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doc.docx
《江苏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doc.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苏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doc.docx(44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江苏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doc
江苏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
总 说 明
一、《江苏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以下简称本估价表),是为编制省综合预算定额各综合项目基价的依据。
该基价作为我省各市统一编制标底、标书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并在此基础上计取间接费。
本估价表适用于我省范围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二、本估价表编制依据:
1、《江苏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一九八三年);
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
3、《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LD/T72-94(DE),《建筑装饰工程劳动定额》LD/T73-94(DE);
4、南京市、部分无锡市二000年一季度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
三、本估价表的作用:
1、编制江苏省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估价表与综合定额配套之用;
2、总、分包单位或建设单位单项发包编制工程预算和办理竣工结算之用;
3、施工企业内部核算之参考。
四、本估价表由十四章及八个附录组成。
其中:
塔吊、施工电梯基础、塔吊电梯与建筑物连接件取定表供编制标底及标书报价之用,竣工结算时按其规定可作部分调整。
五、本估价表是按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结合我省颁发的地方标准《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DB32)、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我省颁发的部分建筑构、配件通用图之作法进行编制的。
六、本估价表中规定的工作内容,均包括完成该项目过程的全部工序以及施工过程中所需的人工、材料、半成品和机械台班数量。
除定额中有规定允许调整外,其余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法和工、料、机等耗用与定额有出入而改变定额用量。
七、本估价表各章项目基价取定的砼、砂浆强度等级设计与定额不符,可以调整。
抹灰砂浆厚度、配合比与定额取定不符,除各章已有规定外均不调整。
八、本估价表中的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面至檐口的高度。
檐口高度按以下情况确定(详见下图):
1、瓦屋面按檐墙中心线与椽子上表面相交点的高度计算。
2、带挑檐的平屋面以檐墙中心线与平屋面上表面的相交点高度计算。
3、带檐沟屋面以檐墙中心线与平屋面上表面的相交点高度计算。
九、本估价表人工工日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
综合工日中包括基本用工、定额规定距离内的材料场内运输用工、部分项目的材料加工及人工幅度差。
十、材料消耗量及有关规定:
1、本估价表项目中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合格的品种、规格加附录中的操作损耗以数量列入定额,次要材料以“其他材料费”按“元”列入。
2、周转性材料已按“规范”及“操作规程”的要求以摊销量列入相应项目。
3、混凝土以现场搅拌常用的强度等级列入项目,实际使用现场集中搅拌砼基价应调整。
本估价表中凡“C25”以下的砼均以32.5级水泥的配合比列入项目基价、凡“C25”以上的砼均以42.5级水泥的配合比列入基价、砌筑砂浆与抹灰砂浆均以32.5级水泥配合比列入基价。
砼实际用的水泥级别与定额取定不符,竣工结算时按实际使用的水泥级别按配合比的规定进行调整;砌筑、抹灰砂浆使用水泥级别与定额取定不符,水泥用量不调整,价差应调整。
以上价差调整方法见本条第7小条。
4、本估价表中,凡定额项目出现粘土材料,如就地取土者,粘土不计价格,应另增挖、运土方人工,但相应定额中商品粘土应扣除。
5、本估价表中,现浇、预制砼构件内预埋铁件均未包括,其铁件制安应另列项目分别按制作、安装项目计算。
6、本估价表中凡注明规格木材及周转木材的单价中均已包括方板材改制成定额规格木材或周转木材的加工费在内。
方板材改制成定额规格木材或周转木材的出材率按91%计算(所购置方板材=定额用量×1.0989),圆木改制的出材率和加工费按各市造价处规定执行。
7、本估价表项目中的基价、附录中的材料预算价格是作为计取有关费率的基础,实际市场价格原价与定额取定原价发生价差,按各市造价处(站)发布的材差调差办法执行。
8、凡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均按定额基价或附录的材料预算价格取费,建设单位完成了采购和运输并将材料运至施工工地仓库交施工单位保管的,施工单位退价时应按附录中材料预算价格除以1.01退给建设单位(1%作为施工单位的现场保管费);凡甲供木材中板材(25mm厚以内)到现场退价时按定额分析用量和每立方米预算价格除以1.01再减49元后的单价退给甲方。
9、使用商品砼时,其结算办法另定。
十一、本估价表的机械台班单价是按《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99年江苏地区预算价格)(以下简称“九九台班”)和苏建定函(2000)第13号的规定外,并已将工资单价调整到26元;燃料动力单价已调整到汽油2.85元/kg;柴油2.50元/kg;煤270元/t;电0.70元/kwh;水1.95元/m3。
实际发生的燃料动力价差由各市造价处(站)另行处理。
十二、本估价表檐高在20m内主体工程(砼、墙体)的垂直运输机械是按塔吊、抹灰按卷扬机考虑的,多层建筑中实际用卷扬机者仍按定额执行。
凡檐高在内的平房、围墙砌体及抹灰,应扣除相应定额中的垂直运输机械。
塔吊、电梯基础及大型机械进退场费按附录一中的有关项目执行。
十三、钢材理论重量与实际重量不符时,钢材数量可以调整;调整系数由施工单位提出资料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共同研究确定。
