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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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就我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2003年5月,国务院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并颁布施行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该条例的颁布实施以来,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市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县卫生局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不断加强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法规为主要内容的预防保健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并健全了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切实提高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基本概况

(一)、全县卫生系统基本情况经过多年的建设,全县目前已形成了设施和功能相对齐全的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工作网络和服务体系,有一支人员充备的卫生专业技术和卫生监督执法队伍。

现有县属医疗卫生服务机构30个,其中县级5个(综合医院2所,中医院1所,防疫站、保健所各1所),乡级20个,另有卫生技术培训中心、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红会门诊各1个、预防保健站2个。

全县有村医疗站154家,个体及社会办医疗机构47家。

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有卫生专业人员696名,其中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282名。

全县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的专业人员150余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70余名。

(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受县卫生局的委托,县卫生防疫站担负着全县10个乡(镇),128个行政村,2个场(厂)矿,62个工矿企业,近26.08万人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执法监督、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任务。

防疫站现有职工62名,在编48人,自收自支7人,临时聘用人员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4人,占职工总数的86%;专科以上学历者35人,中专学历者12人;具有高级职称的7人,其中主任医师2人,副主任医师5人,中级职称21人。

卫生防疫站的卫生监督办公楼建于1974年,面积780.72平方米;综合办公楼建于1985年,面积1165平方米;利用国债资金新建的疾控中心综合楼已于2003年10月投入使用,面积1500平方米,共投入资金180万元。

现有万元以上的设备20台(件)。

(三)、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情况平罗县医院作为医疗救治体系的龙头单位,承担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繁重而艰巨的医疗救治任务,于2002年12月成立了平罗县急救中心,设病床300张,其中:

急诊科用房240平米,设置观察床10张,“120”救护车3辆,ICU病房设置床位4张和一些基本医疗救护设备。

传染科设置床位20张。

县中医院设置病床120张,平罗陶乐医院设置病床50张,妇幼保健所设置床位32张,姚伏中心卫生院设置床位15张,具备一定的基本医疗设备和住院救治能力,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医疗条件简陋,只能解决当地群众基本医疗保健。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

(一)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卫生技术人员和社会各界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认识和了解。

为了加深广大人民群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认识和了解,我们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材料、宣传标语、设立咨询点等多种形式,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法规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

坚持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传染病管理、预防治疗等相关知识作为卫生技术人员“三基训练”的重要内容,通过举办各类形式的培训班,加强对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

据统计,一年多来,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0多份,悬挂横幅20多副,刷写宣传标语400多条,接受咨询6000余人,举办各类培训班17场次,培训人员达1000余人。

通过宣传培训,增强了社会各界人士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了解和支持,进一步加强了我县公共卫生工作,为顺利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我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面对突袭而来的公共卫生事件,2003年5月国务院紧急制订并公布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领导,根据区、市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县成立了平罗县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平罗县卫生局。

实行防“非典”工作县级领导分工责任制,制订了《平罗县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方案》,明确了卫生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确保了防“非典”工作措施的全面落实。

县卫生局设立了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卫生检疫、医疗救治、后勤保障等组织。

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应急为主、平战结合,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以专为主、群专结合”的原则,顺利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为切实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做好防治“非典”工作的紧急通知》(平政发[2003]62号),把贯彻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同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

县卫生局也把贯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工作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卫生工作计划,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同各医疗卫生单位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并进行经常性检查和定期考核,年终兑现奖惩。

结合“非典”和人间禽流感防治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理工作。

一是制定并完善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工作预案》、《发热病人预警监测工作方案》和《人间禽流感预防控制工作预案》,为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理等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指导依据。

二是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队伍,并组成了疫情监测、调查处理、消毒隔离、医疗救治等若干分队,为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理提供了组织保证。

三是为满足“非典”等重大传染病的集中救治和观察鉴别,筹集资金在县人民医院改造建设了发热门诊和隔离观察病房,在原县中医院住院部建立了配备60张病床的医学隔离留验观察站(可随时启用)。

四是在县人民医院传染科病房建成了具有30张病床,配备了先进设备的传染病房,配齐了所需的各类专业人才,为各类传染病人的科学、规范救治创造了条件。

2003年全县先后共出动疫情应急出理350人次,组织调查处理传染病疫情26起,对258名可疑症状者和接触者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集中医学隔离留观、家庭留观人员3614名。

