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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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报告书

邓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报告书

邓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按照《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河南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实施意见》及南阳市局的统一要求,在省、市人普办具体指导下和广大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共同努力下,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前期准备、培训、宣传、入户登记、快速汇总、编码、数据处理等各项主要阶段工作,现将我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果报告如下:

一、人口普查各阶段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建立人口普查机构

1、及时组建普查机构。

2009年12月7日,我市印发了《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邓政【2009】63号),成立了邓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褚清黎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宣传部、公安局、人口和计生委和财政局等25个部门主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统计局,全面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下设综合宣传、普查业务、数据处理、后勤保障、执法检查五大工作组,具体承办人口普查的有关工作。

同时各乡镇办也相应建立了普查机构。

止5月底全市28个乡镇办均建立了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579个村(居)委会相应成立了人口普查小组。

乡镇办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各乡镇办乡镇长、主任担任,负责统计工作的副镇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居)委会主任为普查小组组长。

2、认真落实办公人员,从各科室抽调业务精英充实到普查办,组建了高素质的办公室队伍。

3、保证普查所需经费。

第六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预算列入了市财政预算。

2010年度实际到位60万元,经费基本满足工作需要,上级拨付的“两员”补贴经费也已到位,均按要求全部下拨到各乡镇办,乡镇普查经费基本上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4、落实办公条件。

为了保证我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需要,市普查办购置了桌椅、打印机、电脑、服务器、相机、电话等办公用品,各乡镇也都配备了电脑等办公用具。

同时,市人普办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将办公、资料用房、数据录入机房分别落实到位,市人普办公室40多平方米,资料用房80平方米,会议室50平方米。

5、层层落实责任制。

人口普查是政府行为,针对人口普查工作量大,情况复杂的实际,我们严格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

(二)普查准备阶段工作

1、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在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基础上,市人普办根据普查工作需要建立了一整套工作制度。

如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乡制度,综合协调制度,办公室内部分工负责制度,数据质量控制办法,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并强化督促检查,以规范保证人口普查工作的正常运行。

2、要求各成员单位不仅要完成好职责内的普查工作,还要深入到分包乡镇,检查、督促、指导乡镇办认真开展人口普查工作;同时要求市直各单位也要全力配合做好所在街道、居委会的普查工作。

3、按照要求组织相关调研。

按照上级要求,通过走访、会议和座谈了解等多种形式进行调研,掌握了与人口普查相关的流动人口、户籍管理和在普查登记中如何如实申报等问题普遍存在的现状。

提交了《邓州市户口整顿探索》、《如何把握重难点、查清流动人口》、《入户登记的技巧》等调研报告,对人口普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科学、切实可行的预防和解决措施,对人口普查的开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4、完成了电子地图绘制和主要人口数据核查工作。

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我们高标准地完成了普查区和普查小区的边界划分和电子地图绘制工作。

5月份进行了人口迁移变动摸底和总人口汇总工作,9月份开展了主要人口数据核查工作。

多次组织市人普办工作人员下乡检查指导核查工作,力争把每个乡镇、每个村的人口核准,通过核查初步掌握了全市现住人口、户籍人口、流动人口以及出生死亡人口,1-9岁人数等主要人口的基本情况,使普查员在11月1日正式普查登记前对自己负责的普查小区应该登记的普查对象做到心中有数,便于普查员理解摸底底册的编写,利于提前掌握外出人口的信息,可以在普查登记前发现和解决特殊疑难问题,为入户摸底和正式普查登记提供了线索。

5、市人普办严格按照上级人普办的统一部署,紧密围绕全市人普中心工作,严格按照普查方案和市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不断拓展宣传思路,探索宣传途径,把握宣传节点,突出宣传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为全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各阶段工作顺利进行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培训、强化责任,扎实开展摸底和登记工作,要求乡镇办每天向市人普办汇报当天工作进度及存在的问题,同时市人普办在正式登记期间,分2组对全市28个乡镇进行巡回业务指导,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对各乡镇上报和市办巡回过程发现的通病问题,市办下发业务指导传真10余份,争取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

