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矿山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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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矿山管理制度汇编
冯营石灰石矿原矿开采施工总承包项目
制
度
汇
编
发布
河南省现代爆破技术有限公司
豫北分公司中铝冯营项目部
制度汇编
编制:
校核:
标准检查:
审定:
批准:
第一部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安全管理机构
河南省现代爆破技术有限公司豫北分公司中铝冯营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
安委会是项目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工作等管理监督工作的最高权力机构。
安委会设主任一名,主任由项目经理担任,办公室设在安全科。
项目部设置安全科。
一、安委会职责
(1)安委会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最高安全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2)定期分析项目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提出安全生产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有关管理规定。
(3)部署和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并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督促检查。
(4)起草、印发安委会的报告、意见、规定、办法、通报、会议纪要等重要文件。
(5)负责审议项目年度安全目标及安全措施计划,督促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6)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实施考核,研究决定有关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和质量标准,追踪落实效果。
(7)定期组织安全例会,每月不少于一次。
二、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1)安委会办公室是安委会的具体办事机构,组织、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根据安委会的要求,组织、协调、下达有关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传达、指导、协调各项安全检查。
(3)落实安委会确定的事项,督促检查各单位贯彻落实安委会决定、决议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并向安委会报告。
(4)定期汇总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并向安委会报告。
(5)承办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及重要活动,并做好会议记录。
(6)完成安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工作制度与要求
(1)安委会每季度由经理主持召开一次会议,安委会成员参加,学习生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精神,总结上一季度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面临的任务,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任务。
(2)遇到重大安全事项或根据安全形势需要,由安委会办公室的提议,安委会主任或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可临时召开安委会会议,安委会成员及列席成员参加,讨论重大事项的处理方案。
(3)召开安委会会议,安委会成员必须亲自参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者,必须向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请假,并指派班组其他负责人参加,安委会办公室应建立签到制度。
(4)安全科每季度根据项目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季节性工作特点,负责起草拟定会议议题,并于会前两个工作日前书面报送安委会。
经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审批签发后发送至各位安委会成员及列席人员。
对安委会确定的议题,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汇报准备。
(5)对安委会会议中汇报研究的内容,安委会办公室要认真记录,会后及时整理编发会议纪要。
对公司安委会决定的事项,有关责任班组要认真抓好落实,及时反馈信息,确保整改质量。
(6)每次会议应形成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签字确认后存档保存。
(7)对安全生产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安委会委员要及时向安委会主任汇报。
(8)安委会应每年组织一次对所有员工的安全生产学习培训。
四、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
1、组成:
项目经理、项目安全负责人、2名安全员。
2、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1)对项目的生产作业现场进行检查,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均应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由受检查班组长签字确认,组织整改,按时限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2)对进入生产作业区域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3)整理安全监督检查资料及各生产线的安全技术资料,掌握生产作业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组织各班组进行安全工作经验的交流与总结。
(4)审批项目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工作,并监督使用情况。
(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基本原则
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结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各级负责制。
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坚决贯彻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个员工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安全生产。
二、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1.项目经理是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严格执行国家、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接受和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
3.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策。
4.严格落实“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评比、奖惩中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5.组织对事故的处理,并及时如实上报,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6.建立、健全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7.组织、制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8.保证项目经理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9.组织制定和实施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向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督职责。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程、标准及上级指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违章指挥、危险作业、强令冒险作业及时制止;发生事故及时上报,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作好记录;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3.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督促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
