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mm
细部轴线
±2mm
承重墙、梁、柱边线
±3mm
非承重墙边线
±3mm
门窗洞口线
±3mm
5、建筑物大角垂直度的控制
首层墙柱施工完成后,分别在距大角两侧20cm处外墙上,各弹出一条垂线,作为上层外墙支模板的控制线。
以保证外墙大角的垂直度。
而后在上外墙拆模后,顶板混凝土施工前,从下一层大角线用经纬仪或线坠引到墙上口,然后依上下两点弹线,控制上一层模板控制线。
如此层层传递,从而保证建筑物大角的垂直度。
第六章高程控制网的建立
一、建筑高程控制网布设原则
1、建筑场区高程控制网必须根据设计总平面图、现场施工平面布置图综合考虑确定。
2、建筑场区高程控制网的高程控制点每一幢号附近至少设置二点,主要建筑物附近不少于三点。
建筑物距离较长时,控制点间距不大于100m。
3、点位应选在通视条件良好、土质坚硬、便于施测又能长期保留的地方或永久性建筑物外墙上。
4、桩位必须可靠保护,在桩周围砌砖浇筑混凝土进行围护,并用红油漆作好测量标记。
二、建筑场区高程控制及基准点的复测
依据规划院提供的A、B、C和D的水准点测设现场的高程控制网,首先对所提供水准点进行校测,满足施工规范及现场施工精度要求后,按三等水准测量的规范要求(±12
mm;L单位:
Km)的精度,采用闭合水准线路进行现场高程控制网的测设,此高程控制网作为现场高程控制的依据。
点与点之间应保持通视,以利于点位校核。
第七章建筑物的高程控制
一、±0.000以下部分标高控制
1、高程控制点的联测
在向基坑内引测标高时,首先联测高程控制网点,以判断场区内水准点是否被碰动,经联测确认无误后,方可向基坑内引测所需标高。
2、±0.000以下部分标高的传递
施测时用水准仪将标高传递到基坑内,闭合误差在允许范围内,则以此标高为依据,进行基底抄平。
为保证竖向标高控制的精度要求,对每层所需的标高基准点,必须正确测设,在同一平面层、同一流水段上所引测的高程点,不得少于2个,并做相互校核。
校核后的校差不得超过3mm,取平均值作为该平面施工中标高的基准点,基准点应标在便于使用和保存的位置,根据基坑情况,在基坑内埋设固定的标桩,将高程引测到标桩上。
并注明相对标高,便于施工中使用。
墙柱拆模后,应在墙柱立面抄测出建筑+50cm线,并注明其相对高程。
3、标高校核与精度要求
每次引测标高除需作自身闭合外,对于同一层分几次引测的标高,应联测校核,其偏差不应超过±3mm。
4、土方开挖的标高控制
土方开挖施工时,最后一步土采用机械挖土时,将标高引测到距槽底30cm处,测量人员跟随挖土机随挖随测,标高抄测点纵横间距1-3m,并用白灰点标识,允许偏差为±100mm。
集水坑边线和边坡边线应根据控制轴线放线,用白灰点标识,不允许超挖。
第二步进行人工清槽时,在基坑内做间距为3m的标高控制桩梅花型布置,钉入30cm长的短钢筋头,将标高引测到距设计标高10cm处,并用红油漆标记到钢筋上,每根钢筋之间拉线,以此严格控制清槽标高。
底面标高允许偏差为0-50mm,严禁超挖。
集水坑清底时,在坡口线和坡脚线的位置各钉入30cm长的φ6的钢筋并拉线用于控制坑位。
二、±0.000以上部分标高传递
1、对水准点的检测及要求
1.1对现场内测设的标高控制点,每隔一定的时间联测一次,以做相互校验。
1.2校测后的数据成果必须作分析,以保证使用正确。
2、结构施工中楼层标高传递方法
2.1根据标高控制点用水准仪在首层墙体上抄测+1.00m水平线,并交圈闭合。
在易于向上传递标高的位置用红色油漆标记“▽”,以“▽”上顶线为标高基准,同一平面层、同一流水段上的红“▽”不得少于2个,间距分布均匀并要满足结构施工的需要,并在旁边标注相对标高,其误差控制在±3mm以内。
2.2±0.000以上部分标高传递均利用地下红“▽”上顶线为标高基准点,用鉴定合格的钢尺向上传递,并用“▽”作好标记,经检查无误后,方可在该层引测。
第八章工程重点部位的测量控制
一、墙柱施工精度测量控制方法
为了保证剪力墙、框架柱的位置正确以及后续装饰工程的提前插入,放线时首先根据轴线放测出墙柱位置,弹出墙柱边线,然后弹出墙柱50cm及100cm控制线。
在该层墙柱施工完成后,要及时将控制线投测到墙柱面上,以便于检查钢筋和墙体偏差情况,以及满足装饰施工测量的需要。
二、门窗洞口测量控制方法
结构施工中,每层墙体完成后,用经纬仪投测出洞口的竖向控制线。
横向控制线用水准仪加钢尺传递,并弹在墙体上。
室内门窗洞口的竖向控制线由轴线关系弹出,门窗洞口水平控制线根据标高控制线由钢尺传递弹出。
以次检验门窗洞口的施工精度。
三、电梯井施工测量控制方法
在结构施工过程中,依据电梯井外侧墙体控制线控制电梯井里侧墙体边线。
第九章质量保证措施
一、测量作业的各项技术按《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程》进行。
二、测量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三、进场的测量仪器设备必须经检测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标识保存完好。
四、施工图、测量桩点,必须经过校验合格方可作为测量依据。
五、所有测量作业完成后,测量人员必须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由质检员和工长核验,最后向监理报验。
六、自检时,对作业成果进行全面检查。
七、核验时,要重点检查轴线间距、纵横轴线交角以及工程重点部位,保证几何关系正确。
八、滞后施工单位的测量成果应与超前施工单位的测量成果进行联测,并对联测结果进行记录。
九、加强现场内的测量桩点的保护,所有桩点均明确标识,防止用错和破坏。
第十章变形观测及沉降观测
本工程变形观测按二等水准精度施测。
沉降观测建议业主请具有资质的专业部门进行观测。
一、变形观测
1、本工程变形观测包括基坑边坡支护结构及土体的侧向位移。
通过对监测取得的数据及时分析,可以及时了解基坑边坡及邻近建筑物的沉降变形状况,以便及时采取恰当的补救和控制措施。
2、变形观测按照可通视、方便、有效的定点原则,在周边稳定建筑外墙墙基上埋设变形观测基准点,在基坑边坡坡顶每隔8-10m设置一个变形观测点。
3、变形观测在土方开挖期初每天观测一次,初步稳定后2-3天观测一次。
第十一章测量设备配置一览表
仪器名称
型号
数量
检定日期
有效日期
激光垂准仪
DZJ3-L2
1
2010年11月10日
2011年11月10日
经纬仪
TDJ6
1
2010年12月1日
2011年12月1日
全站仪
TOPCONGTS-332N
1
2010年12月8日
2011年12月8日
水准仪
DSZ3-1
1
2010年9月4日
2011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