(三)登记复查工作

1、全市围绕保证主要人口数据质量,特别是查准人口总量这个普查的核心,在10月份的入户摸底和11月1日开始的正式登记期间,严格按照“区不漏房、房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不失真”的质量标准开展普查工作。

2、在普查的摸底和正式登记即将开始之前,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长褚清黎亲自主持召开人口普查业务工作会议,部署安排摸底和正式登记工作。

要求在此阶段,各级普查领导机构的负责同志都亲自坐镇指挥,及时掌握普查工作进度,采取得力措施,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会后有些乡镇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加派预留两员,增援支持,扎实有效地开展普查工作。

3、切实加强对登记复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求各级普查办高度重视人口普查登记复查工作,切实加强对登记复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严肃认真地贯彻落实好市普查办下发的一系列文件、通知和要求,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加大登记复查阶段宣传力度。

针对普查登记中的难点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普查政策宣传力度,同时在邓州电视台发布《邓州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办公室公告》,在黄金时段播出滚动字幕提醒广大市民如有漏登漏报情况,请到所在乡镇人普办申报登记;在主要街道悬挂横幅,请广大群众继续配合普查员全面做好全市的普查登记工作。

5、落实目标责任加强督导检查。

加强责任目标管理,明确责任追究,使普查工作落实到岗、到位、到人。

各督查组在登记复查阶段明确工作任务,重点检查外来人口、出生人口、低龄人口和死亡人口,并集中解决普查登记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复杂问题,确保全市登记复查工作的有序进行。

6、市乡两级联动做好复查工作。

11月16日,市人普办召开复查工作会议。

会议安排自11月17日开始,市普查办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办任选一个普查区、两个普查小区进行抽查检查;成员单位到分包乡镇指导抽查验收工作,并亲自抽查小区进行检查。

各乡镇办也积极组织自查,并采取异地推磨式互查,由抽查人员比照小区图和户主姓名底册逐户调查、核实。

同时对检查及质量验收结果,调查员和村、乡负责人都要签字确认,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复查质量。

7、加强协作,反复比对。

邓州市人普办多次与公安、计生、民政、卫生等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充分利用各部门数据资料,取得人口普查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这一时期的出生和死亡人口数据,并要求各级普查机构充分利用当地公安、计生、民政、卫生部门资料进行逐户逐项的比对,查找漏登的出生和死亡人口。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事后质量抽样调查工作细则》(国人普办函[2010]50号)和《河南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实施意见》(豫人普组[2010]10号)的要求,人口普查登记结束之后将进行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邓州市在2010年11月26日的上午,迎来了国家事后质量抽样调查组。

抽查组随机抽取了古城街道办事处小西关普查区的039普查小区作为抽验小区,进行入户登记,填写《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事后质量抽查表》。

经过两天的入户登记和数据比对,邓州市顺利通过国家事后质量抽查验收。

这次验收通过在很大程度上肯定了我市的人口普查工作,邓州市作为河南省被抽中的为数不多的县市之一,为南阳市乃至河南省人口普查工作增光添彩。

(四)数据汇总工作

1、充分准备。

根据上级人普办工作部署,12月开始进入光电录入阶段,邓州市人普办为光电录入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2、严格落实。

健全的制度只有执行下去才能体现出价值。

由于邓州市下辖乡镇、办(区)较多,各个地区的普查工作人员素质亦参差不齐,在光电录入和数据处理的过程中,市人普办尽力用成型的工作制度来约束他们,引导他们快速高效地完成工作。

3、科学统筹。

由于受光电录入机台数的限制,邓州市28个乡镇、办(区)的普查表只能以线性排列,依次录入。

数量之多,战线之长,前所未有。

市人普办从实际出发,协调乡镇录入次序,科学统筹录入时间,基本做到“人员休息机器连动”,为确保在上级安排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保质保量。