四、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班组安全员由班(组)长兼任,接受安全负责人的业务指导,服从工作安排并认真落实执行,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2.督促职工做好交接班制度,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3.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4.制止违章行为并及时上报。
5.检查督促班组人员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本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对操作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提醒他人不被伤害。
”
4.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在安全隐患未排除危及自身安全时有权撤离作业现场。
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劳动防护用品,持证上岗。
7.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在本人不违章作业情况下并制止组内的违章作业。
8.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六、爆破人员安全责任制
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2.严禁酒后上岗,不违反劳动纪律及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各种劳保用品。
3.严禁违章作业和冒险作业,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4.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作业,并有权向上一级反映情况。
5.对有问题的安全措施用品有权拒绝使用,并要求更换,确保安全和他人安全。
6.放炮后及时检查清除浮石、浮土,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以确保他人安全。
7.使用爆破物品和处理瞎炮时,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三章安全检查制度
主要分为项目检查、专项检查及日常安全巡查、班组安全检查等。
(一)项目安全检查:
由项目经理、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员会同被检查单位相关人员参加的安全大检查。
(二)专项检查:
对某个专项问题或在安全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的单项检查,一般应先编制专项工作内容和检查标准,然后对照检查落实。
(三)日常安全巡查:
由安全员自行组织的安全检查,主要针对施工现场,检查情况可记录成安全检查台账或施工现场安全巡查表。
一、安全检查的频次
(一)项目安全检查:
每个月不少于2次,全年不少于24次。
(二)专项检查:
结合公司阶段性安全管理要求开展。
(三)日常安全巡查:
现场安全员每班不少于1次。
(四)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登记“日清点、周核对、月检查”制度,即保管员每日清点一次库存民爆物品,安全员每周核对一次流向登记记录和库存民爆物品,经理每月检查一次流向登记制度落实情况,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二、安全检查要求
(一)安全检查应全方位、全过程,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安全管理人员可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实施检查工作。
(二)实现全员安全检查,每个员工必须进行“自查与互查”,自查主要是指员工工作业前、作业中和作业后对设备、工用具、作业环境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和向施工现场负责人反映,确保安全施工。
互查是指员工与员工、工序与工序之间的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和违章及时排除、制止,形成良好的安全氛围。
(三)各级安全组织及安全员要认真履行职责,重在务实,保证检查频次和检查效果。
(四)检查人员检查时应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原则,客观公正,不影响被检查人员的正常工作,被检查人员要积极配合,不得阻挠、拒绝安全检查。
(五)每次检查必须做到及时上报和反馈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上报和反馈的程序为:
现场安全员——安全负责人——项目经理
(六)每次检查必须对上次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进行验证,对提出的各项整改问题必须落到实处。
(七)每次检查按以下要求填写好记录:
(1)项目安全大检查由组织检查的安全负责人负责填写专门的安全检查原始记录,对检查的时间、参加人员、检查内容、检查出的问题及问题的整改情况等进行认真填写,各参加检查的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责任人进行签字确认。
(2)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由参加检查的现场安全员记录在《日常检查标准表》上。
(3)各级检查要建立完整的安全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台帐,对检查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验证情况进行整理,并及时、完整、清晰地在记录台帐上进行填写。
(八)安全检查问题的整改
(1)检查到安全管理不到位或不履职情况的整改:
对检查到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不作为或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由安全检查人员对被检查人提出整改,要做到责任、人员、资金、时限、验证“五落实”,并对责任人进行整改过程进行追踪,确保检查出来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和落实。
(2)检查出违规违纪的整改:
凡是检查发现违规、违纪和违章现象,由组织检查人员公司对违规违纪人员提出整改,责令违规违纪人员立即停止违规违纪行为。
(3)检查到安全隐患的整改:
a)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做到责任、人员、资金、时限、验证“五落实”,并对隐患问题的整改明确责任人进行全程追踪,确保隐患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b)对检查发现提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必须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进行整改的,由检查部门签发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
c)安全隐患整改事项需按安全员的要求,按时整改完毕。
d)对安全检查提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在物质、技术、时间等条件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应报告项目经理,采取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措施,对于不能确保安全的,必须立即停止相应的施工活动,严禁强令冒险作业。
第四章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1、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职工身体健康,有效预防职业病发生,制定本制度。
2、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卫生法规标准,接受卫生部门的监督。
3、定期对职工进行岗前培训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
4、定期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凡有禁忌症者,不得安排从事有禁忌的作业,不得安排不满18岁的未成年者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和繁重的体力劳动。
5、定期为职工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