(三)、强化措施,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开展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认真落实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制度,建立了以县卫生防疫站为龙头,县乡医疗单位为枢纽,村级医疗站为依托的传染病监测报告网络,实行传染病填卡逐级上报制度。

自开展防治“非典”和禽流感工作以来,全县上下进一步完善了传染病管理和疫情报告相关制度,实行了“非典”和人间禽流感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县卫生局和卫生防疫站设立了疫情室,公布了疫情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开通了“国家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专报系统”,实现了传染病疫情的网络直报。

县卫生局还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门诊医务人员对就诊病人进行门诊登记和可疑病人筛查,对传染病依法进行填卡报告。

通过实行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制度,确保了发现疫情及时上报,杜绝了漏报误报现象,提高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快速反应能力。

(四)、加大卫生事业投入,完善公共卫生配套建设。

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克服县财政困难的实际,不断加大卫生事业经费投入,优先保证了预防保健事业经费的投入,保持对防疫站、保健所正常经费的足额拨款。

坚持将农村预防保健经费10万元和结核病控制经费3万元列入财政预算,给予及时足额划拨。

加大跑项目、引资金工作力度。

自1995年以来,先后投资2000多万元对县医院、中医院门诊部和住院部、防疫站疾控楼和全县绝大部分乡镇卫生院进行了翻建,使全县卫生基础设施的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引进和购置了大量医疗诊断治疗设备,为大部分乡镇卫生院配备了B超、X光、心电图机等新三件,有效地改善了农村医疗诊断条件和诊疗质量,提高了乡镇卫生院对于重大传染病的预防和应激能力。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提高,目前全县卫生事业的发展水平已不能完全满足社会、经济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尤其在2003—2004年非典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和重大灾害救治工作中,暴露出了全县公共卫生工作中存在的一系列突出问题:

(一)、突发公共卫生问题的预防、预警、应急控制处理缺乏统一、科学的运作机制和管理体系,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机制尚不完善。

通过“非典”防治工作,我们虽积累了一定的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但从“非典”防治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却不容忽视:

一是部分领导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工作不重视,没有真正认识到建立公共卫生机制的重要性,没有从预防、预警方面去长远考虑,存在遇到突发事件盲目应战的思想;二是部分部门为了各自的利益,工作中存在相互不协调,相互推诿的现象;三是部分农民群众对县委、政府的决定不理解、不支持,有的还持有反对态度。

(二)、公共卫生相关的基础设施、设备配套严重滞后,农村卫生工作发展缓慢,卫生技术水平、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较低。

目前我县虽已形成设施和功能相对齐全的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工作网络和服务体系,但公共卫生基础建设工作仍很薄弱:

一是各医疗单位业务收入的决大部分用于支付职工工资,无力购买医疗设备和引进新技术,普遍存在医疗设备落后,技术条件差的现象;二是由于各乡镇卫生院受房屋条件所限,均没有设立规范的传染病门诊,容易造成医源性感染和传播,存在医疗隐患;三是县卫生防疫站虽然新建了疾病控制中心大楼,但建设资金不足,缺口40万元,同时由于缺乏设备配套资金,无法配备较先进的检验设备,而现有的检验设备比较落后,无法适应当前疾病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需要。

四是平罗县医院业务用房严重不足,制约了急救业务的开展和传染病的管理工作,医疗设备陈旧,“120”急救系统及车载设备几乎没有,只能应付一般情况的急救和普通传染病的治疗需要,不具备应对较大规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条件。

县医院的发热门诊、隔离病房条件简陋,设置床位少(仅为6张),一旦发生多例“非典”病人,将无法应对。

且县医院发热门诊、隔离病房设在医院内,与其他病员及医院职工家属区较近,无隔离带,容易造成医源性感染和传播。

五是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职能不明确,功能不完善,服务功能不强,乡镇卫生院重医轻防、公共卫生科室不健全或形同虚设,村卫生室只顾追求经济利益等问题仍然存在;六是以县级医疗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纽带,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未能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强化和发展。

七是县、乡(镇)两级政府未能充分发挥管理职能以及村委会的作用,应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寓条于块,条块结合,逐步形成县、乡、村三级预防、预警、控制和处理综合应急机制。

(三)、经费紧缺,限制了公共卫生尤其是预防保健工作的广泛有效开展。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公共卫生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县卫生防疫站除搞好计划免疫和结核病防治外,还相继开展了慢病防治监测、爱滋病防治、健康教育、卫生执法监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职业病监督等一系列专项工作,而这些项目所需经费均未列入县财政预算。

