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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梅竹马的小故事

青梅竹马的小故事

【篇一:

青梅竹马的小故事】

——题记

回看已逝的宝贵光阴,我曾一段至真至纯,没心没肺的记忆,那些记忆一直是我最珍贵的瞬间,而记忆中的我们叫青梅竹马!

当和其他朋友提起你时,她们都露出了羡慕的表情,我嘴上说没什么好羡慕的,但是我真的很高兴,因为你。

你曾经陪我度过了我整个年华。

每个人的青春只有一次,可是,你却从头到尾都一直在我的身边,陪我哭,陪我笑,陪我疯。

我常常在想,记忆是最容易模糊的东西,在的流逝里,会一点一点地淡去,而中的一日日枯燥的翻转,也慢慢淡去,刻骨的,只有那么几个回眸,牢不可破的黏在了心里。

可是你在我心里却没有随着时间而淡去,你是陪我穿越青春的人,我怎么会忘记我们曾经的呢。

有人说青梅竹马是,可是对我们来说,青梅竹马是超脱所有之外的情吧,那是一种无法割舍的感情。

而我们的要从很早说起,应该要从的肚子里开始,我们就开始在打招呼了,那时候,我们的妈妈还不知道我们是男生女生,就会经常在一起聊聊我们,我们应该是那样静静的听着,然后独自乐,想要早点来到这个时间,和彼此见面。

当我们出生之后,我们真的变成很好的玩伴了,每天都在一起。

当然,这些都是我们长大的时候,听老人家说的。

春风吹红花蕊,你我都已经添了新岁。

我们会经常在一起回想起我们一起在一起玩的日子。

你说我那时候不像女生,因为每次都跟着你去做那些男生的事情,去河里玩水,去田里摘野果,去放牛。

可是,那些却是我最的日子,我真的很开心,在我的中有你陪伴。

不然我的童年会是枯燥无味的吧!

我还记得每次你去做什么都来叫我,而我也很乐意和你一起去。

我以前经常生病,家里人不是很给我出去玩,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你每次来找我去玩的时候,我家人就很乐意的让我和你去玩,我那时候就觉得很崇拜你,觉得你是不是有什么魔力。

当长大一点,我才知道,原来那不是什么魔力,而是我家里人你,因为小小的你是那么的有,你和我家人说不会让我受伤的,会看着我的。

没想到小我一个月的你,却要负起当的责任,要照顾我。

到了上学的年龄,我们也同班,一起上学放学。

我还记得,以前我很怕黑,但是晚上要自修的时候,你都会陪我以前回家,那样我就不怕了。

而且每天早上也来叫我一起去上课,那时,村里的人都说开我们玩笑,说如果不是同村人,我们就可以在一起了,那次我们都不知道在一起是什么意思,就觉得在一起是可以一直在一起玩。

时光飞逝,你已俊逸非凡,儒雅又深致。

我记得去年我见我和你一起玩的时候,我奶奶就对你说,你看看我家的丫头,那么小,你那么高,就是因为你以前吃她的饭,害她没饭吃所有才长不大的。

我们听完,相视一笑。

你就对我奶奶说:

“早知道我就不吃那么多了,让她多吃点,那样就可以长高一点。

”你还是一样,不改损我的口气,说着我最在意的事情,可是我却没有生气,因为我知道你的意思,我也在你的口气中听出了宠溺。

时间过得真快,我们也到了所谓的谈婚论嫁的年龄了。

不读书的你被家人催着快点找,每次和我聊天的时候也会和我吐苦水,说找女朋友是不容易的事。

我则很开心的继续打击你,说:

“你也老大不小了,是时候找个女朋友了,不然老了孤家寡人了。

”你则很委屈的说,为什么你家人没催你呢?

我就拿了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说,因为我家人知道我还小,而且也在读书,学生是不能谈的。

你听到这句话就会打击回我,说:

“你还小,你比我大一个月呢,你先找我再找!

然后说完,我们彼此都大笑。

因为我们都了解对方的想法,我们还不想那么快结婚,我们还小,我们还有我们的要去。

当有一天,你突然和我说,我们一起去拍闺蜜照吧,我说为什么,你说可以留下纪念。

而且你还说你要在我结婚的时候,要给我当伴娘,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当时的,真的是很。

我突然不知道该怎么说,然后就问了一句,那你可以穿伴娘的礼服吗?

