤炭钻机。

2015年6月,强力公司发现金钻公司的销售行为。

2017年6月,强力公司向法院起诉。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强力公司可要求金钻公司对其在2015年7月3日以前实施的行为支付赔偿费用

B、强力公司要求金钻公司支付适当费用的诉讼时效已过

C、金钻公司侵犯了强力公司的专利权

D、山仑钻机公司没有侵犯强力公司的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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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章>第6节>专利侵权行为

【答案】:

C

【解析】:

选项A错误。

《专利法》第13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本案中,2015年7月3日以前。

强力公司尚未获得专利权,其无权要求金钻公司对其在2015年7月3日以前实施的行为支付赔偿费用。

但强力公司可以要求金钻公司对其在2015年7月3日以前实施的行为支付适当费用。

选项B错误。

《专利法》第68条第2款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

6.W研究所设计了一种高性能发动机,在我国和《巴黎公约》成员国L国均获得了发明专利权,并分别给予甲公司在我国、乙公司在L国的独占实施许可。

下列哪一行为在我国构成对该专利的侵权?

(2016年卷三16题,单选)

A、在L国购买由乙公司制造销售的该发动机,进口至我国销售

B、在我国购买由甲公司制造销售的该发动机,将发动机改进性能后销售

C、在我国未经甲公司许可制造该发动机,用于各种新型汽车的碰撞实验,以测试车身的防撞性能

D、在L国未经乙公司许可制造该发动机,安装在L国客运公司汽车上,该客车曾临时通过我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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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章>第6节>专利侵权行为

【答案】:

C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专利侵权行为。

《专利法》第69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7.甲于2010年3月1日开始使用“兴化”牌商标,乙同年4月1日开始使用相同商标。

甲、乙均于2015年5月1日向商标局寄出注册“兴化”商标的申请文件,其中甲的申请文件于5月8日寄至,乙的文件于5月5日寄至。

商标局应初步审定公告谁的申请?

()

A、同时公告,因甲、乙申请日期相同

B、公告乙的申请,因乙申请在先

C、公告甲的申请,虽然甲、乙同时申请,但甲使用在先

D、由商标局自由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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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1节>商标注册的原则

【答案】:

C

【解析】:

本题涉及商标注册的原则问题。

《商标法》第31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

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9条第1款规定,除本条例第18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向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文件或者材料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实际收到日为准,但是当事人能够提

8.甲、乙合作创作了一部小说,后甲希望出版小说,乙无故拒绝。

甲把小说上传至自己博客并保留了乙的署名。

丙未经甲、乙许可,在自己博客中设置链接,用户点击链接可进入甲的博客阅读小说。

丁未经甲、乙许可,在自己博客中转载了小说。

戊出版社只经过甲的许可就出版了小说。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卷三16题,单选)

A、甲侵害了乙的发表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B、丙侵害了甲、乙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C、丁向甲、乙寄送了高额报酬,但其行为仍然构成侵权

D、戊出版社侵害了乙的复制权和发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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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4节>著作财产权

【答案】:

C

【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著作财产权和著作权侵权。

《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

“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据此,本题中,甲将小

9.华信集团委托雕塑家张某创作了一座麒麟雕塑,寓意“生意兴隆”,放置在公司办公楼一层中央。

委托创作合同中未约定版权归属。

下列行为中,哪一项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

A、华信公司许可其子公司华信能源异地重建完全相同的雕塑

B、华信公司仿照雕塑制作小型纪念品向客户赠送

C、客户拜访华信集团后觉得这个雕塑很有意思。

遂仿照雕塑制作小型纪念品向让其在某风景区工作的哥哥出售

D、客户拜访华信集团总部时看到该雕塑,觉得非常有艺术价值.遂拍照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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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3节>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人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委托创作中著作权归属等问题。

《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据此可知,本题中雕塑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张某。

另外。

该法第10条第5项规定,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本题中ABC描述的行为,属于侵犯了张某著作财产权中的复制权。

而D中客户拍照纪念的行为则没有侵犯著作权人的人身、财产权利,不属于侵权行为。

10.佳普公司在其制造和出售的打印机和打印机墨盒产品上注册了“佳普”商标。

下列未经该公司许可的哪一行为侵犯了“佳普”注册商标专用权?

