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能效评估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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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能效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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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2012年至2015年
合同能源管理(EPC)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节能评估报告
建设单位:
黑龙江伟盛建筑节能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黑龙江省纺织工业设计院
2012年10月
黑龙江伟盛建筑节能工程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2012年至2015年
合同能源管理(EPC)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节能评估报告
法定代表人:
周维
技术负责人:
姜国建
评估项目负责人:
王善学
2012年10月
前言
我国城镇既有居住建筑量大面广。
据不完全统计,仅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就有大约35亿平方米,需要和值得节能改造。
这些建筑已经建成使用20年至30年,能耗高、居住舒适度差,同时存在结露霉变、建筑物破损等现象,与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很不相应。
建筑节能是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特别是严寒和寒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节约能源、改善室内热环境、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促进住房城乡建筑领域发展方式转变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哈尔滨市是中国严寒地区最北部的省会城市,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能耗大,采暖能耗指标最大可达37.6kgce/㎡.y,相当于同纬度发达国家能耗的三倍。
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更为迫切,效果更加突出。
1997年中国与加拿大政府合作,在哈尔滨市改造了全市第一栋示范性工程。
2005年中国政府和法国政府合作改造了哈尔滨市“哈表小区”5栋住宅,共计1.9万平方米。
通过国际合作,在项目组织管理、资金筹措、协调合作等方面积累了成功的经验。
2008年,黑龙江伟盛建筑节能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合同能源管理的服务公司成立。
2010年,该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投入节能改造实践中,完成“辽河小区”、“哈师大小区”等59万平方米节能改造任务,为合同能源管理展现了美好的前景。
截至“十一五”末期哈尔滨市共改造既有建筑410万平方米,新建节能建筑5200万平方米,尚有非节能建筑存量6790万平方米。
根据中国政府的安排,“十二五”期间要加大既有节能建筑改造的力度。
本项目“哈尔滨市2012年至2015年合同能源管理(EPC)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即是哈尔滨市“十二五”总体改造规划的组成部分。
同时,该项目已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欧洲投资银行应对气候变化框架二期协议》中的第二批备选项目计划。
目前,该项目已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的能源消耗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减少、技术方案的成熟、抗风险能力的可靠进行了可行性论证。
本评估报告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建筑节能部分进行了分析评估。
着重对建筑节能评估的依据,改造前项目用能情况的分析、能源供应情况、项目建设方案的节能及能效水平评价、节能措施分析、节能效果及节能经济性进行分析评估并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涉及居民家庭、房屋产权单位、供热单位、及城乡建筑主管部门,特别是在改造实施过程中需要居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具有许多特殊性。
当前项目属于可研阶段,现状调查工作正在抓紧进行。
随着项目的开展,建筑节能工作进一步的深入,只要改造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遵循“以人为本、安全可靠、实用经济、适度超前”的原则,节能改造工作必定会圆满完成,达到预期目标。
1评估依据5
1.1评估原则5
1.2评估依据6
2项目概况9
2.1建设单位基本情况9
2.2评估单位基本情况11
2.3项目基本情况12
2.4改造前项目用能情况评估13
3能源供应情况分析评估18
3.1项目所在地能源资源供应条件18
3.2项目能源消耗对当地能源消费的影响20
4项目建设方案节能评估21
4.1确定建设方案的技术路线21
4.2项目选址、总平面规划对能源消费的影响21
