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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急诊分诊制度

1、分诊护士必须由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护士担任。

2、分诊护士必须坚守岗位、随时迎接急诊病人到来。

3、热情接待每一位前来就诊的患者,态度要和蔼,解释工作要耐心。

4、分诊要及时、准确,急诊病人来诊要及时通知值班医生。

5、准确记录病人到达的时间、就诊的时间以及住院、转院或死亡的时间。

时间记录应按年、月、日、时、分的顺序记录,不得遗漏。

6、根据病情轻重、缓急优先安排病情危重者救治。

急救病人一般先抢救后挂号。

7、遇到严重工伤事故或成批伤病员时,应立即通知科主任及医务处8、组织抢救工作,对于涉及刑事、民事纠纷的伤病员应及时向有关保卫部门报告。

9、再分诊时发现传染病要立即隔离,并做好消毒和疫情报告。

10、执行“首问负责制”,耐心、细致、清楚地回答病人及家属的每一个问题,不得推委。

急诊首诊负责制

1、凡第一次接诊急诊病人的科(室)和医师称之为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

2、首诊医师发现涉及他科或确系他科的病人时,应在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书写病历,并进行必要的紧急处置后,才能请有关科(室)会诊或转科,不得私自涂改科别或让病人到分诊处改科别。

3、凡遇到多处伤,跨科疾病或诊断未明的病人,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首先承担主要诊治责任,并负责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在未明确收治科(室)时,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

4、如患者确需转科,且病情允许搬动时,由首诊科(室)医师负责连系安排,如需转院,且病情允许,由首诊科(室)医师向医务处(或总值班)报告,落实好接受的医院后,方可转院。

急诊会诊制度

1、因病情涉及其他的专业范围时,急诊值班医师应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会诊,以免延误抢救时机。

遇到疑难危重病人,应向会诊医师当面陈述病情。

2、申请会诊的医师必须病历书写完整,做好必要的辅助检查,在急诊病史上写名会诊的目的,应邀的医师必须随叫随到。

3、会诊后,应邀的医师应将检查结果和诊断意见写在病历上,危重疑难病人应当面向原接诊医师交代清楚。

4、如会诊后仍不能确定诊断,首诊科室应暂时承担主要的诊治任务,不得相互推委,并及时请上级医师或医务处协助处理。

5、危重病人抢救,治疗应及时进行,不得因会诊而延误诊治,首诊科室应负责进行应急的处置。

6、进修实习医师不得负责会诊工作。

急诊科工作制度

1、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护士担任急诊工作,轮换不应过勤,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由科主任严格审批后,方可参加值班,并责成本院上级医师进行指导,同时承担医疗责任。

2、对急诊病人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抢救,严密观察病情变化,作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人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

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人,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

对立即需要手术的病人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

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室医师床旁直接交班。

3、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机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

有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4、急诊科工作人员必须监守岗位,作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要建立各种危重病人抢救技术操作程序。

5、急诊科应设若干观察病床,病人由有关科室急诊医师和急诊护士负责诊治护理。

要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

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至七天。

逾期应收入相关科室。

6、遇到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

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抢救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7、急诊病人不受划区分级的限制,对需转院的急诊病人需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8、急诊病人,有特殊情况应办理有关协议并签字。

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人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志,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日核对一次物品,斑斑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

6、每周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8、每次抢救病人完毕后,要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急诊观察室制度

1、不符和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病人,可留观察室进行留观。

2、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根据病情严密观察变化。

及时治疗。

凡收入观察室的病人,必须开好医嘱,按规定格式及时填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并签全名。

3、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病随时查看,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报告上级医师。

主治医师每日查床两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出重点工作,危重病人随时查看,

4、急诊室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病人,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并签全名。

5、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床病人的临时变化,要随时到床边查看,以免贻误病情。

6、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床病人,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及时记录并签全名。

 

急诊病历书写制度

1、急诊病历书写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及时准确,字迹清楚。

2、体格检查既要全面仔细,又要重点突出,并及时记录。

要记录一般情况及生命体征。

心律不齐的病人至少听一分钟以上的心率,并有记录。

疑有脑部病变时,应有神志、呼吸、瞳孔、反射和病理反射的记录。

生命体征心肺腹部的体征应写具体的内容和数据,不得以正常代替。

中毒病人尽可能写明服毒时间,毒物名称和剂量,来院的时间。

神志瞳孔心肺的体征等。

未明了毒物者,应留好呕吐物,血尿标本,尽快做毒物分析。

急腹症的病人要记录腹痛的时间,部位,疼痛的性质,有无包块及腹膜刺激征等。

女性腹痛病人,要有月经史记录,必要时请妇产科会诊。

3、急诊病历一律按24小时制记录,每项医嘱、治疗、病情记录以及会诊均要注明时间(记录应为年、月、日、时、分)。

留诊观察病人如病情稳定,交接班时,病程记录至少各汇总一次,病情变化随时记录。

4、留诊观察病人再离院时,必须在急诊病历上写明离院时的病情(血压、脉搏、呼吸等生命体征和相关病情)。

写明医嘱,并交代注意事项。

5、因抢救来不及记录时,必须及时、认真追记。

6、实习医师、进修医师、下级医师书写的病历经带教医师复核、修改后,并签字,方为有效。

7、签名要清楚,必须签全名。

急诊药品器械管理制度

1、各类抢就药品应分类存放,位置固定,帐目相符,定期检查,用后及时登记,并开处方补全。

2、外用药品剧毒药品和麻醉药品应与其他药品分开放置,严格保管,逐班交接,用后及时补充,并做好登记。

3、药品标签要明显,同时注明药名、浓度、计量。

标签不明或无标签的药品不得使用。

4、护士长应定期清点药品,注意失效期,检查时发现有变色浑浊沉淀等现象不得使用。

5、各种抢救器械要定点放置,专人保管,用毕放回原处,并进行定期消毒、保养、维修及补充,对精密仪器(如呼吸机,心肺复苏机等)必须由严格培训的人员使用,使其无丢失`无损坏`无锈蚀。