你很爽快的说可以。

那时,我偷偷的抹,但是我知道,那是感动的眼泪都流下来了。

谢谢你,从小就守护着我,我长大了,但你还是一如既往的守护在我身边。

这就是我们的感情的,青梅竹马是我们的名字,可是我们却不是为爱情而生的,我们都当彼此是亲人。

在彼此的时候的时候给予对方肩膀,在彼此受伤的时候给予对方帮助。

我们就这样在的日子里开开心心的过每一天,我们偶尔会在聊天的时候相互损对方,会在别人面前说不认识对方,会合伙去和别人开开玩笑。

我们彼此爱着对方,可是却是亲人般的爱着。

我的童年因为有你变得缤纷多彩,我们也因为彼此变得更加了。

也许,这就是我们的感情的,最的感情,因为彼此都是彼此青春的见证者,所以一直保持下去。

回想童年,犹如昨日。

阳光明媚,白纱西服,这是我们曾经想象最的一天,我们曾经聊过,当我们到结婚的年龄,我们一定要穿很漂亮的衣服,如同电视中的人那样。

因此我心中一直藏着浪漫的梦,希望有一天,我们都能遇上我们的另一半,找到属于各自的。

而我也相信当我披上白纱,实现公主梦想的那一天,作为青梅竹马的你,定会站在我身旁,挽着你的伴侣,对着镜头微微一笑,一笑倾城。

【篇二:

青梅竹马的小故事】

每个人总有自己的青梅竹马,而这份柔软的感情,总是会或因天长日久无意识的疏忽,或因沉重的世俗流言,而不存在。

所以我要写下我和他之间的事情,为的就是留下点可供以后回忆的东西.其实当我在怀念这些和他的故事时,便也在怀念着我的再也回不去的过去。

幼时

脑海中第一次有他印象的那年我5岁,谋介是一条小狗。

5岁孩子的心如同天上的浮云般柔软与温暖,所以当那只刚生下来不久的小狗在他家安营扎寨的时候,我也几乎同时在他家长住了,我们象疼爱一个婴儿般的宠着那只小狗,我们和小狗甚至合吃过一碗饭,合喝过一碗汤,只是很可怜,小狗在这样的照顾下却也没能熬过那个冬天,死去了。

他招徕一个小瓶子,将小狗的落毛藏在里面,听他妈妈说在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他看到这个瓶子还是会哭,对那只小狗的愧疚。

断断续续的回忆已经无法串到一起,但已经足够发掘出了我们共同的爱心。

小学

终于到了可以自己背着书包去上学的年龄,好开心可以过另外一种生活了。

于是背着同样漂亮的书包,怀着同样兴奋的心情,我们去上学了;可是却因——月份太小,我竟无法报名,无奈地随妈妈回到家。

看着他可以每天快乐的背着书包来回在学校与家之间,而我却只能落寂的枯坐在家里,我好可怜。

而他终也很好心的没有扔下我,每天让我和他一起做功课,给我讲课堂里的趣事,跟我说他班上可爱的小朋友们……那段时间,他幸福如在天堂,而我苦痛如入地狱。

还好老天并没有太虐待我,终于通过爸妈的关系我可以去学校了!

还那么碰巧地和他分在一个班。

实在很珍惜这个机会,所以我很用功,于是那一年我和他一起捧回各自的“三好生”奖状。

可是,呵,也许我身上就是流有一种叫“不安分”的血液,时间长了,我也就忘了自己是怎样争取到这个上学的机会的了,于是上课不听讲的有我,下课不做作业的有我,考试成绩退步的有我;在老师,同学对我嗤之以鼻的时候,他却会很耐心的期望可以改造我这个疯丫头,仍如初般每天陪我做作业,虽然结果只会是我抄他的,每天逼我读生字,虽然结果也只会是读不成音,写不成形,他却终不灰心。

只是我这种顽童实非他一介书生可以挽救的,看着我成绩下跌比滑翔机还快,爸妈终于坐不住了,将我转到一所重点小学去了。

在那个陌生的环境里,找寻不到一张熟悉的面孔,我害怕极了老师手中拿的那根称为“教鞭”却时常挥打在人身上的东西,于是除了听课,看书,做作业,我不敢做别的任何事情。

再这样的压迫下,我竟然也顺利的考上了一中。

初中

到新学校报道那一天,哈,发现他坐在邻班最后一排,我就知道优秀如他是应该出现在这儿的,就象是要给他一个见面礼般,开学后的第一场摸底考试我便和他并列年级第一。

只是初中相对小学而言实在是一个天堂,这里没有呵斥,没有责打,在这样宽松的自由里我又开始迷路了,旧态复发;而他则一如既往地优秀着,于是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和他便成了老师口中批评与表扬的对象:

“聪明+勤奋=成功,代表人物就是他;聪明+贪玩=失败。

代表人物就是我。

可是终于出现了一些很让人不可思议的流言飘入耳中,有人说:

“他编织了爱情,让我跌入,可他却趁此专心的学习。

”天知道,这是一个怎么编出来又怎么一传十,十传百的谣言,哎,真是给足了我面子,而他却也从此与我了。

可怕的谣言,十几年的友情竟抵不过这样的几个字,唉!

而中考便也在这时开始了,他依旧优秀,直升高中,而我却只考上了一所。

~~~

高中

高中生活开始了,我说过我体内流淌着一种叫“不安分”的血液,尤其在高中这样一个年青,反叛的时段,我不在乎老师对我的评价,我无所谓考试卷上满满的“x”,我只对自己说“我行顾我在”。

那样的日子,我丢失了许多,错过了许多,也放弃了一些本该珍惜的东西,只是偶尔脑中却也会想起他,便也就恨他的懦弱,居然仅因一句话,就抛开我们十几年的友情,真痛心。

眨眼间,高考就近了,和他的关系依然如冰山,

恰逢老师布置了篇题为“路”的文章,不觉脑中便想起了他,文章写好,老师颇喜欢,投报,发表了,我便将报纸寄去给他看。

他家就住在隔壁,我们是同龄人。

小时侯,我和他手拉着手踩着那条小泥路去幼儿园、去小学。

在下雨时,小路总是泥泞不堪。

我摔了,他扶起说“不许哭,要坚强”。

从他那里,小小年纪的我虽然不知“坚强”为何物,却也知道了,哭就是不坚强。

后来,路宽了,但还是泥路。

那时,我们去上学不再手拉着手。

下雨的时候,路仍然很滑,我还是会摔倒,但此时,他只是站在一边,静静的等我站起来。

因为,这时候,已有同学会说:

“xx和xxx好。

”尽管,那时的我们还不理解“好”的真正含义。

在后来路上添了黄沙,也不再泥泞不堪。

而我们也已知道,他在路的这边走时,我就要在路的那边走;他的路的那边走时,我便要在路的这边走。

如今,路已是柏油的,很平坦,而他上了重点中学,我则在普通中学,虽然同在一座小城,虽然路上还常遇见,我与他却成路人。

这天,放假回家的路上,我们不期而遇。

他先开了口:

“以前,你在这儿常跌倒。

”我尴尬的笑笑:

“你在路的那边还偷过人家桃子呢!

”我们互相揭短,接下来是很坦然的大笑。

然后我们聊国事,聊足球,最终聊到我们共同面对的“七月”。

我发现,我们还是从前的我们,还爱玩闹,还怕考试,只不过他变高了,我也变高了,但我们脚下的路不也变宽变平了吗?

我问:

“什么时候开始,我俩装做不认识的?

”他笑着说:

“大概是这条路变成沙路的时候把。

”“其实那时我们也挺可笑的!

”“是呵,只是那时还不知有句名言‘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把’!

正说着,我滑了一跤,不是因为路滑,仅仅是没在意而已。

他马上伸出了手:

“不许哭呵!

”我的眼前立时出现了一幅画面,弯弯的泥泞小路上,两个小家伙正去幼儿园,唱着,手拉着手。

他很感动,写来信,“我很抱歉,因为我不勇敢,我甚至嫉妒文中的‘我’,因为他至少还知道伸手去扶起你,但我却一点也帮不了你,可是我真的很希望你可以在大学和我一起聊天,一起玩闹。

”当时我别说重点大学,就算一所普通高校,都很困难,只是为了他的“希望”,我几乎是垂死挣扎了一个多月,我是很不想让他失望,可是三年的时间实在不是这短短一个月可以弥补回来的。

最终他考取了北京的一所重点院校,而我却考取了依然位于家乡的一所普通高校。

大学

他去北京,我没有送他。

只是那天我无数次的抬头望天,企望可以看到他坐的那架飞机。

完了,低下头恨恨的想,“你走吧,走吧。

你去看那如此多骄的‘江山’吧!

有什么了不起,总有一天我也会到北京去的”。

哎,想归想,日子还是得自己过,不管无聊还是充实。

而大学的生活在离了新鲜感之后就真的是趋于平淡了,尤其是象我这样一匹天生脱缰的野马,在学校就如同要窒息而亡的鱼,孤独,郁闷,却又不想与任何人沟通交流。

