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教育基金会公益项目.docx
《怀化市教育基金会公益项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怀化市教育基金会公益项目.docx(2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怀化市教育基金会公益项目
怀化市教育基金会2016年公益项目
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教育基金会:
根据《湖南省教育基金会2016年公益项目实施方案》和《怀化市教育基金会2016年工作要点》要求,现将我市教育基金会2016年公益项目通知如下:
一、救助特困教师活动方案
一、救助对象
1.我市今年共救助100名特困教师(其中省基金会救助65名,市基金会救助35名)。
2.省基金会救助条件:
本人患重大疾病、负债5万元以上,或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巨大,生活特别困难。
3.市基金会救助条件:
本人患重大疾病、负债达3万元以上生活特别困难和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巨大的。
二、救助标准
省基金会标准为1万元/人,共发放救助金65万元;市基金会标准5000元/人,共发放救助金17.5万元。
三、指标分配(见附件1)
四、活动要求
1、加强特困教师数据库建设。
各级教育基金会要高度重视,深入基层全面了解情况,建立特困教师数据库,并定期完善更新,促进精准扶贫;
2、2016年4月30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基金会报送特困教师相关资料。
各县市区申报救助退休教师的,需按申报指标上报(附件1已备注)。
3、严格按要求申报。
各县市区教育基金会、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暂行办法》的要求审核特困教师名单及材料(汇总表,申请表,身份证、教师证、医院诊断结果复印件,住院花费及票据,学校出具的负债证明,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证明等),按规定时间申报。
4、加强信息公开。
各级教育基金会要及时公布救助特困教师情况,实行救助对象、救助情况、救助金额三公开,建立受助特困教师专项档案;
附件1:
2016年救助特困教师名额分配表
附件2:
湖南省教育基金会开展“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申请表
附件3:
湖南省教育基金会开展“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汇总表
附件1:
2016年救助特困教师名额分配表
县市区
省基金会名额
市基金会名额
备注
鹤城区
4
2
不得申报退休教师
中方县
4
2
不得申报退休教师
洪江市
5
3
退休教师指标1个
洪江区
2
1
不得申报退休教师
溆浦县
9
5
退休教师指标2个
靖州县
4
2
不得申报退休教师
麻阳县
5
2
不得申报退休教师
会同县
5
3
不得申报退休教师
辰溪县
6
4
退休教师指标1个
沅陵县
7
5
退休教师指标2个
芷江县
4
2
不得申报退休教师
新晃县
4
2
不得申报退休教师
通道县
4
2
不得申报退休教师
市直学校
2
0
不得申报退休教师
合计
65
35
附件1:
湖南省(怀化市)教育基金会
“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
申请表
申请人:
学校:
填表时间:
年月日
救助特困教师材料清单
单位(盖章):
姓名
工作单位
序号
内容
页号
备注
1
申请表
2
申请报告
3
身份证复印件
4
教师证复印件
5
公示证明材料
6
医院诊断证明及病历复印件
7
医药费收据(所附票据合计数)
元
8
负债证明(所附票据合计数)
元
9
借款证明(由对方出具)
10
患病及优秀事迹照片(视频)
11
重大灾害证明
12
其他
注意事项:
1、申请表用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楚、工整,也可直接打印,不要以剪贴代填,双面打印;
2、申请人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所在学校负责审核;
3、每个教师的申报材料必须按照装订顺序单独装订成册并编写序号;
4、上报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小于此规格的证明材料,请粘贴于A4纸张(装订顺序参照材料清单)。
湖南省教育基金会“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教龄
相片
工作单位
民族
邮编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教师证号
所患疾病
患病时间
是否病休
治疗费用
负债数额
重大灾害原因
申请
救助
理由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医院
诊断
结果
(患重大疾病)
盖章
年月日
学校意见
(含公示结果)
盖章
年月日
县(区)
教育基金会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州)
教育基金会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湖南省
教育基金会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湖南省教育基金会开展“爱烛行动”
救助特困教师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教龄
工作单位
特困原因
花费
金额
(万元)
负债
金额(万元)
联系电话
二、评选“湖南最可爱的乡村教师”活动方案
(一)评选指标和范围
怀化市可推荐2名。
全市在边远山区中小学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各县市区可推荐1名(无符合评选条件的可不推荐)。
(二)评选条件
1、忠于职守。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长期坚守在边远山区中小学校一线教育教学岗位,原则上20年以上;
2、为人师表。
格守师德,以身作则,作风务实,廉洁奉公,处处作学生的表率;
3、敬业爱生。
有教育梦想,潜心治学,严格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对学生充满爱心,培养学生全面发展;
4、业务精湛。