十四、市区沿街建筑在现场堆放材料有困难、汽车不能将材料运入巷内的建筑、材料不能直接运到单位工程周边需再次中转,建设单位不能按正常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提供材料、构件堆放场地和临时设施用地的工程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可按定额直接费的1%列入工程直接费(可取费)。
材料不能直接运上山而发生二次搬运的工程,其二次搬运费暂按该工程定额直接费1%列入预算,结算时按实际情况调整。
十五、本估价表中材料、机械栏内所注的数字为材料、机械的软件代码(详见附录代码编号对照表)编号。
十六、工程用水、电应由建设单位在现场装置水、电表交施工单位保管使用,施工单位应依表计量按本估价表的预算单价付给建设单位;如无条件装表计量,由建设单位直接提供水电,在竣工结算时按以下系数在计取税金之后扣除。
工程用水:
0.31% 电:
1.2%,合计:
1.51%,税后扣除的金额=按单位工程计算出的定额基价直接费(包括加工厂或购入构件的定额直接费)×上列系数。
十七、本估价表室内装饰部分编制了一些常用项目,其缺项而省98年装饰定额中有的项目,可作为本估价表的补充,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均应与本估价表同步。
在使用过程中仍有缺项,其缺项项目应由施工单位提出实际耗用的人工、材料、机械含量经当地市造价处(定额站)批准并报省定额总站备案后方可执行。
十八、本估价表凡注有“×××以内”均包括×××本身,“×××以上”均不包括×××本身。
十九、本估价表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负责解释。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算至框架柱外表面。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其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顶层仅有栏杆者,该层视作为操作平台。
高低连跨的单层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有墙以墙,无墙以柱)为界分别计算。
2、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层高达到的地下建筑物工程(包括地下室、半地下室)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自然地面通向地下室的车道、人行道按其通道宽度(包括上口墙厚)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通道不受高度限制)。
4、利用斜坡及深基础的建筑设置架空层,利用建筑物斜坡空间(如看台踏步下面、室外台阶下面等)作为办公、宿舍及其他用途者,其空间部分达到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
门厅、大厅内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间、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水平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
无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其分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每层必须达到),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其分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书库、立体仓库内设计有结构层者,应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者,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8、层高达到,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耳光室),按其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9、建筑物内设有管道层、贮藏室、技术层、车库等,其层高达到的应计算建筑面积。
10、利用坡屋面的空间做搁楼并加以利用的,不论有、无檐墙,只要有结构楼层者,达到部分的搁楼空间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1、有双排柱的雨蓬、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雨蓬、单排柱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当双排柱雨蓬、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的面积小于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时,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2、有檐廊的建筑物,其楼层有柱的檐廊,按柱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柱的檐廊,按檐廊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底层檐廊、阳台有平台和围护结构(矮墙或栏杆)的,按檐廊、阳台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的不计算建筑面积。
底层檐廊有柱、平台和围护结构的,按檐廊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仅有柱、平台,无围护结构的按檐廊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3、屋面上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其围护结构达到,按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4、突出墙外有围护结构且达到高的墙斗、眺望间、橱窗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5、封闭式阳台、挑廊,按其封闭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不封闭的挑阳台、凹阳台按其结构水平投影面积(不包括附在梁上的砼线条)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6、玻璃幕墙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玻璃幕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7、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有多层通廊,顶层有顶盖和柱的架空通廊或封闭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中间或底层有柱(或封闭)的通廊也按通廊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顶层不论有、无顶盖,中间、底层仅有栏杆或矮墙的通廊按通廊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底层没有栏杆或矮墙的通廊不计算建筑面积;单层有顶盖的通廊不论有无栏杆或矮墙均按通廊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突出墙面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悬挑雨蓬以及墙面抹灰、镶贴块材、装饰面层的厚度。
