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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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2015年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矿属各单位:
为严格落实以质量保安全、促生产的工作方针,争创精品工程、确保合格工程、杜绝不合格工程,确保动态达标,经研究,决定加强工程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程质量管理领导组
组长:
洪志国任德良
副组长:
曹保权王千里曹锋杨长顺
成员:
李原刘元铮雷振宇刘亚磊梁志伟孙思骐魏清李野姚燕朱志星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科,生产科科长李原任办公室主任,生产科全体工程技术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考核管理工作。
二、具体要求
1.办公室负责井巷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督管理考核工作。
2.质量结构工资按工资总额的40%计算。
3.工程质量管理的依据是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及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4.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分项工程、分步工程、单位工程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实体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标准;保证资料齐全。
5.坚持成巷验收制度。
耙碴机后必须做到一次成巷,不成巷工程不验收,不结算。
对要求喷浆的巷道,耙碴机前月底验收前必须初喷,水沟可以滞后耙渣机后5米;不合格工程不验收、不结算,并限期整改。
浪费的材料由责任单位承担,复验合格后按巷道单价的70%进行结算。
6.耙渣机前移后,后面的工程必须在7日内成巷,否则生产科有权停止工作面向前施工。
待整理成巷后,才能向前施工。
耙渣机后不成巷、不打水沟的巷道不验收。
7.日常管理中发现质量问题,责任单位必须立即整改,整改工作量大,需限期整改的,报生产科核准。
8.月底验收出现局部不合格巷道,不予结算,并限期整改。
9.喷浆支护的半煤岩巷月底验收时必须在煤岩交接的部位预留钻孔,钻孔每帮不少于两排(具体数量和间距以能够判断清煤岩类别为准),未留钻孔,造成岩性有争议的巷道,按煤巷结算。
10.凡喷浆巷道月底验收时必须留设观察孔,每20米留一组,每组顶帮至少三个孔,观察孔要垂直帮、顶并用红漆标注,以确定喷浆厚度,同时巷道两侧腰线必须用红漆标出(宽度5厘米)腰线点必须作三角标记。
没有观察孔及观察孔不按要求施工的或腰线没标出的,不予验收。
11.不能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如缺水沟、未做躲避硐、自行改变巷道尺寸、未按设计坡度施工等,均视为不合格工程。
12.矿和公司月底质量验收时,开掘单位必须事先拉好巷道中腰线,否则,罚责任单位队长、书记、技术员各200元,扣当月工程质量综合得分5分。
13.竣工的单项工程必须提前三天通知调度室及职能科室联合验收。
未验收前,不得私自回收设备,否则该工程视为不合格工程,罚责任单位队长、书记每人500元。
新开工程由调度室牵头、生产科、地测科、通防科、机电科、安检科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现场签发开工证。
验收不具备开工条件者,第一次队长、书记各罚100元,技术员罚款50元;第二次队长、书记各罚200元,技术员罚款100元。
14.在上级检查中,发现1条顶板管理方面重大安全隐患,扣该巷道当月工程质量月底综合分5分。
15.每月工程质量检查,施工区队队长或书记必须陪同检查(特殊情况,必须指定区队副队长或技术员陪同检查),否则,扣该巷道当月工程质量综合得分2分。
