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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保卫制度………………………………………49

办公制度

一、严格遵守机关作息制度。

做到提前或准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遵守办公纪律。

保持办公区域安静,不大声喧哗,不串室闲谈,不做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事,不带无关人员进单位。

办公时间一般不接待私访客人,特殊情况应尽量缩短接待时间。

上班时间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看电影、炒股、聊天,以及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外出办私事。

如短时间外出,需向本科室负责人说明原因和去向。

三、努力提高办事效率。

做好上传下达工作,领导交办的工作及时认真完成,基层请示的问题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力求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四、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各科室电话仅供对外联络使用,通话时需简明扼要。

工作人员外出在1天时间以内的,须提前向分管领导请示并告知综合科,超过1天的须向局长请示报告并至综合科备案;

局班子成员外出1天以内的,须告知综合科,超过1天以上的,须向局长请示报告并告知综合科。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通讯工具,确保与单位的联络保持畅通。

五、保持环境整洁。

各科室每天须搞好日常卫生,文件资料要堆放整齐,保持桌面整洁;

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清扫;

节假日前组织大扫除,确保环境整洁。

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文明使用公共卫生设施。

六、做好安全工作。

下班前做到“四查”,即查桌面文件是否收好,查电器照明电源和空调是否关闭,查桌柜是否上锁,查门窗是否关严。

请销假制度

一、凡因病因事不能正常上班,或因故不能参加单位组织和指派参加的会议、活动,都应履行请销假手续。

二、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活动,应逐级向会议、活动的召集人或指派其参加的领导请假,并征得同意。

三、请假实行分级审批。

半天以内的,工作人员须经科室负责人同意,科室负责人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局领导班子成员须经局长同意;

1天及1天以上,一般工作人员须向分管领导请假后,由分管领导报局长批准,科室负责人及局领导班子成员须向局长请假批准。

四、因事、因病请假两天以上需写出书面请假条,如确因事情紧急不能事先请假的,事后应及时补假条。

请病假超过两天以上的,须持区属以上医院病休证明。

休探亲假、婚假、产假、公休假等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局长批准后,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假期结束后,请假人应及时向批准人销假,因故需续假的要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综合科负责本单位请销假登记,并将其作为年终考勤的内容之一。

六、因公出差和请假休假前,应认真做好工作的交接,防止工作脱节误事。

七、凡不履行请假手续或擅自超假的,一律视为旷工,并参照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纪律处分。

科技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用科学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二、局党组成立理论学习中心组(简称中心组),组长由党组书记担任,学习秘书由分管党建工作局领导担任。

综合科为中心组学习具体承办科室。

三、组长、学习秘书要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学习活动的组织、计划、交流、保障、记录和宣传工作。

综合科应结合科技系统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学习计划,并逐月制定月度计划。

年度和月度学习计划应分别在年初和月初发给中心组成员。

四、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特别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中央和地方各级党组织、政府的重要文件文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现代科技知识、领导科学以及法律法规和上级布置的其它学习内容等。

五、全年学习时间不少于15天。

每月学习至少一次,每次不少于半天,集中交流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次半天。

党组成员自学时间每月不少于15小时。

学习和集中交流时间相对固定在每月的上旬。

严格考勤制度,因公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履行请假手续并及时补课。

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学用结合的原则,采取自学、集中交流、看录像、听录音、请专家学者面授、专题调研、理论研讨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

要认真做好学习摘录或写好心得体会,专题调研有课题、有调查、有汇报。

七、加强学习中心组规范化建设。

年度计划、成员名单要在3月底前报上级部门。

年度学习情况在年底前报区委。

学习经费列入预算,保证数额,专款专用。

建立健全专门档案,由综合科统一整理、装订、保管,按年建档,长期保存。

八、加强对学习工作的考核。

中心组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年终自查形成书面材料。

中心组不定期调阅个人学习笔记,配合上级部门不定期召开成员学习体会汇报会、座谈会,不定期通过开卷、闭卷的形式对成员进行基础理论知识的测试。

学习制度

一、学习的时间:

原则上坚持每月两次集中学习、讨论,其他时间各科室可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好本科室人员集体学习和讨论。

二、学习的组织:

集体学习一般由综合科组织,并做好考勤记录;

参加学习者必须准时参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如因特殊情况确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向局长请假,并至综合科备案。

三、学习的内容: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重要理论和思想,重点加强对十八大报告的理解和掌握,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

学习中央、省、市、区的重要文件精神,学习法律法规和本岗位所需要的业务知识。

四、学习的方法:

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走出去学与请进来教相结合,学文件、听报告与交流研讨相结合。

重视集体学习的计划性,政治学习、业务学习要有学习计划;

重视个人自学,认真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学习体会,养成勤于学习、勤于思考、勤于收集整理的良好习惯;

重视学习与研究的结合,不定期交流学习心得,组织对重大问题的专题研讨,必要时可进行专题测验,或检查记录与心得,以巩固学习成果。

五、学习的考核:

全体人员都必须按照学习计划认真做好自学,并积极参加集中学习讨论。

各科室负责人要加强对科室人员学习情况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各分管领导要加强对分管科室负责人学习情况的督导。

学习情况的考核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

对学习不认真、完不成规定学习任务的同志年终总结时将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

会议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局党组成员会议)。

会议一般由局长(党组书记)主持,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综合科负责召集并记录。

一般每个月召开一次或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议题为:

(1)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事项;

(2)单位内部的人事安排事项;

(3)通报工作情况,研究布置工作任务;

(4)其他需要研究决定的事项。

局长办公会(局党组成员会议)会议纪要和决议需下发的文件,由综合科负责起草,局长签发。

二、月度例会。

分局务会议和全体人员会议。

局务会议要求局领导班子所有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参加,其他列席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全体人员会议要求本单位全体人员参加。

月度例会由局长或由局长委托其他局领导主持,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或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1)通报工作情况,布置工作任务;

(2)组织学习或工作交流、研讨等;

(3)其他需要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会前,综合科应将局领导及各科室预报的有关工作计划或议题综合整理,报局长审定。

月度例会由综合科负责通知、记录,并根据实际需要整理成工作计划。

三、专题会议。

由局长或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各自分工和需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征求意见,协调工作,研究处理有关业务问题。

召开全区性专业会议应提前将会议内容(包括名称、时间、地点、会期、人数、经费预算及其来源等)送综合科备案确认,报局长审批后执行。

会议应尽量利用机关现有的会议场所和设施,凡能在机关内部召开的会议,一般不得在外部召开。

按照精简会议的原则,综合科对本局各类会议实行统一扎口管理;

会议时间一旦确定,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不能出席会议者,会前要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至综合科备案;

局领导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由综合科负责通报会议情况;

开会时间一般不外出接待或打电话;

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在会议决议正式公布之前,不得泄漏;

集体决定的事项要逐项落实到责任人,做到事事有人管,贯彻执行情况反馈及时,保证议定的事项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

相关会议资料应按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存档。

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一、科技局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严格按原则、按条件、按标准、按程序办事。

二、正、副科长(股级)任免、升降、岗位调整、调进调出及权限内奖惩等,由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三、工作人员调进、调出及岗位调整、权限内奖惩等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科技局内设科室的变动、职能调整、编制增减等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提出方案,报区编委批准后实施。

五、人员培训。

除按上级规定安排人员参加上级业务部门和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外,本局将不定期组织业务培训。

六、本单位干部人事管理的日常工作由综合科负责。

考核制度

一、考核对象

单位全体人员(单位领导的考核由区委组织部另行组织实施)

二、考核内容

1.对各科室主要考核:

市交、区交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单位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本科室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2.对个人主要考核:

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是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和职业道德、业务学习、执行制度等方面。

三、考核办法

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坚持以量化考核和工作实绩考核为主的原则,分级组织实施。

1.科室考核。

平时考核主要结合平时工作进行;