坚持多年的日记竟也懒于维持下去。

我将自己的门关得好紧,自己出不去,别人进不来,如困兽般,对谁都保持警戒。

那段时间我几乎得罪了除爸妈外的所有人,包括他。

可是无论我信上话语的杀伤力有多大,寄出去,他总是没事人般,给我的回信始终温吞吞,似不带暖气的跟我说他大学的生活,说他学校的美丽,说他的思家……只是几乎每封信他都会给我一点点惊喜,去香山他寄来红叶,去天坛他寄来明信片,去天安门他寄来照片……的北京啊!

~那个秋天,我被感动了。

安抚下浮躁与不安,勇敢的正视自己。

我不再觉得自己是孤寂的,因为我知道我无论开心还是难过,他都会认真的倾听。

【篇三:

青梅竹马的小故事】

“儿时他俩青梅竹马。

”我常常给孩子们讲那个英雄叔叔和阿姨的故事。

那个故事很长很长,每次讲完,孩子们都会问我:

“樊老师……为什么你又哭了?

老马一手拿着酒瓶胡乱挥舞着,另一只暴着青筋的手紧握着我的手腕,一边哭着嚎着唱着词都吐不清的歌。

我翻了一个白眼,用腾出来的手一把夺过了在我脑袋上方盘旋的酒瓶,我倒不是怕他喝醉,只是怕他一激动不小心把我的脑袋砸坏了,反正这类蠢事他也不是没干过。

老马算得上是我的青梅竹马了,从小学同班开始,我们幸运得像小说里写的一般——同班了初中、高中,并且不争气的我俩考上了同一所大学,坐落在高中隔壁的地方职业中专。

故乡与我们而言,是港湾,更是镣铐。

不是吹牛,我和老马闭着眼睛都可以在这条书香路上任意行走穿梭,不用担心撞到人,也不用担心因为摔出一个“狗吃屎”而显得尴尬。

我们太了解彼此,如果撞上人我们就会合拍地倒地装晕,不用尴尬,因为这附近的大街小巷没有不认识我俩的,摔倒了大家就会直接笑。

我姓樊,姑娘。

他姓马,汉子。

臭味相投,惺惺相惜。

人称“麻烦”二人组,我们对大家为我们取的组合名称很是满意。

当我们还小时,满怀憧憬地对着故乡的许愿峰许下过两个未来的愿望。

我想做一个伟大的人民教师,孜孜不倦,诲人不厌。

而老马想当一位英雄般的人民警察,除暴安良,护国安邦。

嗯……那是大人们听了就会笑着说:

真的是童言无忌啊。

你们两个捣蛋鬼,难道没听过“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这句话么?

老马与我八拜之交,我们曾捧着两瓶菠萝啤对着香喷喷的炸鸡宣告:

我小樊,他老马,今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既不能同年月同日生,亦偏要同年同月同日死。

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无论生老还是病死,都不离不弃,同舟共济。

起立!

干了这杯酒,吃了这块鸡!

我们的小学,记忆里满是五毛钱一张可以粘贴写着“语文”“数学”之类贴画的课程表;趴在地上用手煽风来翻面玩的纸牌……记得我们喜欢嘲笑二年级五班的同学是二百五,二年级六班的同学是二流子,可到了三年级只剩一个八班躺枪,还有男生对常对可爱的小姑娘说“爱老虎油”……那时候的我,还是一个扎着马尾辫,背着有贝儿公主图案书包的文静小姑娘。

常常一个人来,又一个人走,不和同学们打闹,也没有什么好朋友。

直到有一天放学,不知是几月份了,只记得我朝窗外望了一眼,淅淅沥沥的雨夹杂着略微泛黄的梧桐叶,应该是个秋天。

我拿出抽屉中的被书压的皱巴巴的伞,开始收拾书包,准备离开教室。

这时老马突然冲到我面前,对着我大喊:

“樊贝贝是我老婆!

”那时幼稚又没见过世面的我直接懵了,伸长手心里的伞直接砸上了老马的头……老马哭了,哭得梨花带雨,惊艳了整个秋天。

我吓坏了,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抱着脑袋蹲在地上抽泣的老马,害怕把他的脑袋砸坏了,害怕他向老师告状,害怕被暴躁的爸爸知道我在学校闯了祸。

