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24607134 上传时间:2023-05-29 格式:DOCX 页数:22 大小:26.9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管理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管理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管理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管理办法.docx

《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管理办法.docx(2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管理办法.docx

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管理办法

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管理办法

 

  对于农民朋友来说,想要通过银行办理贷款其实是很困难

的。

现在,国家为了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热潮,推出了很多关于

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的政策。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农民工返乡创

业贷款管理办法,欢迎阅读参考!

 

  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通过大

众创业、万众创新使广袤乡镇百业兴旺,可以促就业、增收入,打

开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同发展新局

面。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

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

作的意见》(国发〔2015〕23 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等人员

返乡创业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

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统筹谋

划,健全体制机制,整合创业资源,完善扶持政策,优化创业环

境,以人力资本、社会资本的提升、扩散、共享为纽带,加快建立

多层次多样化的返乡创业格局,全面激发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热

情,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加快输出地新型工业化、城镇化

进程,全面汇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加快培育经济社会发展

新动力,催生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稳定新动能。

  

(二)基本原则。

  ——坚持普惠性与扶持性政策相结合。

既要保证返乡创业

人员平等享受普惠性政策,又要根据其抗风险能力弱等特点,落实

完善差别化的扶持性政策,努力促进他们成功创业。

  ——坚 持 盘 活 存 量 与 创 造 增 量 并 举 。

 要 用 好 用 活 已 有 园

区、项目、资金等存量资源全面支持返乡创业,同时积极探索公共

创业服务新方法、新路径,开发增量资源,加大对返乡创业的支持

力度。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协同。

要加强政府引导,按

照绿色、集约、实用的原则,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更要充分发挥

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支持返乡创业企业与龙头企业、市场中介服务

机构等共同打造充满活力的创业生态系统。

  ——坚持输入地与输出地发展联动。

要推进创新创业资源

跨地区整合,促进输入地与输出地在政策、服务、市场等方面的联

动对接,扩大返乡创业市场空间,延长返乡创业产业链条。

  二、主要任务

  (三)促进产业转移带动返乡创业。

鼓励输入地在产业升级

过程中对口帮扶输出地建设承接产业园区,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转

移,大力发展相关配套产业,带动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

鼓励已

经成功创业的农民工等人员,顺应产业转移的趋势和潮流,充分挖

掘和利用输出地资源和要素方面的比较优势,把适合的产业转移到

家乡再创业、再发展。

  (四)推动输出地产业升级带动返乡创业。

鼓励积累了一定

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等人员,学习借鉴发达地区的产业

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方式,顺应输出地消费结构、产业结构升级的

市场需求,抓住机遇创业兴业,把小门面、小作坊升级为特色店、

连锁店、品牌店。

  (五)鼓励输出地资源嫁接输入地市场带动返乡创业。

鼓励

农民工等人员发挥既熟悉输入地市场又熟悉输出地资源的优势,借

力“互联网+”信息技术发展现代商业,通过对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

品、绿色农产品等输出地特色产品的挖掘、升级、品牌化,实现输

出地产品与输入地市场的嫁接。

  (六)引导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返乡创业。

统筹发展县

域经济,引导返乡农民工等人员融入区域专业市场、示范带和块状

经济,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产业集群。

