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docx
《道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道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道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道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范文)
5.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是工程项目重要的控制目标之一,也是衡量企业的施工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为确保施工作业安全,我们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做到依法办事;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建立高效精干的安全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并从技术上入手,针对本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以确保实现安全目标,创建云南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
本项目工程施工遵循“安全重于泰山、抓生产必须抓安全,以安全促生产”的指导思想,按照“五项”(综合治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一票否决权、从严治理、标准化管理)原则,充分认识“领导是关键、教育是前提、设施是基础、管理是保证”,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框图见下页。
5.2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制定出项目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各类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使命感和责任感,层层负责,责任到人。
并报建设指挥部备查,一旦出现安全事故,能立即追究到有关责任人。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交通部、建设部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范和规定等,对本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负责和监督各部门、各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机构,配齐人员,制定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每月定期组织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转情况,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确保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处于受控状态和良性运转状态;
每月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促进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坚决实行施工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严格奖罚制度;坚决杜绝重大施工安全生产事故。
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各参建单位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2、组长(项目经理)职责
对工程施工中所有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真贯彻执行国家、广昆线建设项目部及我单位有关施工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法规、法令和上级的规定要求,结合本工程安全方针和安全目标,组建安全管理机构,保证安全体系有效进行。
严格履行合同文件的各项条款,加强协调内外、上下关系,合理组织施工力量,保证施工生产安全。
对工程的施工进度,工程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定期组织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安全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
3、副组长(安全副经理)职责
施工安全生产的安全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负责批准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在施工生产中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在安全生产中应用时,必须制订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和实施措施,并付诸实现;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议,对安全生产提出严格要求,并组织落实。
4、安全质量部职责
组织全体上场职工认真学习和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的规定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本工程中项目部、队部的安全生产台帐,做好安全记录。
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认真组织本工点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建设活动和开展安全生产周活动。
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违章乱纪,发现和纠正整改各种事故隐患和事故苗头等不安全因素,以整改为重点,确保安全生产。
参与本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对安全保障措施进行全面的补充和修正。
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督促落实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的执行。
落实事故报告制度,对本单位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向建设单位或地方职能部门报告,不得隐瞒。
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5、安检工程师职责
在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安全质量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对本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对施工安全和过程控制进行检查监控,对发现违章操作和忽视安全的现象,有权制止和纠正。
参加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及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跟踪检查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
6、其它非专职安全工作人员安全职责
其它非专职安全工作人员,在各自的岗位上执行专职安全工作人员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并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执行安全操规程,按章办事,杜绝违章作业。