年终考核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实施。

各科室应对全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向全体人员会议作出汇报,由局领导根据科室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平时表现,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作出综合评定。

2.个人考核。

(1)平时考核。

对科室负责人的平时考核由分管领导结合平时工作和专项活动进行,各科室负责人应加强与分管领导的沟通,主动接受检查指导;

对工作人员的平时考核由各科室负责人结合平时工作和专项活动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应加强与本科室负责人的沟通,主动接受考核。

(2)年终考核。

年终考核按单位统一布置进行。

在做好个人总结的基础上,本单位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进行认真评议,评议结果报局领导审定。

四、考核奖惩

在年终考核的基础上评选本局当年度先进个人,并作为提请上级或区级机关表彰的先进个人、记功、晋级以及提拔任用干部的依据,有关考核资料由综合科负责整理存档。

督查工作制度

为使科技局督促检查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全局中心任务和重要事项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的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科技工作、创新型经济发展的中心,以全局性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为重点,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促进机关作风改进和办事效率提高,使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及时有效落实,并为年度考核评比提供重要依据。

二、督查的主要内容

1.区委、区政府下达的重要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2.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以及区长公开电话、重要来信来访事项处理情况;

3.本局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情况;

4.本局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

5.本局局长办公会(局党组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6.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的完成情况。

三、督查的程序和方法

1.立项交办。

以上述督查内容为依据,由综合科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梳理,列出需要督查的事项,提出拟办意见,经局领导审定后,以书面形式分解下达给有关科室。

分解时应明确承办科室、办结时限、反馈要求等。

对涉及几个科室的事项,应明确主办科室和协办科室的责任。

2.检查催办。

对交办事项,综合科要协助局领导定期进行检查督办,对办理进展缓慢,可能影响规定时限和办理结果的,要及时催办。

首次催办采用口头形式,再次催办以填发《催办单》的形式进行。

对交办事项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完成的,有关责任科室、责任人必须提前向分管领导报告,并主动向综合科督办人员说明情况。

3.及时反馈。

凡列入交办、督办的事项,各承办科室要认真办理,并及时向分管领导和综合科反馈情况。

跨年度的,每年年底前反馈一次;

跨季度的,每个季末反馈一次;

有时限要求的,按规定时限反馈。

综合科定期通报督查情况。

4.办结审理。

督查事项办结后,承办科室应按照督查工作要求,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综合科,重要工作要形成书面报告。

综合科对办理结果进行初审,对符合办结要求的报有关领导审结,对不符合要求的退还重办。

5.立卷归档。

督查事项经有关领导审结后,综合科按文书处理要求将有关材料整理立卷,存档备查。

四、督查工作职责

1.局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要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对重点、难点问题亲自协调抓落实;

及时通知综合科参与重大活动,掌握工作要求,指导综合科开展督查业务;

定期听取督查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工作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综合科作为本局督查工作的职能科室,要围绕全局工作,贯彻领导意图,认真履行督查职责。

对应列入督查范围的工作事项,须及时立项,及时分解下达,并跟踪督办催办。

及时做好督办情况综合报告工作,为局领导抓落实当好参谋助手。

3.各业务科室及全体人员要增强大局观念和效率意识,发扬务实作风,雷厉风行,高标准、高效率地完成局下达的各项任务。

对局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都要有落实、有结果、有交待,要按照督办工作要求,及时做好督办事项的反馈和报结工作。

五、督查结果的使用

督查结果作为科室和工作人员个人年终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之一。

综合科对全年督查事项及其办结情况要认真记录、分析,为年终考核评比提供第一手材料。

对在工作中文过饰非、敷衍塞责的人员,予以批评教育。

全年有两次以上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完成交办事项或反馈办理情况的,个人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科室当年度不得参加各类先进评比。

公文办理制度

一、公文制发

以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地震局)名义印发的文件按下列程序和要求办理。

1.拟稿。

文稿内容根据业务范围由职能科室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由综合科负责草拟。

起草的文件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观点鲜明,条理清晰,文字精炼,格式规范。

2.核稿。

文件在送局领导签发、审阅前,必须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各科室直接起草的文稿,由各科室负责人核稿,核稿人要把好政策法规关,并在发文单上签上姓名;