4.3改造方案的节能评估22
5项目能源节约及能效水平评估25
5.1“标准对照法”能效评估25
5.2“测试类比建筑法”能效评估25
6节能措施评估27
6.1节能安全措施27
6.2节能技术措施27
6.3节能管理措施37
6.4节能措施效果评估40
6.5节能措施经济性评估41
7存在问题及建议44
7.1存在问题44
7.2建议44
8结论45
附图及附表:
1改造工程明细表
2项目指挥机构表
3改造工程总平面图
(1)红旗小区总平面图
(2)安埠小区总平面图
(3)平方小区总平面图
4建筑热工计算表
(1)红旗小区3号、85号、40号、57号楼改造前、后热工计算表
(2)安埠小区108号、202号楼改造前、后热工计算表
(3)哈表小区5号楼改造前、后热工计算表
5建筑节能检测报告
(1)哈表小区2号楼改造前、后检测报告
(2)辽河小区20号、26号楼改造后检测报告、改造前热工计算表(3)师大小区24号、28号楼改造后检测报告、改造前热工计算表
哈尔滨市2012年至2015年
合同能源管理(EPC)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节能评估报告
1评估依据
1.1评估原则
(1)执法原则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行业准入条件和推荐、限制、禁止使用的节能技术及产品目录。
(2)专业性、真实性、完整性、实操性原则
评估机构应组建专业齐备、能力合格、经验丰富的评估团队;
评估工作应从实际出发,对项目资料、文件和数据的真实性作出分析判断,认真负责的对项目用能情况进行研究、计算、分析,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和真实性;
节能评估报告书应完整,其内容及深度应符合哈政办综[2011]38号文件的要求;
评估机构应结合项目特点,提出科学、合理、可操作的节能措施和建议、意见,评估文件应论点鲜明,为下阶段设计、招标、施工等提出具体操作依据。
(3)绿色原则
以《绿色建筑技术导则》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依据,评估项目是否采用和推广了绿色建筑的单项技术,并取得效果。
1.2评估依据
(1)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条例》
《黑龙江省节约能源条例》
《黑龙江省供热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
《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
《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财建【2011】12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06】95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办综【2008】52号)
《关于转发黑龙江省公安厅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哈公通【2010】15号)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6号)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指南(2011年修订本)》(国家节能中心)
《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0】25号)
《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哈政办综【2011】3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公消【2009】131号)
(2)标准、规范、行业准入文件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1995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黑龙江省实施细则》DB23/T120—2001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指南》建办科函【2012】—75号
《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JGJ129—2000
《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DBJ07—001—2008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1993
《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检验标准》JGJ132—2001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JGJ176—2009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34—2010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04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JG149—2004
《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GB/T10801.1—2002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GB/T10801.2—2002
《建筑绝热用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GB/T21558—2008
《矿物棉绝热喷涂》GB/T26746—2011
《绝热用硬质酚醛泡沫制品》GB/T20974—2007