5.3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开工前,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从项目经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施工队队长到班(组)长和工人按规定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坚持每日班前安全讲话,实行安全操作挂牌和交接班制度。
坚持交接班签认制度,交接班必须有安全内容。
实行周安全活动日制度。
本工程规定每周四晚上两小时为安全活动时间,任何其它活动不得挤占。
成立以各层主要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安全施工和消防保卫工作。
预测预控,对工程对象预先进行分析,找出事故易发点作为安全控制点,有针对性的制定预防措施。
起重、架子、电焊、气焊、维护电工、机械等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工地保卫人员和当地公安派出所在业务上取得联系和接受指导,形成上下同心的保安全力量。
针对工程特点,由专职安全检查人员每天组织一次工地安全详查,查安全隐患、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并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突击检查,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人员采取罚款或更换工作性质,保证施工安全。
2、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总结上季(月、周)安全生产情况,布置安全生产措施,并在例会上学习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对新工人贯彻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以师带徒,边教边学。
坚持组织每周不少于二小时的安全学习,由安全员定期上安全技术课。
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发安全合格证后方能上岗操作。
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下达施工计划时,要根据工程内容,进行危险源分析,对墩台基坑开挖、梁体运输架设,复杂结构施工必须制定强制性防护措施,对重要危险源制定详细监护方案和应急措施。
并在开工或施工前由技术或安全专职干部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无安全措施和未进行技术交底不得进行作业。
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定期检查,项目经理部每月一次,施工队每半月一次,施工队每周、班组每天检查一次,检查时队长或班组长带队,有关人员参加,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明确改进人、改进日期、监督人等。
对重大问题发安全通知书和指令书,并填写《对策表》,将安全问题纳入全员、全过程的管理之中。
重点工程、关键部位的安全生产要加大检查力度和次数。
对于违返安全规定的,将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罚。
整改负责人整改完毕后必须填报《隐患整改反馈表》。
各施工单位坚持做到工前布置安全、工中检查安全、工后讲评安全的“三工”安检制度,工班与工班、上下工序之间应认真进行交接班检查,每周工班进行安全总结,并认真做好各项安全记录。
新项目开工前和在建项目停工后复工,均要进行安全检查验收,未经检查验收的工程项目不准开、复工。
各队安全主管必须每周向上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状况。
5、安全措施设计制度
针对施工过程中隐患多的工点或工序,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同步进行安全防护方案的设计,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查,经审批后执行。
6、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操作。
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驾驶、爆破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
7、班前安全讲话制
作业班组进入工点施工作业前由班组长和安全员进行班前讲话,交待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8、安全交接班制
领工员、作业班组向下交班时,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及注意事项。
9、安全操作挂牌制
把工序和设备的主要安全操作规程悬挂于工地,在危险处设置警示牌以进一步提醒作业人员。
10、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含急性职业中毒),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时进行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并办理工伤保险报告和相关赔付工作。
伤亡事故发生后,相关单位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以电话方式在2h以内上报并在12h内以书面报告。
发生轻伤、重伤事故,由事故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由其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邀请地方劳动部门参加,进行调查处理。
发生伤亡事故必须认真执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的规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明确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5.4主要的安全技术措施
1、路基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影响既有道路交通的工程施工时,首先与交通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制定确保交通安全的施工方案、施工计划及保证安全的具体措施,报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后施工。
路基施工地段发现地下不明管道、线缆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确认做好防护后再继续施工。
地下管道、线缆处施工时,在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备齐备足必要的抢修材料,制定出应急方案后再行施工。
2、钢筋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钢筋制作场地应平整,工作台要稳固,各机械设备的动力线应用钢管从地坪下引入,机壳有保护接地。
冷拉钢筋,卷扬机前应设置防护挡板,操作人员严禁正对冷拉钢筋轴线方位站立。
4、混凝土与模板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搅拌机设置位置平坦,停机后,筒内清洗干净,筒内不得积水。
使用平板震动器和震动棒的作业人员,应穿胶鞋和戴绝缘手套,震捣设备设开关箱一机一闸并安装漏电保护器。
使用混凝土震捣器振捣时,必须检查下列内容:
震捣器的外壳,接地装置及胶皮线情况,电缆的端部与开关关闭等情况。
模板安装必须按模板施工设计进行,严禁任意变动。
模板支撑系统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5、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用电由专人负责。