综合科负责把好行文关、文字关。

3.会签和签发。

以本局名义印发的公文,须经综合科负责人提出拟办意见,根据文件内容,属分管领导业务工作范围内的文件,由分管领导会签后请局长审定签发;

与其它部门联合发文(含转发)的文件均先送其它部门领导会签后,再送局长签发;

拟以区委、区政府或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由综合科扎口申报,各科室须将拟印发文件有关申报内容包括拟发文件标题、目的、依据以及征求意见情况等及时送综合科审核,再经局长核稿后按程序报送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未经审核的文稿,不得送局领导签发。

文件一经签发,不得改动,如需修改,须经签发人重新审定。

4.登记编号。

文件审签过程结束后,由综合科负责登记、编写文号和确定印刷份数,不符合审签手续的文稿不得登记编号。

5.打印。

各科室拟写的文稿,由各科室负责打印。

所有文稿打出清样后,交综合科对文件格式进行审核把关,在文件体例、格式确定无误后再付印。

6.校对。

文件的校对一般由拟稿人负责,以防错漏;

特殊情况,可指派专人负责。

校对无误后,校对人应在发文单上签名。

7.装订分发。

文件的装订、分发由承办科室即拟稿科室负责。

秘密文件、内部资料根据保密规定传送,无密级的文件材料寄普通件。

凡寄发各园区、镇(街道),各部门或外地的文件材料,各科室要用信封分装封好并填好信封,然后交综合科邮寄。

文件打印完成后,由综合科负责盖章,原稿存综合科,并将电子版本报综合科存档。

二、收文办理

上级来文及各部门报送本单位的文件一律由综合科办理。

上级部门、外单位直接发送的电子文档文件,各科室应及时转送综合科登记,按正常程序办理。

收文办理程序为:

1.签收。

单位收到的文件、资料由专人签收、拆封。

如发现差错,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

如署名负责同志的,由局综合科负责人拆封;

署名科室的,应送有关科室拆封;

写明某领导亲启或署名的信件,应送本人拆封。

2.登记。

收到的文件、电报及电子文档文件,交综合科登记。

根据发文机关的不同,分别登记、编号。

登记处理一般在当天进行,最迟不得超过次日。

外出开会或从上级带回的文件材料,要及时交综合科登记、办理。

3.送批。

登记、编号的文件、电报及电子版本文件,要及时填写《文件阅办单》,并使用文件传阅夹送局长批办,提出拟办意见。

凡属“急件”,综合科负责人应及时提出意见,在报送局长批办的同时,将文件复印件送具体负责同志阅办;

收到机密级文件及特殊文件要特别重视,办理完毕后要专柜存放。

4.分办。

根据局长提出的意见,分别送有关局领导阅批和相关科室阅办。

一般文件传阅时间为一周,传阅的文件,阅文者需在传阅单上签名,阅后须及时退综合科运转。

阅者不得自行横传或从文件夹中随意抽取文件,以免造成文件下落不明、交接责任不清等问题。

对需要借阅的文件和工作需要继续留用的有关业务性文件,借阅人应到综合科履行借阅手续,并做到按期归还。

5.承办。

由有关科室负责根据领导批示意见和文件要求,具体落实承办事项。

6.反馈。

由承办科室将文件、电报办理情况以书面或口头方式直接答复来文来电单位,同时向交办人和综合科反馈。

一般应在十五天内答复,做到事事有落实。

印信管理制度

一、印章保管

1.单位印章由综合科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全部印章须放置保险柜内,随用随锁,印章保管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取代用。

2.印章平时应在单位内使用,未经局长同意,不得带章外出使用。

发现印章丢失或有异常情况,应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采取措施处理。

二、用印

1.使用印章(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地震局、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须经分管领导同意。

2.用印时,如系正式行文,要认定行文手续完备;