鼓励创业基础好、创业

能力强的返乡人员,充分开发乡村、乡土、乡韵潜在价值,发展休

闲农业、林下经济和乡村旅游,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

展创业空间。

以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为平台和载体,大力发展民族风

情旅游业,带动民族地区创业。

  (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带动返乡创业。

鼓励返乡

人员共创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林场等新

型农业经营主体,围绕规模种养、农产品加工、农村服务业以及农

技推广、林下经济、贸易营销、农资配送、信息咨询等合作建立营

销渠道,合作打造特色品牌,合作分散市场风险。

  三、健全基础设施和创业服务体系

  (八)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和互联网创业线上线下基础设施建

设。

切实加大人力财力投入,进一步推进县乡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

服务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

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的建设,使其成为加强和优化农村

基层公共服务的重要基础设施。

支持电信企业加大互联网和移动互

联网建设投入,改善县乡互联网服务,加快提速降费,建设高速畅

通、覆盖城乡、质优价廉、服务便捷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和服务体

系。

继续深化和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推动信息入

户,引导和鼓励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渠道下沉,带动返乡人员依托其

平台和经营网络创业。

加大交通物流等基础设施投入,支持乡镇政

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建智能电商物流仓储基

地,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鼓励物流企业完

善物流下乡体系,提升冷链物流配送能力,畅通农产品进城与工业

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

  (九)依托存量资源整合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

各地要在

调查分析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总体状况和基本需求基础上,结合

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同步发展

的实际需要,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布局作出安排。

依托现有各类合

规开发园区、农业产业园,盘活闲置厂房等存量资源,支持和引导

地方整合发展一批重点面向初创期“种子培育”的返乡创业孵化基

地、引导早中期创业企业集群发展的返乡创业园区,聚集创业要

素,降低创业成本。

挖掘现有物业设施利用潜力,整合利用零散空

地等存量资源,并注意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电子商务和完善

物流基础设施等统筹结合。

属于非农业态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应

按照城乡规划要求,结合老城或镇村改造、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

地或农村宅基地盘整进行开发建设。

属于农林牧渔业态的农民工返

乡创业园,在不改变农地、集体林地、草场、水面权属和用途前提

下,允许建设方通过与权属方签订合约的方式整合资源开发建设。

  (十)强化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业培训工作。

紧密结合返乡

农民工等人员创业特点、需求和地域经济特色,编制实施专项培训

计划,整合现有培训资源,开发有针对性的培训项目,加强创业师

资队伍建设,采取培训机构面授、远程网络互动等方式有效开展创

业培训,扩大培训覆盖范围,提高培训的可获得性,并按规定给予

创业培训补贴。

建立健全创业辅导制度,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

从有经验和行业资源的成功企业家、职业经理人、电商辅导员、天

使投资人、返乡创业带头人当中选拔一批创业导师,为返乡创业农

民工等人员提供创业辅导。

支持返乡创业培训实习基地建设,动员

知名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休闲农业企业和专业市场等为返

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见习、实习和实训服务,加强输出地与东部地

区对口协作,组织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定期到东部企业实习,为

其学习和增强管理经验提供支持。

发挥好驻贫困村“第一书记”和

驻村工作队作用,帮助开展返乡农民工教育培训,做好贫困乡村创

业致富带头人培训。

  (十一)完善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公共服务。

各地应本着

“政府提供平台、平台集聚资源、资源服务创业”的思路,依托基

层公共平台集聚政府公共资源和社会其他各方资源,组织开展专项

活动,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提供服务。

统筹考虑社保、住房、

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制度改革,及时将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纳