(2015年卷三19题,单选)

A、甲在店铺招牌中标有“佳普打印机专营”字样,只销售佳普公司制造的打印机

B、乙制造并销售与佳普打印机兼容的墨盒,该墨盒上印有乙的名称和其注册商标“金兴”,但标有“本产品适用于佳普打印机”

C、丙把购买的“佳普”墨盒装入自己制造的打印机后销售,该打印机上印有丙的名称和其注册商标“东升”,但标有“本产品使用佳普墨盒”

D、丁回收墨水用尽的“佳普”牌墨盒,灌注廉价墨水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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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4节>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答案】:

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商标权侵权。

《商标法》第57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

11.北京大学中文系美籍留学生杰克用中文创作了一篇短篇小说,发表在《文汇月刊》杂志上。

以下哪些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

A、英语系钱某未经杰克同意将该小说翻译成英文在校内网上刊出

B、藏族室友扎拉未经杰克同意也未向其支付报酬将该小说译成藏语在西藏某出版社出版

C、某聋哑学校老师未联系杰克就直接将该小说改变成盲文出版

D、室友觉得写得非常棒.未经杰克同意,就直接在校内网上贴出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5节>合理使用

【答案】:

C

【解析】:

《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同时,该法第10条列举了著作权的具体内容。

所以,A侵犯了翻译权,D项侵犯了信息网络传播权。

而C项属于合理使用,B乍看之下似乎符合第22条第1款第11项规定的法定许可,但需注意,马克是外国人而非中

12.甲研究院研制出一种新药技术,向我国有关部门申请专利后,与乙制药公司签订了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并依法向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乙公司依法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之前,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未生效

B、专利申请权的转让合同自向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C、专利申请权的转让自向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D、如该专利申请因缺乏新颖性被驳回,乙公司可以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为由请求解除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章>第5节>专利权人的权利

【答案】:

C

【解析】:

①根据《合同法》第342条,甲、乙间的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属于技术转让合同。

②《技术合同解释》第8条第一款规定:

“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依法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或者取得行政许可,而未经审批或者许可的,不影响当事人订立的相关技术合同的效力。

”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

③《专利法》第10条第三款规定: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据此,转让专利申请权须办理登记。

未登记的,不影响转让合同的

13.关于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制度的以下判断中,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

A、强制许可制度只适用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B、取得强制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有权允许他人实施

C、取得强制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

D、专利权人对专利局关于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章>第5节>专利权的限制

【答案】:

B

【解析】:

本题涉及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相关问题。

依据《专利法》第48条的规定,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故本题A选项正确。

《专利法》第57条规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

故C选项正确。

依《专利法》第58条的规定,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

14.韦某开设了“韦老四”煎饼店,在当地颇有名气。

经营汽车配件的个体户肖某从外地路过,吃过后赞不绝口。

当发现韦某尚未注册商标时,肖某就餐饮服务注册了“韦老四”商标。

关于上述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7年卷三16题。

单选)

A、韦某在外地开设新店时,可以使用“韦老四”标识

B、如肖某注册“韦老四”商标后立即起诉韦某侵权,韦某并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C、肖某的商标注册恶意侵犯韦某的在先权利,韦某可随时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D、肖某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类别超出了肖某的经营范围,韦某可以此为由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4节>商标权的限制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的法律后果,商标先用权。

A项错误,B项正确:

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肖某注册了“韦老四”商标后对该商标享有专用权。

《商标法》第59条第3款规定:

“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因此韦某可以在原来的范围内继续使用,在外地开设新店时,不能使用“韦老四”标识。

C项错误:

《商标法》第45条第1款规定:

15.下列所述四种情形,乙的哪一行为构成对甲之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害?