16.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否则本工程不予结算,并扣本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分5分,对队罚款5000元,队长、书记、技术员每人罚款500元。
17.井下所有硐室施工必须依据设计,未设计的硐室不得施工,否则对队罚款10000元,队长、书记、技术员每人罚款1000元,对当班跟班队长记“三违”一次。
18.为保证检查期间的公平、公正,每次检查时现场打分,开准、回采巷道打分人员应尽可能固定为一人,其它检查人员做好配合。
升井后现场检查表交由承包人员审核,对不按设计施工的工程,按上述标准进行考核。
三、奖惩
1.采、掘开巷道工程质量基准分为90分(煤柱改造巷道不参与考核),每超基准分一分奖质量结构工资的10%。
2.采掘头面月底综合得分在88分至90分之间(含88分,不包括90分),当月工资按总额的90%结算。
3.采掘头面月底综合得分在85分至88分之间(含85分,不包括88分),当月工资按总额的85%结算。
4.月底综合得分低于85分,按当月工资总额的80%结算;综合得分低于80分,本月工资不结算,下月整改合格后按60%结算。
5.在上级质量达标检查中,被评为倒数第一名且分数低于90分,该采掘头面施工区队当月工资按结算总额的80%结算。
6.工程质量检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每月不少于三次,每次检查在月底综合得分中所占比例相同。
7.每月按照综合得分评比出开准、回采系列第一和倒数第一,分别奖罚队10000元,队长、书记各1000元,技术员及所管辖跟班副队长各700元,直接班班长各500元。
采煤队综合得分在95分以上或低于90分以下,按上述标准奖罚。
连续三次被评为系列第一者,奖励标准上浮50%。
连续三次被评为系列倒数第一者,处罚标准上浮50%且当月安全奖下降50%。
系列奖罚由该头面的职工分配。
8.建立完善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因质量问题发生事故的,不论施工单位责任人在矿任何单位,均要负连带责任。
9、因人为原因造成废巷的,相关单位要否决为不文明单位并取消相关单位当月安全奖,对直接责任人记严重“三违”一次。
10.生产科组织的采掘头面工程质量各科室要积极配合,每验收组必须有地测科、安检科、通防科、调度室、机电科、企管科人员参加,验收人员要认真负责,分口把关。
生产科负责工程质量、支护质量;地测科负责巷道的中、腰线校正以及坡度的测量;通防科负责一通三防、局部通风检查等;机电科负责巷道内电器设备检查等;企管科负责进尺验收、物料码放;调度室负责风水管线吊挂及文明生产;安检科负责安全设施、隐患处理等;验收合格后若出现质量问题,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对于月度参加工程质量检查人员,按每次给予适当奖励。
每季度对于工程质量管理人员给予一定奖励兑现。
附件:
1.开掘工程质量管理细则
附件2.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细则
附件3.开掘工程验收管理细则
附件4.采煤工作面验收管理细则
附件1
开掘工程质量管理细则
一、基础资料要求
1.每项单位工程必须提前7天(临时工程在施工前)审批完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报矿相关单位备案,因开工资料不齐影响施工的,每次对施工单位技术员罚款100元。
2.无措施施工和不按措施施工的,对单位负责人、技术员每次罚款500元,并记队长、书记、技术员各“三违”一次,
3.原材料送检(如锚杆、平焊网、锚索等必须有合格证)、混凝土试块检测资料不能及时收集整理的,罚施工单位队长、书记、技术员各100元。
4.不能按规定要求对施工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的,对施工单位技术员每次罚款100元。
5.未按要求及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的,对施工单位队长、书记、技术员每次每人罚款500元。
6.工作面过断层时,必须及时变更支护方式,并及时补充施工安全措施,否则,每次罚区队正职、区队技术员各500元。
7.开掘巷道的隐蔽工程记录、锚杆检测记录必须每10天上报一次,发现一次上报不及时,罚区队技术员100元。
