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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临近高压线保护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审批表

单位工程名称

水语华庭安置房二期一标段工程

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名称

建筑物临近高压线的安全保护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2、编制依据;3、安全保护方案;4、主要危险因素分析与防范;5、安全保证措施;6、监督检查。

 

施工单位(公章):

技术负责人:

项目经理:

年月日

监理单位审查意见:

 

监理单位(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建设单位审查意见:

 

建设单位(公章):

项目经理:

年月日

“水语华庭”危旧房拆迁安置房二期第一标段

(5、9、10、11号楼主体和部分地下车库、商业公建工程)

建筑物临近高压线的保护方案

编制人:

何平

审核人:

曹树开

 

 

北城致远集团有限公司

水语华庭安置房二期项目部

2013年5月8日

 

一、工程概况·················································1

二、编制依据·················································1

三、安全保护方案·············································2

(一)10KV高压线·············································2

(二)35KV高压线·············································3

四、主要危险因素分析与防范····································4

五、安全保证措施··············································5

六、监督检查··················································8

 

一、工程概况:

1、项目概况

“水语华庭”危旧房拆迁安置房二期第一标段工程由5、9、10、11号楼主体和部分地下车库、商业公建工程组成,总建筑面积约53500m2。

5#楼32/-1层,建筑高度96m,±0.000=218.000m;9#楼23/-1层,建筑高度69m,±0.000=222.600m;10#楼24/-1层,建筑高度72m,±0.000=222.600m;11#楼6/-2层,建筑高度27.6m,±0.000=227.000m。

本工程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唐家沱栋梁二路西侧与海尔路交汇处,由重庆

市鸿程房地产发展公司开发、重庆兴隆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北城致远集团有限公司施工。

2、交叉管线概况

一路东西走向的35KV高压线从11#楼、10#楼中间穿过,该高压线距离11#楼11.6m、距10#楼10.95m,高压线离地25m高。

距11#楼北侧26m的位置有一路10KV东西走向的高压线。

3、现场塔吊概况

在11#楼北侧安装1台QTZ40塔机;在10#楼南侧靠9#楼安装1台QTZ63塔机。

详细布置见附图1:

二、编制依据

1、《“水语华庭”危旧房拆迁安置房二期第一标段施工图设计文件》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2010

4、《起重机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T5972-2006

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7、《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验收技术规程》JGJ160-2008

8、《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1-2010

9、《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和报废》GB/T5972-2009

10、重庆市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重庆市环保有关规定及办法

11、我司在类似项目施工中积累总结的管线保护及切实可行的经验

三、安全保护方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中第4.1.2条规定“在

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4.1.2规定”。

表4.1.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

1~10

35~110

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0

6.0

8.0

10

15

第4.1.4条规定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

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4.1.4规定。

表4.1.4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KV)

安全距离(m)

<1

10

35

110

220

330

500

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7.0

8.5

沿水平方向

1.5

2.0

3.5

4.0

6.0

7.0

8.5

(一)、10KV高压线(主要针对11#楼塔机)

1、由安装单位在起重臂上作技术处理措施

(1)严格控制回转角度,具体控制角度见附图1所示,塔机与10KV高压线之间最小间距保证在18.75m及以上。

东南区离塔吊中心23~26m内设置禁止区,塔吊伸臂不得进入禁止区,司机在起重臂运转临近禁止区时,必须提前减速,一档微动,并有效制动。

(2)为防止塔吊工作中吊钩、钢丝绳或物件撞击高压线,安装单位在起重臂根23米处设置变幅限位器,限制小车向23米以外运行,并在大臂23米处安装缓冲装置,防止在限位器失灵的状态下,向23米以外运行。

见下图:

具体见附图1

2、由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采取的技术措施

(1)工作完或下班时,司机必须把小车收回到距臂根3米处,并且必须把吊钩收回到塔机的最高位置。

保证塔机在工作状态和非工作状态达到高压线与塔吊的安全范围。

(2)在塔吊司机操作室地板上平铺3mm的防静电绝缘地板以保证塔吊司机的人身安全。

(3)起吊重物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将吊物稳定提升一定高度后方可回转、变幅、避免重物摆动过大。

(4)严禁用限位或限位挡板作停止变幅动作。

(二)、35KV高压线

1、虽然塔机前臂尖离高压线距离10.95m,塔机在吊运10#楼材料时也必须专人指挥,以保证安全。

2、为了防止10#楼高处落物损坏高压线,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在建筑高度30m、60m处分别搭设悬挑防护大棚。

3、10#楼外墙施工阶段需用吊篮,用防止吊篮使用过程碰撞高压线,特对吊篮使用作如下要求:

(1)吊篮由专业单位进行安装、拆卸。

(2)、项目部作业工人上吊篮前应经过培训,尤其在后期换人后,必须进行培训。

培训工作由项目部负责组织,安装单位负责进行培训。

(3)、项目部负责吊篮使用安全管理。

项目部应指定管理人员(施工员或安全员等)主管吊篮日常施工安全,应经常检查和监督班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内容详附件)。

吊篮使用中发生故障或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停机并撤离到安全地方,不得勉强使用或自行处理,同时应报告项目部处理和吊篮安装单位维修,待吊篮故障或隐患排除后才可恢复使用。