《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2008
《建筑外门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4—2008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DB23/1019—2006
《外墙外保温建筑构造》10J121
《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一批至第四批)发改委公告
《建设事业“十一五”技术公告》住建部公告
2项目概况
2.1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名称
黑龙江伟盛建筑节能工程有限公司
(2)企业所属行业
建筑
(3)性质
有限公司
(4)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河鼓西二道街198号,邮编:
150070
(5)法人代表
耿铁伟
(6)联系人
王淑霞
(7)企业运营总体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是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产品开发、能源服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010年8月通过国家发改委及财政部组织的评审,成为第一批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也是黑龙江省第一家备案的建筑节能工程公司。
公司在册管理人员129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91人。
公司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近三年来,公司运行顺利,健康发展,2009年至2011年连续实现净利润121.81万元、682.03万元、976.68万元,公司还因其良好的信誉和发展前景,于2011年12月底获得光大银行信用贷款4600万元。
公司成立以来,做了大量基础性、示范性工作,2010和2011年共完成辽河小区、哈师大住宅小区等总建筑面积近150万平方米的既有建筑综合节能改造任务,受到社会各界和小区居民的欢迎。
公司研发的新型墙体复合保温板系列产品,获得三项实用新型专利,其施工工艺方法的发明专利已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
公司董事长耿铁伟先生十几年来致力于建筑节能的研究与推进工作,是我省建筑节能领域的先驱者之一,在课题研究、产品研发与生产、工程施工等方面业绩颇丰,先后获得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和黑龙江省建设厅颁发的十余项有关建筑节能的奖项,数次代表黑龙江省参加全国范围的技术推介、经验交流和政策研讨活动。
他组织完成的中法合作哈表小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是我国首批5城市对外合作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之一,项目在施工技术、管理、验收以及政策运用、资金运作、与政府协调等方面均取得了国内领先一步的宝贵经验,受到国际专业人士的赞许。
他主持完成的《住宅建筑有组织换气技术研究》、《大兴安岭地区既有住宅建筑节能改造与试验研究》、《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成套技术研究》、《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供暖系统运行机制及计量方式的技术研究》等十余项省级公关课题的研究成果,形成了指导建筑节能实施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他主编的《黑龙江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尔滨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等,在黑龙江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践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2评估单位基本情况
(1)评估单位名称:
黑龙江省纺织工业设计院;
(2)资格等级:
甲级;
(4)评估单位负责人:
周维;
(5)评估单位联系人:
王善学;
(6)评估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纺织工业设计院成立于1982年(前身为省轻化工设计院),是由国家建设部批准的甲级设计院。
现具有建筑设计甲级、轻纺行业设计甲级、工程咨询甲级、工程总承包甲级、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工程监理、城市规划、压力管道、节能评估、清洁生产等多项资质。
建院以来承担大、中型纺织、轻工、石化、医药、农业及民用建筑设计、咨询、监理近千项,遍及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天津、四川、甘肃、新疆、云南、内蒙古、山东、江苏、浙江、湖南等十几个省。
在完成的项目中,共获国家、部、省级优秀设计、咨询、科技进步奖40多项,其中:
国家优秀设计金奖2项。
我院已通过ISO9001:
2008设计质量体系认证和ISO9001:
2008监理质量体系认证。
我院现有工程技术人员百余人,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机械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及注册监理工程师等50余人。
工程技术人员中有清华、哈工大、东华大学、天津工业大学等多名国家重点院校毕业生,技术力量雄厚。
我院专业设置齐全,微机网络化。
可在全国范围及国外承担设计、咨询、监理、工程承包项目。