我哽咽着带着哭腔,怯生生地对老马恳求道:

“对不起,对不起,痛不痛?

你说怎么赔你,我全都答应你……千万别告诉老师!

”老马抬起脑袋,眼眶红得像只小兔子。

“你做我的好朋友吧!

樊贝贝,你如果不答应我就告老师!

再告诉你爸爸!

”我像小鸡啄米般连忙点头。

老马激动得直接站了起来,蹦蹦跳跳地背着书包回家了。

他的额头上鼓了一个大包,边走还边对我说:

“贝贝拜拜,贝贝再见,贝贝明天见!

”我撑开了伞,心神不定地走在回家的路上,那是我第一次觉得回家的路好长好长。

害怕不守信用的捣蛋鬼,把我打了他这件事偷偷告诉老师。

整个脑子里悠悠荡荡全是老马那一句“樊贝贝是我老婆”。

还有最后就是,我有一个好朋友了。

老马坐在我的斜侧面,自从那天放学的胆战心惊之后,我和老马突然就变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上课隔着两个过道传纸条聊小秘密,被一股文艺气的老师发现了,拿“青鸟不传云外信”损我们。

我们一起吃学校门口的可以做出十二生肖形状的麦芽糖,一起上学放学,一起长大。

我没有问过老马,为什么那一天他会突然在我面前说出那句话,我是害怕他会觉得尴尬,因为他并没有骑着七彩祥云出现在我面前,而是出了一个能被我取笑一生的洋相。

但是我不得不说,我们的故事也就这样在谈笑间缓缓拉开帷幕。

老马就像一个烦人的鼻涕虫,整天无所事事地跟在我的屁股后面戏弄我,揪我的辫子,拽我的书包,但他从来不会让其他的男生欺负我,班上烦人的小胖子撞飞了我的笔袋,老马就追着他满校园跑。

上了初中,老马也懂事了许多,特别给我“面儿”,再也不会和我淘气,而是乖巧地一起上学一起回家,那时的老马就像一场春雨过后的小笋儿,猛得窜得老高,一下比我高出了一个头。

老马爱打篮球,每天课后,橙红色的斜阳总能恰巧从坐落在篮球场旁的老楼间隔中打下来,懒洋洋地洒在奔跑着运球的老马身上。

我就从教室里拖出两个人沉重的书包,坐在离篮球场不远的石凳子上等着老马。

石凳子与篮球场的距离不远不近,刚好能看见老马迷一般的走位,和他每次投中球转身对着我耍帅的身影。

打完球大汗淋漓的老马会再背着我们两的书包,带着我在回家的那一条林荫路上买最好吃的冰棍,喝五角钱一罐的彩色瓶装汽水。

在这条熟悉的充满书香味的林荫路上,常常有一些游荡着小城校园附近的街头小混混,他们几乎每个都有着当时最时髦浮夸又颜色各异的发型,齐刷刷地站成一排,叼着根烟,对着面前经过的漂亮小姑娘吹着口哨。

不仔细看还以为哪一家发型屋又做了个年终活动。

有一段时间,因为妈妈生病住院,我每天下课便没有等打篮球的老马,而是把老马的书包背到篮球场上,和他打个招呼便匆匆往医院去。

就在那几天,形单影只的我大概被街边的小混混盯上了,他们拦下了我,用戏谑地口气找我要着联系方式,我尽管害怕得发抖,但还是握紧着拳头尽力让自己看上去显得强势一点。

我想趁乱跑开,他们一把揪住了我的书包,我不争气地眼眶全红了,假如说人的思绪在极限时一秒钟能想100件事,那我猜,在被团团“洗剪吹”围住的几百秒之间,我的大脑飞速旋转,全都在抱怨,“死老马,都怪你不陪我回家;死老马,你怎么还不出现!

死老马,我……我害怕。

”也是那一天,我第一次觉得老马像是个英雄,我看见正对着我的小混混后背的衣服一把被一双熟悉的手拽开,围堵着的人群终于因为间隙而透出了一点光,穿着球衣,大汗淋漓的老马,暴着青筋,一把拉住我就往人群外带。

一个有着泡面头的男生,握住了老马的肩膀,老马把我推了出去,便回手给了他一拳。

接下来发生的事大概和所有的言情小说一样,老马带着他篮球场上的弟兄们,和一群可能比他们大很多,但身材却不太比得上他们的街边混混扭打了起来。