电气线路的铺设,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作业。
漏电保护器必须保持有效。
必须有高压防护和避雷装置。
电气设备按规定设置醒目的、与之相关的标示牌、警示牌、安全操作规程。
所有的动力设备安装可靠的接地保护和防雷击设施,做到“一机一闸一保安”。
工地临时配电箱、闸刀开关等均安装在防水的盒、箱内,防止雨淋漏电。
在带电导线附近进行钢筋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电焊钢筋时,防止电弧光击眼的灼伤。
加强现场用电管理。
生产、生活用电按照有关规定架设线路、建立变电站和安装变压器及配电盘。
电工由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并有丰富管电经验的人员组成。
设置好断电和灭火装置、消防器材。
在高压线下作业或堆放物料,搭设临时设施,停放机械设备,起重作业,都严格按规定的高度和范围进行。
严禁乱拉电线和私接电器设备,非专业电工不得从事电工作业。
各种机床、金属设备上所有局部照明使用36V及以下的安全电压,在金属容器内及潮湿的环境中工作时,行灯电压不超过12V,安全电压的电源用双线圈变压器,手持行灯有绝缘良好的手柄和护罩。
电工、电焊工等持证上岗,规范作业。
不得带电作业。
电焊工作业时必须戴防护面具、专用手套。
临时用电符合供电安全运行规程,并定期检查和防护,对检查不合格的电器设备和线路,及时更换,严禁带故障运行或作业。
施工用电线路架设时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安全控制:
支线架设:
支线选用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的电线;支线沿墙或电杆架空敷设,并用绝缘子固定。
过道电线可采用硬质护套管并作标记。
室外支线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符合绝缘要求。
配电箱的电缆线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大容量配电箱上进线加滴水弯。
现场照明:
一般场所采用220V电压。
照明导线均安装绝缘子固定。
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
导线不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接地或接零。
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装设漏电保护器。
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低于2.4m。
架空线:
架空线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
架空线装设横担和绝缘子,其规格、线间距离、档距离等符合架空线路要求,其电板线离地2.5m以上加绝缘子。
架空线离地4m以上,机动车道为6m以上。
对于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高压电线、变压器等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严禁将电线搭靠或固定在机械、钢筋、管子等金属件及树木上。
6、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
加强劳动安全管理,确保人身安全,各级管理者要遵守施工生产的客观规律,组织管理生产严格按有关规章、规则办理,杜绝因抓进度而忽视安全的现象发生,布置施工生产要同时布置安全工作;施工中严格按规程操作,实行标准化作业,杜绝人身伤亡重大、大事故。
做好施工安全防护工作。
加强路基、桥涵、轨道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做到施工生产和安全管理“五同时”;认真编制好各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时,参照《安全技术规则》,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具体的安全措施。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条例,按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对施工人员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遵守劳动法,非特殊情况不安排超时作业,不打疲劳战。
配备防寒用品及取暖设备,施工机械装配驾驶室,工地设取暖室。
配备有色风镜、风衣、长筒布袜和口罩。
工地房屋设置在有防风条件的地方,伙房设在下风向位置,并配备防火设备。
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和配戴安全“三宝”,“四口”防护应设防护栏防护棚等,安全网内杂物应定期清理。
多层建筑物侧面应满挂密眼立网。
7、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的布置符合防火、防爆、防洪、防雷电等安全规定及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停车场、修理场等按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
现场道路平整、坚实、保持畅通,危险地点悬挂按照《安全色》和《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夜间行人经过的坑、洞应设红灯示警,施工现场设置大幅安全宣传标语。
现场的生产、生活区要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材有专人管理不得乱拿乱支。
组成一个由15~20人的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专门妥善保管外,还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它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行为。
操作人员上岗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人员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消防安全距离符合公安部门的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品;严禁在木工加工场、料库等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应随时清理,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施工现场加强用电管理,严格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中如发现危及地面建筑物或有危险品、文物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待处理完毕方可施工。
材料物品存放应保持整洁有序,机械车辆设备停放整齐。
发电机房、混凝土搅拌站等危险系数大的地方,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配备防火砂、灭火器、防风防雷等设施,以保证安全。
施工区域一天24小时进行安全保安巡查,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密切与他们的配合,严防枪支和非法毒品流入施工现场。
对饮用水经常进行检测,保证职工饮用清洁水。
任何人从事可能影响饮用水源卫生的工作前,必须接受检查,防止饮用水疾病传播,污染水源。
变压器设在施工现场边角处,并设围栏,主干线电杆上安装分线箱。
施工场地内架设电力及照明线路,悬吊高度及距工作点水平距离按规章执行。
电线不捆绑于无瓷瓶的钢筋、树干、脚手架上,保险丝不用其他金属代替。
工作区内设置一切必要信号装置,包括:
警报、危险、安全、指示等标志。
以便在紧急情况下使工作人员迅速撤离现场,保证人员、机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