同时由于工作量的增大,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需求量增加,但县财政对此实行增人不增支,自收自支的政策,导致医疗单位出现缺人才但又用不起人才的现象,业务经费的投入不足和人才的短缺限制了我县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

乡镇卫生院作为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枢纽,肩负着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工作,承担着大量的预防保健任务,许多工作都是无偿服务。

近年来由于县财政经费较为紧张,划拨给乡镇卫生院的经费只是职工档案工资的60%,相当于职工工资总额的30%~40%,而业务收入又无法弥补职工工资的缺额部分。

工资待遇低,加上生活条件、工作条件差,造成乡镇卫生院人才流失现象严重,直接影响到农村卫生工作的质量。

四、今后的工作思路及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机制1、建立健全全县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指挥和组织系统。

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重大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明确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职责任务,形成以卫生部门为主,部门乡镇协调配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控预警和应急处理联动机制,为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理提供组织保障。

卫生部门也将成立相应的指挥协调组织,负责医疗卫生单位的预防控制和应急救治工作,实行科学分工,分级负责,建立和完善组织管理制度。

2、建立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监测和报告制度。

建成以县卫生局为中枢,县级疾控、医疗、监督机构为技术依托,以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为延伸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和预警网络,进一步规范监测、报告和分工协作制度。

3、加强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警机制。

进一步整合“非典”、禽流感防治、食品卫生安全、职业中毒、重大灾害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修改完善各类应急预防控制措施,科学分工,严格责任,逐步建立起包含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执法监督在内的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

4、建立全县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队伍。

加强对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广大卫生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以及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急能力,并对应急救治队伍每年实行专门强化培训和定期演练,努力造就一支名副其实的专业应急救治队伍。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尤其是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需要,本着业务覆盖全面、技术过硬、组织严密、反应迅速、协调高效的原则,在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择优选拔各个相关业务的技术骨干,组成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队伍,配备相应的车辆和设备,并分设各个专业应急工作组,适应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专业需要;同时在各主要业务单位组建应急工作后备梯队,以应对重大灾害事件的后继处理之需。

(二)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基础建设,加大投入,切实改善公共卫生工作的硬件条件。

1、积极争取政府和上级卫生部门的政策、项目支持,加大公共卫生基础建设投入,改善县乡二级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硬件设施和仪器设备配置,同时确保政府对公共卫生工作相关经费的必要投入,本着协调同步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公共卫生投入适度超前,按比例逐年增加,尽快使原本比较薄弱的公共卫生工作得到有效地改善和加强。

2、建设设施配套先进、功能齐全的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要借助国家加大公共卫生建设投资的良好形势,积极争取县疾控中心设备配套项目,全面进行技术设备配套和更新,满足重大传染病、公共卫生、职业卫生等技术检测工作需要。

3、在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同时,争取国家政策项目支持,建设卫生监督执法指挥调度中心,配备监督工作必备的车辆、设施,充实卫生监督执法队伍,为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相应的硬件条件。

4、加快县医院传染科病房的建设,积极利用国债资金,按照新时期传染性疾病应急救治工作需要和《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在平罗县中医院旧址新建一座高标准、高配置的传染病楼,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医疗垃圾焚烧等设备,并对原中医院旧病房进行改造,开设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及医技科室,同时应通过多方筹资,购置呼吸机、监护仪、X光机等设备,加强对传染病区的装备。

新建的传染病楼将承担全县重大传染病的集中收治处理任务。

5、改扩建平罗县“120”急救中心,拟新建业务用房1500平方米,规划建立一个急诊手术室、血液净化室、急诊内、外科病房,扩建临时输液室、观察室、抢救室、内外科诊断室及会诊室。

急救中心将新增呼吸机、心脏除颤仪、监护仪、心脏临时起搏器、心电图机、血透仪及附属设备、手术室设备、救护车及车载抢救设备,对现有部分老化设备进行更新。

进一步发挥急救中心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事故中的重要作用。

6、以农村为重点,加强基层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基本建设。

继续实施以房屋建设和基本设备配套为主的农村医疗机构“三项建设”,力争在5年内实现乡镇卫生院诊断急救设备的新三件(心电、B超、X光)的普及配置;在10年内实现急救设备洗胃机、呼吸机、心电除颤仪、麻醉机、尿、生化分析仪等设备在中心卫生院的普及。