在数据编审的过程中,不少乡镇的任务量都很大。

但是即使在工作冗繁的情况下,大多数普查工作人员认真查看原图,本着“图表一致”的原则编审数据,甚至有普查员一边查阅《户主姓名底册》一边比对长表,然后编审数据。

细致认真工作的同时,加班加点,普查办所有工作人员主动放弃节假日,坚守在数据处理一线。

二、人口普查主要成果和收获

(一)人口普查数据质量的评价

在标准时点2010年11月1日零时,邓州市按普查口径登记的总人口数为1892189人,总户数371372户。

普查时点居住人数为1410428人;普查时点户口在本户,未住本户的有481761人;常住人口1468157人;户籍人口1713312人;常住出生人口17851人,死亡人口8090人,出生率为12.16‰,死亡率为5.51‰,人口自增率为6.65‰。

在常住总人口中,按年龄分组,0—4岁135682人,5—14岁211292人,15—64岁1009808人,65—99岁111366人,100岁以上的9人,占总人口的比例分别是9.24%、14.39%、68.78%、7.59%、0.0006%.

按受教育程度分,未上过学人数54005人,小学程度人数400789人,初中程度人数650939人,高中程度人数154273人,大学专科人数36792人,本科人数8782人,研究生人数425人,占常住总人口的比例分别是3.68%、27.30%、44.34%、10.51%、2.51%、0.60%、0.03%.

我市五普和六普人口分年龄人口性别比如下图:

从上图可以看到2000年和2010年相应年龄的性别比基本上是一致的,而20-30岁之间性别比偏离值较大,主要原因有两点:

一、2000年人口普查,低龄女童存在漏报;二、餐饮服务行业20-30岁女性偏多,由于工作回家较晚造成部分漏登。

93-98岁之间数据偏离值也大,主要由于高龄老年人相对较少,但也有可能存在漏登现象。

从我市的迈叶斯指数来看,如图:

尾数

年龄尾数为a的人口数之和

给定的权数

混合人口

与10%的差的绝对值

10-89

20-89

第1列

第2列

绝对数

百分比分布

0

143953

122778

1

9

1248955

11.07

1.07

1

122260

103044

2

8

1068872

9.47

0.53

2

129146

109108

3

7

1151194

10.20

0.20

3

119170

102618

4

6

1092388

9.68

0.32

4

115440

99647

5

5

1075435

9.53

0.47

5

116049

99760

6

4

1095334

9.71

0.29

6

114347

97715

7

3

1093574

9.69

0.31

7

120102

100624

8

2

1162064

10.30

0.30

8

124047

103137

9

1

1219560

10.81

0.81

9

107661

86796

10

0

1076610

9.54

0.46

合计

11283986

100.00

4.75

迈叶斯指数MI=4.75/2=2.375

迈叶斯指数的变动区间为0-90,它的值越接近0,说明年龄堆积的程度越小,资料的质量越好。

一般来说,迈叶斯指数小于5,可以认为资料比较好,在5至10中间认为是可以接受的,大于10则认为不可以接受。

我市的迈叶斯指数为2.375,可以以为这次普查资料的质量是比较好的。

从以上我市人口自然增长及人口结构分布情况历史对比分析,普查数据基本真实、可信,符合客观实际情况。

(二)人口普查数量、结构等情况

1、总人口及增长情况

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普查结果,经计算机处理汇总:

全市常住人口1468157,其中男性759032人,女性709125人。

同2000年普查时1290656人对比,增长了13.75%。

全市总户数371372户,其中家庭户367168户,集体户为4204户。

家庭户人口为1377713人,家庭户规模为3.75人/户。

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5人/户,增加了0.3人/户。

从2000年11月到2010年11月,十年全市人口增加了177501人,增长13.75%。

平均年递增率1.30%。

2、人口自然增长状况

全市2010年出生人口17851人,死亡人口8090人,出生率为12.16‰,死亡率为5.51‰,人口自增率为6.65‰。

较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出生率11.85‰,死亡率为6.42‰,人口自增率5.43‰相比,出生率上升了0.32‰、死亡率下降了0.09‰、人口自增率上升了1.22‰。

3、人口年龄性别构成

(1)人口的年龄构成

全市有0-14岁人口数346974人,15-64岁人口数1009808人,65岁以上人口数111375,分别占总人口比重23.63%、68.78%、7.59%,与2000年普查时相比0-14岁人口数下降了0.39%,15-64岁人口数下降了0.69,65岁以上人口数上升了1.1%。