6、加强防尘宣传教育,尽可能采用湿法作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7、不断改进生产工艺,选择低噪音设备,降低发生体的辐射声功率。
8、对确诊为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安排合理的治疗或疗养,患者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任职。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
2、新入职的员工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72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建立安全教育台帐,认真做好培训记录。
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
3、变换工种或岗位的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岗位操作规程的学习,并按新进厂员工的要求进行安全教育。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操作资格,方可从事本岗位的工作,并按时参加复审。
5、各班组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不同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
6、各班组应当在上班前对员工进行不少于10分钟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7、上级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文件,必须组织员工学习。
第六章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1、发生伤亡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及时报告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及时组织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护,并做好相应工作。
2、项目经理接到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后,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情况、简要的事故情况)报告公司领导,公司领导1个小时内报告给企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中毒事故应同时报卫生部门。
3、伤亡事故发生后,应采取措施保护事故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或取走现场物品;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态扩大确需移动物品,必须设置标志、绘制现场图、拍照或录像。
4、轻伤事故由项目负责调查,查清事故责任,明确责任,作出处理意见,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后书面报告当地安监部门。
5、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要积极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级进行调查,对事故调查组的处理意见和提出的防范整改措施,由本企业负责落实和完成。
6、伤亡事故的处理,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执行,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单位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措施或措施不完整不放过,事故的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第七章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各类事故隐患的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消除事故苗头,制定本制度。
1、项目部负责人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生产的日检、周检、月检和事故隐患专项检查。
并按规定对项目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评估;
2、加强节假日的安全、消防检查力度,对检查出的各种隐患必须在节假日以前整改完毕,同时项目节假日期间应安排值班人员,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3、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下发通报并规定整改时间,各部门要认真登记,认真研究,指定专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4、对重大事故隐患,安全专责可提出意见,报领导审批后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或停产整改,整改期间要积极采取防范、监控措施,避免发生人身、设备事故。
5、有重大隐患单位,应制作重大隐患报告书,其内容包括:
5.1事故隐患类别;
5.2事故隐患等级;
5.3影响范围及程度;
5.4整改措施;
5.5整改资金来源及保障措施;
5.6整改目标;
6、项目部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隐患管理应履行如下职责:
6.1掌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
6.2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6.3员工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才能上岗。
6.4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
6.5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完好有效。
7、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员工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8、加强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的管理,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检查情况认真作好记录,如发现有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及时处理。
9、设备旋转部位都要有牢固的防护罩,非检修时不得取下,运转时,不准擦洗和清理设备,并严禁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10、危险品的场地,要通风良好,严禁烟火。
11、检查设备内部要用安全行灯或手电筒,禁止明火。
12、各工种员工都应严格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3、对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积极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14、凡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进入工作岗位,区域内所有设施的更改需要生产部按程序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外来人员要有专人陪同方可入内。
第八章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1、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各种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保养方面的制度、标准,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2、项目副经理分管设备、设施工作,对设备、设施、劳动保护设施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
3、项目副经理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本企业设备、设施的大、中修计划,对其中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的不予审批。
4、保证防尘防毒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和保养。
5、项目定期组织对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组织维修,并建立相关台帐。
6、项目对各种设备、设施、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调试、检测工作,确保设备、设施完整、安全、可靠。