8.回采巷道每100米安装一台顶板离层监测仪,不能按时安装或无管理排版,发现一次罚区队技术员100元。
9.锚杆拉力及扭力扳手等检测仪器不能使用或损坏,处罚技术员200元,锚杆拉力项按照不合格巷道考核。
二、巷道成型要求
1.巷道严格按中线施工,超过合格品规定,发现一处罚当班责任人100元,并按验收细则扣分。
2.巷道严格按设计坡度施工,否则发现一次,罚施工单位队长、书记、技术员各1000元,同时该巷道否决为不合格巷道。
3.巷道高度严格按设计施工,超设计值250mm以上者,每处罚责任人(即打眼工、验收员区队落实上报)100元(过构造除外),在不影响安全使用的情况下可不予整改。
巷道欠高一处责任人(即验收员区队落实上报)100元,并按验收细则扣分。
4.开掘巷道强制推行光面爆破,眼痕率不低于60%,达不到要求,每降低5%,扣1分,扣完4分为止。
若巷道岩性较差或半煤岩巷道,达不到光爆要求时,必须确保巷道轮廓,不准出现超挖或欠挖,否则,发现一次罚当班班长100元。
5.喷浆巷道底角裸露、没挖基础坑,每处(即1米长)罚区队责任人100元。
6.杜绝巷道底角、伞檐、兆头、赤脚、里出外进现象,凡出现上述现象,一处罚队长、书记、技术员、跟班副队长、验收员、班长每人100元。
7.月底汇总质量罚款列入月底质量考核。
三、支护质量要求
(一)巷道支护质量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必须严把支护质量关。
1.锚杆必须成行成排,锚杆间排距误差范围为±100mm。
2.开准巷道锚杆、平焊网、锚梁支护距底板不得超过300mm,支护不到位,不准在该处喷浆;矩形巷道(煤巷)巷帮使用锚梁时,锚杆间排距800mm×800mm,帮锚杆使用木托板时,锚杆间排距1000mm×1000mm,木托板垂直巷帮;帮锚杆最上边锚杆距离顶板不超过500mm,最下边锚杆距离底板不超过300mm,超过300mm必须加打锚杆挂网支护,最边顶锚杆距帮不超过400mm。
3.锚杆外露长度:
锚杆露出螺母长度10mm-40mm,(吊挂前探梁的锚杆外露长度不超过70mm),锚索露出锁具长度为150mm-250mm,外露超长的锚杆锚索严禁进行截割;平焊网搭接长度为100mm-150mm,平焊网扎丝采用12#铁丝进行联接,扎丝间距150mm-200mm;锚梁搭接不小于长度100mm。
4.不准出现平焊网包盖锚杆、锚梁、木托板,否则,发现一处罚责任人50元。
5.必须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施工,否则,每发现一处罚责任人50元。
(二)施工锚杆前,必须处理活矸,锚杆的角度必须大于75°,锚杆间排距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放炮后必须对锚杆进行二次紧固;发现失效的锚杆(如锚杆托盘不贴岩、煤面)及时补打。
否则,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
(三)开准巷道喷浆前严格拉七条线进行喷浆(距底板300mm两条、拱基线两条、拱肩处两条、正拱部一条),巷道支护质量不合格的情况下(锚网梁不到底、锚杆失效、锚杆间排距大、锚杆扭矩达不到要求等)严禁喷浆喷射砼前两帮的底角必须挖不少于100mm的基础坑,严禁出现赤脚、伸腿或漏喷现象(尤其是风水管、风筒里侧)。
(四)必须严格按照巷道中腰线施工水沟,水沟盖板台与巷道底板保持一致,严禁出现水沟盖板台上口超过底板(按设计施工),必须保证浇注砼质量。
(五)对锚杆的锚固力,施工单位每天进行检查,检查记录每10天汇总一次报生产科备查,发现弄虚作假一次,罚区队队长、书记、技术员各100元。
相关科室人员对锚杆进行抽查时,发现一处锚杆锚固力低于设计值,罚队责任人、承包头安检员各100元。
发现一处锚杆松动罚责任人、承包头安检员各100元,并要求区队现场整改。
(六)平焊网梁支护的巷道,搭接不好一处罚责任人、承包头安检员各100元。
(七)砼配料严格按设计要求配比,发现一次不合理配比罚责任人100元。
速凝剂的添加按水泥重量的2-4%添加,发现一次超过规定的罚责任人100元。
(八)喷射砼之前,岩面一定要冲洗干净,发现没有冲洗的一次罚款责任人100元。
(九)喷射砼一次喷射厚度不可过大,应保持在20mm为宜,最大不应超50mm,发现一次喷厚超过50mm,罚责任人100元。
当分层喷射间隔时间超2小时,复喷前应对喷层进行喷水湿润,发现一次不喷水,罚责任人100元。
喷体要终凝2h后及时洒水养护,养护标准的达到喷体湿润为宜。
时间不低于7天,发现一次不养护罚区队正职、责任人各200元。