如系正式介绍信,要认真填写介绍信存根所列项目;

如系证明信、便笺纸介绍信、稿件、上报材料、报表等,要填写印鉴使用登记簿。

3.用印的文件、材料要留底存档。

无留存材料又需要用印的,必须得到局长直接批准后,方可用印,并登记备案。

三、用印规范

1.文件用印前必须对内容进行审阅,要把好文件格式、印刷质量关,发现问题暂停用印。

尤其是对一些特殊情况的用印,更要审阅清楚。

不论是什么情况,坚决杜绝违反规定用印。

2.用印位置必须恰当,印章下沿稍压盖落款年、月之上,即“骑年盖月”,落款页不得无正文。

四、介绍信使用

1.单位介绍信的使用由综合科根据联系事情的重要性分别报局长或分管领导批准。

一般事宜由综合科负责人审核出具。

2.出具的介绍信要详细登记,不得出具空白介绍信。

介绍信存根要留存以便查验。

3.发现介绍信遗失或损毁,应及时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档案管理制度

一、综合科确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及时做好文件材料(包括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二、凡收到的文件和重要信函,以及在工作中形成的文字资料,包括各类文件、会议材料、情况汇报、领导讲话、领导批示、会议通知、查办纪要、单位人员的人事、调资、年报以及重要内部资料等,都应按档案管理规定分类收集整理,妥为保管。

三、平时要做好文件、材料的分类存放工作,每月要梳理一次,确保文件齐全完整。

l.凡本单位发出的各类文件的底稿,必须用符合存档要求的笔墨书写,并统一使用本单位拟文稿纸。

底稿与正式文件一起送综合科存档。

2.凡经综合科登记,送局领导审签或交由各科室办理的各类文件、电报,阅办后应及时退综合科归档,不得散失或私自留存。

3.本单位各类会议的会议通知、领导讲话、会议记录、交流材料等相关文字材料,各承办科室应在会议结束后两天内送综合科归档。

4.局领导在有关工作会议、重要活动上的讲话稿以及出席上级或其它有关会议带回的材料,在会后一周内送综合科归档。

四、严格文件、资料借阅登记手续,文件资料用后一般当天退还。

每年6月底前,综合科要保质保量完成上年度各种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做到材料齐全,分类合理,整齐美观,便于检索。

五、保管和使用好各种档案。

档案材料要存放在档案专用橱内,档案室严禁烟火。

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方便文件材料的查找。

六、严格执行档案工作制度,加强科学管理,逐步使档案工作管理制度上等级。

科技局工作人员首问责任制

一、为深入持久地开展争创“人民满意机关”活动,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科技系统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首问责任制是指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咨询或办理科技项目申报、产学研合作、专利申请等科技业务工作,我局第一个接待人所应承担相应责任的制度。

其主要内容和要求是:

在接待时,对属于本科室业务范围内的事情,必须认真对待,准确回答,限时服务,负责到底;

对不属于本科室业务范围内的事情,应热情接待,弄清来意,并负责将有关信息传递到相关科室;

对不属于本局业务范围内的事情,应耐心解释,必要时可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帮助咨询。

三、根据首问责任制的内容和要求,全体人员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熟悉和掌握本科室内的各项业务工作,对来本科室办事的群众做到热情接待,有问必答,并按有关政策、法规准确无误地及时为群众解答有关问题或办理相关业务。

2.了解和熟悉我局政务公开所公示的各项业务工作的程序和承办科室,对群众咨询的不属于自己业务范围内的工作,要告知对方办事程序,并主动与承办科室联系,请承办科室接待。

承办科室人员因公外出时,对能办的事,应立即办好,待承办科室人员回来后主动与之通气;

对不能办或拿不准的事,不得擅作主张,应与有关承办人员联系后告知对方具体的办事时间。

3.对不属于科技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咨询或手续办理,应态度和蔼,说明情况,做好解释或联系工作。

四、在执行首问责任制过程中,所有人员不得出现以下行为:

1.对前来办事的群众询问不予理睬或态度生硬,简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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