7、组织对季节性设备、设施的仪表,特别是电力保护装置检测工作。
8、组织检修各种设备、设施,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确保安全运行。
9、在安装、改装、拆装各种大型设备、设施时,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10、对设备、设施事故进行处理,并建立相关台帐。
11、班组要合理使用各种设备设施,充分发挥设备设施的效能,利用生产间隙,安排对设备设施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12、严格按照各种设备设施的使用说明书、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指导督促操作人员“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13、操作人员除对设备设施进行日常保养外,还需负责:
(1)检查和调整各种离合器、制动器安全保护装置和操作机构等保持灵敏有效;
(2)检查各系统的传动装置是否松动、变形、裂纹、发热、异响、运转异常等,发现后及时排除、修复。
第九章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提高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档案(以下称安全台帐)管理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安全台帐资料记录是反映一个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情况,在安全台帐的记录、整理和积累过程中能起到自我督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作用,本项目所属均须遵照本制度,根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范围分别建立相应的安全台帐,安全台帐由项目经理指定专人负责,保证资料收集的及时、准确、齐全。
二、本项目安全台帐分门别类,按时间顺序(以年度为界)装订成册,编写相应的目录。
三、项目安全台帐资料分为以下几大类:
1、责任书: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的文件、安全组织网络图、上下两级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项目人员安全责任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责任状、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安全负责人、技术人员、安全员、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2、制度文件:
有关部门制订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
3、通知、通报:
有关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通知、通报。
4、花名册:
全员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5、新工人(含民工和临时工)三级教育资料。
6、安全检查、安全学习、安全宣传培训教育活动情况资料。
7、机械、电气等设备管理资料(含设备保养、维修、检验、检测、使用情况等资料)。
8、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9、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台帐资料。
10、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事故记录和报告资料、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材料。
11、安全设备设施和劳保用品购买、发放登记台帐。
四、每年年终台帐装订成册保存。
五、项目安全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台帐的建立落实情况督促和监督,并定期进行检查,检查时间为每季进行一次。
第十章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为保障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避免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凡是从业人员在生产区域、作业时间内从事生产时,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的规章制度,进行了指挥、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无论是否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均应视情况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
三、以下情况分别由管理者、安全员、从业人员和设计者负责,并承担100-500元的罚款。
1.由违章指挥造成的,由指挥人负责;
2.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排除,致使发生事故的,由管理者负责;
3.因施工、制造、安装或检修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施工、制造、安装、检修、检验者负责;
4.因缺少安全防护装置,未按规定、范围施工进行防护而发生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法定代表人负责;
5.因随意拆除安装防护装置而发生事故的,由拆除者和决定拆除者负责;
6.因设计的错误和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的后果由设计者负责;
7.安全员未按规定定期、定时到现场检查或现场检查出的隐患不按规定进行整改,隐瞒不报和未及时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由安全员及贻误部门的领导负责;
8.因工艺条件或技术操作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工艺条件或技术操作的确定者负责;
9.因违反规定、规程或操作错误而造成的,由操作者负责;但未经学习、培训、不懂安全操作技能知识,没有操作证而发生事故的,由指派者负责;
10.生产现场未按规范、规程组织生产,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施工负责人负责;
11.设备带病作业,施工用电、施工机具、设备未按规范、规程安装、操作、保养、维修、使用的而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机修工、安装工、电工、及直接操作工分别负责;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现场安全员承担,并处以50-100元的罚款。
1、采掘作业无安全防护设施,不论是否造成事故或损失;
2、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或亲自违章作业的;
3、对从业人员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的;
4、安全设施不齐全,作业现场无安全标志,设备失修或超负荷运行的;
5、劳动组织不合理的;
6、对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甚至隐瞒不报的;
7、发生事故后,不按规定及时上报的;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论是否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均应追究责任者和管理者、安全员的责任,处以50-200元的罚款。
1、进入作业现场不戴安全帽或打赤脚的;
2、上岗作业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
3、饮酒上岗作业的;
4、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5、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违章作业者;
6、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的;
7、违反规定擅自调班、请人代班或代班者;
8、违反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
9、使用的设备带病运行,未上报或消除的;
六、发生事故,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按职责分工承担责任,并处以500-5000元的罚款。
七、凡因违章造成的事故,建立责任事故领导追究制,追究方式为:
批评、检查、罚款、降职、撤职、除名;既按照责任大小,给予批评教育、停产学习检查、警告、留用察看、除名的处罚外,同时处以经济损失的5%以上的一次性罚款。
八、违规违纪行为,实行逐级处罚。
1、班级自查上报的,只处罚违规者本人;
2、班组不报被发现的,除处罚本人外,对班组也要进行相应的处罚,罚款作为安全奖励费或隐患整改费用。
九、违规违纪者,自己主动报告,写出检查,并有改正表现,可视是否造成后果及其严重程度,免予或从轻处理。
对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