我眼前好像在放着一个慢镜头电影,追焦着老马的一举一动。

直到那群小混混全被打跑,青肿着脸的老马走到我旁边,从我的肩膀上拿下书包再挎在了自己的身上,“走,回家。

”我憋了那么久的眼泪终于在听了老马一句话之后刷刷地流了出来。

“怪我怪我!

我不打球了,不该让你一个人回家的……”“别哭了别哭了,你知道的,我又不会哄人……”我敲了老马的脑袋,不小心碰到了青肿的位置,老马疼得“嘶”了一声,吓得我把手一缩。

“打架干嘛啊!

”“还不是因为你!

你个没良心的!

还质问我!

”“你的意思是怪我咯!

”“不不不,我的意思是,错在贝贝回家的时候,我没有执意死皮赖脸地陪着贝贝回去,还在贝贝面前打架了,我的不对。

时间太快了,我早就记不清和老马在一起琐碎的小事,但我知道,我的青葱年华,大多是和老马一同度过的。

有人曾经问我,你和老马青梅竹马,感情那么好,为什么没有在一起?

现在的我回忆起来,觉得我们的感情大概早已超越友情与爱情吧。

我和老马就在迎着朝阳上学,伴着夕阳回家的两点一线的日子里过了好多好多年。

我早已分不清对老马的感情是依赖还是爱恋,但无可否认,和他呆一起,是我最幸福的事。

不争气的我和老马也依旧考上了同一所中专,大人们说,那所学校是有分就能读的。

但我们并不这么认为,这是对我们寒窗十年学业的肯定,我们找了个烧烤摊,用肉串与啤酒祝贺着我们成功升学。

我选择了幼师的专业,而老马呢,学的是汽车制造。

可惜老马读了一年书,就被开除了。

据说是因为他的学院有一个猥亵女同学的教授,老马凭着他的暴脾气直接把那个老师揍了一顿,还把教授的丑事公布在了都市报上,事情闹得沸沸扬扬。

学校没办法承受压力,一边圆着学校形象,一边拿老马开刀。

老马被开除后,家人安排他入伍了,从此我的老马变成了一个兵哥哥。

老马说:

“我本来就不喜欢修车,做大英雄一直是我的梦想,入伍了正合我意。

”大概这样爱憎分明的老马,真的很适合橄榄绿。

我去车站送他,给他的军装上别上了一朵大红花。

老马走的时候没有带走手机,他像楼下超市最啰嗦的黄阿婆那样絮絮叨叨了很久。

“贝贝,要照顾好自己哈,你这个笨蛋,文文弱弱的谁都可以欺负你,现在我不在了,一定要自己强硬一点啊!

受委屈了一定要告诉我!

”“哎,樊贝贝啊!

你怎么那么烦!

真不让人放心啊!

我看着那列长长的、冒着黑烟的绿皮火车缓缓开向一个我还不知道目的地的方向。

这一别大概是好几年吧,突然心里百感交集。

可我打心眼里为老马开心,我相信他一定会出人头地,他可是最让我自豪的老马。

我和老马像上个世纪的小情侣那般相互写着信,老马告诉我,他很受班长喜欢,各种训练项目在他面前都是小意思。

他很喜欢部队,他说他是一名军人了,以后不仅仅要保护我,还要保护我们的国家。

我就告诉他,我第一次教小孩子写字是多么惊奇又有趣,在半个月的信后老马就会取笑我说:

贝贝,一定不要误人子弟喔,你可是娃娃们的启蒙老师呢。

听老马在信里的描述,我大概知道他在部队里多做很多事情,半年之后终于可以在放假时出去买点儿东西。

他会拿每个月的补贴买一点在街上看见的小玩意儿寄给我。

不记得又过了多久,我收到了老马的一封信。

他在信里写到:

贝贝,我一定会成为让你骄傲的老马。

贝贝,其实我喜欢你,这么多年了我一直不敢告诉你,我害怕你敲我的脑袋,但现在就算你想敲我,也敲不到。

所以我鼓起勇气说了。

等我退伍了,你嫁给我吧?

我仿佛看见叔叔的头发一夜之间白了许多许多,好像我的心也突然下起了雪。

老马是我的英雄,他真的除暴安良、护国安邦了,而我也会孜孜不倦、诲人不倦。

我们距离梦想好像都差了一点,离未来也少了一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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