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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治理和建筑施工汇报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和建筑施工

安全监督综合执法工作汇报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和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综合执法工作在省住建厅的关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通过进一步强化建筑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参建各方行为,坚持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并重的工作方式,严格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要求,狠抓施工现场管理,从治理工程质量通病入手,以施工扬尘治理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使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都取得了提高。

现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和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综合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㈠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住建部、省厅关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相关要求,我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同志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质监站、安监站、定额站、墙改办等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抽调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并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同时,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作。

1、落实七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情况

以落实七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设置永久性标识牌为抓手,按照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要求,严格执行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制度、永久标牌制度和信息档案制度,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将制度设为办理手续的前置条件,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项目负责人的动态监管,特别是加大对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施工现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进行人员与登记照片比对、人员与证书比对、人员与签字比对,对履职不到位的,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对整改不落实的,从严惩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直至驱逐出***建筑市场。

自2015年至今,新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工程项目

个,其中签署质量承诺书的工程项目个。

补签质量承诺书的工程项目个、新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个、其中设立永久性标牌的工程项目个、其中建立质量信息档案的工程项目个。

2、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建设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或者肢解发包等违法发包行为。

二是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或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转包行为。

三是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单位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违法分包行为。

四是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挂靠行为;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出借资质行为。

2015年以来,每月均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一次执法检查,共组织次、检查项目累计个、建设单位个、施工单位个。

3、扎实推进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做到责任落实到人,加大巡查频率、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和责任主体不良行为,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其整改;消除监督“盲区”。

对群众投诉、举报的质量问题,做到必查,时时接受住房户和公众监督,对每一个问题都要做到现场逐一检查,逐一落实解决,切实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管力度,规范其行为。

㈡建筑市场监管工作

2015年以来,我市建筑经济持续增长,建筑业结构逐步优化,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固定资产投资逐年提高,建筑业总产值及建筑业企业个数、从业人数均平稳上升。

至2015年底,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达到16.7亿余元,建筑业从业人员达到8290余人。

1、建章立制,加大查处力度。

积极开展动态监管,加大市场清出力度,持续开展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一方面确立了以建筑市场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检查制度,狠抓过程管理,不断调整、理顺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逐步改变“重准入审批,轻过程监管”的现象。

凡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资质条件达不到要求或质量安全存在严重隐患的,坚决要求企业整改,暂停投标资格,近两年共对2家企业做出了暂停投标资格、限期整顿的处理措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另一方面,建立了施工图审查、工程招标、合同备案、施工许可、企业资质、人员资格、质量安全监督等综合监管系统,以市场与现场联动为重要内容的有效监管机制,实现了动态监管和全过程闭合管理的有机结合。

2、逐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我局严格按照“严格准入管理与加大市场清出并重”、“规范资质资格审批与强化过程监管并重”的要求,对企业申报施工许可资料和有关证件进行认真审查核实,从源头上把好企业诚信关。

加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动态监管和考核,以施工现场的核查、抽查为基础,从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履职尽责等方面进行等级评价。

根据等级实行差别化监管,对守信行为给予激励和支持,对失信行为依法给予惩戒,有效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3、严厉打击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及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严格遵循《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全面开展针对建筑市场违法行为的检查,对照全市统一格式的专项检查记录表,在资料和人员比对中发现问题、现场记录、锁定证据,准确认定和重点查处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㈢质量管理工作情况

1、动态监管与闭合式管理相结合,狠抓各方质量行为

一是确立了以建筑市场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检查制度,积极开展资质动态监管,持续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狠抓过程管理,逐步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

凡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资质条件达不到要求或质量安全存在严重隐患的,坚决要求企业整改,暂停投标资格,近两年共对4家企业做出了暂停投标资格、限期整顿的处理措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是为提升监管水平,避免监管部门各自为战,我局在各主管职能部门之间整合监管力量,建立综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建立了施工图审查、工程招标、合同备案、施工许可、企业资质、人员资格、质量安全监督等综合监管系统,使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实现了动态监管和全过程闭合管理,监管成效显著。