(4)、吊篮安装单位对吊篮进行日常维修和安全检查。

现场维修人员每天对吊篮进行检查,发现故障立即排除。

吊篮管理人员每周定期进行吊篮安全检查,安全员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制止和纠正工人班组违章违规行为。

日常检查过程中,钢丝绳、安全装置(包括平衡重、安全锁、独立救生绳)、以及吊篮结构连接为保证项目,每日必检,一旦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管理人员应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排除隐患。

四、主要危险因素分析与防范

1、塔机吊运材料过程中发生碰撞或触及高压线、物体打击高压线事故。

防范措施:

塔机操作工、指挥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十不吊”,经常进行作业吊装安全教育和培训。

2、搭、拆10#楼外防护架子操作过程造成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高压线事故。

防范措施:

架子工必须经过专门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施工操作前做好安全教育,高空作业按要求佩挂安全带及其他劳动保护用品;搭、拆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随搭(拆)随加固,不能一次性完成搭(拆)作业时,离开现场前必须做好架体临时支撑,确保架体稳定。

五、安全保证措施

(一)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高压线保护施工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曹树开为组长,技

术负责人何平和项目生产经理周晓波为副组长,各部门和施工班组负责人为组员。

项目生产经理主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工作。

专职安全员负责各项施工、安全工作的落实,做到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预测,预防事故的发生。

建立项目部和班组二级组织体系,严格运行各项制度,系统管理,做到令行禁止。

安全组织机构见下图:

(二)、主要人员安全责任

1、项目经理

⑴、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以身作则抓好安全和平和劳动保护工作。

对违纪、违规、违章现象进行批评教育或对当事人进行处分。

⑵、审定并组织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计划,在执行中如有问题,有权组织重新规划、修订和补充。

⑶、支持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协调生产班组安全生产配合关系。

当发现不协调时,做出决定,责成有关人员执行。

⑷、利用各种形式,包括树立典型等,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有权安排教育内容和时间。

⑸、评选先进个人时,严格按安全生产方面进行把关。

⑹、深入施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处理。

⑺、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公司。

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为明确处理事故提供依据。

⑻、完成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任务。

2、技术负责人

⑴、组织提出班组与作业队的安全技术工作,并付诸实施;

⑵、对计划项目、内容、措施、时间、执行人做出安排和进行调整。

⑶、定期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处理计划执行中存在的各种存在问题。

⑷、编制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措施并且组织实施。

⑸、抓职工安全和平教育,组织班组定期学习安全技术操作,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本人解决不了的,立即报告上级,不得隐瞒。

⑹、掌握本班组的思想动态的反常情况,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表扬先进,督促后进。

⑺、充分发挥班组安全员的积极作用,抓好安全活动,鼓励人人进行安全监督。

⑻、如发生安全事故,直即向公司报告,保护好事故现场。

3、材料员

⑴、负责对项目部所需安全用品和设备的供应工作,根据生产计划及时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设备材料。

⑵、负责项目部安全用品和设备的管理、发放、更换和报废。

4、专职安全员岗位职责

⑴、在安全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安全员职责,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监督安全防护的执行情况,发现“三违”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对有重大隐患或对隐患整改不力的班组和个人有权停工,限期整改。

⑵、参与入场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建立项目部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⑶、参加各类机械的验收并建立档案,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并及进写出书面材料。

⑷、负责各施工班组的安全交底和安全检查工作。

①、施工员对新进场人员进行入场教育,包括劳动纪律学习、公司、工程公司劳动制度、劳保制度、各工种操作规程等学习,并由学习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②、施工员依工程进度对班组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全面,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

并有全部受教育者签字。

(三)安全教育:

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尤其是塔机操作和外架搭设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让施工人员了解建筑工地附近的高压电网情况,以及电网的重要性和危害性,学习掌握防护措施。

在日常工作中,塔机操作相关人员应随时接受供电部门检查人员的安全指导。

(四)高压线保护区域附近使用水泥泵车、汽车吊等其它超高机械作业时,我单位提前与供电局联系。

现场作业时专人指挥,同时保证足够的照明。

(五)其他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设置“附近高压线,当心触电”“上方高压线、注意安全”等安全警示标志。

2、外墙工程施工时,使用的外防护网、测量线、吊篮钢丝绳等确保完好,确保牢固可靠。

每两层对外防护网、测量线、吊篮钢丝绳采取加固。

工程完毕后,外防护网、测量线、吊篮钢丝绳回收时,加强专人现场管理,分段回收防止误触高压线。

3、若高层建筑物需交叉施放临时性管线,施放前通知供电局。

4、若作业过程中,发生移动或转动设备(如塔吊)故障无法工作时,应使设备尽量远离电力线路,再处理故障,同时告知供电局。

六、监督检查:

1、在日常施工中,我单位将安排安全员和电工随时对塔机吊物、外架搭拆、吊篮升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在日常施工中,随时接受供电部门的检查指导,对于供电部门检查人员提出的整改要求,我单位将积极配合落实。

 

北城致远集团有限公司

水语华庭安置房二期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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