2、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及室外踏步楼梯。
3、层高未达到的设备管道层、贮藏室、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及吊脚架空层。
4、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平台、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花架、凉棚等。
5、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栈桥、贮油(水)池、贮仓等构筑物。
6、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天桥挑台。
7、建筑物内宽度大于300mm的变形缝、沉降缝。
三、其他:
1、建筑物与构筑物连接成一体的,属建筑物部分按本规则第一、二条规定计算。
2、本规则适用于地上、地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如遇上述未尽事宜,可参照上述规则办理。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说 明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及岩石的划分:
(1)土壤划分:
土壤划分 土壤名称 工具鉴别方法 紧固系数(f)
3、腐植物及种植物土;
4、泥炭。
2、软的碱土或盐土; 部分用镐刨。
3、含有碎石、卵石或建筑材
料碎屑的堆积土和种植土。
2、含有卵石、碎石或建筑材料碎 少许用锹、锄挖掘。
屑的潮湿的粘性土或黄土。
四类土 1、坚硬的密实粘性土或黄土; 全部用镐刨, 1.01~1.5
2、硬化的重盐土; 少许用撬棍挖掘。
3、含有10~30%的重量在25kg以下
的石块的中等密实的粘性土或黄土。
(2)岩石划分:
岩石分类岩石名称 用轻钻机钻进1m耗时(min) 开挖方法及工具 紧固系数(f)
松石 1、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的巨砾(占体积10%以上)的水碛石;
2、砂藻岩和软白垩岩;
3、胶结力弱的砾岩;
4、各种不坚实的片岩;
5、石膏。
次坚石 1、凝灰岩和浮石;
2、中等硬变的片岩;
3、石灰岩;
4、坚实的泥板岩;
5、砾质花岗岩;
6、砂质云片岩;
7、硬石膏。
普坚石 1、严重风化的软弱的花岗岩、片麻岩石和正长岩;
2、致密的石灰岩;
3、含有卵石沉积的碴质胶结的卵石;
4、白云岩;
5、坚固的石灰岩。
特坚石 1、粗花岗岩;
2、非常坚硬的白云岩;
3、具有风化痕迹的安山岩和玄武岩;
4、中粒花岗岩;
5、坚固的石英岩;
6、拉长玄武岩和橄榄玄武岩。
18.5以上 用爆破方法开挖 12.01~25.0
2、土、石方的体积除估价表中注有规定外,均按天然实体积计算(自然方),填土按夯实后的体积计算。
3、挖土深度一律以设计室外标高为起点,如实际自然地面标高与设计地面标高发生高低差时,其工程量在竣工结算时调整。
4、挖土方、地槽、地坑、干土、湿土的划分,应以地质勘查资料为准;如无资料时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常水位以下为湿土。
采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时,干、湿土的划分仍以常水位为准。
5、运余 松土或挖堆积期在一年以内的堆积土,除按运土方定额执行外,另增加按挖一类土的定额计算(工程量按实方计算,若为虚方折算成实方,按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折算方法计算)。
取自然回填时,按土壤类别执行挖土定额。
6、支挡土板不分密撑、疏撑均按定额执行,实际施工中材料不同均不调整。
7、大开挖的桩间挖土按打桩后坑内挖土相应定额执行。
8、基坑排水:
是指地下常水位以下(或深度超过)、基坑底面积超过20m2(两个条件同时具备)土方开挖以后,在基础或地下室施工期间所发生的排水包干费用(不包括±0.00以上有设计要求待框架、墙体完成以后再回填基坑土方期间的排水),不是挖湿土时的排水费,挖湿土应另按挖湿土定额执行。
9、轻型井点降水
①轻型井点降水是指由总管与支管串联在一起的井点式降水,每套轻型井点由50根支管及总管组成,降水时不足50根按一套计算、每增1~50根按两套计算,降水支管摊销应按定额规定调整。
②每套天降水按24小时计算,工期按建设单位已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天数计算(但不得大于建设部颁发的相应项目工期定额)。
③计算了轻型井点降水,不得再计算基坑排水,同时在挖湿土的定额中,要扣除相应项目的机械费(指潜水泵费用)。
二、机械土、石方
1、机械土方定额是按三类土计算的,如实际土壤类别不同时,定额中机械台班量乘以下系数:
项目 三类土 一、二类土 四类土
挖掘机挖土方 1.00 0.84 1.14
2、土、石方体积均按天然实体积(自然方)计算,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按三类土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3。
3、推土机推土、推石,铲运机运土重车上坡时,如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下列系数计算。
坡度(%)10以内15以内20以内25以内
系 数 1.75 2.00 2.25 2.50
4、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机械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机械确实挖不到的地方,用人工修边坡、整平的土方工程量套用人工挖土方(最多不得超过挖方量的10%)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2。
机械挖土、石方单位工程量小于2000m3或在桩间挖土、石方,按相应定额乘1.10系数。
5、机械挖土均以天然湿度土壤为准,含水率达到或超过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含水率超过40%时,另行计算。
6、本定额自卸汽车运土,对道路的类别及自卸汽车吨位已分别进行综合计算,但未考虑自卸汽车运输中,对道路路面清扫的因素。