(十)各级管理人员都要按此规定对井下工程质量严格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反本规定之处,现场督促整改,不能进行整改的问题,检查者及时向生产科通报,生产科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四、其它要求
1.水沟应严格按腰、中线及设计要求砌设,否则视为不合格,重新砌设后,结算70%。
2.电缆、风水管线、风筒不按设计要求敷设的,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月底验收每处不合格的罚区队正职、责任人各100元。
3.文明生产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严格考核打分。
物料码放乱排版不规范,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迎头积渣超过一茬炮的矸石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运输线底皮带及两帮积渣,发现一次罚款责任人100元,巷道淤泥、积水多,每发现一次罚款区队正职100元;“三图一书”内容不全、悬挂位置不合理或不及时更换,发现一次,罚技术员100元。
4.巷道轨道铺设质量不符合规程要求的,该巷道不能评为精品工程。
5、迎头严禁使用锚杆替代地锚,否则每发现一次,罚队2000元,正职各罚200元,责任人记一般三违一次。
6、区队所施工巷道内发现有支护材料乱扔、损坏等现象时,锚杆、锚杆盖板、木托板、螺母、树脂药卷、锚网等每根罚队200元,正职罚款20元。
工字刚、U型棚每根罚队1000元,正职罚款100元.监测工具按照原价2倍进行罚款。
附件2
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细则
1.采煤工作面支撑力及风机两巷超前支撑力要求按标准支设,初撑力不够每根柱子罚责任人、承包采面安检员各100元。
底板松软必须穿柱鞋,否则,每发现一棵未穿柱鞋(柱鞋必须穿绳挂在柱把上,),罚责任人、承包采面安检员各100元。
2.采面要求控顶有效,严禁出现顶板台阶下沉及采面顶板冒落现象。
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顶板至煤壁冒落不得超过200MM,否则每处罚责任人100元。
3.采面坚持拉线认柱,否则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施工标准化标准扣分。
工作面支柱偏差不大于100mm,柱距不大于100mm,排距不超过正负100mm,分段拉线长度不少于50米。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人、承包采面安检员各100元。
4.四对八根、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否则,每次罚责任人100元。
5.采面特殊支护要求数量齐全,挡矸有效,控顶有力,支撑有力,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否则每处罚责任人100元。
煤帮柱按要求支设,发现一根不合格罚责任人100元。
6.保险绳使用不能脱节,每脱节一处罚责任人100元。
7.采面支柱迎山角不符合规定的,每根责任人50元。
8.采面顶梁严禁出现连续脱钩,每发现一处罚责任人100元(过构造有补充措施除外)。
9.采面严禁出现空载柱,支柱要完好,无漏液及外观缺损现象,发现一根罚责任人100元,连续三根以上支柱初撑力低于设计值时,责任人记一般三违一次。
10.风机巷超前支护保证20米,人行道宽度、高度符合规程要求,否则罚责任人100元。
11.浮煤清理干净,每丢失一吨罚责任人100元。
12.采面风机巷要求无积水、无浮渣、无杂物,材料、设备要码放整齐,有标志牌,否则,发现一处罚责任人100元。
13.三铁管理按《刘河矿三铁管理规定》进行奖罚。
14.采面风机巷内的工字钢、U型棚、帮锚杆、锚索、托盘等,在随采面推进过程中要回收干净,不能丢失。
工字钢、U型棚再进入采面超前支护(20米)内之前必须提前用单体支柱替换完毕,否则每根发队500元,正职各罚50元,替换的工字钢、U型棚必须及时回收,丢失一根罚队1000元,正职各罚100元,锚杆丢失一根罚队100元,罚区队正职各20元。
15.采面严禁出现限单体柱倒地,每出现1根支柱罚责任人100元。