6、仪器设备必须登记,造册,并有保管使用记录,记量器具必须定期校定。

 

急诊注射室工作制度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

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病人热情,体贴。

3、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

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

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5、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室内每天消毒,定期采样培养。

 

6、严格执行消毒隔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急诊治疗室制度

1、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

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病人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2、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3、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4、毒、限、剧毒药、贵重药应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6、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天更换一次(器械消毒),头皮针,静脉导管酒精浸泡液经常保持75%.

7、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一次性物品应按规定处理.

 

急诊科主任(副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医疗急救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落实,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领导和组织科内医务人员抢救急诊危重病人,提高抢救成功率。

4、组织本科人员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高急诊抢救技术,及时总结经验,提高医疗质量。

5、督促检查急救药品及仪器设备的保养,维修,保证正常的急诊抢救工作。

6、组织领导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7、如遇到重大抢救时,如:

复合外伤,中毒,疑难危重病人,科主任到场,和相关科室共同救治,必要时立即报告院领导,医务处或总值班组织各方面的力量进行救治或会诊。

8、保证绿色通道通畅。

9、副主任协助科主任作好各项工作。

急诊科主任医师职责

1、在院长和科主任的领导下,作好医疗、急救、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负责指导下级医师作好医疗抢救工作。

3、组织业务学习或学术讲座,传授医疗急救工作新技术新疗法,提高基础理论知识。

4、主动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5、协调学科之间的工作,决定会诊疑难病历的讨论等。

6、急诊科副主任医师参照此职责。

 

急诊科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在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医疗、急救、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负责指导住院医师作好急诊抢救及观察病情工作。

3、检查下级医师病历书写、诊疗常规及技术操作是否正确,严防差错事故。

4、加强业务学习,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抢救成功率。

5、管理好急诊及观察室病人,组织查房、病历讨论等。

 

急诊住院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展医疗急救、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认真负责接待病人,作好抢救和观察病情等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4、加强基础理论知识学习,刻苦钻研技术,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5、管好急诊及观察室病人,经常巡视病房,遇到大抢救时立即报告并请示上级医师或科主任。

6、严格执行“首稳负责制”、“首诊负责制”,热情、细致、迅速、耐心地接待每一位急诊病人,不得推委、怠慢病人,审视不清的及时请示,必要时留诊观察。

 

急诊室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和急诊科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协助科主任作好管理工作和科内收支结算工作。

2、组织安排督、促检查护士工作情况,配合医生做好急诊抢救工作,经常巡视监护、观察室病人,按医嘱进行护理治疗,作好各种记录和交、接班志。

3、复杂的技术要亲自执行或指导护士操作,严防差错事故。

加强对护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急诊抢救的基本知识与技术操作水平。

4、组织护士准备各种急救药品、器械,并定量、定点、制及时检查补充、更换。

5、负责护理人员排班,检查护理质量。

6、负责抢救器械和物品的申请和报销,由科主任审批。

7、督促护士、卫生员作好消毒隔离,防止交叉感染,保持室内外清洁、整齐和安静。

8、组织制定护理操作常规,作好日报表工作。

 

急诊护士职责

1、在急诊科主任和护士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作好急诊病人的接诊和分诊工作,有困难时请相关的医师决定,如遇特别危重的病人,在医师到来之前,可行必要的抢救和处置,并随时向医师报告。

测量病人的生命体征,如:

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并记录于诊疗本上。

3、准备各项急救所需的器械、物品,讯速而准确地协助医师进行抢救工作。

4、经常巡视观察室病人,严密观察和记录留观病人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5、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查对和交接班.

6、护送危重病人及手术病人到病房和手术室.

 

病历讨论制度

1、疑难病历讨论

凡遇疑难病历,要由科主任或主治医主持召开讨论会,有关人员参加,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2、死亡讨论制度

⑴凡死亡病历讨论,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召开。

⑵特殊及意外死亡病历,不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都要及时单独讨论(当日完成),并报医务科和院领导。

⑶用于做尸检的病例须在病理报告做出后的一周内进行。

⑷死亡病历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医护人员参加,必需时请医务科参加。

讨论会要由完整记录,入病案存档。

不准以死亡小结代替死亡病历讨论会记录。

 

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病人安全,防止差错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

因此,护士长在工作中必须严肃认真,思想集中,严格进行“三查七对”,保证病人的安全和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1、医嘱查对制度:

(1)转抄医嘱后,应做到每班查对,并签全名。

(2)临时医嘱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3)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需复述一遍,待医师认为无误后,方可执行。

保留用过的安瓶,经二人核对后在弃去。

(4)整理医嘱单后,必须重新查对。

(5)护士长每周总查对一次。

2、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七对”。

(2)三查:

备药前查、备药中查、备药后查。

七对:

对床号、姓名、药名、计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3、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

针剂瓶与安瓶有无裂痕,核对有效期和批号。

如不符和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4、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5、可能导致过敏的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

用后保留安瓶。

6、同时使用多种药物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7、为患者发药或注射时,如本人或家属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并说明情况后方可执行。

8、输血查对制度:

(1)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查血袋有无渗漏。

(2)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血袋号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3)查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

(4)输血前交叉配血报告必须经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5)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以备必要时送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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