在施工中,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清扫路面人工。
7、自卸汽车运土,按正铲挖掘机挖土考虑,如系反铲挖掘机装车,则自卸汽车运土台班量乘系数1.10;拉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量乘系数1.20。
8、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其人工、机械乘系数1.25,垫板铺设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另行计算。
9、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推土区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其推土机台班乘系数1.25,铲运机台班乘系数1.17。
10、装载机装原状土,需由推土机破土时,另增加推土机推土项目。
11、强夯法加固地基是在天然地基土上或在填土地基上进行作业的,如在某一遍夯能夯击后,设计要求需要用外来土(石)填坑时,其土(石)回填工作,另按有关定额执行。
本定额不包括强夯前的试夯工作和费用,如设计要求试夯,可按设计要求另行按实计算。
12、定额中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的施工排水费用,如发生,依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排水人工、机械费用应另行计算。
13、爆破石方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或闷炮,如实际采用闷炮法爆破的,其覆盖保护材料另行计算。
14、爆破石方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起爆时,雷管数量不变,单价换算,胶质导线扣除,但导火索应另外增加(导火索长度按每个雷管计算)。
15、石方爆破中已综合了不同开挖深度、坡面开挖、放炮找平因素,如设计规定爆破有粒径要求时,需增加的人工、材料、机械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工土、石方
1、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土壤及岩石类别的确定。
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应依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与前面所述“土壤及岩石的划分”对照后确定。
(2)地下水位标高;
(3)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5)其他有关资料。
2、一般规则
(1)土方体积,以挖凿前的天然密体积(m3)为准,若虚方计算,按下表进行折算。
土方体积折算表
虚方体积天然密实体积夯实后体积松填体积
1.20 0.92 0.80 1.00
(2)挖土一律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起点,深度按图示尺寸计算。
(3)按不同的土壤类别、挖土深度、干湿土分别计算工程量。
3、平整场地及碾压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平整场地是指建筑物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0mm以内及找平。
(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
(3)建筑场地原土碾压以平方米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4、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沟槽、基坑划分
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沟槽长大于3倍槽底宽的为沟槽;
图示土方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
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上,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上,平整场地挖填方厚度在300mm以上,均按挖土方计算。
(2)沟槽工程量按沟槽长度乘沟槽截面积(m2)计算。
沟槽长度(m),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宽加工作宽度之间净长度计算。
沟槽宽(m)按设计宽度加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
突出墙面的附墙烟囱、垛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
(3)挖沟槽、基坑、土方需放坡时,以《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无明确规定时,放坡高度、比例按下表计算:
放坡高度、比例确定表
土壤类别放坡深度规定(m) 高与宽之比
人工挖土 机械挖土
坑内作业坑上作业
四类土 超过2.00 1:
0.25 1:
0.10 1:
0.33
注:
1、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土壤类别、放坡比例以不同土壤厚度分别计算;
2、计算放坡工程量时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符合放坡深度规定时才能放坡,放坡高度应自垫层下表面至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计算。
自然地面高度与室外设计地坪发生高低差时,其工程量在竣工结算时调整。
(4)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按下表规定计算: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表
基础材料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砖基础 以最底下一层大放脚边至地槽(坑)边200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以基础边至地槽(坑)边150
砼基础支模板 以基础边至地槽(坑)边300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 以防水层面的外表面至地槽(坑)边800
(5)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挡土板面积按槽、坑边实际支挡板面积(即:
每块挡板的最长边×挡板的最宽边之积)计算。
(6)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设计未规定的,按下表宽度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