A、甲对由“一个茶壶与四个茶杯”组成的成套产品享有一外观设计专利权。

未经甲允许,乙制造、出售的由“一个茶壶与四个茶杯”组成的成套产品中,与甲享有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相比,茶壶的设计“近似”,但茶杯的设计“不相同”亦“不近似”

B、甲对由“基座和水壶两个组件”组成的电热水壶享有一外观设计专利权。

未经甲允许,乙制造、出售的由“基座和水壶两个组件”组成的电热水壶,与甲享有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相比,基座的设计“相同”,但基座与水壶组合状态下的设计“不相同”亦“不近似”

C、甲对“国际象棋”享有一外观设计专利权。

未经甲同意,乙制造、出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章>第6节>专利侵权行为

【答案】:

A

【解析】:

①《专利侵权解释

(二)》第15条规定:

“对于成套产品的外观设计,被诉侵权设计与其一项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A选项中,由“一个茶壶与四个茶杯”组成的成套产品系“五个独立的产品”,甲虽仅享有一个外观设计专利权,但与甲分别就一个茶壶和四个茶杯享有五个外观设计专利权具有“等价性”。

因此,若乙擅自制造、出售的成套产品中有一个产品与甲享有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即成立对甲外观设计专利权之侵犯。

故A选项当选。

②《专利侵权解释

(二)》第16条第一款规

16.某诗人署名“漫动的音符”,在甲网站发表题为“天堂向左”的诗作,乙出版社的《现代诗集》收录该诗,丙教材编写单位将该诗作为范文编入《语文》教材,丁文学网站转载了该诗。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三16题,单选)

A、该诗人在甲网站署名方式不合法

B、“天堂向左”在《现代诗集》中被正式发表

C、丙可以不经该诗人同意使用“天堂向左”,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D、丁网站未经该诗人和甲网站同意而转载,构成侵权行为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5节>法定许可使用

【答案】:

C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的是著作权的内容及法定许可,难度中等。

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作者拥有署名方式决定权即署其本名、笔名、别名或假名的选择决定权。

该诗人署名“漫动的音符”是实现其署名权的合法方式。

故A项表述错误,不当选。

发表权,即著作权人享有的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公之于众,指著作权人自行或者经著作权人许可将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但不以公众知晓为条件。

发表权只能依法行使一次,作品一旦发表,发表权即消灭,以后再次使用与发表权无关。

本题中,该诗人在甲网站发表“天堂向左”的诗作即行使了

17.以下关于驰名商标保护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驰名商标的认定以行政主动认定为原则,以司法个案认定为例外

B、就商标争议案件中涉案商标是否属于驰名商标,争议中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以进行认定

C、驰名商标保护不涉及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或者翻译

D、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宣传等商业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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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5节>驰名商标的认定

【答案】:

D

【解析】:

本题涉及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

驰名商标的认定以被动认定和个案认定为原则。

被动认定是指只能基于纠纷当事人的申请才能认定驰名商标,法院、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均不得主动依职权认定。

个案认定是指只能在发生纠纷的个案中,商标是否驰名对争议的解决具有直接意义时才能依照法律标准进行审查认定。

因此选项A错误。

驰名商标的认定只能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进行认定,因此选项B错误。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依法在处理相关纠纷时认定驰名商标。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

18.甲公司在汽车产品上注册了“山叶”商标,乙公司未经许可在自己生产的小轿车上也使用“山叶”商标。

丙公司不知乙公司使用的商标不合法,与乙公司签订书面合同,以合理价格大量购买“山叶”小轿车后售出,获利100万元以上。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4年卷三19题,单选)

A、乙公司的行为属于仿冒注册商标

B、丙公司可继续销售“山叶”小轿车

C、丙公司应赔偿甲公司损失100万元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能对丙公司进行罚款处罚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4节>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答案】:

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商标侵权行为。

假冒或者仿冒他人注册商标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为假冒,使用类似的商标为仿冒。

本题中乙公司使用“山叶”商标,因此为假冒注册商标行为,故A项错误。

根据《商标法》第57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第60条第2款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19.甲和乙合作完成了歌曲《星海》,乙在甲无正当理由不同意的情况下允许丙公司录制并拍摄该歌曲的MV。

某舞厅未经权利人的许可,播放了该歌曲光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在甲不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允许丙公司录制并拍摄该歌曲的MV

B、乙所得的收益归自身所有

C、乙未经甲的同意,不得将该歌曲的著作权进行转让

D、某舞厅可以不经授权在公共场合播放该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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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3节>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人

【答案】:

C

【解析】:

本题涉及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以及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的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

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依照该规定,乙在甲无正当理由不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将该歌曲的著作权进行转让,但可以允许丙公司录制并拍摄该歌曲的MV,只不过此时的收益要合理分配给甲。

某舞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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