(2)人口的性别构成

全市共有男性人口数759032人,女性人口数709125人,男女性别比为107.04,比2000年普查的110.59下降了3.55。

我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年龄性别分布图:

4、民族人口构成

全市有1468157人,有民族19个,其中汉族1442525人,占总人口的98.25%,少数民族25632人,占总人口1.75%。

超过百人的民族有:

回族23994人,蒙古族799人,高山族671人,分别占总人口的1.63%、0.54%、0.46%。

5、育龄妇女生育情况

我市育龄妇女(15-49岁)385712人,占总人口的26.27%,占妇女总人数709125人的54.39%。

其中15-19岁妇女43209人,占育龄妇女总数(下同)的11.20%;20-29岁妇女117625人,占30.50%,30-39岁妇女106296人,占27.56%,40-49岁妇女118582人,占30.74%。

6、家庭婚姻情况

(1)、家庭状况

全市总户数371372户,其中家庭户367168户,集体户4204户,家庭户1377713人,占总人口的93.84%,平均每户人数3.75人,比2000年普查时的3.45人,增加了0.3人。

家庭规模:

一人户占总户数(下同)8.11%,二人户占16.52%,三人户占22.06%,四人户占24.61%,五人户占15.07%,六人户占7.49%,七人户及以上为6.13%,由此可见,三、四人户所占比例最大。

家庭类型:

一代户占总户数(下同)的20.20%,二代户占51.19%,三代户占27.43%,四代户1.18%,五代户全市只有6个家庭户。

(2)、婚姻状况

全市接受调查的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有104494人,其中男性51457人,女性53037人,未婚21163人,占15岁及15岁以上(下同)人数的20.45%;有配偶75849人,占72.59%;离婚720人,占1.04%;丧偶6762人,占6.47%。

在15岁及15岁以上未婚人口中,男性占57.54%,女性占42.56%。

从分年龄组中的人口情况看:

男性15-19岁组占99.02%,20-24岁组占73.07%,25-29岁组占26.66%,30-34岁组占12.87%,而同样年龄组女性15-19岁组占97.95%,20-24岁组占58.90%,25-29岁组占17.90%,30-34岁组占6.81%;男性未婚率分别比女性高1.07%,14.17%,10.76%,6.06%,50岁及以上未婚人数中,男性占同年龄人数的16.73%,而女性仅占0.84%。

由此可见女性终身不嫁的很不少,而男性未婚在各年龄组都有相当的比例。

据长表的调查数据显示:

我市15-22岁已婚男性人数占同年龄人数的4.18%;15-20岁已婚女性占同年龄人数的7.79%,与“五普”时同年龄已婚率对比,男性上升了2.2%,女性降低3.83%。

据长表的调查数据显示:

男性离婚占离婚人数中的74.81%,女性占25.19%。

从年龄组男女离婚比例分析看,40以前男女丧偶比例为45:

55,40-59男女丧偶比例为39:

61,60以上男女丧偶比例为37:

63,从数字上看,女性丧偶比男性丧偶高,间接说明我市人口寿命高于男性。

7、人口流动和迁移情况

按现住地,户口登记地分:

户口不在现住地的人口有111518人,其中户口登记在本县其他乡、镇、街道中人口102267人,占91.71%,在本省其他县、市、区人口6160人,占5.52%,户口在省外的人口3091人,占2.77%。

以上据长表数据显示:

按现住地,出生地分:

人口有138340人,出生地在本市人口135360人,占97.85%,在本省外县、市、区人口2407人,占1.74%,出生地在外省人口573人,占0.41%。

按现住地,迁出地类型分:

人口有8360人,迁出地在省内流动人口有8190人,占97.97%,省外人口有170人,占2.03%。

按现住地,五年前常住地分:

人口有124862人,五年前常住地在省内人口有124586人,占99.78%,省外276人,占0.22%。

8、各种文化程度人口情况

(1)全市人口的文化程度

全市6岁及6岁以上人口为1306005人,按受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的为45999人,占6岁及以上人口(下同)的3.52%,接受高中(含中专、职高)教育的为154273人,占11.81%,接受初中教育的为650939人,占49.84%,接受小学教育的为400789人,占30.69%。