我院全体员工以科学管理、求实创新、客户至上、质量第一为宗旨,竭诚为社会各界提供一流设计、一流质量、一流服务。
2.3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2012年至2015年合同能源管理(EPC)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2)建设地点:
哈尔滨市区所选集中供热的非节能住宅小区(单体);
(3)项目所属行业:
建筑;
(4)项目性质:
改建;
(5)建设规模:
500万平方米,包括810栋楼,涉及居民72373户;
(6)总投资:
83409.53万元;
(7)建设内容:
对既有建筑围护结构进行保温和气密性改造,对需要改造的热源(热力站)进行改造,对热网的保温及水力平衡进行改造,对室内采暖系统温控和计量进行改造。
(8)进度计划:
2012年和2013年每年完成200万平方米,2014年完成100万平方米,2015年进行项目收尾工程,四年共计完成500万平方米。
(9)配套工程和建设条件:
项目所选地址为哈尔滨市区内实行集中供热、具有改造价值的34个住宅小区(个体建筑)。
主要涉及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平房等行政区。
所选地址环境良好,基本无污染。
周边地域宽阔,交通线路较多,人流、物流、车流便捷。
项目所在地给水为市政给水管网,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水干线;供电由市政电网引入供电线路,组成环网供电。
哈尔滨市政府一贯重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政策利好,群众有改造意愿,建设条件优越,建筑材料供应充分、质量可靠。
承担本项目的建设队伍具有丰富的经验和实力,在项目的组织运作、资金筹措、施工技术、质量保障等方面能够保证本项目建设顺利完成。
(10)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2012年至2015年四年内改造既有居住建筑500万平方米。
本项目节能改造执行节能50%行业标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1995,即采暖能耗在当地1980年至1981年住宅通用设计的基础上节能50%。
按此要求,哈尔滨市改造后的既有建筑耗煤量指标应不超过18.6kgce/㎡.y。
2.4改造前项目用能情况评估
(1)项目能耗范围界定
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领域合理使用和有效利用能源,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达到节约能源的目的。
有关建筑用能范围的界定,国内过去较多的说法是建筑能耗包括建筑材料生产和运输能耗、建筑施工能耗及建筑使用能耗三方面。
这种说法将建筑用能跨越了工业生产和民用生活的不同领域,从而与国际上通行的统计口径不符。
为与国际接轨,统一认识,建筑能耗应专指建筑使用能耗,其中包括采暖、空调、热水、炊事、照明、家电等能耗,属于民生能耗,一般约占全国总能耗的30%。
哈尔滨市属于我国严寒地区,按有关规范规定,居住建筑不考虑夏季空调制冷,且热水、炊事、照明、家电等设备已由用户自主控制,分户计量,不需要采取特别的措施。
因此本项目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专指节约采暖能耗,节能评估的范围也专指该部分能耗。
(2)项目主要供用能系统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是公益性项目,改造前供热采暖采用的系统改造后仍继续使用,但经过节能改造后降低了原系统的能源消耗,项目不存在新增加的能源消耗。
(3)能源消费种类
既有建筑改造前和改造后,消耗的能源主要是采暖过程中消耗的煤炭和电力。
煤炭主要是锅炉房使用的燃煤,电力主要是锅炉的动力用电、水泵用电和照明用电。
既有建筑改造后燃煤消耗有较明显的改变,电力消耗变动不明显,但必须满足耗电输热比(EHR)的要求。
(4)改造前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项目改造面积大,地域分散,各小区(楼栋)的现状条件存在很大差异,建筑结构形式、层数、功能、建设年代、产权主体、供热企业等均存在不同情况。
以所调研的“红旗小区”为例,所有49栋单体建筑大多数为混合结构,建造年代分别为1984年至1993年,建筑体型各异、层数不同。
其中7层建筑占36.7%,8层建筑占36.7%,9层建筑占24.6%,6层建筑占2%。
在各层建筑中,底层有商服的占24.6%,有地下室的占10%。
室内采暖系统大多为垂直单管顺流系统。
建筑外窗一般为双层空腹钢窗,部分居民更换了塑料窗,更换率约为20%。
因此制定改造方案时必须考虑建筑的个性化。
本项目拟改造的既有建筑档次均较低,年久失修、配套设施老化、能耗巨大、普遍存在诸多问题:
a)墙体透寒:
建筑外墙绝大多数为49cm厚红砖砌筑,砌筑砂浆普遍不够饱满,一些住宅的外墙内表面,特别是山墙的内表面冬季结露霉变长毛现象严重;在夏季,围护结构透热量大,室内升温快,尤其是顶层住宅闷热难当。
b)屋面保温性能差:
屋面保温材料主要是水泥珍珠岩或干铺膨胀珍珠岩,保温性能较差,加之屋面渗漏等原因,多数屋面保温性能大幅降低。
c)外窗老化:
外窗多为木制或铁制,变形破损严重,保温性能和气密性能差,冬季透风透寒。
d)单元楼道门变形:
保温材料失效、闭锁性能差。
e)接触土壤地面:
普遍没有保温。
如地面面层为木地板和水泥砂浆地面,其地面吸热指数B为别为10.5和22可以满足一般居住建筑地面的要求(B≤23);如为水磨石地面、大理石地面则不满足要求。
f)热力入口缺少调控计量装置,室外供热管网存在水力失调和渗漏问题;部分管道保温层失效,管网输送效率较低。
g)室内采暖系统缺少温控和计量装置。
(5)改造前建筑物耗热量指标和采暖耗煤量指标
建筑物耗热量指标按下式计算:
qH=qH.T+qINF-qI.H
式中:
qH.T=(ti-te)(Σεi.Ki.Fi)/Ao
qINF=(ti-te)(Cp.ρ.N.V)/Ao
qI.H=3.8W/㎡.