三是强化质量监督执法,加大检查力度。

2015年以来,开展施工现场质量专项检查,共检查工程164项次,抽检钢筋、水泥等主要原材料290余组;对商砼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及跟踪检查,跟踪商砼车辆从出厂到进入施工现场计30余次,并现场抽样检查。

检查后建立通报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既宣传正面典型,又曝光反面典型。

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要求及时解决,保证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

2、转变监督检查模式,落实各方主体责任

1、我们改变传统监督检查方式,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实现检查方式从迎检到抽查的转变。

2、针对参建施工企业素质参差不齐、施工质量水平不均衡现象,采取鼓励与引导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差异化管理。

3、按照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要求,严格执行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制度、永久标牌制度和信息档案制度,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项目负责人的动态监管,特别是加大对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施工现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进行人员与登记照片比对、人员与证书比对、人员与签字比对,对履职不到位的,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对整改不落实的,从严惩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直至驱逐出***建筑市场。

3、完善规章制度,突出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落实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有关要求,转发了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创建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治理示范工程活动的通知》,结合***实际情况,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材料质量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实施细则》等文件,积极组织开展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工作。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从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治理入手,重点对住宅工程中影响使用功能的渗、漏、裂方面的问题进行治理;严格对进场材料、预拌商品混凝土的监管,严格施工工艺管理。

在监管环节上注重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4、强力推进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推进我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促进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和工程实体质量水平整体提升,我们及时转发了河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积极推进质量行为规范化和实体质量标准化活动,在施工全过程落实质量责任制和“样板引路施工”,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以及精品细部做法, 在基础和主体施工的关键环节,组织各企业进行质量观摩,相互学习交流、取长补短,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提升了工程质量水平。

5、多措并举,加强保障房质量监管

根据河南省住建厅、省总站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我们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安排,科学组织施工,强力推进各项工作。

⑴要求各相关部门实行“四公开”制度,即向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公开各部门的工作范围、工作职能;公开工作纪律;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时限、收费标准;公开廉政规定和监督、服务电话。

⑵开通绿色通道,确定1名联系人,跟踪项目进展,实行一站式服务。

调整充实监督力量,成立了保障性住房监督科,加强日常检查与巡查巡检,强化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建各方质量行为的监督,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将我市所有保障性住房纳入质量监管范围,无质量监管的盲区。

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每月将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监管情况向全市通报。

⑷为消除质量通病,我站出台了《关于加强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通知》,要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高度重视质量通病防治工作,严格执行相关质量标准,向建筑施工企业转发了省总站《保障性住房质量控制手册》,将工程质量控制中的难点、重点部位进行详细技术交底,精心施工、科学组织,确保工程质量。

6、逐步控制质量通病,做好质量投诉工作

1、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介的监督作用,对查处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公开曝光,在我市建筑工程门户网站上设立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栏,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向社会公布,让公众对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行为进行监督,鼓励公众举报发现的违法行为,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诚信守法意识。

2、工程竣工后,认真落实《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严格执行分户验收制度、永久性标牌制度、质量回访维修制度,对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提前着手要求各方责任主体进一步从细处入手,逐步控制和消除质量通病,以减少质量投诉。

㈣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我市现有备案在建建筑工程31处,共开工14处。

我局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力度。

为了更好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人员划分区域,共分为城南组、城北组、乡镇组和起重设备组四个组,每组的工作范围和工作任务都做了具体要求。

分片包干强化了对辖区内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经过实践检验,成效比较明显。

1、加强节假日期间安全管理

进入2016年后,我局继续保持对在建工程的监管力度,为了使春节假日期间安全管理常态化,我局布置了以下工作内容:

一、春节各项目停工前,通过电话,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提醒各项目停工注意事项,要求提前上报假期停工时间表,在停工前去各工地巡察,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交底,避免项目施工人员因松懈酿成事故;二、要求各项目上交假期值班表,同时公布我局假日值班表,保证每天都有人在单位值班,工作人员24小时开机,做到节假日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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