(2)文盲人口状况

全市15岁及15以上人口1121183人,其中文盲人数为44200人,占15岁及以上人口比例为3.94%,男性13576人,女性30624人,分别占15岁及以上人口比例为2.41%、5.48%。

9、就业和失业人口情况

根据2010年普查长表的数据显示:

在16岁及16岁以上人口102983人中,在业人口为84676人,其中男性在业人口为43464人,男性占在业人数的51.33%,女性在业人口为41212人,女性占在业人数的48.67%。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据长表数据显示,在业人口的比重与分布见附表:

序号

行业别

在业人口数

占在业人口的比重%

0

84676

100.00

1

农、林、牧、渔业

71384

84.30

2

采矿业

243

0.29

3

制造业

3722

4.40

4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54

0.18

5

建筑业

1006

1.19

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429

1.69

7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66

0.08

8

批发和零售业

2917

3.44

9

住宿和餐饮业

693

0.82

10

金融业

152

0.18

11

房地产业

24

0.03

1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7

0.09

13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62

0.07

1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99

0.12

15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476

0.56

16

教育

802

0.95

17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528

0.62

1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7

0.07

19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785

0.93

20

国际组织

由此可以看出:

我市第一产业所占比例为84.30%,第二产业所占比重仅为6.05%,第三产业所占比重为9.64%。

从长表调查的数据中,可以看出:

在业人口为84676人,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有2407人,占在业人数(下同)的2.84%,高中8065人占9.52%,初中51863人占61.25%,小学19900人占23.50%,文盲、半文盲2441人占2.88%。

在16岁及16岁以上人口102983人,不在业人口为676人,其中男性占不在业人口的49.41%,女性占51.59%。

10、城镇人口情况

全市城镇人口415082人,占总人口的28.27。

乡村人口为1053075人,占总人口的71.73%,人口城镇化水平为28.27%。

11、居住环境情况

全市家庭户367168户,其中无间房1007户,占家庭户的0.27%,一间户8642户,占2.35%,二间房50463房,占13.74%,三间房99088户,占26.99%,四间房67244户,占18.31%,五间房49522户,占13.49%,六间房42326户,占11.53%,七间房及七间房以上48876户,占13.32%。

平均每户住房间数为4.31间/户,人均建筑面积31.95平方米/人。

人均住房面积:

8平方米以下的有4498记有,占家庭户的1.23%,9平方米-19平方米的有52618户,占14.33%,20平方米-49平方米的有215247户,占58.62%,50平方米以上的有93798户,占25.55%。

(三)人口普查的宣传效果

根据《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邓政【2009】63号),在上级的统一指导下,在邓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是利用电视、广播、公告、宣传画、横幅、户外大型广告、墙体标语、宣传车等形式进行。

通过“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宣传一条街”等活动,掀起人口普查宣传的高潮。

二是上好学校“人普一堂课”的活动。

三是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在开展摸底工作中同时做好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公民如实申报家庭和个人情况的义务、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宣传人口普查的保密规定等。

最大限度地解除群众疑虑、提高配合支持力度。

四是从从5月份以来我市就陆续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如电视滚动字幕、刷写固定标语、制作版面、悬挂过街横幅、“人普一堂课”、张贴宣传公告,发放致调查户的一封信,另外在七里店桥头还树立3块大型户外宣传牌,通过以上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人口普查的目的、意义、作用和有关法律法规,引导广大普查对象和社会各阶层关心、重视、支持、配合人口普查工作。

此外从10月23日开始,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在新华街、人民路、穰城路举行为期一周的邓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大型宣传巡展活动,悬挂了8公里的宣传横幅,在新华路摆放上百幅宣传展板,组织秧歌队踩街等各种各样的宣传形式来提高公众的知晓率,邓州市广播电视台对活动对整个宣传月活动进行了跟踪报道。

为人口普查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为依法普查、依法行政,保障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人口普查推动统计工作的开展

通过人口普查,一是充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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