采暖耗煤量指标按下式计算:
qc=24.Z.qH/Hc.η1.η2
式中:
η1、η2分别为室外管网输送效率和锅炉运行效率
现抽取7栋既有建筑做样本,其改造前建筑物耗热量指标和采暖耗煤量指标见表1。
表1改造前样本建筑的能耗指标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
体形系数
qH
W/㎡
η1
η2
qc
kgce/㎡
红旗小区3号楼
6253.45
0.26
32.54
0.85
0.68
29.21
红旗小区85号楼
6285.6
0.22
30.29
0.85
0.68
27.19
红旗小区40号楼
7122.88
0.25
33.21
0.85
0.68
29.82
红旗小区57号楼
11045.52
0.24
31.68
0.85
0.68
28.44
安埠小区108号楼
16294.26
0.22
30.69
0.85
0.68
27.55
安埠小区202号楼
9354.82
0.24
32.47
0.85
0.68
29.15
哈表小区5号楼
4373.58
0.29
37.63
0.85
0.55
41.77
注:
红旗小区、安埠小区均使用区域供热热源,锅炉的运行效率可达到0.68。
以哈表小区5号楼为例,改造前围护结构各部分的传热系数、耗热量指标和所占总耗热量的比例见表2。
表2哈表小区5号楼能耗分析
项目
屋面
外墙平均
外窗
阳台门
地面
楼梯间
户门
空气渗透
内部得热
合计
传热系数
0.66
1.27
3.26
1.35
0.52
1.52
1.35
耗热量指标
2.74
15.9
6.49
0.46
1.61
4.56
0.79
8.88
-3.8
37.63
比例%
7.3
42.2
17.2
1.2
4.3
12.1
3.3
23.7
-10.1
100
通过表2的数据分析得知,节能改造前外墙为耗热量最大部分,占42.2%;其次是外窗(包括窗传热和空气渗透),耗热量占40.9%。
围护结构改造的关键点必然是外墙和外窗。
(6)我国建筑能耗水平:
我国十分重视建筑节能工作,认为建筑节能是我国节能减排的需要;是改善室内舒适度、创建公平和谐社会的需要;是改善城市环境的需要;是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需要。
因此我国从1986年开始分三步连续推出三个节能标准即JGJ26—1986(节能30%)、JGJ26—1995(节能50%)、JGJ26—2010(节能65%),使我国新建建筑围护结构保温和气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供热采暖系统的效率也有很大改善。
我国既有建筑多建于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
以哈表小区5号楼为例,围护结构的保温水平低、门窗气密性差、采暖供热系统效率低、室内采暖系统不能温控和分户计量。
总体来看和国外同纬度国家相比,单位面积采暖能耗相当于同条件发达国家的三倍。
一些国家居住建筑围护结构传热系数见表3。
表3国内外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对比
国家(城市)
传热系数W/㎡.K
外墙
外窗
屋面
中国
(哈尔滨)
1980~1981既有建筑
1.27
3.26
0.76
1986年执行节能30%标准
0.73
2.92
0.64
1995年执行节能50%标准
0.52
2.50
0.50
2010年执行节能65%标准
0.45
1.5~2.0
0.4
加拿大
0.27
2.22
0.17
丹麦
0.2
2.0
0.15
瑞典
0.17
2.0
0.12
按照我国节能标准JGJ26—2010,建筑物围护结构的保温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已与同纬度发达国家的保温水平比较接近。
至于表中屋面的传热系数相差较大,是由于国外的居住建筑多为单层或低层建筑,建筑屋面所占比例大,而我国居住建筑是以多层建筑为主,屋面能耗所占比例小。
3能源供应情况分析评估
3.1项目所在地能源资源供应条件
哈尔滨市地处我国北部严寒地区,北纬44°04′~46°40′,是我国最北部的省会城市。
最冷月平均温度-19.4℃,最热月平均温度22.8℃,设计计算用采暖期天数为176d,采暖期室外平均温度为-10℃,采暖期室外平均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