善于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善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效果优秀;
5、无私奉献。
积极进取,勤奋工作,吃苦耐劳,以学校为家、以学生为本,深受学生爱戴,深得社会好评。
(三)奖励标准
湖南省教育基金会颁发证书,并对“湖南最可爱的乡村教师”获得者给予每人10000元奖励,对提名奖获得者给予每人4000元奖励。
(四)申报时间和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基金会和教育局负责本地的推荐、审核及申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公示后,将申报材料[申报表、身份证复印件、推荐材料、二寸免冠红底彩照电子版、优秀事迹光盘(视频时长为5分钟之内,进行剪辑配文等)于2016年4月30日前报送市教育基金会。
附件1:
“湖南最可爱的乡村教师”申报表
附件2:
“湖南最可爱的乡村教师”先进事迹推荐材料
(含文字材料撰写要求、视频短片摄制规格)
附件3:
“湖南最可爱的乡村教师”推荐汇总表
附件1:
湖南最可爱的乡村教师
申报表
教师姓名:
学校:
(公章)
填表时间: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填写本表要求字迹清楚、工整,统一使用仿宋4号字体、单倍行距,可直接打印,不要以剪贴代填,双面打印;
2、申请人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用语准确,填报完整,所在学校负责审核;
3、在本表贴上二寸免冠彩照一张,并提供照片电子文档。
“湖南最可爱的乡村教师”申报表
姓名
性别
照片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职务、职称
文化程度
专业
身份证号
从事农村义务教育
工作年限
现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主要学习及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
所从事工作及岗位
先进
事迹
介绍
(字数不超过600字)
学校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县(区)
教育基金会意见
盖盖章
年月日
县(区)
教育局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州)
教育基金会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州)
教育局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评审
委员会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湖南最可爱的乡村教师”先进事迹推荐材料
(由市(州)教育基金会、市(州)教育局负责推荐)
说明:
一、文字材料撰写:
1、内容要求:
分为“先进事迹”(字数不超过4000字)和“推荐辞”(字数不超过200字)两个部分,全面反映推荐教师的感人事迹;
2、排版要求:
标题使用黑体3号字体、正文使用仿宋3号字体,单倍行距。
二、视频短片摄制:
1、内容要求:
由专业摄制团队使用镜头语言,生动具体讲述推荐教师的感人事迹;
2、规格要求:
高清画质,设置文稿配音、中文字幕,时长不超过5分钟。
附件3:
“湖南最可爱的乡村教师”推荐汇总表
市(州)教育基金会:
(盖章)
市(州)教育局:
(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乡村学校
工作年限
联系电话
三、开展“园丁之家”活动方案
(一)省基金会活动路线、时间和对象
1.北京——北戴河线
活动时间:
7月中旬,约7天;
参加对象:
:
近三年“湖南省最可爱的乡村教师”获奖者和提名奖获奖者,我市推荐2名。
2.福建线
活动时间:
7月中旬,约6天;
参加对象:
在边远贫困山区工作20年以上的乡村中学一线教师。
我市指标7人。
3.陕西线
活动时间:
7月中旬,约7天;
参加对象:
近三年受过市(州)级以上政府等相关部门表彰的乡村小学一线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在边远山区工作20年以上的乡村小学一线教师。
我市指标5人。
4.新加坡—马来西亚线
活动时间:
8月上旬,约8天;
参加对象:
近三年受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普通高级中学、高等院校的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在边远贫困山区工作20年以上的乡村中小学优秀教师。
我市指标2人。
(二)时间安排
4月30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基金会推荐上报材料。
(三)活动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基金会要严格遵循《“园丁之家”活动办法》,认真推荐报送参加人员名单及材料(汇总表,申请表,身份证、教师证和荣誉证书复印件等,在边远贫困山区工作20年以上的农村教师需学校或者教育基金会提供相关证明),原则上3年内不重复报名;
2.参加活动人员须身体健康(患有传染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精神病等或处于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孕期或其他不宜出行情况),遵守活动纪律和要求,积极参与活动和交流,在活动结束时进行反馈并写好活动心得体会;
3.对活动开始前七日内,无特殊情况取消或更换活动人员造成的损失费由推荐单位负责。
(四)市基金会“园丁之家”活动另行通知
附件1:
湖南省教育基金会“爱烛行动”开展“园丁之家”活动指标分配表
附件2:
湖南省教育基金会“爱烛行动”开展“园丁之家”活动推荐表
附件3:
湖南省教育基金会“爱烛行动”开展“园丁之家”报名汇总表
附件1:
省“园丁之家”活动2016年名额分配表
县市区
北京-北戴河
福建线
陕西线
新加坡-马来西亚线
鹤城区
1
中方县
1
洪江市
1
洪江区
1
溆浦县
1
靖州县
1
麻阳县
1
会同县
1
辰溪县
1
1
沅陵县
1
1
芷江县
1
新晃县
1
通道县
1
1
合计
2
7
5
2
附件2:
湖南省教育基金会“爱烛行动”
开展“园丁之家”活动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教龄
职称
职务
身份证号
教师证号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优秀称号
获奖时间
乡村学校工作年限
身体状况是否
适宜出行
推
荐
理
由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学校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县(区)