16.采煤队负责采面矿压观测,并填写原始记录,每天由各队矿压观测负责人报生产科。
不交原始记录的每次罚队长、书记、技术员各100元。
附件3
开掘工程验收管理细则
在“工程质量与文明生产评分标准”之外增加其他扣分项,并按规定从专业总分中扣除。
1.岩巷、半煤岩巷光面爆破质量(4分)
(1)岩巷必须实行光面爆破,可见眼痕的炮眼个数与不包括底板的周边眼总数之比不少于60%,每低5%扣1分。
(2)半煤岩巷不准确出现超挖、欠挖(光面上出现直径大于500mm、深度顶大于250mm、帮大于200mm算一处超挖,达不到标准确一处扣1分,扣满4分为止。
2.炮掘工作面积矸(2分)
炮掘工作面实行正规循环作业,迎头积矸不得超过一茬炮的矸石量。
超过规定扣2分。
3.轨道运输系统质量(4分)
掘进队施工及管辖区域内的巷道安全间隙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设计规定;车场布置合理;使用标准道岔;变坡点轨道竖曲线连接;信号硐室、躲避硐齐全,布置合理;小绞车过卷装置符合要求。
一处不符合扣0.5分,扣完4分为止。
第一部分 光爆锚喷(开准)巷道
要求:
验收时,被验收巷道内必须按要求正确挂出中线及腰线,不按此要求者,不予验收。
1.巷道高度:
9分
1.1标准:
合格品标准偏差0~150mm,不允许欠高。
1.2验收标准:
有一处影响巷道安全使用的,为不合格巷道。
腰线上、下一处超高100~200mm扣1分,一处超高200~300mm扣3分,一处超高300mm以上的扣4分;欠高一处扣2分,该处及前后各5米巷道本月不结算,整改后按50%结算,下月验收时仍没整改不再结算,并对施工单位按1000元/米巷道进行罚款。
1.3验收方法:
采取月底验收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月底验收时必须正确拉出腰线,以腰线为基准,每20m布置一个查点,另布置不少于均匀布点时2/3的任意检查点,每个检查点分别测出腰线上下高度,无腰线时测巷道全高,结果记入检查表内。
每月有不小于3次不定期检查,检查迎头毛巷,每次不少于2点,各点测量值认真填入检查表中,结果记入月底验收。
2.巷道宽度:
9分
2.1标准:
合格品偏差范围0~200mm,不允许欠宽。
2.2验收标准:
有一处影响巷道安全使用的为不合格巷道;中线一侧超宽100~150mm、总宽超150~200mm扣2分;中线一侧超宽150-200mm总宽超200-250mm扣3分;中线一侧超宽200mm或总宽超过300mm以上扣4分,欠宽一处该处扣2分,欠宽处及前后各5米巷道本月不结算,整改后按50%结算,下月验收时仍没整改不再结算,并对施工单位按1000元/米巷道进行罚款。
2.3验收方法:
采取月底验收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月底验收时必须正确拉出中线,以中线为基准,每20m布置一个检查点,另布置不少于均匀布点时2/3的任意检查点,每个检查点分别测出腰线上下高度,无腰线时测巷道全高,结果记入检查表内。
每月有不小于3次不定期检查,检查迎头毛巷,每次不少于2点,各点测量值认真填入检查表中,结果记入月底验收。
对成巷段每个测点要测出巷帮底脚、巷帮中间及拱迹线处宽度,有一点不合格则该测点不合格。
依据月底验收和不定期检查结果计算,计算结果为当月验收结果。
3.巷道坡度:
4分
3.1质量标准:
按设计要求,巷道坡度上下偏差不超过1‰为合格品,对有严格坡度要求的巷道时,另定。
3.2验收标准:
在30m范围内巷道坡度上下偏差超过1‰,巷道为不合格巷道,整改后按50%结算。
3.3验收方法:
每30m布置1个检查点,用坡度规或连通管测出两腰线点间的坡度,填写依据月底验收和不定期检查结果计算,计算结果为当月验收结果。
4.锚杆扭矩:
3分
4.1标准:
不低于设计值为合格品,达到或高于设计值为优良品。
4.2验收标准:
扭矩达不到设计值为不合格巷道,限期整改后按50%结算,限期内仍没整改不再结算,并对施工单位按1000元/米巷道进行罚款。
4.3验收方法:
每月不定期检查不少于3次,每次不低于10根,检查结果计入月底验收,要求每个工作面都要有完好的扭力扳手。
5.锚杆拉力:
2分
5.1标准:
不低于设计值为合格品,达到或高于设计值为优良品。
5.2验收标准:
拉力达不到设计值为不合格巷道。
5.3验收方法:
每月不定期检查不少于3次,每次不低于3根,检查结果计入月底验收,要求每个掘进头都要有完好的锚杆拉力器。
6.平焊网、锚梁搭接:
4分
6.1标准:
符合设计要求
6.2验收标准:
平焊网、锚梁搭接长度不符合设计者,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该巷为不合格巷道。
6.3验收方法:
每月不定期检查不少于3次,每次不低于10处,检查结果计入月底验收。
7.喷层厚度及表面平整度:
3分
7.1标准:
喷层厚度不小于设计值为合格品,不小于设计值并不大于设计值50%的为优良品;表面平整度在1m2的范围内凸凹差不大于50mm合格品,不大于25mm的为优良品。
7.2验收标准:
低于合格标准的,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则该巷为不合格巷道。
7.3验收方法:
检查喷砼厚度由施工队于验收前打出验收孔,20m一组,每组三点,分别布置在两帮及巷顶,用钢尺测量;检查喷层表面平整度,用1m长的靠尺,每10m一个检查点,每个检查点2个测点分别布置在巷道两帮,用钢尺测量凸凹度。
8.巷道基础:
3分
8.1标准:
不小于设计值为合格品,不小于设计值并不大于设计值50%的为优良品
8.2验收标准:
一处达不到合格要求扣1分,不挖基础时巷道为不合格巷道。
8.3验收方法:
每隔20米检查一处,一处两点分别巷道两帮墙基,用镐耙出墙基,钢尺测量其深度。
9.巷道底角:
4分
9.1质量标准:
巷道无“赤脚”和长0.2米高0.1米的“伸腿”。
9.2验收标准:
一处赤脚、伸腿扣1分;扣完为止,并为不合格巷道。
9.3验收方法:
目测尺量,发现一处,测量一处,不合格每处扣0.5分。
10.平焊网底边位置:
1分
10.1质量标准:
符合规程要求,偏差不超过100mm。
10.2验收标准:
一处不合格,扣0.5分,扣完为止,为不合格巷道。
10.3验收方法:
按作业规程要求,尺量底边距巷道顶(底)距离或实际护帮长度与标准相对。
11.初喷是否到迎头:
3分
11.1质量标准:
初喷全部到迎头,初喷厚度不小于设计全厚的30%。
迎头岩性较好时可滞后5米,较差时必须初喷至迎头。
11.2验收标准:
初喷距迎头每少1米扣1分,扣完为止,超过5米,巷道为不合格巷道。
11.3验收方法:
检查初喷厚度,达不到质量标准的,视为不合格,尺量不合格长度。
12.耙渣机后是否为成巷:
3分
12.1质量标准:
要求耙渣机后全部成巷。
12.2验收标准:
每少1米扣1分,扣完为止,超过5米,巷道为不合格巷道(耙渣机移后1个原班),不验收。
12.3验收方法:
检查喷层厚度和表面平整度及巷道高宽,达不到质量标准者,视为不成巷。
13.水沟宽度、深度:
2分
13.1质量标准:
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水沟宽度偏差不超过-30~30mm,深度偏差不超过-30~50mm。
13.2验收标准:
一处不符合质量标准扣1分;扣完为止,水沟不结算。
13.3验收方法:
每20m一个检查点和不少于均匀布置时2/3的任意点,每个检查点尺量水沟宽度、深度。
14.水沟盖板台宽度、厚度:
1分
14.1质量标准:
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偏差不超过10mm.
14.2验收标准:
一处不符合质量标准,水沟不结算。
14.3验收方法:
每20m一个检查点
15.水沟是否抹底:
1分
15.1质量标准:
符合作业规程要求,1m长的范围内凹凸不超过30mm,无蜂窝麻面(标准不大于0.01m2)。
15.2验收标准:
一处不符合质量标准扣1分,水沟不结算。
15.3验收方法:
每20m一个检查点和不少于均匀布置时2/3的任意点,每个检查点用靠尺与钢尺尺量水沟底凹凸量。
16.水沟盖板平整度:
1分
16.1质量标准:
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两相邻盖板间高差不超过10mm,盖板无声响。
16.2验收标准:
一处不符合质量标准扣1分。
16.3验收方法:
以是否有响声和测量盖板高差,
17.水沟位置:
1分
17.1质量标准:
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偏巷道中线-50~50mm。
17.2验收标准:
一处不符合质量标准扣1分;扣完为止。
合格率低于80%时,水沟不结算。
17.3验收方法:
以中线为基准,20m一个检查点。
18.锚杆、锚索外观:
6分
18.1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