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党支部工作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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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党支部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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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党支部工作制度
篇一:
如何建立临时党支部
临时党支部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临时党支部不能发展党员,也不能对犯错误的党员进行组织处理,但可以接受要求入党的人的入党申请书,并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在临时党支部任务完成后,将申请入党人的情况向有关党组织介绍。
对于在完成临时任务过程中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临时党支部要负责了解党员的错误事实,并向有关党组织提供情况。
二、临时党支部的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落实中心的有关决定和工作部署。
2、围绕党的工作,抓好中心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严格遵守中心的各项工作制度。
3、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
4、加强对党员的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开展好组织生活,保障党员权利。
5、积极做好中心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中心党员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三、临时党支部工作制度
1、组织生活制度。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规定。
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年安排上一次党课。
每年根据上级部署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自觉坚持党日活
动制度。
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应无故缺席。
党支部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集体领导制度。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凡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党的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上级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应提交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3、党内表决制度。
决定党内重大问题时,要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进行表决。
表决时要遵循党内表决制度,不论赞成还是反对,执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
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街党工委报告,请求裁决。
4、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每年按街党工委规定时间召开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
民主生活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根据街党工委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会议的主题、内容、时间,向街党工委报告,并通知每个支部委员;支委之间相互沟通谈心;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期间要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
会议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与会的
支委畅所欲言。
会议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加于解决。
会议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将会议记录和会议情况报送街党工委。
5、交纳党费和请假制度。
党员每月按规定标准自觉向党支部交纳党费。
党员外出半个月以上或因故未能参加党支部活动,必须向党支部请假。
对党员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要及时给予帮助教育。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视为自行脱党。
党支部应当决定予以除名,并报街党工委。
党章规定: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根据上述精神,设置党支部的基本要求是: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可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超过50人的也可不设总支部委员会,而设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100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
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部分对国计民生影响重大的科研院所、工矿企业、外交外贸机构和边防要塞机关,虽然党员不足50人或100人,但领导力量较强的,经上一级党委批准,也可以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
党员人数在7人以上(含7人)的党支部,应设立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1.向上级党委写出建立党支部的请示。
请示的内容包括:
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所建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2.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以后,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3.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等额提名或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4.向上级党委写出党支部委员会组成的请示。
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
选举支部委员会的依据;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简要情况,包括时间、出席大会的党员情况、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人名额差额情况、选举结果等;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情况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5.上级批复。
党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履行自己职责。
(二)一般程序如下:
篇二:
党支部工作制度汇编
党支部工作制度汇编
一、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履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实际,开展各项工
作。
(二)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和支部全体党员负责,接受他们的批评监督,每年至少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
(三)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由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讨论决定,涉及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
上级党委请示。
每半年应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
(四)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
(五)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各项制度。
定期组织并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上好党课,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其他形式的活动。
二、党员大会议事制度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讨论决定下述重大问题: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结合本
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二)听取、审议、通过支委会工作报告。
(三)制订本地本单位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讨论送训、培养建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臵不合格党员和处分违纪党员。
(五)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六)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支部应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
按时上好党课。
无特殊原因,不得拖延。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
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
委的重要指示精神,讨论决定支部重大问题。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增强团
结。
(四)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党员每季应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
织的监督。
(五)党支部每季组织上一次党课或者看一次党员电化教育录相片。
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
本知识教育。
四、发展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认真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
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
(二)党支部要认真抓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送他们参加培
训。
经两年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未经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未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和党委委员谈话的,也不能发展入党。
(三)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和党小组,并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
支部每季要讨论一次,
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四)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成熟一
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五、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员必须按月交纳党费。
一般不能由他人转交。
如无正当
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交纳标准:
有固定工资收入的,按工资比例交纳。
月工资400元以下,交纳0.5%;月工资400元至600元的交纳1%;月工资600元至800元的交纳1.5%;月工资800元至1500元(税后)以上的交纳2%;月工资1500元(税后)以上的交纳3%。
无固定工资收入的,每月交纳党费0.20元以上(机关职级工资包括:
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事业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包括:
职务工资+岗位津贴+奖金)。
(三)党费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或指定党支部其他委员收缴。
经收时,要及时填写党费证,及时记入台帐,及时出榜公布。
支部每季向党委上缴一次党费。
年终时,支部应将党费收缴、上交情况及有关凭
证张榜公布并保存备查。
(四)任何人不得无故拖延党费上缴时间,不准借支、挪用、贪
污党费。
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
六、党员廉政及联系群众制度
(一)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勤政廉政的原则。
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
党支部的决
策必须符合群众的利益。
(二)共产党员要做联系群众的模范。
其主要任务是: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正确引导和帮助群众勤劳致富、科技致富、遵纪守法;正确引
导干部群众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三)共产党员都要自觉保持廉洁自律,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不奢侈浪费、不收受贿赂、不索拿卡要等侵犯群众利
益的行为。
(四)共产党员不准参入赌博,不准参入嫖娼卖淫,不准参入吸
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违者必究。
(五)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勤政廉政和
联系群众情况。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按照中发[1988]13号文件规定,每年组织党员进
行一次民主评议。
(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领导下,采取“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组织进行。
注意防止走过场。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分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臵等步骤,按照中发[1988]13号文件所列五个方
面的内容进行。
(四)评议中既评出优秀党员,又评出不合格党员。
对优秀党员要予以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分别作出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的处臵;
篇三:
基层党支部工作职责
基层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党员努力完成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三、经常对党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党的传统作风教育,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党员,经常了解党员的意见建议,尊重党员的合理化建议,维护党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利益,丰富党员的物质文化生活。
五、充分发挥党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鼓励和支持他们改进提高工作。
六、坚持党员标准吸收积极分子入党,收缴党费、审查和鉴定党员,表扬党员的模范事迹,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纠正各种不正之风。
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揭露改正工作中缺点和错误,教育、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纪政纪,保障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
八、全面正确地贯彻干部队伍的“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积极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优秀青年干部。
九、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了解群众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十、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员工作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公道正派,爱岗敬业,吃苦在前,甘于奉献。
四、遵守党的章程,严守党的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局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六、自觉维护党的团结,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
七、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宗旨,以人为本,热情服务,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八、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态度端正,行为规范,积极勤奋,周到细致,恪尽职守,保证本岗不发生三违。
九、要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标准、设备的结构原理及设备检修维护标准,并具备一定的操作技能。
十、在工作及有重大检修任务时,党员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注意事故预防,做到及时提醒、及时汇报、及时处置不安全隐患,保证现场作业人员的作业安全。
党小组工作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3、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7、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党员干部参加“三会一课”工作制度
支部大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
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二、与会人员:
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三、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四、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五、会议记录:
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支部委员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二、与会人员:
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三、会议主要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6)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四、会议要求:
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五、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六、会议记录:
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
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
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党小组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