7、建立先进、快捷的疫情和突发事件的预警报告信息网络。

在目前县级疫情实现网络直报的基础上,加大投入,力争在5年内使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实现办公自动化,并实现微机联网,建成结构完整、功能全面的卫生管理信息网络,为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指挥处理提供先进快捷的信息网络平台。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卫生事业尤其是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的支持和贯彻执行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监督力度,认真总结经验,及时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在我县的顺利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各位领导和专家批评指正。

 为深入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贵州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或细则的通知》要求,我局在区委、区纪委的领导下,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落实责任、强化教育、健全制度、督促检查、狠抓落实的工作思路,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局上下形成了团结协作谋发展、干事创业争一流、风气正、人心齐、干劲足的良好局面。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记“两个务必”的教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及上级财政部门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局领导班子的主要工作日程,与本局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财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一部署落实、同—检查考核。

 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政齐抓共管,一把手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局党政领导带头做出表率,带头执行,全体共产党员要在工作和学习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大治本力度,加强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增强财政队伍拒腐防变能力。

紧密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论述,认真学习《宪法》、《刑法》、《会计法》、《廉政准则》、《党政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例,学习财经纪律和各项政策法规,通过学习,自觉提高于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意识,增强法纪观念。

 四、财政干部廉洁自律,依法行政,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同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作斗争。

财政工作人员,在贯彻落实贵州省财政系统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规定上,切实做到:

不准参加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准参加有业务往来单位邀请的各种考察、游览活动:

不准向有业务关系的单位、部门索要财物;不准用公款吃喝玩乐、搞铺张浪费;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

违反上述规定者,查实后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发现一例,处理一例,决不手软。

 五、进一步建立健全预算拨款监制约机制,严格财政预算执行法律程序,财政资金的管理和审批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对于各单位正常性的拨款,要及时保证,不准拨人情款;财政人员要认真执行《贵州省农业税收征管管理人员守则》,堵塞漏洞,防止以权谋私。

 六、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健全财务监管机制,明确职责,对部门和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及财政部门的票据管理等环节实行全方位的监督;对专项资金进行跟踪反馈制度,确保专款专用;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实行不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加强财政监督,认真完成各项反腐败治本工作。

一是加大预算外资金力度,依法理财;二是对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工作在去年的基础上取得新的成效;三是规范会计工作秩序,巩固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基层财政、财务会计人员的管理水平。

 八、加强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以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机关活动。

一是重点抓好本局社会服务承诺制的落实兑现及监督实施;二是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加强财政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勤政廉政建设,在干部队伍中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自觉性,自觉做到廉政自律,勤政为民;三是结合当前财政干部自身的思想状况和财政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订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为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切实改进财政部门的工作作风;四是立足岗位,服务基层。

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工作程序,执行规章制度,文明办公,礼貌服务,实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

 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环保局的业务指导下,乡党委政府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县委〔200x〕48文件精神,提高环境保护认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努力探索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双赢”的新路子,突出重点,严格管理,圆满完成了200x年度环保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抓好环境保护工作,我乡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以王素庆乡长为组长、经贸委主任商会民、纪检书记张立法、主管农业副乡长郜金花任副乡长,党政办、企业办等有关人员组成。

下设办公室,由商会民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乡环境保护工作。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一是环保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以提高全乡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为主要内容,通过集日发放宣传材料、制做宣传展牌等形式,开展了3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环保宣传教育,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保护环境的自觉性,提高了依法保护自身环境权益的能力,保障和扩大了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监督权。

二是重点抓好夏秋两季秸杆禁烧工作。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秸杆禁烧与建设“文明生态村”相结合,严格管理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方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扎实推进全乡的秸杆禁烧工作。

实现了工作目标:

全乡农作物秸杆得到有效利用,对积存在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的农作物秸杆得到全部清理,焚烧隐患得到彻底清除,杜绝焚烧秸杆和烧燎地边、地头杂草现象发生,全乡达到了“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提高了环境保护水平。

三是集中整治榆底工业区污染问题。

多次专题研究榆底新上企业污染问题,通过上设备消除污染和污染赔偿相结合,抓好污染整治工作。

在个别企业没有达标的前提下,配合县环保局,对四家铁厂进行了关闭。

 三、建立机制,长抓不懈 环境保护是一项长远而重要的问题。

乡党委高度重视,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大环境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破坏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强化环保责任,切实把环保工作落到实处。

 总之,我乡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必须看到,我乡地理位置特殊,在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个别企业主只注重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对环境保护不够重视。

我们将努力做到在全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保持环境质量不断提高,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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