入公共服务范围。

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做好返乡人

员创业服务、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确保其各项社保关系顺畅

转移接入。

及时将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创业人员纳入社保覆盖范

围。

探索完善返乡创业人员社会兜底保障机制,降低创业风险。

化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提升农村社区支持返乡创业和吸纳就业的能

力,逐步建立城乡社区农民工服务衔接机制。

  (十二)改善返乡创业市场中介服务。

运用政府向社会力量

购买服务的机制,调动教育培训机构、创业服务企业、电子商务平

台、行业协会、群团组织等社会各方参与积极性,帮助返乡创业农

民工等人员解决企业开办、经营、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能力不足、经

验不足、资源不足等难题。

培育和壮大专业化市场中介服务机构,

提供市场分析、管理辅导等深度服务,帮助返乡创业人员改善管

理、开拓市场。

鼓励大型市场中介服务机构跨区域拓展,推动输出

地形成专业化、社会化、网络化的市场中介服务体系。

  (十三)引导返乡创业与万众创新对接。

引导和支持龙头企

业建立市场化的创新创业促进机制,加速资金、技术和服务扩散,

带动和支持返乡创业人员依托其相关产业链创业发展。

鼓励大型科

研院所建立开放式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吸引返乡创业农民工等各类

创业者围绕其创新成果创业,加速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步伐。

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龙头企业加大投入,结合其自身发展壮大需

要,建设发展市场化、专业化的众创空间,促进创新创意与企业发

展、市场需求和社会资本有效对接。

鼓励发达地区众创空间加速向

输出地扩展、复制,不断输出新的创业理念,集聚创业活力,帮助

返乡农民工等人员解决创业难题。

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建设一批

“星创天地”,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提供科技服务,实现返乡创

业与万众创新有序对接、联动发展。

  四、政策措施

  (十四)降低返乡创业门槛。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注册

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优化返乡创业登记方式,简化创业住所(经营场

所)登记手续,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制度改革。

放宽经营范围,鼓励返乡农民工等人员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和在农村

兴办各类事业。

对政府主导、财政支持的农村公益性工程和项目,

可采取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引导农民工等人员

创设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建设、管护和运营。

对能够商业化运营

的农村服务业,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

制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

建设目录,探索建立乡镇政府职能转移目录,鼓励返乡创业人员参

与建设或承担公共服务项目,支持返乡人员创设的企业参加政府采

购。

将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返乡创

业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机制,促进公共管理水平提升和交易成

本下降。

取消和下放涉及返乡创业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清理

并切实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减少返乡创业投资项目前置审

批。

  (十五)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

农民工等人员返

乡创业,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可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 小 型 微 利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 2015〕 34 号 )、

《 关 于 进 一 步 支 持 小 微 企 业 增 值 税 和 营 业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4〕71 号)、《 关 于 对 小 微 企 业 免 征 有 关 政 府 性 基 金 的 通 知 》

(财税〔2014〕122 号)和 《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财 政 部 关 于 调 整 失

业 保 险 费 率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人社部发〔2015〕24 号)的政策规

定,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地

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等税费减免和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各级财政、税务、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上述政策规定和《国务院关于

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 号)要求,切实

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优惠政策落地并落实到位。

  (十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引导

作用,加大对返乡创业的财政支持力度。

对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办

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可按规定同

等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

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办的企业,招用就

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从事灵活就业的,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

补贴。

对具备各项支农惠农资金、小微企业发展资金等其他扶持政

策规定条件的,要及时纳入扶持范围,便捷申请程序,简化审批流

程,建立健全政策受益人信息联网查验机制。

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

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

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同等享受灵活就

业人员扶持政策。

  (十七)强化返乡创业金融服务。

加强政府引导,运用创业

投资类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加大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初创期、

早中期的支持力度。

在返乡创业较为集中、产业特色突出的地区,

探索发行专项中小微企业集合债券、公司债券,开展股权众筹融资

试点,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进一步提高返乡创业的金融可获得性,

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等

机构,完善返乡创业信用评价机制,扩大抵押物范围,鼓励银行业

金融机构开发符合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金

融服务,加大对返乡创业的信贷支持和服务力度。

大力发展农村普

惠金融,引导加大涉农资金投放,运用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相

关政策措施,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

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

策,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可按规定给

予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安排贷款贴息所需资金。

  (十八)完善返乡创业园支持政策。

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的建

设资金由建设方自筹;以 土 地 租 赁 方 式 进 行 农 民 工 返 乡 创 业 园 建 设

的,形成的固定资产归建设方所有;物业经营收益按相关各方合约分

配。

对整合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地方政府可在不增加财政预算

支出总规模、不改变专项资金用途前提下,合理调整支出结构,安

排相应的财政引导资金,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恰当方式给予政

策支持。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积极创新

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

产业集群发展等方面的金融支持。

有关方面可安排相应项目给予对

口支持,帮助返乡创业园完善水、电、交通、物流、通信、宽带网

络等基础设施。

适当放宽返乡创业园用电用水用地标准,吸引更多

返乡人员入园创业。

  五、组织实施

  (十九)加强组织协调。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民工

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细化配套措

施,跟踪工作进展,及时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

题。

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关键在地方。

各地特别是中西部

地区,要结合产业转移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实际需要,制定更加优

惠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支持力度。

有关部

门要密切配合,抓好《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纲

要(2015—2017 年)》(见附件)的落实,明确时间进度,制定实施细

则,确保工作实效。

  (二十)强化示范带动。

结合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

和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组织开展试点工作,探索优化鼓励创

业创新的体制机制环境,打造良好创业生态系统。

打造一批民族传

统产业创业示范基地、一批县级互联网创业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带

动作用。

  (二十一)抓好宣传引导。

坚持正确导向,以返乡创业人员

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宣传解读,充分利用微信等移动互联社交平台

搭建返乡创业交流平台,使之发挥凝聚返乡创业人员和交流创业信

息、分享创业经验、展示创业项目、传播创业商机的作用。

大力宣

传优秀返乡创业典型事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支持、促进农民工

等人员返乡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力营造创业、兴业、乐业的

良好环境。

 

[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管理办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基础医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