教育基金会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州)
教育基金会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省教育
基金会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湖南省教育基金会“爱烛行动”
开展“园丁之家”活动报名汇总表
市(州)教育基金会(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教龄
身份证号
身体
状况
工作
单位
参加理由(获奖教师或农村工作十年以上)
联系
电话
活动线路
四、资助贫困学生活动方案
(一)省基金会资助方案
1、资助对象
1、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湖南籍大学新生6人;
2、因天灾人祸、本人患重大疾病、残疾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湖南籍小学生13人、初中生13人、高中生14人。
二、资助条件
1、当年考取“一本”大学、品学兼优、家庭因天灾人祸等原因而交不起学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省大学新生;
2、因天灾人祸、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省小学生、初中生和高中生,重点考虑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
孤儿;本人或父母残疾;单亲家庭且是低保对象;④长期患重病(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损失巨大(所有材料均须有当地政府或民政部门的证明材料等)。
3、资助标准
1.大学新生每人一次性资助5000元;
2.小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元;
3.初中生每人一次性资助2000元;
4.高中生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元。
四、活动时间
1.4月30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基金会按计划报送小学生、初中生和高中生申请名单及材料;
2.8月20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基金会按计划报送大学新生申请名单及材料;
3.8月底,省教育基金会审批、公示大学新生资助名单,发放资助金。
五、活动要求
1、严格申报。
各学校和教育基金会一定要高度重视,按要求严格审核报送贫困学生名单及资料[汇总表、申请表、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公示证明材料、大学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家庭贫困证明材料(家庭贫困证明材料除有当地政府或民政部门的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家庭生活环境、学生父母或本人残疾的生活照)等];
2、认真组织。
各县市区教育基金会要制定活动方案,开展“育才行动”资助贫困学生发放资助金仪式,并上报活动照片和视频;
3、加强信息公开。
各级教育基金会及时公布资助学生情况,实行资助对象、资助情况、资助金额三公开;
4、加大宣传。
各市(州)、县(区)基金会和教育局积极宣传“育才行动”的意义,推动社会各界进一步关爱贫困学生;
六、市基金会贫困学生活动方案另行通知
附件1:
湖南省教育基金会“育才行动”名额分配表
附件2:
湖南省教育基金会“育才行动”资助贫困学生申请表
附件3:
湖南省教育基金会“育才行动”资助贫困学生汇总表
附件:
1
省基金会资助贫困学生2016年名额分配表
县市区
大学新生
高中生
初中生
小学生
鹤城区
1
1
1
中方县
1
1
1
洪江市
1
1
1
1
洪江区
1
1
1
溆浦县
1
1
1
1
靖州县
1
1
1
1
麻阳县
1
1
1
会同县
1
1
1
辰溪县
1
1
1
1
沅陵县
1
1
1
1
芷江县
1
1
1
1
新晃县
1
1
1
通道县
1
1
1
市直学校
1
合计
6
14
13
13
附件2:
湖南省教育基金会
“育才行动”资助贫困学生
申请表
学生姓名:
学校:
(盖章)
填表时间:
年月日
注意事项
1、申请表用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工整,也可直接打印,不要以剪贴代填,双面打印;
2、申请人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所在学校负责审核;
3、每个学生的申报材料必须按照装订顺序单独装订成册并编写序号;
4、上报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小于此规格的证明材料,请粘贴于A4纸张;
5、装订顺序:
申请表→申请报告→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公示证明材料→录取通知书(贫困大学新生)→家庭贫困证明材料→其他。
基金会用
湖南省教育基金会“育才行动”资助贫困学生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近期
免冠
照片
出生日期
初中生□高中生□大学新生□
所在学校
录取院校(大学新生)
担任学生干部
籍贯
省/市地区/县区/乡街道/村号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家庭年均收入
家庭成员数
家庭
成员
情况
亲属关系
姓名
年龄
职业和单位
申请
资助
理由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学校意见
(含公示结果)
盖章
年月日
县(区)
教育基金会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州)
教育基金会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湖南省
教育基金会
审定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湖南省教育基金会“育才行动”
资助贫困学生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所在年级
所在学校
录取院校
(大学新生)
申请资助理由
联系电话
备注
怀化市教育基金会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